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月

    明明在深秋,风不断划帘。

    吹进来的时候会带起寒意,但明鸦却觉得周身热得很,如同在火中炙烤。这种热意蒸腾往上,让他觉得有种天旋地转之感,眼眶疼痛,浑身酸软无力。迷迷糊糊总觉着要睡过去,前面的女子在不断地说话,他几次想要回复,但却提不起力气,说话的声音细若蚊蝇。

    身后的人半天没说一句话,乌蔻心中警铃大作。掀帘子进了车厢,男子的头斜靠在木板上,脸上布满红潮,呼吸很重,嘴唇紧抿着,像是在做着很不好的梦。

    她伸手探了探他的体温,果然滚烫无比,又发热了。

    他的肩上有块暗沉,手摸到的地方一片濡湿,伤口该是又裂开了。把他的身体扶正,又倒在一旁,扶正,又继续倒下。即使昏迷好像也能感觉到疼,乌蔻撇撇嘴,坐在了他身旁,把他的脑袋搭在自己的颈窝处,然后准备着手扯开布条。

    不行,天太暗了。想来现在约莫是寅时,天将亮了,再等等。

    他的呼吸太烫,喷在脖颈处很痒。乌蔻把他的脑袋推到一边,将大氅盖在了他的脑袋上,开始闭目养起神。她有些困了,赶了两夜的路不停,本以为可以睡个安稳觉,没想到他是个烫手的山芋,胡人要抓,官府也要抓。

    不知过了多久,朦胧间感觉天要光了,晨起醒来的时候是最冷的,不自觉地缩了缩脖子,然后再不情不愿地睁开眼睛,手要冻僵了,先喝酒囊里的酒一口。

    摘下了腰间的酒囊,往嘴里送。

    酒液冰凉,入喉辛辣,入腹瞬间就激起了一阵灼烧感。等过了一阵四肢暖和起来,她才掀起大氅,看了看旁边的人,嗯,还活着。

    布条上的血已经干了,解了半天也没解开,只能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割开。果不其然,利箭穿过的皮肉续满了脓液,也不知荆叔到底给他怎么处理的,难怪要起高热。她含了口酒,喷在刀刃上就着手划开了皮肉,感受到昏迷的男人身躯一颤,手上的动作却不停,刀伤箭伤没什么不同,总不过就是挤出脓液,拿酒喷一喷,再撒上药粉,包起来听天由命。

    她见过太多这样死去的人,熬过来了就有命活,熬不过去就一命呜呼,贱命一条,也没什么可惜的。但他不行,他的命很金贵,还欠她一大笔债,不能就这样死。

    乌蔻的手很稳,撕了衣裙一角,拿水打湿擦干净皮肉上的血痂和渗出的脓液,又将刀刃在他衣服上擦净收回了鞘,再用脚勾过地上的伤药包袱,找了荆叔给的包治百病金疮药胡乱撒了一通,就给他穿好了衣服。

    停车的这处离河流不远,乌蔻索性下了车,领着马儿去了溪边饮水。左一块右一块,裙角的布都快见了里衣,沾了冰凉溪水的衣角敷在他的脑袋上,他的神色渐渐舒缓起来,看起来倒是没有那么痛苦了。

    这人连睡着了做梦,五官都是皱成一团的。他的脑袋里在想什么呢?

    乌蔻撑着脑袋,手指摩挲着耳垂上的赤玉,天高任鸟飞,思绪就像断线的纸鸢,飞到了不知什么角落去了。

    没有想要的东西,没有想去的地方,没有想做的事情。

    以前想知道为什么阿爹阿娘会死,后来发现,活下去才更难,就不想知道为什么了。支撑不下去想死的时候,捡了乌桕,养着养着就这么大了,开始要杀人要做匪,才有饭吃,现在成了大当家的躺在寨子里也能做生意,就这样活着,也活下去了,何况现在日子好了,不用日夜担惊受怕了,世道人情在山上通通不用再管。这样的生活很好,但是,总是感觉不痛快,

    她总是会梦见小时候,在那个镇子上。坐在阿爹的肩头逛集市的时候,男人会念诗给她听。

    “紫塞三关隔,黄尘八面通。小青雀,这就是玉门关。”

    阿娘会用羊奶给她做酥酪吃,冷食甜腻,入口滑嫩。乌桕也买来给她吃过,但是总是觉得不对劲,哪里都不对。

    她到底想要什么呢?

    ...

    林家三人脚程很快,明鸦醒来的时候,林叁已在他身边了。

    乌蔻带着他,已经赶到了临泽蓼泉镇,待他们来此处,就换了马又到驿站置办了轻便的传车,只等他醒来便继续赶路。

    “镇子里的郎中这几日正好不在,当家的去卖药的摊子上逛了,说是要给你弄几副治外伤的成药来。”林叁见他醒来,惊喜得很,就差恨不能长着翅膀飞去告诉乌蔻这个好消息了。“你不知道,你这伤来得太凶,要不是当家的及时发现,动手给你去了烂肉上了药,指不定你就死路上了呢。”他的嘴一张一合,喋喋不休,明鸦只觉得头疼欲裂,偏偏嗓子干哑,说不出几个字来,只能指着桌上的杯子剧烈地咳嗽——

    “水...水......”男子方才哦了一声,喂他喝了水。冰凉的白水滑过干咳的喉咙,直到灌了两大杯才止住咳。

    符牌!明鸦赶紧摸了摸胸口,还在...

    看来这群匪寇倒是很讲诚信。

    她还救了他,又一次。当真只是为了钱财那么简单吗,他不过是给了一个口头的承诺,她便如此轻易地相信了他,这符牌的价值无法衡量,要比他给她的许诺宝贵得多。该说这山寨里民风淳朴,还是鼠目寸光...罢了,这也不失为一件好事,至少他们要比那些有心人,更靠得住。

    林叁见男人一直沉默不语,奇怪得很,只能硬着头皮冥思苦想该和他再搭些什么话来,毕竟当家的可是给他下了命令,照顾好他,这可是棵摇钱树。

    十万钱,马四匹,再加上路上所耗所需一律由他负责,这买卖实在是划算。

    但是没有定金,没有字据,当家的也没在寨里问其他人的意见,就这么相信他,万一被骗了呢?以当家的这么多年不慎被骗的经历来说...

    林叁看他的眼神不善起来,“银货两讫,你不会骗当家的吧?”看他周身气度不像江湖骗子啊,但是乌桕那小子说过了,当家的最容易被骗,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明鸦闻言一怔,空手套白狼这事果真还是不行,从军多年,自己身边早就没了旧物,也不能证明自己的身份。只能试探着问他——

    “你去过洛阳吗?”摇头。

    “那,你听过明家吗?”摇头。

    ...糟糕了。

    果真是骗子!林叁怒气冲冲地站起来,“亏当家的尽心尽力救你,还帮你办事,你果真是个江湖骗子!”明鸦无言地扶额,颇为无奈,活了二十几年,倒是头一次听人说这话。

    “我不是骗子,我是西北军大将军麾下的骁骑将军。”眼前人义愤填膺地说要丢他出去,他只能仰天长叹,苍天呐,我冤啊。

    乌蔻回来的时候,正看见明鸦被拉拽着要出门,她大包小包提着药就撞了个满怀,怒火中烧地大骂了林叁一顿。当然也有林叁这厮演戏时踹了她一脚的原因在里头。

    林叁捂着被揍的脑袋,委屈地看着一脸不悦的自家老大道:“当家的,你不能看他长得好就轻信了他啊,我看他不像什么好人!说了一堆,我一个字也没听懂!”

    乌蔻打发了三人去打点行装,面对面地坐下来盯住他。女子的目光带着些审视,他只能再度开口。

    “我叫明鸦,字携水。隶属于西北军麾下,奉命镇守玉门关小方盘城。”见女子毫无反应,他只能继续说道,“我是,洛阳明家的人。”

    明家,怎么好像听人说过似的。洛阳是王都,洛阳...明。她的脑袋混乱得很,平常她从不关心王都的事情,倒是听寨子里从前一个读书的老师傅念叨过一些,说的是什么来着,天下分三户,

    司马为天,明为上,宁为下,分则天下动,合则...

    合则什么来着不记得了。女子挠了挠脸颊,临泽的风很干,带着黄沙与苦水,吹得人像在沙子里滚了一遭一样,叫人总想挠着些什么才好。

    等会,不对。

    “你说,你叫什么?”她看向男人的脸,他的神色很淡,眼瞳里盛满了倦怠,趁得眉眼有些苍白。

    “明鸦,明携水。”

    窗外有雷声惊起,黑云压城,携卷着狂风。

    雨落到蓼泉来了。

    女子的神色只震惊了一瞬,马上惊喜起来...惊喜?明鸦摸不着头脑的看着兴奋的她,搞不懂这女人到底在想什么,明家在洛阳世家望族中风评并不佳,那些名门看不惯蛮横匹夫,也瞧不上只会舞刀弄枪的粗人。

    大腿果真没抱错,不仅是有钱人,还是极其有钱人家的小公子。

    “明携水,为了十万钱,你可千万不要死!”乌蔻殷勤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嘴里古里古怪地念叨着什么就出了房间,只剩下哭笑不得的明鸦坐在圆凳上,一脸生无可恋。

    果真是什么样的手下,什么样的主,一窝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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