伪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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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br>复健练手。排雷见章节内容提要。骄纵公女妹妹x卑微养子哥哥,渣女回头金不换,大概是《恶女》那本的西幻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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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得跑。

    这是站在街角,看着集市人潮中心里斯侯爵与三皇子的追兵互相交流时,桃乐丝唯一想到的词。

    得跑。

    桃乐丝喘了两口气,不再犹豫,转身朝着东郊的方向狂奔。

    这条路她曾经坐马车途径过,只要穿过黑巷,转过流浪商人帐篷,再顺着路一直前进,就能抵达供她藏身的庄园。

    “哈——哈——”

    夜幕已经初垂,人们都涌进了最明亮的主街,阴暗的小巷静默无人,只剩下少女剧烈的呼吸。

    察觉到自己发出了可能会引来追兵的声响,桃乐丝咬住了牙,紧闭着嘴。肺部剧烈收缩舒张,冷空气吸入又喷涌,来不及从紧闭的口中吐出,只能呛得她眼尾通红,蕴着一抹水光。

    到底是怎么变成这样的?

    堂堂公女小姐的人生,到底是怎么变成这样的?!

    桃乐丝自朦胧的视野中凝视着前方的幽黑。

    三皇子是她先去招惹的。

    因为他好看。

    真好看啊。垂眸而笑时剔透晶莹的眼眸,像春雨绵绵中的桃花。

    要是肌肉再结实一点,胸再大点,身材像里斯那样,就完美无瑕了。

    不过身体可以后天锻炼,脸是由始至终的。

    桃乐丝向来偏爱美丽的脸,幼时也是因为里斯那张脸过于优越,才缠着母亲将他收为养子。

    再后来进宫面见陛下时,对偶然遇见的三皇子惊鸿一瞥,从此便开始她嚣张跋扈的追求。

    后来想想,那时的偶然遇见大概不是真偶然。被陛下嫌弃的三皇子如何敢在那时候堂而皇之出现在客人面前呢——不过是一场针对颜控桃乐丝的筹谋罢了。

    桃乐丝的母亲是帝国两大公爵之一,权势滔天。有了公爵家的支持,就算是侍女所生的污点三皇子,陛下也不得不重视起来。

    不知不觉间,三皇子会成为太子,已经是大势所趋。

    桃乐丝公女与未来的皇帝陛下。

    这本来应该是人人艳羡讴歌的一对。

    但真的与三皇子订婚后,桃乐丝才发现,现实与童话并不相符。

    三皇子是个疯子,阴暗的控制狂。他不要桃乐丝张扬明艳,要她成为掌心的金丝雀,柔软温顺,乖巧可人。

    等回过神来时,公爵家已经被扳倒,桃乐丝孤立无援,彻底失去了翅膀。

    巷道幽深。

    多亏了此刻落针可闻的安静,让桃乐丝在靠近转角的一瞬间,听见了男人们细碎的交谈。

    “那女人跑哪儿去了?”

    “出城的路已经被封锁了,她逃不掉的。”

    “哈,我们可怜的前·公女阁下。”

    是三皇子的人!

    桃乐丝一瞬间止住脚步。

    不起眼的侍女服虽然掩人耳目,让她顺利离开了皇宫,但于逃跑而言有些过于累赘。宽大厚重的裙摆拂过,墙角堆放的陶罐瞬间坠落。

    “咔擦!”

    极为清脆的声音炸响,短暂的死寂中,桃乐丝大脑只发出了一个指令。

    ——“跑!”

    她再也顾不得屏息凝神,呼吸滚烫,几乎灼伤她的喉咙。

    她像受惊的兔子一样,在错综复杂的黑巷中没命狂奔。

    “找到她了!”

    “快抓住她!”

    背后人声鼎沸,桃乐丝充耳不闻,满脑袋都只剩下“逃”字。

    火把光芒一阵阵掠过,照亮石子墙,追逐着前方的少女。盔甲碰撞,叮叮当当。终于在绕过七八条路后,士兵们开始兴奋,声音大了起来,像是故意说给对方听。

    “前面是死路咯!”

    “我们仓皇失措的小兔子只能束手就擒了。”

    “操了,这女人真他妈的能跑。”

    桃乐丝心都悬在了嗓子眼,绷紧唇线,盯着面前高耸的墙壁。

    像是牢笼的铁栅栏,冰冷得让她从足尖到头顶都发寒。

    ……是死路。

    还有别的办法吗?就要被抓回去了吗?她策划了半年的脱逃,就就要这样失败了吗?

    恐惧就像这化不开的黑夜,从高墙的顶端沉沉压倒桃乐丝的背脊,冷汗顺着眼角滑到面颊。

    就在追兵脚步即将到来时,一只手忽然抓住她。

    像是预判到了她的行动,另一只手捂住她的嘴:“别出声。”

    热气拂过耳垂。

    那边追兵似是明白少女已然无路可逃,不约而同放慢了脚步,想要延长猎物此刻绝望的恐惧感。

    细碎的蔑笑在空气中交织。

    然而等他们终于拐进死胡同,看到的,却只是一堵高墙,和空荡荡的死路而已。

    ……

    从屋顶翻下,马车已经等着了。待二人上来后,车辆立刻启程,直奔侯爵府。

    女仆鞋带小高跟,不方便跑路,所以启程没多久,桃乐丝就踢掉了它。现在这双脚与地面摩擦了数个小时,已然伤痕累累不忍直视。

    女仆长看到第一眼就大呼小叫让人拿药。

    趁着这点空隙,里斯打来温水,蹲下身。

    本能比思绪更快,大脑尚还未给出反应时,他已经捏住了桃乐丝脚踝。

    随后,青年愣了愣。

    年少时的影响将会伴随一个人一生。就像他下意识去侍奉她,就像……桃乐丝出现的一瞬间,他就察觉到了她的存在。

    所以他在集市中搪塞拖延了三皇子的追兵。

    救桃乐丝回来是他应该做的事。

    哪怕不是桃乐丝,奔逃的只是一名脏兮兮的病乞丐,他也会这么做,

    ……但现在,又算什么?

    昳丽眉眼透出抹自暴自弃的郁色,像是在痛恨自己的本能,又像是自嘲地认命。

    他清理起她皮肤上的伤口。

    玛莎刚走进会客室,便看到那于她有救命之恩、最近在贵族和百姓间炙手可热的里斯侯爵正半跪着,用他的手帕细致地沾走少女足上多余的水。

    里斯大人!

    玛莎心里发出一声惊叫:您是贵族!是骑士!怎么能这样?!

    贵族膝盖与脖颈只能向陛下弯折!

    女仆恪守的礼仪让她没法把心底咋咋呼呼的呐喊喷出来,只能握紧了手里药瓶,上前婉言道:“侯爵大人,我来吧。”

    里斯却伸过手:“药给我。”

    这是他要亲力亲为的意思。

    玛莎是被里斯从战场上救回来的。

    彼时他还未受封,只是骑士团中普通的一员。然而自纷飞血雾间看见少年冲杀的模样后,玛莎便一直坚信他未来会大有可为。

    事实也确实如此,三年讨魔战争结束,里斯因为极高的战功被封为侯爵。

    新侯爵清高正直,没有别的贵族那些臭脾气,但也是个说一不二的性格。

    玛莎知晓事情没商量,支吾两声,递上了药。

    站了几秒,又仿佛意识到什么,悄然退开,掩上了门。

    里斯从头到尾低着头,认认真真检查伤处。

    对于他这种在魔兽利爪下生存的人来说,这点伤算不了什么。但对于桃乐丝公女来说,这算是非常严重的伤。

    明明是那么娇贵的桃乐丝公女……

    青年垂下眸,自水盆的倒影中凝视。

    桃乐丝穿着的是女仆服,也许是因为逃跑途中有跌倒,裙摆沾上了泥污,极为狼狈。明明以前,她连稍微粗一点的布料都不愿意穿,更别提有泥污的衣服。

    她有种异常的沉默。换作四年前,一点小伤口就能让她暴怒,然后……将那些怒火都发泄在他身上。

    想到这里,里斯心里好像忽然压上块石头,沉重而冰冷,拽着好不容易爬上井口仰视星空的他再次往深渊坠落。

    青年动作不自觉加重了点,头顶顿时传来细细吸气声。

    里斯霎时一停,浑身僵硬,仿佛历经千百次的习惯,沉默地等待着少女的责罚。

    然而这次,他没有等到虐待,只等到轻飘飘一句:“你不问我吗,哥哥?”

    里斯眼睛睁大了些。

    那声“哥哥”仿佛电流,一瞬唤醒他尘封的记忆。

    带着稚气与恶毒。

    仿佛时间回到某个阴郁的午后,太阳般灿烂金发的小女孩指着他,脆声问:“他长得真好看,母亲,我们能把他带回府里吗?”

    他以为那是他的太阳、他的救赎,却没想到,那是他从此以后日日夜夜的梦魇。

    里斯眨了眨眼,让那些画面消散而去,重新替少女上起药膏。

    桃乐丝娇气。他这样侍奉过她无数次,比任何人都了解她对疼痛的阈值。

    “问你也不会有答案,等你想说的时候再告诉我吧。”

    桃乐丝就是这样,随心所欲的公女。

    药已经上好了。

    里斯抬起头,隔了四年时间,恍若一个世纪,再一次仔仔细细地看向那颐指气使的妹妹。

    “现在只用命令我,我该为你做什么?”

    桃乐丝的目光终于落到他身上。

    即便经历很多,也一如既往的明亮璀璨。

    “替我挡住三皇子,不要让他知道我在这里。”

    “明白。”里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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