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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在折杪眼里,卜茁就是个傻子。

    从来庸庸碌碌,没什么志向地活着。

    又或者说,她能平平安安活到二十来岁本身就已经是上天有好生之德了,哪里敢谈什么大志向呢?

    这样的人本该很圆滑,但她偏偏脑子轴得完全不懂变通。哪怕对面是堵墙认定了也要往上撞,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

    正常人身上稍微有点倔强叫做韧劲,卜茁这种已经是蠢了。

    哪有聪明人像她这样的呀?完全让人看不下去。

    卜茁在大学就一战成名的事件,算起来还是军训时候的事。

    虽说军训的时候教官多少有点不近人情,可面对来例假的女生时,常年待在军营里的子弟兵们还是会有些不好意思,因此当有女生以“身体不适”为由,假装支支吾吾跟教官耳语几句,就能够坐到树荫底下休息。

    她们一边吹着手持小电扇,一边偷偷刷着手机,在别人艳羡的目光下装模作样地发几条“军训好累呀”的动态。

    而真正身体不舒服的卜茁,反倒是一声不吭,以一种挑战自我极限的态度站着军姿,强打着精神站在烈日下,还要按照教官所说的条令,将背挺得笔直。

    只是她身体确实没有自己的意志更坚强,当折杪听说有人中暑到晕倒时,才知道是卜茁被人慌慌张张抬到医务室了。

    下了训后的折杪去看卜茁时,险些没哭出来——

    只见卜茁裸露在外的脸颊和脖颈被紫外线晒得通红,反倒衬得嘴唇毫无血色。她躺在医务室的病床上,看上去精神相当萎靡,中暑和生理期同时将卜茁折磨得有些气若游丝了,偏偏还能对折杪露出个笑来。

    她安抚折杪似的自嘲道:“这比晕车还难受啊。”

    折杪听得眼圈都红了,想像平常一样捏着她的脸教训卜茁一顿,可看她现在这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手举起来了又放下,恨铁不成钢地举着小风扇给卜茁扇凉,心疼地说教她。

    傻不傻啊,有什么不好请假的啊,面子重要还是身体重要?

    为什么会有人觉得,哪怕是强撑,不示弱才是理所当然呢?

    再后来,军训时一根筋成名的卜茁身上更明显的标签,是“喜欢周余”,喜欢到寸步不离、难以自拔的舔狗。

    不得不说,周余的外貌赋予了他太多优势,很容易就能吸引异性的好感。他皮肤白,本来该是男生敌视的外形,偏偏打篮球又是种子选手,两边都吃得开的性格让周余很迅速成为了学校的风云人物,表白墙上少不了“大一的周余同学”的身影。

    为此,在外人看来,一直跟在周余身边的卜茁少不了流言蜚语的困扰,而周余也从来不会为她解围半分。

    那些闲言本就绞剐人心,何况是在几番添油加醋的情况下?卜茁泥足深陷,诸多人都对她误解颇多。

    但她似乎从未有过一言,来替自己辩解。

    她好像生来就丧失了为自己辩解的能力。只能对所有苦厄来者不拒,忍着过去,甚至不求命运赏赐一寸慈悲。

    这样的清醒,折杪光是旁观都要忍不下去了。她性格比卜茁急太多,可又没办法代替卜茁去做决定,只能恨铁不成钢地捏一把卜茁软乎乎的脸蛋,试图用这样的方式将她掐醒。

    “他们都说你喜欢周余,可你是真的喜欢他吗?”

    “这重要吗?”卜茁被她掐着脸,说话的声音显得软乎乎的,像只毛茸茸的小生物,看起来有些无奈。

    但就算是这样,卜茁也本能地垂下了手,没有去反抗折杪的动作。

    看着这样习惯了逆来顺受的卜茁,折杪心里的火又叠了一层:“这还不重要?!你总不可能以后都指着周余一个人活了吧,名声问题还不重要,那在你眼里到底什么更重要一点啊,是他周大少爷的心情吗?”

    折杪是真的有些动怒了,她看得出来,就算卜茁什么也不懂,可喜欢也不是她那样的。

    就算是再怎么不了解什么是喜欢的人,也不会像卜茁一样,蒙着头就在周余身边扎根,连自己长成什么样也不管不顾。

    都说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但在折杪看来,卜茁根本就没想过周余能对她的付出有任何回应,这还能叫舔狗?

    而卜茁对此只是报之一笑,亲切地挽起折杪的手臂,轻声说:“走吧,到饭点啦,我快饿死了。”

    和略动肝火的折杪比起来,卜茁的神情几乎像是一樽没什么情感的雕塑,一张看上去仍旧古井无波得到脸上不辨悲喜,似乎是发自内心的不介意。

    她好像活得太迷糊,前半生总在大多数人眼中明晃晃的不怀好意中兜兜转转。

    但她又活得太清醒,纵使诸般恶意加之于身,卜茁也从未将它们放在心上。

    流言蜚语之于她是无谓的烟尘,即使偶尔会给卜茁带来一些麻烦,大多数时候的她不愿意去计较那些别人口中的自己。

    有人在议论她的时候,怎么办才是最优解呢?冲上去辩解吗?还不如就这样随他们去了,至少能给自己换个耳根子清净。

    卜茁不愿意在这样的事情上耗费时间去和那些总是对她带有无端有色眼镜的人解释,只是这样的态度反而更加助长了那些人说闲话的气焰。传的话越来越难听,卜茁忍耐的限度也越来越高。

    一直到后来,被这样不合理方式锻炼出极其高超忍耐力的卜茁在面对人际关系时便更加冷淡了,仿佛在和他人交往时,一眼便能看见这段关系的尽头一般。

    -

    与卜茁不同。

    折杪是个天生的乐天派。

    她从来都开开心心的,卜茁和她认识这么久,就没见过什么事情能让她忧心超过两小时——就算有,她的情绪也会在下一件让她感兴趣的事物中散的干干净净,权当没发生过一样。

    折杪是名副其实的千金小姐,是象牙塔里的小公主,未曾尝过人间苦楚,却又意外的聪慧,愿意与人亲近,半点不会摆架子。许是家庭氛围使然,致使她从小到大都泡在幸福的蜜罐里。

    卜茁自认为她最大的幸运就是遇到了折杪。

    她曾想象过,如果没有折杪,她应该早就深陷在无光的地带里,宛如身坠死灰般没有喜怒没有哀乐,逼迫自己活成最冷漠的模样。

    因为家里的生意,折杪在上二年级的时候搬家到小镇,入读了卜茁所在的班级。她穿着时髦的蓬蓬裙,一进班级就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对于那时候的卜茁来说折杪就像是会发光似的,被所有人簇拥着,让她不敢靠近。

    折杪不仅长得漂亮,进班的第一天还穿着一件电视里公主样子的蓬蓬裙,这让她一来就收获了大家的喜爱,连老师也偏心的给她安排了居中的位置。

    折杪还时常给同学带好吃的,很多平常家庭吃不到的进口零食,她每次一带就会带一大兜过来,挨个分下去。久而久之,她和折杪之间就形成了鲜明对比。

    两人一前一后。

    一个冷脸沉默,一个爱笑开朗。

    一个很不合群,一个得众人爱。

    当时卜茁的同桌是个扎两个羊角辫的女生,小小年纪就戴起了眼镜,面上看起来规矩体统,可实际内里活脱的像只小麻雀,整日叽叽喳喳个不停。

    可卜茁是班里公认的闷葫芦,上课从来不讲话,下课说话的次数也屈指可数,大家刚开始认识的时候,不了解的还以为她是哑巴。

    时间一长,这可把那个极其有倾诉欲望的女生给憋坏了。见同桌总是不搭理自己,她想说些什么只好转到后面去找能说得上话的人,因此被老师点了好几次名,直到最后委屈的不行了,哭着提出要换同桌。

    “老师,我不喜欢卜茁,不想跟她当同桌。”她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我想坐到折杪旁边,让我换过去吧。”

    话一出,折杪的同桌也不干了,急着的表达了自己的态度:“凭什么要我跟你换啊!……我也不想和卜茁当同桌。”

    在卜茁已经自认应该懂得孤苦伶仃的时刻,两个小女孩你一言我一语的突然就吵了起来。

    老师也应付不了这局面,扶了扶额头,向班级里扫了一眼,“谁愿意做卜茁同桌?”大部分看着热闹的同学都低下了头,生怕成为那个被选中当卜茁同桌的“幸运儿”,老师扫了一圈,发现竟然没有人愿意和卜茁当同桌。

    大家都没料到,这是一场契机。

    或许冥冥之中,沉默结着葵子的向日葵,就将收获一捧金黄,与阳光共处。折杪主动举起了手,对老师说:

    “老师,我呀,我愿意!”

    “我想和卜茁当同桌!”

    -

    卜茁在黑暗中陡然睁眼。

    她下意识想去看四周。起初什么也看不见,片刻的适应后,她睡眼朦胧地看清了近距离天花板——

    陌生的?

    等等。

    几乎是立即地惊坐起身,怔愣片刻才想起,自己这是“借住”到折杪这儿了。

    房间很大,两个人住也绰绰有余,上床下桌,设施很好。

    隔壁床的折杪正睡得四仰八叉的,身上盖着一本耽美小说,不知梦到什么美好的事物,笑的还很诡异,嘿嘿嘿嘿的。

    卜茁看着便没了睡意。

    她翻身下床,笨拙地在黑暗里探索到水壶,倒了一杯水,一饮而下。

    干燥的喉咙滑过冰冷的液体,不适得到了缓解,她放下杯子,也不顾赤脚就往阳台走,这样正好没脚步声,不会吵醒正在安睡的折杪。

    虽然这里是四楼,但周围的高楼不多,不会挡风景。

    晚风徐徐渡来,吹拂人心清爽,视野开阔,长青的柏木一排排的,看起来很重视绿化。

    天灰蒙蒙亮着,正是五点多的时候。城市好像陷入深度睡眠。阒静无比,连偶尔的犬吠都显得格外遥远,清冷的城市尽收眼底。

    昨天折杪说要去画室看看,提前熟悉一下环境。为了今天能有一个良好的精神面貌,昨晚两人早早便睡下。

    奈何生物钟在那,睡够了,她还是提早醒了,也不知道该干嘛。

    不过也难得有这种安宁的时刻,没有杂事侵扰,她可以吹着风盯着摇曳的绿意,单纯发呆。

    这种惬意并没有持续很久,手机突然振动起来,于是她从阳台进屋,看见手机屏幕亮着。

    是周余。

    这人真怪,白天发过去的消息,总是逮着这个阴间点来回。

    但回的也不多,简短丢过来一个[好]字。

    而后的半分钟内,卜茁就眼见着周余名字下方显示“对方正在输入中……”,然后那一串字消失了,然后又出现,消失出现反复好几次后,他才发了句话过来:

    [小姝说你搬走了,这么快找到地方住了吗?]

    啧,好像她离开他家就无处可去似的。卜茁觉得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于是回他:[住在折杪家。]

    周余这次倒是回的快:[那行。]

    那行。

    没有下文。

    他们的聊天到此结束,说不出仓促,还是理所应当。

    有些事物是慢慢沉落的,没有涟漪,没有波折。

    卜茁握着手机发呆,不知道作何感想,却利落地把对话框长按删除。又从联系人里翻出那人的名片,敲敲打打,将周余的备注改成他名字。

    单纯的姓加名。

    没有了那个“A-”的前缀,周余一下子从列表第一个跑到了列表最末尾的位置,需要往下翻很久很久,才能再找到这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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