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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白朝朝睡到下午才醒,睁眼就闻到了熟悉的香粥味儿,那是打小就爱吃的粟米莲子粥。粥和糕点放在桌子上,还冒着热气。她不知道,哥哥白朗热了又热。

    她在汴京难得吃上一碗精致的粥饭,皇城司的伙食并不差,但和一群大老爷们生活在一起,习惯了粗茶淡饭,大口吃肉喝酒。

    可还没喝上几口粥,门口来了一个马夫,铃儿声声响,三快一慢的节奏,让她顿时警觉。

    这是约好的暗号,她匆忙出了门。

    马夫二十岁年纪,皮肤黝黑,却身高体胖,手里拿着一本话本小说,嚷着退货。白朗厌烦他,大清早没开张,却迎来个退货闹事的,正要发作,白朝朝迎了过去。

    “哥,让我来!”

    白朗顿时明白,妹妹的身份特殊,这多半是他们在做事,凭空多了几分警惕,站到街上把起风来。直到白朝朝接过册子,进了里屋,他才又回去看店。白朗心里正多了几分感慨,抬头就看见店门口又来了一个汉子。

    沈暮摇摇晃晃,人未至,酒气先扑面而来。

    一袭破旧的皮袄裹住高大挺拔的身躯,土色的风领挡住了半边脸,却更显出如刀刻般的轮廓,冷静如水的眸子里全是没人想招惹的戾气。

    白朗心里叫苦,原本一会要去提醒沈暮,白朝朝回来了,中午收拾下过来吃饭,可突然以这疯癫模样出现,不吓坏白朝朝才怪。

    “朝朝,你看……谁来了呀?”

    他故意提高嗓门,一来提醒白朝朝赶紧化妆,也想唤醒宿醉的沈暮。“朝朝”这两个字一进沈暮的耳朵,他的酒全醒了。

    “俊哥,你叫什么?”

    “朝朝啊!我妹啊!”

    沈暮愣在原地,转身想跑,却脚下生根,眼珠瞪得老大。

    “好你个白朗,怎么不早说!”

    他声音却压得极低,怯怯地看着店里,犹豫许久,还是跟在了白朗后面,却弯着腰,一副奴才相,随时准备着送给白朝朝一个久别重逢讨赏的表情。

    白朝朝刚在册子中拿出一个纸签,血红的墨迹未干,看来宫神医已经迫不及待地给了她任务。红色,代表火急的暗杀任务。

    她正要去拿出男装扮上出门,却听到哥哥在外面那一声喊。不用猜,也知道谁来了。她在原地打圈,差点手足无措。任务吃紧,可来的却是朝思暮想的男人。

    她还未想好,哥哥和白朗就走了进来,店里光线一暗,白朝朝却感到心里一安,一暖,扭头就对上沈暮的目光。

    可沈暮却躲了,侧身去找了那两个正在挑选话本小说的书生说话。

    “这本好,写的是穷书生和大小姐私奔,这本也不错,写的是一只狐妖爱上了一介书生……”

    两个书生转头看他,认出了沈暮,客气地叫了一声“沈先生”。

    沈暮虽然是酒疯子,可回到登州总得过日子,白朗也怕他到处闹事,就让他写话本小说赚钱。可没想到,疯疯癫癫的沈暮还真能编,连出了两本,赢得了不少读者的喜欢。

    白朝朝一愣,这和想象中的场面有点不一样,原本以为,沈暮会奔她而去,甚至伸开宽大的怀抱,将她全部淹没。可此刻的沈暮却把她当空气!

    她气哼哼地瞪了一眼白朗,扭头就要去后院,白朗心里也急,果然和他预料的一样,这对冤家离不开他,他又得受罪。

    白朗一把拉过沈暮,按在凳子上,赶走那两个书生就关了店门,又去把白朝朝给拉了出来,三人总算坐在一桌,可气氛却尴尬到了极点。

    桌子上还有早上没吃完的几块糕点,沈暮憋不住,贱兮兮地看着白朝朝。

    “吃了没?”

    白朝朝也在看着糕点,脸颊却早红了,像思考不出糕点是如何做成的,急。

    她把糕点推到沈暮面前,二话不说就去倒了一杯热茶。

    “你想把自己喝死啊?吃点东西,醒醒酒!”

    “没喝多少,这天还真冷哈!”

    “嗯。”

    白朗的脸都憋成了猪肝色,听见二人对话想笑又不敢,想走又不放心,猛地一拍大腿。

    “有瓶好酒,今儿喝正好!”

    白朗说罢进屋拿出一小坛极为稀有的葡萄酒,开封酒香四溢,白朝朝却一把夺过。

    “哥,你给一个酒疯子送酒,安得什么心?早点戒了好!”

    白朗和沈暮都是一颤,那个刁蛮任性不讲理的小姑娘还在,两人相视一笑,可白朝朝脸却红了,自觉没装成淑女模样,连忙压低声线,拿过碗来倒了三碗。

    “也不是,不能喝,就是少喝点!”

    她偷看了沈暮一眼,心想再不能任性,在皇城司和那群大老爷们闹惯了,可现在面前坐的是情郎,要收敛才好。

    沈暮低头不说话,看着血红的葡萄酒走神,他呼吸陡然急促,一巴掌打翻了酒碗,殷红的酒水像血一样洒了一地。他的双肩颤抖不止,被白朗一把按住,半晌才缓和些许。

    这突然的动作,吓坏了白朝朝,沈暮的情况比她想得还要糟。

    白朗告诉他,沈暮回来就得了癔症,还经常被困在沙场厮杀的噩梦中。在皇城司中她见过这样的疯子,那些血腥的回忆会伴随一生,也有人自杀,有人失踪,下场极为凄惨。

    “暮哥哥啊,这几年,你到底经历了什么?”

    “我见不得……那些血红的东西!”

    白朝朝眸中含泪,她爱怜地看着沈暮,多想永远陪伴在他身旁,她想自己回来的正是时候,得想尽办法和哥哥一起照顾沈暮才行。

    可眼下任务催命,店门外铃铛声再起,还连着响了三遍。

    白朝朝不得不起身,忧心忡忡又恋恋不舍地看了沈暮一眼。

    “我还有事,得出去一趟!”

    白朗虽然理解,暗暗点头,可沈暮脸色却更差了。

    看着白朝朝出了店门,沈暮也起身,神色落寞到了极点。

    “这是,嫌弃我呢!呵!我就是个疯子!”

    他转身要走,白朗赶忙拉住,却被沈暮躲开,还探头看看天色。此时已近傍晚,风雪未停,寒气逼人。

    “巧了,我也有事!走了!”

    “你有个屁的事!”

    “真有事,要赶稿呢,小舅子!”

    沈暮说完,抓起一块糕点塞进嘴里,头也不回地钻进了外面的风雪。留下白朗一人喝着酒,心里却极不痛快。两人几年未见,这第一面就有点尴尬,虽然没吵没闹,但白朗心里总是不安。

    他觉得两人都变了,在第一眼看见妹妹的时候,他就觉得白朝朝有点不一样,少了以前的娇弱,多了一分……寒意!得知她是皇城司的暗探,又有些理解,可这个秘密又不能告诉沈暮。

    而沈暮变得更多,回来了一年,虽然经常一起喝酒,可疯疯癫癫的背后像有一团黑影笼罩着他,而他也自暴自弃地陷入黑暗。谁也看不清楚,他在那片黑暗中到底在做些什么。

    白朝朝是哭着离开白云书社的。

    她出了文街,跟着带路的马夫进了一条无人的巷子,又进了一家胭脂店。

    楚然儿正在侯着她,两人简单地打了照面,就匆忙地变装,出门就成了两个俊俏的男子。他们翻身上马,不紧不慢地朝着观海楼走去。

    楚然儿年纪比白朝朝还小,一样的身姿奥妙,楚楚动人,可一身男装也格外好看。

    “姐姐,我叫楚然儿,以后多指教呀!”

    这是白朝朝回登州执行任务的同伴,来的时候王朗告诉她,楚然儿家在登州经营古玩,是个大富之家。有钱人家大小家当皇城司暗探?白朝朝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才知道,楚然儿小时候被辽骑掠走,和家人失散多年。

    看来皇城司很会选人,培养孤儿,再派回原籍,带着无人知道的秘密。

    白朝朝一路都在想着沈暮的病情,匆匆一面,她走得极不是时候,不知道沈暮会不会误解她,想着做完这个任务再去找他。无论如何,她都要照顾好这个家伙,这不断冒出来的想法,让她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母爱泛滥。

    她甚至想,如果自己没有皇城司暗探这个身份多好,她可以天天陪在沈暮身边,照顾他……白朝朝想到此处,脸上一热。

    楚然儿不知道白朝朝心里在想事,以为她高冷难以接触,也不敢再搭话,可她又爱啰唆,憋不住。看白朝朝脸红了,赶忙找话。

    “姐,登州冷,冷风一吹脸就红了哈……”

    白朝朝:“……嗯,冷!”

    她们尬聊间,目的地就到了。

    观海楼位于水城之外,足足三层,可以登高望海。这里两边都是勾栏酒肆,夜灯已经亮起,即使雪风飘飘,老远就能听到嬉闹之声,还能看见那些放浪的公子哥儿搂着风尘女子,招摇过市。

    两人查看了四周地形,提前下马,找了当街的茶铺,楚然儿一人留下喝茶,作为接应。

    “白公子,好好玩耍!”

    楚然儿憋出男声,半开玩笑地送走白朝朝。

    白朝朝挺直身板,迈步就走,风度翩翩,楚然儿都看呆了。她刚到观海楼下,就被老鸨跟了过来,成了眼里待宰的肉。

    “公子哥,你可真有福气啊,今儿来的正是时候,江南来了一批小娘子,个个如花似玉……”

    白朝朝出声打断,“只喝茶看海,找个观海的雅间即可!”

    老鸨皱眉嫌弃,自言自语:“装什么正人君子?海有姑娘好看?接上去吧!”

    老鸨面露不悦,把她交给一个小丫鬟就去招呼其他男客了。

    傍晚,海风更凉。

    观海楼上面灯火通明,甚至倒影都投入了海面,形成一朵倒悬的云彩。

    可没人注意到,在观海楼的楼顶之上,一个黑影悄无声息地潜伏了下来,像幽灵一样腾挪身形,寻找着目标。

    这个黑影,正是沈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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