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大多数人对于魔法史课的印象大概只有讲话如同在唱催眠曲的宾斯教授的丑领带,和令人苦笑不得的死因。对于又长又定格住的魔法史没记住几个单词。

    雕刻着时间点的流星划过脑海,在大气层摩擦燃烧化为灰烬。

    我最开始也不喜欢魔法史,我总认为魔法史不过是因为巫师而存在的学科,如果所有巫师都消失了魔法史也就不存在了。但可能是冥冥之中的缘分,我渐渐地一点点地喜欢上了那些透过密密麻麻的单词讲述的历史。

    从一开始地昏昏欲睡,到现在看的书几乎都与魔法史有关,这是个很难以想象的转折。

    我可能有点夸大,这件事似乎并不难以想象。

    总之,圣诞节的第三天假期我坐在图书馆里翻看《中世纪巫师的发展变化》中第一节猎巫运动,巧克力色的书籍旁边放着我自己做的毛榉笔架,不好看也不难看,我还想在底座雕刻我的名字,可惜我找不到刻刀了。

    我喜欢闻书籍纸张的味道,尽管那只是过量的墨水。真希望某天会有人发明墨水味的香水,那样我一定买几瓶。我低头习惯性地轻嗅书本的味道,右手抓着深蓝色的羽毛笔。

    这支羽毛笔是A送给我的圣诞礼物,他只不过几天没给我写信,我竟然直接把他给忘了,连圣诞礼物都是匆忙准备的手工项链。那是由羽毛笔尖和玻璃球串成的,我不确定他是不是喜欢,反正我只有这个了。

    猎巫运动是麻瓜因为宗教信仰的问题认为巫师是一切灾害的源头采取的针对巫师的杀戮。

    麻瓜们会用火刑处死巫师,可那些火焰根本伤害不了真正的巫师,只需要用个防火咒就可以解决一切,甚至有巫师因为喜欢火焰的按摩而故意多次被抓。

    插图上是一群或狰狞或幸灾乐祸或愤怒的麻瓜围着一个点燃的火堆,火堆上被绑着的老女巫面带笑容地看着他们,很享受的样子。

    这么一对比很难分清谁才是真正的巫师了。舞台上的罪人如同羔羊,舞台下的正义者面目丑陋,他们像地精一样手舞足蹈,让我想起了几十万年前原始人围着火堆跳舞的场景。

    又翻过一页,插图截然不同。变成了一个尖叫着面容都扭曲着的女孩和她被燃烧的下半身,她的脸上满是伤痕,右臂摇摇欲坠,赤身裸体地被绑在棍子上。周围的麻瓜还是没有变化。

    猎巫运动伤不到巫师,但可以杀死麻瓜。无需证据,一句轻飘飘的怀疑就可以让任何人被冠以巫师的名头,不承认就用极刑,再不承认就活活被折磨死。

    这与正义无关,这又是正义的杀戮,用基督的名义,用血来浇灌信仰。

    我用指尖轻轻抚摸女孩扭曲的脸,感受不到恐惧也不悲伤。希望她们死的都比较快,当然,无论是火刑还是折磨都不会很快。

    旁边是一本名叫《女巫之锤》的书影,书名下面用一行小字批注:克拉马,司布伦格

    娟秀的字迹写的很小,红色的墨水因为过去太多年而褪色了不少。这种感觉很奇妙,像是发现了夹在岁月一角的宝藏。

    最下角又有一行字:长达前年的黑暗时代,愿归于土地的受害者安息。

    这本书上这么多批注,本来应该不是图书馆的书吧?学生的书又怎么会落在图书馆里呢?丢在这里被平斯女士收纳了?

    我翻回被我忽略的扉页,这才注意到被我忽略的一行用金色墨水写着的文字:

    1980年11月12日,丽痕书店所购,R.A。

    看来这个名叫R.A的女孩或者男孩跟我一样有在扉页上记录购买日期的习惯。更凑巧的是看那句:致永恒的历史,致不变的精神,我想我们又多了一个共同点,都很喜欢魔法史。

    金色的墨水在阳光下更加闪耀,我很想知道能在哪里买到,可以用它署个名什么的。

    又翻了十几页看密密麻麻的笔记,我把它抱起来去找平斯女士。虽然这本书一看年纪就不小了,但万一它的主人只是不小心弄丢了它还在找它呢?

    我尽量放轻脚步,用鞋尖感受地板的纹路,在图书馆里安静是必须的,对于吵闹的家伙我很愿意协助平斯女士赶走他们。大多数时候我都只是想想而已,我并没那个勇气去呵斥陌生人。

    走过一排大书架就能看见坐在自己椅子上的戴着眼镜的平斯女士,圣诞假期她还选择留在图书馆,用她严肃敏捷的眼镜坐着翻看一本厚厚的书。

    “午安,平斯女士。”我对她说。圣诞节期间留校的学生本就没几个,在假期还会来图书馆的除了那个头发乱糟糟的赫奇帕奇学生和我外就没别人了,我不用担心平斯女士会嫌我说话声音太大打扰其他人。

    比起喜欢我对她更多是敬畏,她是守护圣殿的骑士,也是忠实的学者。我知道她是真心喜欢这里,因为我曾偷看到她在人都走后沿着书架走,伸出手去爱恋地抚摸架子上的书籍。

    “午安,克拉克小姐。”她抬头看我。“什么事?”

    “我想问一下您,图书馆是不是有收纳学生丢失的书?您看看这本书。它有署名和很多笔记,几乎是每一页。”我把书放上桌子,掀开书皮让她看。

    平斯女士接过去看了几眼,把手放在桌子上在回忆着什么,缓缓说:“嗯...没错,这是学生的书。所有丢失书籍都会放在失物招领处,不会在无人认领的情况下收纳。我想这本书大概是某个学生捐的吧。这种情况很少见,我上次办理已经是十几年前了。”

    “可以捐书吗?”我有些意外。“把自己不需要的书捐给图书馆很有意义。只可惜曾经被人付出这么多心血的书最后也会被放弃。”

    “并不算是放弃,我更愿意称之为传承。自己用不到了,可以让别人用,从而将知识传承下去。”平斯女士纠正道:“就像这本书的主人曾经做的笔记,在她不需要后交由你,你不仅学习了原本的东西还学习了她补充的东西。”

    “这么一看是我太悲观了。”我笑了笑说。“那等我以后有不需要的书也要捐到这里来,现在肯定没有,我带的所有书都是必须的。那这本书的主人是谁您还记得吗?我只是有点好奇,忘记了也没关系。”

    “我还真忘了。捐书的虽然只有几个,但过去的实在太久了,我连他们的名字都忘记了。”阳光照进了她略显混浊的灰色眼睛,她仰着头,消瘦的秃鹰般的身体布满岁月的痕迹,回忆的时候如同老而旧的时钟转动黄金色的磨损齿轮,总有一种温馨又沧桑的感觉。“我当时很想记住的,还写了小纸条。唉,我年轻的时候可是连罗莎每天早上都穿了什么样花纹的衣服都记得清的。”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安慰她,只能注视着她和我颜色相近的眼睛。

    “说实话,我对你印象最深。你总是最常来这里和最守规矩的,还从没弄坏过任何一页书。继续保持,别伤了那些可爱的书的□□。”她和平时严厉总在寻找什么的样子截然不同,这样的她更可爱些。“孩子,为什么不去玩别的或者在雪地里疯跑呢?有些人觉得看书就是在浪费时间。”

    “我喜欢,就是这样。”

    “嗯。知道我为什么坚持这份工作几十年吗?因为我喜欢。真是令人愉快的答案。”平斯女士笑了,那张有着鹰钩鼻的脸笑起来也不好看。

    “可是这份工作薪水并不高。我觉得,我只是觉得成年人应该考虑的不仅仅是喜欢,我以为当初的你会选择更能挣钱的工作。”

    “选过,可还是最喜欢这个。我做售货员的时候满脑子都是图书馆,为此还错拿了超大码的巫师袍给一个小个子的女巫。这份工作的确没多少钱,但是我觉得要从事喜欢的工作让工作成为享受这比钱更重要。痛苦的工作就算给我每天一百金加隆我也不愿意。”

    “赞同。”

    “好了,回去吧。”平斯女士把那本书递给我。“好好对待它。再次提醒一下,千万千万不要弄坏图书馆的书。”

    “放心。”平斯女士有种特殊能力,那就是在有人损坏书籍的第一时间出现并惩罚。在见证了五次处罚现场后我可更加小心翼翼地借书,丝毫不敢怠慢。

    大概又过了几个小时,从图书馆高大的胡桃木落地窗可以看见太阳变为金红色一点点下沉,往沉静的彼岸之湖坠去。

    我伸了个懒腰,把一叠论文叠好放到一边,里面最长的是十五英寸关于妖精起义的魔法史论文。

    介于黑暗与光明之间,堪称温柔的光线为为立于阴影的笔架打上了一层暖融融的阴影。

    耳边突兀地响起衣料摩擦的声音,我抬头去看,那个有着乱糟糟的褐色头发戴着眼镜的赫奇帕奇女生背对着我收拾她面前的一大堆书,可以看清是关于占卜术的书。《天目的秘密》这本书最显眼,封面是一个雾蒙蒙的水晶球和几缕升腾的烟雾,让我情不自禁地联想起桑拿房。

    对于两年后会学的占卜我并没什么了解,非要我去说的话大概是冥冥之中飘渺没有形体的东西,找到它要靠缘分而与努力无关。

    我抱着书往外走,身后也响起了皮鞋踩着地板的声音,听声音大概是羊皮的。在孤儿院的时候我还做过一段时间的刷鞋匠,再加上经常有穿着各式各样皮鞋的人来拜访院长,所以我总会下意识地去分析皮鞋。

    很快我们从一前一后变成了并排走,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彼此用余光打量,之前没敢太明目张胆地盯着她看,趁现在我偷瞄了她好几眼,发现她的脸上有很多雀斑,配上她头发的颜色活像只麻雀。

    那么她会爱吃玉米粒吗?应该会喜欢吃小麦吧。

    我们沿着一条雪中黑色的小道往城堡走,天彻底黑了,我不得不惊叹冬天白昼黑夜交替的速度,不过五分钟左右,天幕转为深邃的蓝黑色,上面洒满了亮晶晶、动人的星星。我能清晰的看见北斗七星和它指着的北极星。

    “Polaris。”我念着它的名字,很美,美到我想把下个宠物改成它。

    “很美,我一直觉得它是最美的星星。”旁边的女生跟着我一起抬头看天,弊端是我们都看不到脚下,不约而同地被同一块碎石绊了一跤。

    “哎呦。”她直接摔在地上,抱着书本的袖子沾了不少土,连眼镜也飞了出去。

    我好像有点近视,费了好大劲才给她找到眼镜递给她。“你没事吧?”

    “没事。但是这里的没有我去年跟着我爸爸去北极看的北极星好看。我们坐在麻瓜的观光船上看星星,在所有星星中它闪亮得好像电影中的女主角。”她拍了拍沾着的尘土,满不在乎地说。

    “你去过北极?”一想到那么冷的地方我就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对。我上个圣诞节假期去了北极,和我爸爸一起,因为妈妈他们觉得北极太冷不愿意去。那里很美,有纯净的浮冰还有大块漂移的冰山,还有北极熊。我想养一只被我爸爸拒绝了,他说北极熊不适合饲养,而且他们本身就是自由的不应该被任何人饲养。”

    我注意到她称呼北极熊是他们,而不是它们,一般只有很喜欢动物的人会这么叫。“我赞同你爸爸的观点。”

    “哈哈,所以我现在除了叶塞尼亚还没能养任何动物。以前在澳大利亚还能去雨林里找袋鼠和眼镜狐蝠玩,现在就不行了。对了,我还没有自我介绍,伊迪丝.卡文迪许,我注意你很久了。其实我在图书馆就想和你打招呼的,因为我觉得我们可以交个朋友,我喜欢魔法史也喜欢图书馆,但是我一直在纠结是不是会打扰你。现在解决了。对了忘记告诉你,我现在在读三年级。”

    “欧莉文.克拉克,拉文克劳一年级学生,很高兴认识你。”我难得自然地和别人做自我介绍,用了我看来比较得体礼貌的说辞。

    “哈哈克拉克,你这也太正式了。”她看起来很幸福,忽闪忽闪眨着的大得出奇的眼睛像是星星。

    “啊?那我换一个。”

    “不用,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不要这么严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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