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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章

    碧落乡山脚下人烟阜盛,是远近都有名的一座城镇,名叫苍城。

    苍城乱,银子说话才好使,什么官府衙门,什么地头蛇,转头就改换门庭了。唯有真金白银才是真货。

    官府平日里门庭冷清,苍城百姓连衙门冲那面开都弄不明白,衙门夜里当值的睡得四仰八叉,能一觉无梦睡到天亮。

    此地自然没有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美谈,干的全是月黑风高夜,杀人越货天的勾当。

    在苍城过夜,枕头下面得枕着兵刃。

    还有些干脆不睡的,自然也有去处。

    苍城是交通关隘,来往行脚商多,多得是一整年都漂在外边的羁旅客子,一来二去的,风月之所就这么堂而皇之开起来了,从街头到巷尾都是等着揽客的姑娘家,一水儿的芙蓉面,玉葱般的手指勾一勾,男人的魂儿就跟着跑了。

    使了银子,露水夫妻一朝,天亮又各自奔前程去了。

    红颜命薄,攒的身家还得孝敬官府,多少扣出一点金银傍身用,可没准一场春寒过去,红颜就香消玉殒了,埋进土时还是个芳华正好的年纪,钱财都带不走。

    “满庭芳”里的姑娘却是卖艺不卖身。

    这话说着容易,恩客的金银财宝流水一样地砸,谁能抵挡得住诱惑呢?

    可满庭芳背后的主说一不二。

    莫说姑娘不想,就是恩客想要硬上弓,也得问问刀答不答应。

    传闻满庭芳里养一个身手了得的女人,一把弯刀用得出神入化,没人能在她面前翻起浪来。

    满庭芳菲,偏偏有毒蛇在侧,有人不信这个邪,非要去闯一闯这艳红幔帐,这人脑袋当晚就搬了家,颈上留了个碗口大的疤。

    他尸首被挑在枪尖上,悬挂在衙门口,当差的打盹儿醒来,眼见着一具无头尸首,再看脚下,鲜血汩汩地淌在地上,积起一个血泊!

    吓得当差的倒霉蛋两眼一翻,差点儿跟着这位无头仁兄去了。

    晨光熹微,那具尸首上挂着一条红粉色的绦子,桃花形,穗子上坠着两个铃铛,在风中颤动。

    赫然是满庭芳姑娘们戴在身上的那条绦子。

    当年这桩血案一传十,十传百,不足半日的功夫就传遍了整个苍城。

    第二日,苍城的衙门口多了三具无名尸首,看那体格,死的还是几个走镖的好手。

    就这么着,满庭芳的生意反倒火起来了,长年累月的,捧红了不少伶人歌妓。

    愿意听一曲的,来满庭芳稍坐了一坐,只觉得浑身的疲乏都散了。

    日斜夕阳,沈云庭抬步迈进了满庭芳的门,挂在门口的丝绦一荡,发出两声轻响。

    沈云庭鼻尖萦绕着一股扑面而来的脂粉气,呛得人鼻子痒。

    此刻时候尚早,大堂里没什么人,二楼花台上有个乐师在调琴音,琴声清泠泠的,并不吵闹。可惜琴声拨弦的似乎是个外行人,接连拨出铮铮两声,听得人心头发紧。

    门口的几个莺莺燕燕原本止了笑声,见了进来的人是她,也懒得招揽,继续凑作一团讲玩笑话,不知是说起了什么,几个人哄笑起来,笑得花枝乱颤的。

    沈云庭熟门熟路地绕上旋梯,中途截住一个端茶送水的杂役:“哎,云衣姑娘在哪儿?”

    “在这儿呢。”

    自二楼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来人长着一张素净的脸,是这满庭芳里的一株奇葩,名叫陶云衣。

    满庭芳里名花不少,有精通曲艺的,有能歌善舞的。陶云衣却哪个都不沾边,她就这么冷冷清清地往那儿一站,孤芳自赏似的。有客人来,她就赏脸搭理两句,连酒都不喝,别的姊妹得了多少金银珠翠,她也不眼红,还说几句吉祥话。

    开门做生意的,哪个不是绞尽脑汁从客人荷包里捞银子,她倒好,恨不得餐风饮露,当朵真花。

    陶云衣发间没簪东西,绸缎般的黑发落在肩上,自灯火幽微处缓步行来。她皮肤长得跟瓷胎一般,白又滑腻,美目低垂,眉心点着一朵鲜红花钿。

    “过来吃茶吧,还是老位置。”

    临窗的雅座外放置着六曲一双的屏风,垂下的帷幔皱起一角,沈云庭率先入席,陶云衣挑开帷幔,甩起的衣袖摇动铃铎。

    “叮铃——”

    铃舌撞出一叠声的脆响。

    窗边没留灯,帷幔缝隙中透着灰色微光,勾勒出了少女纤薄的轮廓。

    沈云庭把窗推开,让风透进来。

    沈云庭一落座,屋里浮动的脂粉气就闻不见了。桌上的茶叶有一股清冷的香气,像是秋天凝在叶尖的晨露。

    日头沉下去,屏风一挡,更显得幽暗。

    沈云庭坐在窗边,她眼瞳漆黑,雪白的面庞如山间雪,微微撇头看向陶云衣:“姐姐,怎么不坐?”

    “我叫他们送点茶酥上来。”

    陶云衣与仆役嘱咐了几句,回来时看见沈云庭挺秀的侧脸,低俯的眼睛望过来,清亮亮的,令她显得像是山间的精魅。

    “你屋子这味道真好闻。”沈云庭毫不见外,从桌上抓起茶壶,先灌了两大杯凉茶,“连茶也比别处的香。”

    陶云衣大半身子都笼在阴影里,找了火折子把油灯点起来,这角落里才算有了点光亮。她听了这通马屁,轻轻地笑起来:“这有什么的。”

    陶云衣见她热得厉害,拿出一把扇子给她扇风:“跑去哪儿玩了,怎么满头的汗?”

    “跟人过了两招。热死我了。”

    沈云庭把下午比试的事三言两语说了,陶云衣跟个小女孩似地听着,罢了还好奇地追问:“赢了还是输了?”

    “自然是赢了。”沈云庭得意地一昂头,跟斗胜的公鸡一个样,“大师姐那三脚猫功夫也能和我比?”

    “后一场呢?”陶云衣听她说完,心下早有猜测,“没赢吧?”

    她把玩垂在窗前的丝绦,鲜红的穗落在她指缝里,那葱玉指尖就如同覆在红梅上的雪。

    “也不算输。”沈云庭指了指对面的屋檐,“人在哪儿呢。”

    薛怀矜背插一把长剑,撕碎手里的肉条喂猫,他听到响动,半拧过身,和陶云衣的目光轻轻一碰。那双眼睛轮廓锋利,有洞穿世事的冷漠。

    是一双那么美丽又无情的眼。

    陶云衣手肚子抽搐了一下,沈云庭疑心她是被手里的碗膈着了,正要拉过手来仔细查看,陶云衣已经抬起手,拿三指拨开垂下来的碎发。

    “与你交手的人,原来这么年轻。”

    话音未落,只见自秦家商铺中涌出来一群人,各个膀大腰圆,面色不善,瞧着不像是伙计,更像是招募来的打手,出了门,成群地往街口去了。

    “秦家真是闹翻天了。”沈云庭晃着脚,将唇上的碎末抹掉,语气轻慢,“不知道是招了什么脏东西。”

    “昨夜那场大火,我倒是有所耳闻。”陶云衣敛起袖袍,将一枚茶酥放到沈云庭面前,“你怀疑是有邪祟作乱?”

    沈云庭含糊地“唔”了一声:“只是猜想而已。”

    陶云衣垂着眼,闻言很低很慢地说了一句:“……这不应该。”

    沈云庭敏锐地揪住她的话头:“什么不应该?”

    陶云衣愣了下,那神色,像是惊觉自己说错了话。

    屏风上的红光落在她的面颊上,陶云衣微抬起头,指尖捋着灯笼上的红穗子。那道暗影一掠而过,像游鱼一样,倏尔不见了。

    “哦,倒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秦氏一族,虽是平常百姓,但却不是籍籍无名之辈。平常的邪祟,恐怕不能够堂而皇之地进入秦氏族地。”

    “你不知道,他家后山这么大剌剌地敞着,进出便利得很,”沈云庭吃着茶酥说话,慢慢地觉出不对,“你说平常的邪祟……莫非他家后山有古怪?”

    陶云衣掩饰似的对她笑了一下。那笑容透着几分古怪,沈云庭还没来得及咂摸出其中的意味,陶云衣已经换上她素有的那幅笑脸:“尝一尝这个,我今天做的。”

    “秦家不就是普通的商户的吗?”

    晚间风急,屋檐下的铃铎不安地叮当碰撞,陶云衣的黑发缠绕成一股,她抬手拨开,仰头看向窗外,目光与悬挂在秦氏商铺门口的牌匾轻轻一碰。

    “也难怪,你这么小,想来并不知道这段往事。”陶云衣似乎是犹豫了一下,睫羽细细地颤着,“我也只是道听途说,不能全当真。”

    你还小,你还不知道。

    这话听来有些耳熟,薛怀矜也是一样的口吻。

    好像只要说她年幼,什么事都可以瞒着她,什么事都可以一床锦被盖过。

    沈云庭垂头看茶海里晃动的茶汤,不禁想——

    在她生下来之前,这天下究竟是怎么样一个天下?

    水波倒映出她的脸。

    这双眼眸清澈透亮,天真得有些过头了。

    沈云庭皱眉,努力压低了眉骨,可惜少年人的轮廓稚嫩,看不出半点沧桑的痕迹。

    水开了,沸水盯着壶盖,哧哧地冒着气,在氤氲的水雾中,陶云衣斟茶给她。

    茶杯烫手,沈云庭被烫着了,手指尖缩回去,捏住自己的耳朵尖。

    她捏着杯沿,呼地吹了一口气,无意间看见陶云衣垂着眼,眼里闪动着暧昧不明的光。

    陶云衣一字字轻声说:“在朱雀之祸前,秦氏曾是南亭山的守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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