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

    俄顷,墙外里门方向再度响起一列蹄声。

    由远而近,由快而慢,徐徐进入薛家大门。

    为首的是一匹骝马。

    汉人给马造了许多字,其中根据经验,某些颜色的马特别优良,值得用字区分出来。例如毛色深黑,叫“骊”,毛红而黑鬣黑尾,就是“骝”,都是好马。

    即使对马一无所知,那匹马看着也很俊逸。

    方头宽额,大眼小耳,汪汪的枣红的毛色,结实的分明的胸腹。装饰也华焕,打理也细心。额上一块叶形鎏金铜当卢,刻着流云和燕鸟的纹样。胸前一溜巴掌大的圆形鎏金铜珂,图案是对视的大角肥羊。

    漆画鞍,虎皮鞯,连钱回文锦障泥。

    鞍鞯延伸出来绕过臀部的秋带,挂满薄薄的镂花鎏金铜杏叶,在阳光下霍霍闪动,像翩翩的金蝶,令人目眩。颈上的黑鬣齐齐剪成三四寸长,臀后的黑尾往上扭结并以红丝绳缠束,看着干净利落,也有实用性──方便作战。

    胡人主业游牧射猎,包括鲜卑、匈奴、乌桓和丁零等,都以弓马便利闻名,鲜卑人的铁骑更踏平中原北方。铁骑的具体形象除了着铁铠的人,还有着铁铠的马。马铠又叫“具装”,戎马穿戴上去,只露出眼睛、嘴巴和四足。

    修鬃束尾,除了便于穿戴鱼鳞状的具装,也能减少甲骑刺杀的时候,马尾造成的干扰。因此这种修饰常见于战马。

    听说骏马都有些灵性,尤其是耳朵小的。耳朵小则肝脏小,肝脏小则识人意,懂人言语。这匹骝马的神态便像一个靓妆丽服的娘子,自矜容色,昂首挺胸,只用鼻孔看人。

    惠歌看了看马,再抬眼看马上的人,愣了一愣。

    熟悉的轮廓,陌生的气韵。

    阳光将那张脸面涂得黄澄澄的,唇上的短髭也描出淡淡的红边,尤其照顾那一双碧绿的眼睛,擦得晶荧剔透。漆黑的瞳子,像清净的绿水深处里,无底的罅洞。

    大抵一副好看的五官,光阴也比较厚待,即使添上痕迹,依旧是好看的。当初那个装疯卖傻的贵家子,现在也还是丰神俊朗,只是眼角唇畔的刻痕深了,蓄上薄薄的髭须,变得沉稳雍容。

    头扎紫罗垂角巾,身上系一袭皂纱罩衫,上面的金丝细绣闪着微微的光,像疏落的星辉。罩衫掩着身上的衣装,只见腿着黑袴,袴脚收进下方的紫织成长靿靴。靴上一层淡淡的污灰的泥泞,也不减华灿。

    汉人的丝织品,最知名的高工艺是锦,使用染好的丝线,依靠经纬线的变化织出花纹,用功重,其价如金,所以锦这个字由金和帛组成。然而还有另外一种织物,更细密厚实,也更费工,所用丝线颜色可达十余种,纹样复杂多变,前后左右各不相同,叫作“织成”。这种织物跟锦一样,作为奢侈的代表,经常被国家限制使用,一般只作衣裳或鞋履的小部分装饰,着于重要场合。

    像奚特真这样作成长靿靴,还穿出来一路跋涉,也是豪奢无比。

    奚特真行马走来,坐着高桥漆画鞍,居高临下,望着惠歌。

    他瞇起双眼,耸起双颊,露出一个老练的笑容。

    笑得很热切,或许是热切的过份了,像市廛里迎来送往的商贩,千篇一律,没有什么真情实意。从前就会装疯卖傻,如今又度过几年宦海,脸上的工夫大概是炉火纯青了。

    贺梅按着惠歌的臂膀,悄声说:“这人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对。他叫奚特真。从前与三姨娘交好,也往家里送过一瓶骑驴酒。”

    “噢!我想起来了,本来……”

    贺梅张了张口,旋即又闭上。

    她想说的是──本来想把你嫁给他的。

    但是这话不免有点悔恨怨怼的意味,若给对方听见,有损颜面。况且以奚特真的年纪、容貌和身分,大概已是妻妾如云,儿女成群,即使从前是个佳对,现在也不是了。

    奚特真翻身下马。

    右手一扬,后面跟进的五六个随从,连同院中的骑士齐唰唰落地,显然训练有素。他将缰绳交给随从,走上前来,向贺梅作揖行礼。

    惠银说:“这一位是奚将军,阿鹿的知交,也是兖州将军府的同僚。”

    惠银的丈夫陆士远,字昙和,小名阿鹿,现任兖州中军府长史。汉朝时候的制度,刺史主掌监察与民政,汉末大乱,地方动荡,便开始给刺史加将军号,开将军府,任命将佐,领有军队。魏国仿效汉人官制,这个惯例也沿用至今,如果刺史没有加号、开府、领兵,还有个别称叫单车刺史,一听就知道人单势孤。现任兖州刺史高思宗,加中军将军,开的军府叫中军府,这个时候戎号泛滥,惠银对那些累累的官衔一知半解,便只称将军府,也称奚特真为将军。

    将军府的僚佐之中,官品和地位最高的是长史,刺史的储备人选,按照升迁惯例,作完长史,就是作刺史。第二高的是司马,专掌武职。第三高的是咨议参军,官品略逊于长史、司马,但是远高于其他诸曹参军。这个官职是个美缺,品秩高,但是没有固定职掌,承平之时可以说是清简无事,所以和长史、司马一样,经常兼任州内太守一职。奚特真就是这个职位。

    奚特真笑说:“阔别良久,夫人倒是青春永驻,丝毫未变。”

    贺梅也笑:“奚将军也还是一样仪容俊朗,很有精神。”

    “从前承蒙夫人厚爱,留宿贵府。现在旧地重游,往昔欢会历历在目。门口这两株楸树,也是从前的样子。”

    “这么多年了,难为将军还记得。”

    奚特真举手拍了拍,后面的随从捧着一个铜壶奉至贺梅眼前。

    木塞口,短颈广腹,壶身朴实无华,只刻了几圈环。颈腹交界处有五六个小环,缚着红丝绳,除了牢固壶盖,也供手握提携。

    奚特真又说:“远来无所有,谨以薄酒聊表微意。兖州治所瑕丘,瑕丘城里有间佛寺叫开福寺,寺里有一口井,冷冽甘甜,又叫甘露井。这个黍米酒,就是我的厨人用该处井水所酿造的。滋味甚佳,也给夫人品尝看看。二月作的春酒,可以放到秋末。”

    “将军客气了。”贺梅让婢女收下,又说:“我们到里面坐着说话吧。”

    奚特真看一眼惠银。

    惠银了然,上前拉过贺梅:“阿娘,将军有事情要请教阿姐,你先陪我去看看孩子吧。方才小儿在车上一直不大舒服,不知道好些了没有。”

    又向惠歌说:“阿姐,你先和将军叙叙旧吧。”

    贺梅见二人情态,也知道事态严重,所以这样急切,还顾忌着不想让她听见。她自己也不大想听,徒增忧烦,最好等到事情圆满解决了,再听女儿报喜。

    她便交代婢女去取吃食招呼奚特真,让仆人去取果饼招呼骑士,才和惠银一同走开了。奚特真也回身下达指示,十来匹马卸下鞍鞯,系于马枊,喝水吃豆谷。

    骑士们各自立于前堂左右,倚着墙柱或树木休憩。

    只有那匹骝马,还披着障泥,自个儿在楸树前左顾右盼,摇着尾巴。

    惠歌忍不住问:“那只马就这样放着吗?”

    “噢!忘了给你们介绍。”

    奚特真搓尖嘴,吹出高亢的“呜呼”两声哨音。

    骝马立即慢步跑来。

    “这是飞燕。”奚特真说。

    骝马的头缓缓垂至胸下,再抬起来。像是颔首,但是颈子长,弧度大,又像长揖。

    惠歌讶然:“牠听得懂人话啊?”

    “对,飞燕善解人意,而且能够记住主人的气味。”

    奚特真顺了顺骝马的短鬃,又说:“还喜欢溜跶,不喜欢拘束,所以我尽量不拴着牠。对于穿戴的东西很挑剔,一旦看上了就认作是自己的,旁人随便动用的话会生气,尤其是这一张锦障泥,睡觉都舍不得脱。饮水刍秣也有讲究,午时才伺候过的,现在还不饿,对吧?”

    奚特真说完,看了看飞燕。飞燕再次颔首,彷佛应和。

    “听闻达奚氏在代国时期世典马牧,看来将军对马也是家学渊源。”

    “听闻贺赖氏原意是驳马,一种身有黑纹如虎的骏马。这么说来,我是善牧,你是善马,倒是佳配。”

    惠歌看着奚特真的笑容,有些恍惚。

    奚特真从前在睢陵的时候,就与刘峻和一些豪族势家的浪荡子交好,喜欢与女子调笑。他的话就和他的笑一样,不能较真。

    然而这种熟悉的佻达的态度,这时却令惠歌感觉亲切而温暖。不是因为他们之间有什么特别的情分,而是经过这么多年,居然还能再次遇见。这个时候别易会难,分开容易,再见很难,尤其近几年四方颠沛,征戍不休,多的是妻离子散,生死永隔,她却能再见多年前的故人,如此的缘分也不算浅了。

    初见还不觉得如何,说了几句话,一种淡淡的喜悦就从心底涌了出来。

    汉人有个词叫“经过”,意思是访问往来,也能表示有此举动之人,就是朋友,例如“视听经过,访问耆旧”。类似的用法还有“周旋”、“往还”等等。惠歌特别喜欢“经过”这个词,彷佛还有时间的情分在里面,从前一起经过某些人事,有着共同的回忆的朋友。依此而言,奚特真大概也算是她的“经过”吧。

    惠歌带着微笑回答:“达奚氏不是因为弄丢一匹宝马,逃去西边,晚来归国,所以才被叫作‘旧臣’吗?看来养马有一套,但是不怎么牢靠。”

    “你真是一点也没变。还是这么失礼。”

    “好说。进去说正事吧。”

    惠歌走进前堂,一下子意识到座位的问题,怔在原地。

    以奚特真的身分,似乎要给他独坐,但是她她从前对他就没有礼数可言,现在对于给他独坐莫名感到别扭。如果两人平起平坐,用一连榻,似乎又过于轻佻。根据汉人的礼节,女子婚后不能见男客,叔嫂之间也要避忌。鲜卑人不讲究这些,见面说话不算什么,但是与男人连榻而坐,多少有些亲密,是会传出风言风语的。

    转念又想,她是要离婚的人,举止还要顾忌已婚的身分,遵守无谓的礼度,也是个笑话。况且这些年,她克勤克俭,谨守本分,又何尝得到过中肯的评价?古人说得好,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奚特真见惠歌走到一半就不走了,便从她身后问:“你怎么了?”

    惠歌回过神,顺口说出心里的疑问:“要给你独坐吗?”

    独坐是对客人表示尊敬礼遇。然而一问出口,反而显得主人自己没有这个意思,全看客人在不在乎,你在乎就给你,不在乎就算了,完全失去独坐的意义。惠歌从前的脾性就直率,如今过了多年无主的婚姻生活,反倒比从前更恣意任情的样子。奚特真知道惠歌的现况。来访之前,他向惠银打探过。丈夫是从前那个写得一手好字的玉人,已经许久没有音讯。

    他笑了:“我不介意连榻,也方便说话。除非你介意。”

    “那就坐吧。”

    惠歌没脱履,垂足坐于连榻左侧,靠近红木大床。床上的肉丸正翘着尾巴在打理毛羽。

    婢女在她身边摆上碗盘,盛着酪汤、枣脯和炙羊肝。

    腩炙是薛家厨人阿芸的拿手菜。羊肝脔切,二寸长,五分广,先用葱、盐和豉汁腌渍,再用铁签子横穿起来,抹上羊油烤熟。腌制的时间和炙烤的方式是关键,腌得太久,肉会有韧性,烤的方式不对,膏尽肉干,根本不能吃。要烤得像榻上这一盘一样,色泽油白均匀,焦黄微微几处,香气喷喷直冒,没有多年经验是办不到的。

    惠歌忍不住伸过手,拿了一串来吃。

    奚特真站在榻前看她,想起多年前宿于此处的那一夜,她也吃了为他准备的晚食。人真的是本性难移。

    惠歌瞅一眼奚特真,认真解释:“这东西热食才美,冷了就是浪费。”

    奚特真解开胸前罩衫的黑丝带,顺手递到右边,很快又收回来──想起自己没带仆婢进来。一旁的薛家婢女见状,连忙摊出双手来迎。

    奚特真朝她笑着摇摇头。

    婢女给他笑得神魂颠倒,立时红了脸,娇羞地别过头去。

    惠歌一面吃,一面看,奚特真穿着紫绫锦缘通身袍,鎏金黄铜蹀躞带,带上佩着紫罗囊、银装服刀等什物,尽皆华灿,眩人眼目。隔着碗盘垂足坐在另一侧,皂纱罩衫横放腿上,有些像妇女着用的“蔽膝”,两只手分别搁在膝处。

    他的右手食指戴着一个指环。环面铸着一只跪着的大角金羊,高约一寸,胸前镶金刚石,侧边镶青金石,羊身缀着连环相续的金珠,底部环边也嵌着数颗叶形绿松石。精巧工丽,映着腿上的黑纱,格外光彩辉耀,看上去比那一双紫织成长靿靴更加珍奇难得。鲜卑人从前的装饰雕刻喜欢用鹿,后来受了汉人影响,渐渐喜欢用羊,取其谐音,表示“吉祥”。

    惠歌想,难怪这人要带一堆护卫出来,否则凭这一身金紫交映的衣装,早就给劫盗剥得一乾二净,横死路边,尸首异处。可是以他的身分,不穿得这样华美,大概也不行,因为人都是势利的,没有几分势派,别人就不当一回事。俗谚有云,佛是金装,人是衣装。惠银说,奚特真路上遇见旧识,如果他今天穿得毫不起眼,像个随从,人家或许还会以为他家要不行了。

    “你一边吃,一边听我说吧。”奚特真开口。

    “妹夫怎么了?”

    惠歌朝盘里扔下光净的细铁签子,直截地问。

    “阿鹿病了。”

    “什么病?”

    “从前我也害过的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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