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

    酒真的是一种很神奇的饮品。

    有人终生学不会喝酒,有人生来就会饮酒。

    会饮酒的人里面,有人只是千杯不醉,酒量好,而有人是能品酒。

    能品酒的人里面,有人关注的是酒的香气、口感、陈度,而有人则能领悟酒所传递的氛围、思想、理念。

    酒户最想遇到的酒客,便是最后一种,这是真正的知己。

    当然,哪怕是同一款酒传递的思想,站在不同的角度上来看,酒客能得出的最终领悟也是不同的。

    比如化鹤传递的思想明明是追求自由,费云青饮后,大哭大笑,豁达辞官离去,而孟寒山这位老先生,很明显选择了一条相反的路——他要劈波斩浪,逆水行舟。

    下元曲江宴已毕,第二日清晨,众官员相继离开饶州。

    上午辰时,日头正好,有小厮将乔知鱼喊了出去,说有贵人想见“化鹤”的酒户。

    乔知鱼走出门去,走到街巷拐角,抬眼一看,马车旁站着的,不正是昨晚那位不肯动筷的老爷子嘛。

    她昨晚问过旁人,他叫孟寒山,曾经在上京做高官,后来被贬到饶州来。

    “是你?”

    孟寒山见他出来,微微一怔。

    乔知鱼不好意思的笑笑,躬身行礼,“孟大人,真是有缘。”

    她昨晚假扮厨房小厮套他话,本想着不会被发现,谁知道第二天这老爷子会想到要见酒户。

    “晚辈乔临乔知鱼,就是化鹤的酒户。”

    “乔知鱼,好名字。千载归来人化鹤,满腔真乐我知鱼,化鹤酒中有真趣啊!”

    孟寒山顿了顿,饶有兴致的问道:“乔家小子,老夫问你一个问题:你觉得这世间事,是知难而进好,还是知难而退好。”

    她想了想,回答道:“知难而退固然是务实去华,知难而进倒也不失孤勇。”

    “答得好,答得圆滑。”孟寒山笑了笑,话锋一转,“江阳酒商乔正则是你什么人?”

    “正是家父。”

    孟寒山轻轻叹息,“怪不得。你已经去见了贤王吧,你觉得,他怎样?”

    乔知鱼一愣。

    老爷子怎么这么问,这叫人怎么回答?要不,演一演?

    她便立即做一脸崇敬状:“贤王大人,宽厚谦恭,蔼然仁者。”

    “仁者?他?”孟寒山嗤笑一声,凝重地看向他:“孩子,你知不知道,你父亲死得蹊跷。”

    乔知鱼闻言,抬起头,认真地审视着面前这个须发皆白的老头。

    老头不简单,他似乎知道很多内情,但她如果直接追问,按照这种老头的脾性,一般都是说一半藏一半。她实在不想再猜来猜去,把自己累得够呛,还不知道猜得对不对。

    不如,诈一诈他?

    思即至此,她面色一冷,唇角勾起一丝凉薄的笑,阴冷道:“我当然知道,那又如何。”

    “你……”孟寒山完全未曾料到她竟然会如此回答,一时愣在了原地。

    她挑了挑眉,一双眼眸邪气四起,“他已经死很久了,死人对我能有什么用?如今,贤王大人将我视同半子,保我飞黄腾达,平步青云。他确实死得蹊跷,他死得要是不蹊跷,怎会有贤王今日对我的看重。”

    “孟大人,你说我说得对不对?”她意味深长。

    “知道是殷离阔,你竟还……”

    孟寒山指着她,摇着头,失望又悲凉地大笑几声,“好个乔临!你真是乔正则的好儿子,你比他聪明!你太聪明了,相比之下,你爹是何其的蠢啊!”

    他深吸一口气,像是要平复心中怆然,“你知不知道,当年你爹为了保家人平安,活生生斩断右掌。他从贤王府中出来,血曾滴过两条长街!四排岸司狱将他羁押,用尽酷刑,他一个字也不曾说,我从来没见过骨头这么硬的男人。他是因为誓死效忠贤王?不,只是因为他是一个父亲。”

    “但凡他当时把实情吐露,贤王当时就倒台,他也能锦衣玉食,荣华一生。他只是太愚蠢!舍不下自己的一双儿女,家中发妻。”

    “如今你竟然如此对他,真是可悲,可笑!”

    原来,乔父断腕,竟是在贤王府断的,原来他,竟然是为了保护家人。

    但是世事弄人,十年之后,他还是死于贤王授意的山贼截杀,连带着,连乔临也被割喉而死。

    原来这才是真相,这才是山贼截杀意外背后的真相。

    乔知鱼眼前雾起,有两抹泪不由自主的滑落,这是属于原主乔莹的泪,随着泪一起涌出的,还有恨,属于乔莹的恨。

    “还有吗?”她面无表情的抹去脸上眼泪,“神仙醉到底是什么?”

    孟寒山缓过神来,错愕地看着她,“你在诈我?”

    “若不这样,您是不会说的,对吧。”

    乔知鱼心知自己一落泪,这凉薄无情的人设必定崩塌。她擦了擦脸,还想挽回一下,“您就当我是狼心狗肺的乔临,然后把一切都告诉我。只要告诉我,怎样都行。总比我一辈子都被蒙在鼓里好。”

    “今日是老夫多言。”

    孟寒山拒不接招,扭头就走,走到一半,他又回头,“别追问,乔临,别再追问。你实在还太年轻,有些事情,一知半解就行,当你全部知晓,又没有能保护自己的能力,那么随时都可能是你的死期。”

    “老夫言尽于此。”他最后叹了口气,登上了马车。

    乔知鱼看着他的马车离去,心情有些低落。

    现在事态变得越来越复杂了。下元曲江宴一行,她竟然凭空斩获一个杀父仇人,而这个杀父仇人,还是只手遮天的摄政王,杀她就跟碾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后面该当如何,还是先回江阳再筹划吧……

    下午,花萼相辉楼的装饰绸带相继拆除,酒户、糕娘、外聘的大厨们也要各回各家。

    乔知鱼临走之前,搬了两坛酒送给糕点娘子和刘管事,两人又不好意思收,就在花萼相辉楼的院子里推来让去的。

    对面高楼之上,有人将此幕尽收眼底。

    殷离阔负手而立,下巴朝乔知鱼的方向点点,“你觉得他如何?”

    “又蠢又土,目光短浅,不过,此人能用。等他入赘裴家,必能成为我们的一大助力。”殷决摇着扇子,走上前来。

    看着楼底院子里豪爽热情地送酒的少年,目光又扫过面前殷决,殷离阔叹了口气,“正则,裴实,我们的孩子都长大了,和我们当年一样,却又不太一样。”

    他仰头饮尽一盏酒。

    二十年前……

    北塞大漠,黄沙莽莽,两个人影在黄沙中殊死搏杀。

    眼见其中一个人的脑袋已经被死死按在黄沙之下,手也逐渐无力之际,一个酒坛子从天而降,“哐”地砸在骑在他身上的那个黑脸大汉头上。来人一脚踹开黑脸大汉,手忙脚乱的把他从黄沙里扒出来。

    “喂!醒醒!醒醒!”

    殷离阔迷糊睁开眼,只看到一个浑身蒙得结结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在外面的男人。

    “沙暴要来了,我们就在这里趴下!”那男人扯着嗓子大喊。

    天已经昏暗了下来,风吹得沙子满天都是,飞蓬满地乱滚。

    殷离阔看到一旁,那个杀手悠悠醒转,往空中放了一个信号箭。那信号箭在空中炸开,虽不明亮,但足以暴露他的方位。又有一批杀手要来了!得赶紧逃!

    他心里一急,爬起来就准备跑。

    “大漠沙暴,飞沙走石!不要命了!”

    那浑身只有眼睛在外面的男人大喊着,一把扑过来,死死按住他。

    说话间,一颗巨石从头顶滚过,“砰”地一声撞飞后方站起身的杀手,并从杀手身上碾过去,留下一滩血迹。

    殷离阔顿时冷汗落下,刚刚只差一点,被碾死的就是他。

    “你救了我的命。”

    “别说了!把头埋下!”

    男子压着他,两人匍匐在地。沙暴越来越大,耳畔全是呼呼的风声,时不时有石子砸到身上。

    不知过了多久,耳畔风声逐渐小了下去,两人缓缓爬起身,抖落身上足有两尺厚的沙砾。

    眼前的沙漠景象相比沙暴之前已然大变样。沙丘被移平,变为凹地,凹地聚拢沙子,变为沙丘,刚才滚过那巨石卡在不远处的山壁,之前那杀手的尸体已经掩埋在黄沙之中。

    “你命好,这里正好是附近最合适躲沙暴的地方,如果我不是来躲沙暴,也救不了你。”男子一边环视四周,一边说道。

    “为什么救我?”殷不惑问道。

    他方才与那杀手缠斗,此人怎么知道谁好谁坏,竟然就贸然出手救下了他。

    “进沙漠前,你买过我的酒,当时还夸我的酒好。”男子摘下了头巾和面罩,他有一张极清秀年轻的脸,一双清澈的眼睛。

    “我觉得,爱喝我的酒的人,不至于太坏。”

    他抖落衣襟的沙土,“我叫乔正则,今年二十七,是云川的酒商,来大漠,是来找酿酒的药材的,你呢?”

    “殷离阔,三十,上京世家子弟,来北塞参军。”殷离阔言简意赅。

    乔正则便也不多问,只顾着把鞋里的沙抖出来。

    放眼望去,四周都是一望无际的大漠。如今他们可能已经走到了大漠深处,这里荒无人烟,没有水,也没有米粮,如果找不到出口,不消三日,人就会饥渴而死。

    殷离阔心里没底,问道:“我们接下来该往哪里走。”

    乔正则爬到沙丘上,环顾四周,从怀里摸出一支小竹笛,吚吚呜呜吹着。过了会儿,一只驼着酒坛和干粮的灰骆驼从石壁后面冒出头,优哉游哉的漫步走来。

    他深一脚浅一脚的走上前去,在骆驼身上解下一个水袋,甩给殷离阔,“喝点水,我们往西北方走,听说那里有绿洲。”

    茫茫大漠,其实分不清东西南北,但乔正则逮准一个方向,就说那是西北,坚定地牵着骆驼往前走。殷离阔不太觉得那是西北,他甚至觉得他们一直在原地转圈,可架不住乔正则坚定又执着,就是要往那边走。

    好在到了晚上,他们虽然没有找到绿洲,却找到了一簇篝火,篝火旁还躺着一个身着戎装,半死不活的男人。

    那男人看有人走近,撑起身,然后愣愣说道:“沙漠里怎么可能有酒商?是幻觉。”

    又躺了下去,闭上了眼睛,十分的干脆利落。

    “边军大哥,喝水。”乔正则一个水袋扔过去,把他砸醒。

    “不是幻觉!有救了!”男人抓着水袋,撑起身,痛饮起来。

    片刻之后,三人坐在火堆旁,吃着烤马肉,喝着酒。

    男人名叫裴实,是守边的边军,单枪匹马追杀一个朔狼探子,追到大漠迷了路。更惨的是,他的马还踩到了流沙里,虽然没有完全沉下去,但也爬不出来,没两天,马儿内脏被挤伤,死了。他只好靠喝马血,吃马肉活着,也不是没试着走出这片沙漠,可是怎么也走不出去。

    而对于在沙漠中辨别方向这一点,乔正则拍着胸脯说让大家相信他,他自小离家经商历练,十分擅长辨识方向,除了他以外,他的骆驼也是老骆驼,可以识途。只要跟着他和骆驼走,不消两日就能走出沙漠,而他的骆驼身上带的酒、水、粮足够三人的两日所需。

    裴实便开始好奇他为什么背着这么多水粮,往这危险的沙漠里面闯。

    “我要找一种药材,它通体血红,状如人参,被称为血参。古酒方上说,血参生长于塞北大漠之中,我来撞撞运气。如果找到了,哼哼……”乔正则故意卖了个关子。

    殷离阔觉得好笑,“找到了会怎么样?”

    “就能酿出一种传说中的酒,一种从未存在于世间的酒。”

    殷离阔点头,“嗯,然后呢?”

    “然后我就要让全天下都知道!然后我就流芳百世,成为最厉害的酒户!”

    乔正则激动得站了起来,摇头晃脑的细数他的愿景,“然后,乔氏宗谱上,我的名字会占整整一页。我的儿子,我的女儿,我儿子的儿子,女儿的女儿全都以我为荣。最重要的是,从此以后,我就是我老婆最崇敬的男人,她就再也不会揪着我耳朵骂我死男人!”

    “你老婆这么凶?”裴实惊道。

    乔正则挠着后脑勺,讪笑着坐下,“云川女人都这样,泼辣。云川男人都惧内,不止我一个人哈。”

    “哈哈哈哈,惧内好,惧内好。”

    裴实大笑,然后将碗中酒液一饮而尽。

    喝完以后,他摇头大叹,“乔兄,你这酒,太好喝了!哥哥惆怅啊!北塞离云川太远,你我又如此投缘,要是以后没法时常与你共饮,实在是人生一大憾事!”

    乔正则刚想说可以托边商运酒,就被他一把按住。

    他说道:“我的意思是,咱们要不搭个亲家,这样我们就可以一直举杯痛饮了!”

    “那个,我家是女儿,你家里有儿子吗?”

    乔正则挠挠头,“我老婆还没怀上呢,这订得也太早了,不好不好。而且我家只是普通酒商,也不是什么读书人家。”

    “我家也是普通的边军嘛,只不过老家在上京。”

    裴实嘿嘿一笑,“至于你老婆嘛,我相信乔兄,回去就能让她怀上。”

    “哎呀,乔兄你怎么瞻前顾后的!难不成是怕我女儿到时候年岁大?她现在才刚办完百日宴,你回去赶紧让你老婆怀上,左右两小孩儿不过相差一岁。”

    “欸,怎么会大,我们云川有句老话,叫做女大三抱金砖,大三岁都是正正好。”

    乔正则想了想,“那好!如果我老婆两年之内生了儿子,那我们就搭个亲家,要是生了女儿,就让她们义结金兰吧,反正无论如何,咱哥俩举杯痛饮是绝不会少的。来裴大哥,走一碗!”

    “哎走一碗!”

    两个酒碗撞到一起,发出清亮的碰撞声。

    裴实美滋滋喝着酒,仰头看向上京的方向。

    小芸啊小芸,爹的宝贝女儿,爹就只能帮你到这儿了。你一出生就粗手大脚,像极了你爹我,长大了估计是要身高八尺膀大腰圆,加之在武将世家长大,怕是个要捅破天的泼辣丫头,到时候谁敢娶你?赶紧趁早帮你定一个云川的好脾气夫婿,还比你小,还惧内,应该还很清秀。

    哎呦,爹爹我真是用心良苦,可不是因为想喝好酒的私心作祟喔……

    “来来,再来一碗!”乔正则又端起碗来。

    “哎再走一个!”裴实笑得见眉不见眼。

    殷离阔歪在一边,笑看他俩喝得你来我往。他今年三十,是三人中年纪最大的,豁达的程度却远赶不上二人。

    他是当今天子唯一的弟弟,他的封地在江南富庶之地,这些年来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

    他有一个青梅竹马的邻家妹妹,叫做林楚楚,她是上京世族林家的嫡女。在大晟初年,林家为了保全世家,将林楚楚献给了他刚刚登基的大哥,她就此成为了贵妃。

    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他一直和这个曾经的妹妹,如今的嫂嫂保持着联系。这件事不知被谁发现,并告密给了大哥。

    大哥在登基为帝后,本就疑心病重,如今他认为身边两个最亲近的人勾结背叛他,更让他勃然大怒。林楚楚被打入冷宫,而他被迫前往北塞酷寒之地,参军作战,抗击朔狼。

    他以为这就是兄长对他的惩罚,可是他错了,到了北塞边界,大批训练有素的杀手前赴后继对他进行截杀。

    他很想安慰自己这些是马贼或是其他的什么,可当他从杀手的尸体身上发现了天子暗卫的印记,这一切,就变得令人恐惧而又悲凉。

    不过是个女人罢了。大哥明明有这么多女人,却要因为其中一个,而要将他唯一的亲弟弟置于死地。

    天子果真富有四海,是全天下的主人,也是所有人命的主人,这些人命里面,也包括他的。

    此刻,在这荒凉的沙漠,他突然好想念温软的江南。数个月前,他在江南遇到一个叫做杜温月的女人,她不算绝色,却极聪明,而且总有些神奇的手段,他当时嗤之以鼻,如今却觉得,值得利用,值得狠狠利用。

    从今以后,他只想把自己的命,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哪怕不择手段。

    “殷大哥!发什么呆啊,来,喝酒!”

    “来来来,快,喝酒。”

    殷离阔望向身边两个豁达的朋友,满腹心事的笑了笑,端起酒碗,“干!”

    烈烈篝火旁,三个酒碗撞在一起,发出清脆的碰撞声,霎时酒液飞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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