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雨

    入夜有雨,官道。

    女子单人一骑,马蹄不停,行路不止。

    她与马车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似乎在有意等待着他。直到风渐大了,马车中的林叁才从他身后探出了头——

    “当家的,进来歇一会儿吧。”

    林无也附和道,“是啊,走了两个时辰了,我来领路吧。”

    乌蔻顿了顿,手拢紧了身上的蓑衣,再翻身下了马。林叁出了马车在一旁站住想要扶她上马车,明鸦也伸出了手。两人相视,互相尴尬的一笑。她瞧着好笑,林叁摸了摸脑袋,走到前面骑上了马,女子却还站在马车下。

    男人咳了两下,面颊迅速染上一丝不自然的绯红。乌蔻见他微微侧过身子,轻轻嘶了一声,像是扯到了伤口,尽管面上不显,但想到他伤得严重——

    “你进去歇着,我来给你驾马。等快进城,我再喊你出来。”

    明鸦刚要开口谢她,女子像提前知道了他要说什么似的,抬手做出闭嘴的样子。

    “不用谢。只是怕你死了,不知找何人要钱去。”

    明鸦呆住,被她赶进了马车内,掀起帘子的一角见她干净利落地蹬地上来,坐在了外边,轻扫马鞭,马车又摇晃起来。

    马车内的陈设极为简单,只一张坐垫,一个小箱子。

    此一去,已花了半月,明鸦脑中想起这亡命般的逃窜生涯,此时小方盘城恐怕已经易主。

    不知到了金城,能否成功差人将符牌送至洛阳。

    他一路上已找了各种方法要将信与符牌送走,但身后的鞑子追得太紧,他根本没法子做任何事。官员权贵、贩夫走卒,他不是没有想过要找人求助,但看着他们的脸,他就一个也信不过。

    他所相信的所有人,那晚全部死在了他面前。

    只要闭上眼。

    明鸦捏紧了手中的符牌,女子将它还给了他。

    他清楚记得,那个不知名的士兵将它交到自己手中时的神情。

    交至洛阳,虎符合一,则调天下兵。

    天下。

    就这么一个小东西,沾了千人的血,却能左右万人的命,冰冷无心。

    官权、将权、人心、利欲,他就是为了逃开这些东西,才一怒冲冠离开了洛阳。凭着满腔热血。一剑一马一少年,远赴边关参了军。他确实是个传统又执拗的人,理想抱负说起来其实也很虚伪。

    既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他在一步步长成可避风雨的大树,只要再给他多几年的时间,就可以凭心而为,就可以保护想要保护的人,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告诉所有人。

    他明鸦可以不用依附任何人活下去,并且可以活得更好。

    不用故作欢颜日日夜夜周旋在名利之间,不用弯腰作揖拜些根本不配为人师的豺狼虎豹,不用以己身为筹码来换锦绣前程。

    一个姓氏而已,不要也罢。

    “喂,渴不渴?”女子的声音几乎瞬间打破了寂静。她伸进一只手,手上拿着一只羊皮水囊。见男人久未答话,她又探了脑袋要进来瞄上一眼,正撞上明鸦伸手。他讪笑一声,接过水囊牛饮一口——

    “咳..咳!”

    他被流过喉咙的腥辣酒液刺激得咳嗽起来,呛了好几口,才缓过气来,诧异地看向一脸贼笑的乌蔻。

    “噗...哈哈哈哈哈!”

    女子乐得眼睛眯成了一弯月牙,五官凑在一起,生动地展现着此时主人的乐不可支。她大方地露出几颗牙,嘲笑着他的窘态。“怎么,你不能喝酒吗?”

    明鸦擦了擦唇边残留的酒水,摇了摇头。

    他确实不擅饮酒。之前犒赏将士时,他都是浅尝辄止,要不就偷偷将杯中酒换成蜜水,反正交杯换盏间也不会有人察觉。

    此刻被女子揭穿,倒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林无,丢个水囊来!”女子向外边喊了一声,不多时就拿了个棕黄色水囊又递给他,见他小心地凑过去闻闻,复而又笑出声。一口银牙衬着唇色嫣嫣,耳垂上的红玉摇曳生姿,雨夜冷冽,笑颜娇俏,女子磊落,让他平白无故生出想要亲近的错觉。“荆叔给的药吃了么?”

    荆叔平日最爱制药,药丸乌黑,苦涩无比。她看他吃下神色未变,不禁疑惑,难道荆叔转性了?愿意在药丸子里放些蜜糖?她偷偷打开荆叔临行前塞过来的补气药丸,摸出一颗放进嘴中。

    “呸呸呸!”女子吐舌,恨不得将眉毛拧成一个疙瘩,还是那么苦!她飞了一记眼刀,反正马车里的人也看不见。然后又泄愤般地扬起鞭子,但最终只是落下轻轻一鞭。

    明鸦的嘴角落下一抹轻笑。

    笨蛋。

    ...

    他是被男人喊醒的。

    天快亮了,要到高台县了。

    他竟睡了这么久,迷迷糊糊伸了脑袋出来,看见四周仍然朦胧。女子又骑上了马,在前引路。她未戴斗笠,头发沾上了夜雨晨雾,显得有些湿润。

    见了风身上的伤隐隐作痛起来,他强撑着坐在马车外围想要下去,那个叫林小的男人拦住了他。“当家的说了,不让你骑马。”他往乌蔻那处望去,见女子的耳尖动了一动。

    砾石泥泞小路已过,沿着河流一路走到此处,看起来前方道路尽是平坦。

    明鸦却生出一种不安之感,高台过了便是张掖,再然后是屋兰 ,删丹,永昌,便到了凉州武威。删丹至番和路途太长,高山险峻,变故丛生。

    毕竟这不是玩耍,他隐隐担心起来,不知这看起来不怎么靠谱的女子,能不能靠这三个男人平安送他到金城。

    脚程不停,快到高台县时,女子又下了马,钻进了马车中。

    “林小先去前头打点,林无林叁跟着我。”她的神色并不疲倦,甚至含着隐隐的喜悦之色,见他一脸呆愣,出声又解释道:“高台县里有家镖行,镖头是寨子里出去的,换的马都是我亲手送过去的。”

    很快就进了客栈,明鸦有些懵,这一路顺利的让他几乎有些懈怠了,此时看着女子正在大堂和掌柜的说要几间房,他们真的是匪寇吗?他涌上一股并不真实的感觉。

    难道,我已经死了?之前连日赶路,以天为被,以地为席,他几乎已经忘了热水和床榻的滋味,此刻泡在浴桶中,干涸的血渍与新生的血液一同化成了水融进氤氲的热气中。肩胛处的箭伤包裹着布条没有拆下来,那个大夫说不能见水,勤换伤药,养个三月五月便可重新挽弓射箭,其余伤筋动骨的地方,也只能喝喝汤药养着。

    明鸦靠在桶上,捧了一瓢水从头淋下,蒸腾的热气下,男人发出惬意的沉吟。刚擦净头发上的水珠,传来了敲门的声音。

    吱呀一声,开了门女子就要往里冲。

    “去了这边的黑市一趟,你的画像都...”她急急忙忙地坐下,正给自己倒上一杯水,看着男人的脸却突然愣住了,眼中闪动出阴沉的怒火,“你!”

    男人的脸上易容的痕迹都被洗掉,露出原本的肤色与刚冒出头的胡茬,额前发上还滴着水。他不明白她怎么突然生气,只能把她手中掉下的杯子捡起来放回桌上。

    乌蔻闭上眼睛,极力忍着自己汹涌而出的火气,呼吸再三,才睁开了眼。看着那张干净的脸庞,心里的火又噌噌噌地往上冒。

    “你的画像传遍了黑市的伙计手上。”乌蔻面色阴沉,扶额。

    存心给我出活增加难度是吧。

    明鸦这才会过意来,啊,那瓢水。没等他开口解释,女子已经制止了他开口说话,

    “我让林小来给你换药,再让林叁去买些胭脂水粉,这脸,我亲自帮你画。”乌蔻皱着眉要走,像是想起了什么,又回头说道:“一并算在欠我的账里。”

    林叁听见自己要胭脂水粉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无比精彩。乌蔻光看他的脸,就知道他在心中说什么。

    啊,大当家的开窍啦,苍鹤山要有压寨夫婿啦,诸如此类的。

    她丢出一个钱袋,懒的开口解释,只是让他快去快回,就去了马厩喂马。

    房间内。

    林小与明鸦相对沉默着,看着男人身上的新旧伤交替,林小上药的手稍微停顿了一下,转而更加轻柔起来。

    惹不起惹不起,不会因为看过了他的真容把我弄死吧,当家的快来救命啊!明鸦纵使再迟钝也感受到了身后人的紧张,他迟疑着,开口——

    “你们,平日就是以此营生么?”明鸦,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男子说出口的瞬间几乎就想扇死自己。

    但身后的男子似乎思考得很认真,过了半晌才开口回答他。“不全是,我们还做马匹生意,山下也有很多铺子投了钱,山上还有地种,平日里和你这样的人做买卖的活计最多。”当然还有拿人钱财,□□,杀人放火这种买卖不会讲给你听咯。

    听起来,似乎不太像他记忆中的流寇山匪,确实奇怪。

    见明鸦似乎低头在琢磨他的话,林小又开口道:“寨子能像今天这么安稳,全靠当家的,养马驯马,带着寨里的兄弟们,下山不管什么活计都接,养活了寨子里几十口人。”

    明鸦听罢,好奇地问:“你们当家的一直都是...女子么?”

    林小摇头,“当家的是十年前跟着流民来的,被老当家的买回来当女儿的,后来学了武又跟着老当家的杀...”他停住了话头,换了个说辞,“跑马出货,带着寨子贩马,本事大的很呢。前几年老当家的死了,大伙都服她,这才有今天的安稳日子过。”

    药上好了,林小说完就退出了房间,留下明鸦一个人。过不一会又端了些吃食来,说当家的说他不好去大堂,就让他端上来了。

    用完了吃食,明鸦用指蘸水,在桌上粗略地画着路线。

    按照这样的速度,要月余才能到洛阳。想到小方盘城的惨象,他暗暗攥紧了手掌,自己现在伤重,若是金城无法将符牌以及情报送出,要亲自赶至洛阳,时间一久,恐有大乱。

    渐入夜了,刮起的风带着黄沙的粗粝质感,像习武之人的手掌摩挲着脸颊。

    乌蔻看着林叁买回的女儿家的水粉口脂焦头烂额,她鼓起勇气,抱着一堆香气扑鼻的用物,在天色昏暗间,敲响了男人的房门。

    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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