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章

    董老爷由于最近承包了一个事情,得上北方去一趟。一去便要大半个月,太太与他离别时自然是万分不舍。

    北方的冬天寒冷,她张罗着让珍珠给老爷的箱子里塞满皮袄和狐裘,直到装得溢了出来,连箱子都盖不上,只得用带子绑着。

    董老爷早年做生意时天南地北地跑,虽然这几年稍微安定了下来,也不觉得出差是件大不了的事。他一边看着太太指挥珍珠,嘴里说着“好了!好了!穿不了这样多”,一边又免不了感慨太太这样宝贝自己,心里有些淡淡的得意。

    太太又对老爷娇声说:“你的身体还没好全呢,药得一直吃着。还有,不准你和那些人喝酒,要让我逮着了,有你好看。”

    老爷有些受宠若惊,上一回太太像这样撒娇着跟他说话还是很久以前了。他一叠声答应着:“好!好!不喝酒。”

    然而有些生意就是非喝酒不能做成。太太心里也明白该喝的他照样还会去喝,却也管不了那么多,毕竟只是嘴上说说而已。

    也许因为董老爷要出去这样久,她知道自己在家会做什么,提前对他产生了愧意,应当用格外热情的送别补偿她心里的不好受。

    沈舜华听说董老爷要走,又赶到府上来嘟着嘴说:“我还没与伯父相处多久呢,伯父就要走,我当然得来送送伯父。”

    这一下正好印证了她在董老爷心目中准儿媳的地位,他摆出父亲的慈爱笑容,说:“下次,下次。下次你来我一定好好招待。”

    当然在他设想中,最好下次沈小姐就与大少爷订下婚约,穿起洁白的婚纱,手里捧起捧花。

    董瑜在旁边,也说了几句道别的话,董老爷也敷衍了回去。

    总之,董老爷在一片不舍声中连连向众人挥手作别,坐上了去火车站的汽车。

    老爷一走,董公馆的气氛仿佛一下子紧绷起来了。

    还没等到下午,太太就叫人预备车,像是连等到看似稳妥的时候都懒得,直奔饭店。

    她已有太久没有出去跟人好好吃过一顿饭,打过一局麻将,正如一朵干枯的花,需要在水中复活地舒展开,才能回复本来的鲜艳。

    太太前脚刚坐着汽车走,董瑜就收到了一张短笺,叫他去万国饭店跳舞。

    短短的一行字,签名也只有一个姓。

    还没看完,他就皱起眉将信笺揉成一团,轻轻掷到一边。

    这几天他陪着沈小姐东奔西走,时间一长,产生了逆反心理,实在不愿再作她的跟班,只打发了人回口信说他不去了。

    万国饭店里,小厮把大少爷不想来了的消息告诉了沈舜华,她刚从舞池里出来,正拢着头发,突然一挑眉毛说:“什么!他好意思叫我一个人在这。”

    从来只有男人将就她的道理,这还是头一回有人敢这样撇下她,还连借口都懒得找。

    舞池里到处是成双成对的男男女女,她气得倚在墙边,讽刺地笑了。真没想到她也会有作壁花的一天。

    也许是她今天的化妆不够出彩,也许是因为今天穿的裙子不适合她的缘故,几曲过去,舞池里进进出出,竟没有人向她来邀约。

    她觉得无聊,叫了一杯白兰地,一口气灌下。大约是心里太郁闷了,需要烈一点的酒冲刷一下。

    白兰地下肚,她觉得肚里火烧火燎的,忍不住眯起了眼,缓缓把杯放下。突然她听见背后有一个声音:“女士怎么能一口气喝这样多的烈酒?”

    她下意识回头去反驳:“女士怎么不能一口气喝这么多?”

    借着舞池里昏暗的灯光,她看清了询问的人,高个子的青年,长着张讨人喜欢的脸,眼睛天生带笑,弯弯的,说是招桃花相。

    酒劲一下子上来,但她远远没醉,指着他说:“我见过你。可我想不起你的名字。”

    他向她殷勤地鞠了个躬,带了点轻快的语气说:“你当然见过我这张面孔,不过只怕沈小姐,是把家兄错当成我了。”

    小城里常来跳舞的年轻女子,他都如数家珍,偶然一张新鲜面孔,又是这样一个耀眼的美人,自然猜到便是传说中的沈小姐。

    “你是董瑜的弟弟?”

    她来城里这几天,不可能把董家的家谱都摸清。可她也没想到,董瑜有个这样颇会玩的弟弟,光是打量他,就让她产生了一种惺惺相惜之感:“怪不得这样眼熟。”

    “家兄可宝贝你呢,来了这么几天,也不给我引见一下。”

    她笑了笑。董瑜对她是什么样的想法,纵使她再笨也有些察觉出来了。可她不愿意在她弟弟面前揭露出来。

    他见她露出笑,更加卖力地说:“现在我见到你,才知道为什么。”

    “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她打断他。

    “董琦。”他又补充说:“我相当于是随了我哥哥的名字,反正都是玉,随便拣的一个字,没什么特别。”

    “你的名字比你哥哥的好听。”

    他吃惊地扬起眉,没猜透她是什么意图。她又笑着打岔过去:“玩笑话罢了。你哥哥放了我鸽子,害我在这空站了这么久,不请我跳支舞?”

    “他居然忍心让你当壁花。”他微笑着说,又走近前来,熟练地行了个礼,牵起她的手邀请她下舞池。

    舞池里的男男女女缠绵地贴在一起,摇摇晃晃,仿若深水处海草忘情摆动。反正灯黑,看不清面孔,只看得见两个黑后脑勺,成双成对,两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董琦带着她滑进舞池,一曲《夜来香》响起。缠缠绵绵的音调,舞台上的歌女对着麦克风挤出歌声,像用鼻子哼出来的一样。

    听了一阵,她忍不住低声对他说:“你们这地方土,我们学校里跳舞都不放这样庸俗的歌。”

    董琦早有听闻她挑剔大小姐的名声,笑吟吟地问她:“那放什么歌呢?”

    “反正是放外国音乐,格调很高的。德彪西你听说过吗?”

    他也不是好惹之辈,一身反骨。见她考他,故意摇着头乐滋滋地说:“不知道。什么怪头怪脑的洋人名字?”

    她翻着白眼觑了他一眼,“土人。”

    两人又不说话了,只听着歌声,慢慢地舞着。这种舞本来是交际性质,并不需要做太多额外动作。

    他们像是心有灵犀,都是常在舞池里的人,什么踩到鞋这样新手的举动,完全不会发生。两个高手相会,不必过招,只需面对面,便能体会见到知己的愉悦。

    她偏过头去,突然跟着歌女沙哑的嗓音,哼了几句歌词,拍子慢慢的,逐渐没了声。

    他听在耳朵里,心里突然生了同情,感觉沈小姐估计这一趟不辞辛苦地来,也是自讨了没趣。他们这同一类型的人,上刀山下火海也不怕,就怕无聊。

    他突然问她:“沈小姐在学校里唱过歌吗?”

    “我偶尔在戏剧社登台,总演女主角。”

    她毫不避讳自己的骄傲,微微仰起下巴,仿佛等待赞美地看着他。王尔德的戏剧,她演莎乐美。莎士比亚,她演苔丝德蒙娜,奥菲莉亚,演得金光闪闪,华丽异常。

    他反而被逗乐了:“也是,这样好的嗓音,这样漂亮的样貌。”

    他完全可以想象出她从小就是公主。大约她在上海的寓所卧房就装饰得和英国公主没有两样。

    过了一阵,《夜来香》完了。歌女抖了抖身上的垂珠亮片,又两手去捧着话筒,陡然唱起一首节奏激烈的曲子来。

    沈舜华身上的火苗像被点燃了,不知为什么,鬼使神差间她突然拉起他的手,两人一进一退,居然和着节拍跳起狐步舞来。

    起先他还没反应过来,后来被拽入她的节拍,便也顾不上什么推辞了,只跟着命令般的曲调动作着。

    虽然城里没什么人陪他跳,但他对狐步舞很熟悉,而她更是老手。

    旁边来跳舞的听到激烈的节拍都逐渐停下来了,逐渐围拢过来,颇有兴味地观赏着他们。

    终于到了歌曲的间隙,她没忍住爆出了笑声,用力捏着他的两手:“不错啊,看来你没我想象中那样古董。”

    “不是你想象中的小城遗少吗?”

    她低下头去咯咯笑着,额角有一点汗,他看见她口红下像贝壳一样的牙齿,听见她用玲珑的声音细细地说:“不知道。”

    他替她拿过披肩,他们回到了吧台边。她从托盘上拿了一杯黄澄澄的酒,对他举杯说:“跳了这一场,比烈酒还痛快。”

    董琦侧头留意地看着她,笑着,不回答。他自己的家教那样严格,虽然他自诩已经很能挣脱规矩束缚了,却实在想象不出来平日里她在上海过的是怎样声色犬马的日子。

    他看到她喝酒如饮水一般,又忍不住对她生出一种格外的敬佩。“你酒量挺好的。”

    “这种鸡尾酒就是喝个调味,我还没那么容易醉倒。”

    直到他看见她的脸颊上泛起两团酡红,就微笑着示意侍应生下去,接过她的外套,自己也披上西装,搀着她走出门去。

    漆黑的汽车停在饭店外面,原先是为了等太太,却直到这时了也还没出来,孤独得像头突兀的怪兽。

    先前来时,天空就灰暗得像傍晚,如今一出门,细细的雪就朝他们迎面扑来。她呀了一声,董琦连忙给她披上外套。她跺着脚说:“好冷好冷!”便要拖着他往回走。

    他连忙扶住她,轻声劝她说:“你消停点吧,我的祖宗。等进了车就好了。”

    开了车门,司机见到是他们一脚深一脚浅地过来,脸上写满了疑问。董琦只好告诉他:“你都等到这时候了,太太也还没出来,不如先送我们回去,你看沈小姐都醉了。”

    她侧躺在后座,低低地坚持道:“我没醉。”

    “你醉了。”他脸上泛起笑意,无疑是胜利的笑。

    汽车发动引擎,开上了回董公馆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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