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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州。

    白朝朝骑马进城,一到登州水城附近就闻到刺鼻腥臭。岸边挖上来的淤泥,和一些沉船残骸堆成了山。裹着破棉袄的民夫正生了火堆取暖,几个监军混在里面喝酒骂人。

    平海水军看上了这块内陆水城,来年要在水城操演。白朝朝觉得平海军指挥使呼延庆脑子进水,不在海上操演,而选水城,真把平海水军当成了杂耍班子,演给老百姓看。

    在重文轻武的大宋,即使是禁军,也让人有些看不起。可地方上不敢惹他们,登州知州只能出了双倍工钱,征了民夫赶工,修筑临时堤坝,将水城一分为二,一边一边地挖深加宽,把白朝朝儿时的记忆全都挖得稀碎。

    辽,金,还有高丽的商船只能停靠在入海口水门闸附近,各自扎堆,看似凌乱,却静得出奇。自从澶渊之盟后,登州也开了榷场,和紧靠幽云十六州的边城比起来,登州倒是平静得有点奇怪。

    白朝朝看着黑压压的商船,眉头一皱,拉了下被雪风吹歪的帽檐,腰间长刀撑起了披风,后背褶皱处落下一大块积雪,马匹受惊一声嘶鸣。

    看似平静的水城,有了一丝波澜,那些商船上有人探出头,神情警惕地看过来,这种平静又诡异氛围让白朝朝倒吸一口凉气,但愿他们都是老实的异国商人。

    可那只是白朝朝的一厢情愿,不要说登州,整个大宋现在都是风雨飘摇,澶渊之盟也只是带来了表面的和平,战场已经转移到了不见光的地方,而且愈演愈烈。

    离开汴京的时候,皇城司的头儿就叮嘱再三,潜伏,等待命令,要她像鬼影一样悄无声息地进城,女扮男装,能不见的人最好不见。

    可白朝朝并没把那位威严上司的话当一回事,有一个人她是一定得见的。沈家陷入军马案后,那人可怜地活着,据说日日喝酒卖疯,想起来她就鼻子发酸。

    离别时他还是少年,而自己也是情窦初开,羞答答没见过世面。可现在自己的双手沾血,是让人闻风丧胆皇城司暗探。

    还能认出自己吗?

    认不出来也好,白朝朝只想看看他,哪怕是一眼,她也知足。

    她骑马边走边想,不多时就到了文街。这里开了不少书社,大宋时期风行的话本小说在这里随处可见,也养活了不少书商,和一些执笔的穷途书生。

    白朝朝在“白云书社”的牌匾下停住,后院的门虚掩,她便牵马走进去。院里面空空落落,一些破烂的印版随处扔着,空气中飘着墨香。

    当年跟爹爹调任去了霸州,留下哥哥白朗一人在登州,却命运迥异。父母死于乱兵之手,她被宫神医所救,被带去了汴京。而哥哥靠自己撑起了一家书社,这营生不赚钱,但干净。

    “掌柜的,有人吗?”

    白朝朝用的是男声,一袭披风,腰间挎刀,任谁也不敢相信她是女儿身。

    白朗正在校版,要赶着出一套话本小说,听见声音双手染墨站在门前。

    “这位小哥,何事?买书来前院说话。”

    白朝朝拴了马,自顾自地进了屋,取下披风坐到火炉旁烤手。白朗看了眼她腰间的刀,显然被吓住。

    “小哥?我们认识?”

    白朝朝烤火的手一翻,故意逗他。

    “掌柜的,匀间房租给我,少不了房钱!”

    白朝朝没想过骗哥哥,她来的路上就想好了,死皮赖脸也要和哥哥住在一起,弥补几年离别的亲情。可那只是借口,她知道,沈家那个酒疯子和哥哥形影不离,在哥哥身边,至少可以多看几眼。

    白朗也是稍微惊诧,就露出流氓玩命的气势,抓起了印板。当年的哥哥斯文秀气,只把她捧在掌心,每次为她打架都会鼻青脸肿,却从不害怕。当然,哥哥的身旁还站着沈家那个酒疯子。

    白朝朝鼻子一酸,那时候她被两个少年呵护着,一个是至亲的哥哥,一个是青梅竹马的沈暮。可物是人非,战乱岁月,让一切都改变了。比如哥哥,那一脸的戾气,极不恰当地出现在他依然秀气的脸上。

    “小子,找死是不?滚!”

    白朝朝二话没说,扯掉了抹额,一头乌黑秀发,如水一样倾泻下来,紧跟着的,是一声带着万般委屈的“哥哥”。

    白朗如雕塑般站立,手里的印板落下,砸在脚上也无知觉。他漆黑的双手掩面,把秀气俊朗的脸颊涂满了墨迹。

    “小……洛?”

    他颤颤巍巍地上前,白朝朝已哭成了泪人。兄妹相见,万般思念,也不知道从何言表。只是白朗听闻父母噩耗,长跪不起,哭嚎了几声,差点晕厥。

    他再看白朝朝,眼中不免疑虑,当得知妹妹的身份,更是呆滞了半晌。皇城司的名头白朗只是听过的,那是杀人不眨眼的狠厉角色,是龙椅上那位手里的刀。

    可白朝朝,那个曾经受他保护的小姑娘,怎么成了皇城司的人?白朝朝知道哥哥一时半会也接受不了,嘴里说着饿了,就到处找吃食。

    白朗慌慌忙忙地关了店门,把能吃的东西一股脑儿搬了出来,几斤卤牛肉,一盘花生米,还有一壶老酒。白朝朝皱眉,看来哥哥确实单身久了,给妹妹拿出来的全是下酒的硬菜。

    白朝朝也不嫌弃,她本就是不一般的姑娘,几年舔血的日子,养成了一身男儿气。

    可白朗却一言不发,在一旁看着她吃,末了才说到白朝朝在心里憋了很久没说出口的话题上来。

    “这还是留给沈暮的下酒菜,他没事就来和我喝几杯!”

    白朝朝嘴里含着一块牛肉,难以下咽。在外这几年,她一直在打听哥哥和沈暮的事。哥哥还好,知道他在登州开了书社,日子平稳安逸。

    可那个沈暮,突然人间蒸发了几年,也是最近才回了登州。

    “哥,暮哥哥这几年,去哪里了?”

    她轻声问,喝了一口酒,掩饰眸中的慌乱。

    白朗叹了一口气,给自己也倒了一杯。

    “那小子苦啊!你当年和爹娘去了霸州后,他就从了军,打西夏,打辽人,见过不少生死。一年前回来满身是伤,最惨的是——”

    白朗指了一下自个儿的脑袋瓜。

    白朝朝一惊,“疯了?”

    她知道沈暮是个不受人待见的酒疯子,可绝没想到这么严重。

    “也不怪他,谁遇到他那样的事,都得疯!”

    白朗停不下来,连喝几杯,脸也红了。

    “他回来的头一年,沈老爷子被人陷害,成了通辽的奸细,被砍头了,沈夫人气不过也死了,沈家全完了,惨!”

    白朗说着,眼里含泪,没注意白朝朝拳头紧握,大拇指没命地扣着皮肉。

    沈家本是官宦,沈父是登州监牧司监牧使,掌管军马事务。大宋一直文强武弱,澶渊之盟后,很多人将大宋的失败归结在无战马可用,导致骑兵孱弱。

    于是各处设监牧司负责筹备军马,修养马场,繁育优良马种。而登州地处宋辽交界,又有水路直通金国,一直都在暗中为大宋买战马,引马种。沈老爷子心忧天下,以此报国,却被人陷害。

    “你是说,登州军马案吗?”

    白朗像个说故事的老头,在妹子面前畅所欲言,好些日子没这么痛快过。

    “可不是,登州军马案可不是小案,沈老爷子被砍头,差点诛了九族呢!”

    这事白朝朝在皇城司也听闻一二。当年中秋,从金国送来了五百匹种马,养在登州马场,可当晚就被人投毒,全给毒死了。天子龙颜大怒,群臣激愤,说这是辽谍作案,而主管监牧司的沈老爷子自然难免受牵连,关键是有人还告了御状,说沈老爷子通辽,收了辽谍好处。

    当时皇城司还派人来查过,而白朝朝那时刚好去了西夏出任务,等她回到汴京,军马案已经结案。同僚告诉她,并未查出沈老爷子通辽罪证,只杀了他一人,但沈家确实毁了。

    白朝朝的父亲以前官至登州通判,两家交好,白朝朝从小就老往沈家跑,沈老爷子对她极为宠爱,老人家一身正气,刚正不阿,怎可能通辽?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是有人栽赃陷害,真正的背后黑手还藏在登州。

    白朝朝凝神看着窗外飞雪,她心中隐隐作痛,似在听自个儿的家仇,又想自己又不是沈暮的媳妇,难免自作多情,不免脸上发烫。

    可她心里更放不下沈暮了,这人疯疯癫癫,多半受了这些冤屈的刺激,要是身边没人照顾着,说不定会出什么天大的事。

    “那仇家是谁?有什么风声吗?”

    白朝朝忍不住细问,这案涉及辽谍,就是白朗不告诉她,她也不会放过这条线索,再说还和沈家有关。白朗摇头,看起也知道的不多。

    回登州前,上司王朗交代,登州有辽谍,军马案只是他们的手笔之一,贩卖走私,破坏航道,暗杀金国和高丽商人,制造外交事端干了不少坏事。而且最近的情报还显示,辽谍正在谋划一场大阴谋,具体事宜,白朝朝还需要和登州接头人宫神医联系获取详情。

    白朝朝陪着哥哥喝下几杯酒,身子却无暖意,一想起沈暮的处境她就心神不安。

    她看着门外,好想沈暮现在就踏步进来。

    可她也知道,国运飘摇,儿女情长太奢侈,即使甜甜的回忆也被现实扯得七零八落。更何况她这身份,说不定会给爱的人带来麻烦。

    她便想着,忍忍吧,等办了事再见沈暮,可心里又火急火燎,一时间拿不定主意。

    白朝朝就这么反反复复地想,越发地焦躁。

    只是望着门外,酒也不想喝了,话也不想说了。

    白朗看出了端倪,回来就犯相思病,得治,起身就往外走。

    “我叫沈暮去,好好聚聚!”

    白朝朝赶紧起身,手抬在半空又放下。

    “哥,我,我还没准备好呀!”

    那一刻,忍忍的想法没了,开始急不可耐,可一看自己这身行走江湖的行头,像条汉子一般,羞死个人。

    白朗看妹子娇羞的样子,心里也乐,他相信,几年未见,那对冤家还是那对冤家。可他又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会像以前那样,夹在两人中间,左右不是人,难!

    白朝朝最终做了妥协,她决定做回女儿身,只在任务的时候女扮男装就好,如此,才能离沈暮近些。

    她在包裹里寻了半天,总算筹齐几套女装,一些花红,想着晚上睡个美容觉,起来画个漂漂亮亮的妆,等着见沈暮。

    可一晚上心里七上八下,想着诸多往事,直到晨钟响起,她才眯眼睡去,可一闭眼就梦嬉皮笑脸的沈暮,还有哥哥和秦明,四个发小在水城泛舟嬉闹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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