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

    “我叫吉木·古尔德·荣巴勒德·阿斯尔·孛日帖赤那,是草原最年轻的头狼!”

    乔知鱼艰难地重复他的名字,两片嘴皮像在打架,“吉木,古尔德……”

    “吉木·古尔德·荣巴勒德·阿斯尔·孛日帖赤那。”

    男子大马金刀地往椅子上一坐,“你可以叫我阿斯尔,或者孛日帖赤那,以后,你是我的安答,我,也是你的安答,用你们汉话来说,这就是好盆肉!”

    这小伙的汉话真是糙得剌耳朵,她哭笑不得的纠正他,“阿斯尔,这叫,好朋友。”

    阿斯尔开心地将乔知鱼的臂膀拍得砰砰响,“那就好盆友!”

    他站起身来,隆重地自我介绍:

    “我今年十七,是南疆硕硕部最年轻的战士!我的大兄是草原上最伟大的首领,名字我不说,反正你们汉人记不住。英明神武的大兄要我和隔壁部落的女首领联姻,我赶紧一个跑,大兄说我跑了就不准回去。我是一头流浪的野狼。”

    嚯,这憨货哈士奇来头不小啊,是个部落小王子,听他的意思是逃婚跑出来的?

    吃什么长得,才十七岁,看起来怎么跟头熊一样,又黑又高又壮的。

    “流浪的野狼兄弟。”乔知鱼露出一个同情的眼神,她摊开双手,“很明显,我只是一个云川最普通的酒户,你来找我,是想做什么呢?”

    “你是很不错的汉人,你的酒是很不错的酒。”

    阿斯尔再次重重地真诚地肯定了乔知鱼,继续道:“马上就要到大兄的生辰,我要买一批最好最好的酒,狠狠地讨好他。英明神武的大兄高兴了,夸我是他最好的弟弟,我才可以恢复小头狼的身份,结束流浪,重返金帐。”

    在阿斯尔那操着浓重口音的蹩脚汉话的讲述中,乔知鱼终于捋清了前因后果。

    哈士奇逃婚出来,得罪了他大哥。大哥是个豪爽的草原汉子,最喜欢烤羊配好酒,哈士奇就想搞点酒回去探探大哥口风。草原上土产的酒就是马奶酒、羊奶酒、羊羔儿酒,度数低也喝不醉人,要买烈酒还是得看大晟。

    大晟边境设置有榷场,是官府专门设置的与外族交易的边境市场,里面的商品包罗万象,可惜质量都不怎么样。那榷场的官员为了贪钱,在本就稀薄的酒里掺了许多水,卖得还很贵。于是哈士奇干脆绕过边军,从南疆横穿断剑山脉,顺着茶马古道来到大晟。

    哈士奇的大兄曾经受到先皇殷不惑招待,喝过云川的神仙醉,常常念叨,说是难得一遇的好酒。于是他便来到了云川,并听着坊间传闻,找到了乔知鱼这个神仙醉的主人。

    “首先,阿斯尔兄弟,我很同情你,也很想把酒卖给你,但是……”

    乔知鱼无奈道:“大晟和草原不一样,这里律法严明,未经榷场同意,私自贩酒往外境就是走私,抓到要处以极刑。你还年轻,我不希望看到你死喔。”

    她给了阿斯尔一个无能为力的眼神,安慰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往外走去。

    “我死,你又不死。我是草原的小头狼,不会出卖安答!”阿斯尔一见她拒绝,顿时不解地跟上去。

    “这和出不出卖没有关系。既然你都说了,你是我的安答,我也是你的安答,那我不可能看你走私被抓然后被砍头吧!所以这酒不能卖,说再多也没有用。”

    酒和米粮、茶叶、铁器这些东西不一样,并不是严格限制出境的军需物资,重要性较低,就算真的卖出去了,追查下来,大不了乔知鱼抵死不认账就是,也不能把她怎么样。可是这哈士奇看起来人笨笨的,要是万一被抓到,说不定小命真的当场交代出去了。

    好歹也是一条命,乔知鱼怎么可能昧着良心赚钱。

    何掌柜迎面回来,看到阿斯尔,双眼一亮,“呦,原来在这儿,叫我好找。你们俩谈得怎么样?”

    乔知鱼笑笑,“单子确实大,但这是走私啊何掌柜,做不来。小伙子人不错,你别害他,叫他回家吧。”

    何掌柜皱起了眉头,“啊,这……”

    “买不到好酒,我就不走!”

    阿斯尔操着蹩脚的汉话,大声说道:“你不卖给我,我跟着你!”

    怎么长得高的男人都是犟种吗,这犟起来怎么跟家里那个傻子一个德行。

    乔知鱼挥了挥手,“随便跟,爱怎么跟怎么跟,不卖就是不卖。”

    阿斯尔的眼神顿时就毒辣了起来,里面充斥着三分不解,以及七分愤怒。

    乔知鱼瞥了他一眼,差点都要笑出声来。

    完蛋,这灰蓝眼睛不善地眯起,鼻孔放大,嘴巴也撅着的模样,更像哈士奇了。

    下午饭点前,乔知鱼准时到家,与平时不同的是,今天身后跟了个尾巴。尾巴跟她到家门口,没跟进去,但是狠狠地威胁了她。

    “以后你每一天,都没有自由!”

    笑死,根本没被威胁到。

    天壹倒是对这哈士奇挺上心,追着问乔知鱼,“他是谁。”

    “一头流浪的野狼。”她俏皮的回了句。

    “高鼻深目,灰蓝瞳色,头顶有编发,再加上黝黑的肤色,额心的金纹,衣摆袖口的绣样……这是个漠北的异族啊。”

    天壹摸着下巴,分析道。

    “年龄看着倒是不大,可是就怕是朔狼部的,会给咱们惹上大麻烦。”

    “他是南疆的。人家是草原的狼,不是沙漠的狼。”

    “漠北也有草原,不仅有草原,还有森林和大河咯。”

    也是哈……

    乔知鱼想了想,补充道:“他是从断剑山脉顺着茶马古道翻过来的,西街的何掌柜可以作证。”

    “那路线不对。漠北不走那条道,绕了。”

    天壹摸着下巴,另起了个话头,“我去肉铺买扇羊,待会儿把他请进来。”

    “干什么?别胡来啊!”乔知鱼惊道。

    天壹那浓眉大眼的脸上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草原人家,烧烤做得是一绝喔。”

    半个时辰后……

    小院里的火堆上,阿斯尔不情不愿的给架上的烤全羊刷着油。

    乔知鱼喝了点小酒,不由自主的嗨了起来,高唱着《鸿雁》,给每个人杯子里逐个满上酒。

    “酒喝干~再斟满~今夜不醉不还~~”

    阿哑趁她去给大家斟酒的空当,将她杯里的酒偷偷换成了茶水。

    天壹蹲在阿斯尔面前,借着酒意大谈当年他差点就和茶马古道上的女马贼头目义结金兰——

    “你知不知道,当时她就对我说了三个字:‘我敬佩你’……”

    阿斯尔操着蹩脚的汉话纠正他,“这是四个字。”

    明月高悬,篝火明亮,烤羊配美酒,小院里热热闹闹。

    今天的酒是乔知鱼鼓捣出来的新酒,后劲不大,但也许是烤羊味美,也许是夜风迷人,本来不想醉的她到最后也醉了。

    阿哑背她回房,她躺在他宽阔温暖的肩膀上,碎碎念着一些没过脑子的胡话。

    “有媳妇真好,真幸福,生活质量太高了……”

    “……阿哑你真的秀外慧中,我喜欢你,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傻子。”

    阿哑心头一热,嘴角缓缓地勾起。感受着背上女子粗乱的呼吸,他小心地将她往上面送了送,背她进了卧房。

    将她放到床上,盖上被子的时候,她还扯着他的衣袖不放,不让他走。

    女子清秀的面颊染上酒醉的橐红,她眼神迷离,语气也不复白日清明,而是带上了一丝少见的骄横。

    “阿哑,不许再去面壁了!傻点怎么了,我们公司,不……不搞歧视那一套……”

    她嘟囔着,很快迷糊起来,“等我们成了上市公司,我做董事长,你做……做后勤部长……”

    “到时候,你是我的左膀右臂,没有谁敢看不起你,没有谁敢,没……”

    说到一半,她的声音渐弱,手滑落下去。

    阿哑一把接住她的手,温柔地掖进被子里。

    这些天,他的脑海纷乱如麻。

    自从他记起自己的名字,就像在平静无波的湖里丢了一颗石子,所有的记忆都被激了出来,在他脑海里翻滚浮动,可是没有哪怕一点他能留住。

    他也曾困惑,也曾恐惧,甚至焦躁地在假山石前枯坐数日,不吃不喝,可除了自己的名字,依旧什么也没有记起来。

    或许离他恢复记忆的日子,已经越来越近,可此刻看着她的睡颜,他的心突然平静下来。

    不管他的真实身份是江洋大盗,还是朝廷重犯,在恢复记忆的那一刻到来之前,他永远是她的阿哑,是她最信赖的不会说话的傻随从。

    他给她掖了掖被角后,起身走到搭了一溜衣裳的屏风前,将上面杂乱的衣物取下来,再一丝不苟的叠好。

    如果以后他走了,还会不会有人为她叠衣裳。

    她新做的甜糕,又会和谁分享。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还会不会想起他?

    阿哑叹了口气。

    真希望他是个傻子,这样就可以永远留在这里。可是如果他真的又傻又笨,连“喜欢”是什么都不知道,他又怎么能够明白她的好。

    他隔着屏风的薄纱,向她望去。

    影影绰绰间,鬓云乱洒,春水浅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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