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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明偏被云妨(7)

    奉麟的公主有三大经济来源,一是赋税,二是封赏,三是经营。偌大的公主府给干成亏空,不仅是公主恣睢之果,恐怕手下的人也难担罪责。

    盐铺。

    “行了。”苟东西抄起手,“说这么多,敢让本殿下亲自过问的铺子,你还是头一个。”

    猴精似的男人顿时唯唯诺诺,“主子,老天有眼呀。他们不仅公然卖私盐,害我们利润降低,今年更是价低取胜,我们几乎是颗粒无收。您不信可以看账簿啊。”

    苟东西气不打一处来,他是仗着大公主不学无术看不懂账簿。

    她嗤笑一声,“人家会在明面上贩卖私盐?再说,私盐的盐源有官盐稳定吗?老天有没有眼尚不可知,百姓可有眼。哪家的盐稳定可靠,价格实惠,他们能不知道?”

    “如今官盐定价在先,你负责我府下盐铺经营,不可擅自虚抬价格。每日记账不可或缺,账本每月中、月末送来府中,店铺情况每月末亲自向我汇报。若是毫无起色,哼,我看你也不用干了。”

    男人瞠目结舌,连连称是。

    苟东西让身后的陈尹拿走账簿。她看不懂,自可以请教人,若是从中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她不会就这么算了的。

    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熙熙,皆为利攘。

    盐是利润极高的物什,贩卖私盐时有时无,这都寻常。只是令她好奇的是,盐同样运输成本高,是什么样的势力能够公然卖到京城来,还开出这么低的价格,保持这么稳定的供应量?

    除却盐铺外,还有茶铺、布行、茶馆、酒楼若干,纷纷等着她去过问,省心的占少数。

    一直到了江畔灯火辉煌、船支满布之时,她停下脚步,顿觉眼花缭乱。

    抬头,眼前的酒肆门可罗雀。一问起来,原来是她的产业。

    苟东西身后跟了一行人,陈尹和其他人被她放回府里了,只余下一个侍卫跟在身边。

    今日出行为了保证威严,她未有遮挡容貌,令牌直也接挂在腰间。上街时行人注目不说,走进酒肆后,更是有几人窃窃私语,还有几人忙不迭地走了。

    酒家见状,忙上前迎接。

    苟东西疲惫,不欲多说,抬了抬手,“二两黄牛肉,酒稍温一温。”

    两人落座。眼前的侍卫原先是站着的,被她劝下了。

    这侍卫名叫戚鸣,是个女子,约摸比她要大上个五六岁。长相不显,但身量高大,肤色黢黑,肌肉线条明显,看上去武力值超强。

    两人喝了一点酒,漫无边际地聊着,从百山楼的小倌侃到观星监的圣君。

    她才得知,戚鸣有个百山楼的老相好,挂念到在公主府当值,怕污了府上的名声,所以一直未娶。再者,人家的赎金抵得上她不吃不喝几年工资。

    苟东西心想这好办,不就是要钱嘛。至于娶小倌这事儿,她自己还大张旗鼓地把花魁娶回家,名声已经算不得什么了,也是难为戚鸣还为她考虑。

    “你如今二十三岁,正是大好年纪,再耽搁不起了。”她搁下筷子当机立断,“这样,回头这事我替你办了,赎金的事你更不用担心。”

    戚鸣很诧异,一时心中说不出来的滋味,“公主,这怎么行!”

    她的印象中,公主这人虽说骄纵,但是很少为难下人。只是她绝对算不得豁达,体恤下人,今日允许她同座饮酒已经让她惊诧至极,更别说亲身去解决下人的私事。

    苟东西的目光落在店内昏暗的灯光和稀少的食客上,“别急,这不是无条件的。”

    戚鸣,“公主请讲。”

    她说,“我的要求是,你来亲自经营、监管这家酒肆,把它变成京城最大的酒楼。”

    戚鸣犹豫,“可是……奴才毫无经商之才。”

    苟东西,“我问你,当今京城最大的酒楼有哪些?”

    “百山楼、山珍阁、福记饭店。”

    “既然如此,你不妨主动摸清他们生意兴隆的门道。”苟东西说,“这家酒肆如今苟延残喘,能不能盘活要看你的本事。每月盈利我与你六四分成。这四成的钱,你大可用来做赎金。”

    开玩笑,戚鸣并不是别人,而是日后奉麟最大商会鸣融商会的主人。《清辉如许》中,大公主死于非命,而戚鸣没了主子,被女主苟明月收入麾下,熬了十年才出头,真正展现出商业才能。

    回府之后,她唰唰写了几张菜谱,派人交由戚鸣一份,黎扉一份。因为这事儿要是黎扉配合,愿意给酒楼的厨师打个样,那就事半功倍了。

    事后,伸了懒腰准备睡觉,苟东西伸手掀开被窝,人就傻在了当场。

    这,这是什么?

    只见一块薄薄的、雪白的布料安静地躺在她被窝中间。

    苟东西直觉不妙,颤着手把它拿起来,上面竟然还存着淡淡的余温,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香气直冲脑门。缓缓展开,原来是一个男子的亵裤。

    她连忙扔掉那亵裤,叫来下人。

    小郎君望着亵衣,见怪不怪地捂嘴笑,“公主,刚才宫郎君来过。”

    又是后院的事儿。

    苟东西怒了,管他什么公郎君母郎君的,“以后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许送东西给我,更不许擅自进来。”

    闹剧很快结束,翌日一早,苟东西乔装改扮,前往风火剧社。

    风火剧社处于闹市中的不败之地,是百姓茶余饭后最火爆的娱乐场所。

    一路上路过数家美食,熏鸽、炉果、金乳酥、灯草糕应有尽有。

    苟东西带着半只熏鸽坐在观众席,见好戏刚开场,便聚精会神地听着。

    “京城有个女子,携貌美郎君出来买瓜。那女子肩不能提,手不能扛,只能让郎君提着瓜。”台上的人举着两个假人,边讲边演。

    他缓缓道,“郎君不慎把瓜滚到了地上,那女子便指着瓜一路追,一路叫着‘呱!呱!呱!’。”

    “哈哈哈哈哈! ”底下爆笑。

    一开始,苟东西还没有领会到笑点在哪里。后来见那人声情并茂,配合手上的小人做出癞蛤蟆弹跳的动作,于是本不高的笑点被戳中了,一会儿就随人群笑得前仰后合。

    “那瓜滚至路中间,在百山楼前碎了两半。女子气急败坏,丢下郎君,直直走进楼内,大喊‘把你们最漂亮的郎君呈上来’。”

    “众人们你看我,我看你,最终把花魁请出来。”

    “却说,那女子生得青面獠牙、矮小如豆,令花魁无从下口,连连叹息。”

    “女子质问花魁因何叹息,花魁如实相告。女子张口大骂,眼瞎,花魁反唇相讥,你若不傻,怎会提问……最终,女子终于供出了自己的身份。”

    苟东西一愣,什么身份?越听越不对。

    “女子怒骂道,‘大胆!我乃是当朝大公主,你可知错’。

    花魁却不卑不亢,两人一来二去,竟然看对了眼。

    最终,花魁被公主迎娶回家,两人和和美美,生了三个青面,两个獠牙,是为一段佳话。”

    故事停在此处,底下人欢笑一堂,鼓掌作乐。

    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并且高于生活。今日一见,果然如此。

    苟东西眉头一挑,听到‘当朝大公主’时笑容顿时暂停,手里的熏鸽都不香了。

    呵呵,什么花魁?什么女子?分明是别人听故事,我在照镜子。

    好哇,说她矮小貌丑、粗鲁易怒、见异思迁是吧?

    真是难为这剧社了,还给她编了一个happy ending!

    佳话,佳话个屁!

    苟东西真是又好气又好笑,目光一错,却在人群中发现一道熟悉身影。

    头戴蓑笠,身形出挑,白衣翩翩的男人也在此时抬眼望向了她的位置。

    卿罗?他怎么在这?

    他捂得这般严实,若不是他身后的小厮,她还真不一定认得出来。

    苟东西与他同时收回眼神,她如今打扮成这样,他定是认不出来的,她也无须前去叨扰他人,同时自讨没趣。毕竟她生得青面獠牙,矮小如豆,还是个癞蛤蟆。

    不知卿罗方才是否听见那出戏目,希望不要让他看笑话才好。开玩笑,她也是要面子的。

    不过,她也可以理解。如果主角不是她,而仅仅是那个刁蛮跋扈的大公主,那这出戏确实挺诙谐的,而且还反映社会现实,讽刺了某些达官贵人的丑陋嘴脸。

    这头苟东西云游天外。那头,卿罗身后的小厮绿萝一边忧心忡忡地望向苟东西,一边对着主子说,“公子,也太不巧了,怎么偏偏遇到大公主。”

    红莺接到,“就是,也太不巧了。公子可要离开此地?”

    绿萝,“那怎么行,公子未出阁时就最爱风火的戏,如今好不容易出一趟府来剧社,怎么能因为她白白离开。”

    “也是,”红莺赞同,接着望向剧社那头,奇怪道,“怪了,她怎么看着这出戏还不生气啊,难道她还不知道那戏是演的她?”

    卿罗的目光顺着红莺的话头往人群中探去,只见人群中唇红齿白的少年正眯着眼睛捧着熏鸽哈哈大笑,那笑声琅琅隐隐约约响在嘈杂中,仿佛传到他的耳边。

    若单看相貌,那人长得的确极为出挑,肤色白净,又明眸皓齿,碧衣澄净,像极了一缕清润的春风。

    周围的年轻男女有意无意地将目光放在她身上,可她浑然不知,沉浸在剧目中,一会聚精会神,一会捧腹大笑,津津有味地享受着那些编排自己的笑料。

    这模样忽然和记忆中圆房夜里她痴缠的眼有些对不上。更说不清心中哪个地方刺痛,卿罗蜷了蜷指尖,收回眼神,竭力使呼吸平静下来。

    他压低帽檐,语气淡淡,“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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