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爹爹,你放盐的时候,一定一定要小心一点,千万不要放多了。”女儿宁宁奶声奶气地说:“今天午饭你炒的蛋炒饭,放了太多盐,好咸啊,我喝了好多好多水,肚子都快撑坏了。”

    傅盛的声音略显窘迫,“好,爹爹会小心的。”

    话音还没落下,随即又响起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爹爹,你会把肉煮熟吧?”

    “呃……当然会。”

    奶娃溪儿大松一口气,“那就好,上一次,爹爹你煮的野猪肉都没煮熟,我都啃不动。”

    “哈……哈哈……”傅盛尬笑两声,“这次一定煮熟了。”随即响起大力吹火筒的声音。

    金铃儿往屋里走去,只见灶上火苗扑地一下往上窜,窜得老高了,锅里滋滋作响,宁宁惊呼,“爹爹,火太大了,要烧焦了。”

    傅盛整个手忙脚乱,又是往锅里倒水,又是把烧得很旺的柴火往外撤。

    待火势降下来,再看锅里,上面漂着一层血沫,肉底下是糊的,肉上面却还带着血,切太大块了,煮不熟。

    “呜呜……”年纪更小的溪儿急了,淌下两行眼泪,“我的肉没有了,呜呜……”

    宁宁仰着小脑袋,眼巴巴看着她爹,“爹爹,我饿。”

    傅盛看着锅里的肉,也是满脸苦恼,再看向一旁砧板上剩下的兔肉,说:“要不爹爹再重新做一个锅。”

    听闻此话,两个小娃满脸菜色地点了点头,难吃总比没得吃好。

    傅盛倒了锅里煮坏的肉,拿起剩下的半只兔子,哐哐地剁两下,就准备往锅里扔。

    “等等,”金铃儿实在看不下去了,走进了厨房,制止住傅盛的动作。

    厨房里的三人扭头向她看来,一个个反应明显很惊讶,惊讶过后,就是不自在。

    起初的一点儿温馨,并不足以消融这么多年形成的相处习惯。

    宁宁低头掰着手上拿着的柴火枝,溪儿啃着手指背,怯怯地看着金铃儿,似乎在分辨此刻的娘亲是什么样的,像原来难相处的,还是想刚刚那会儿温声细语的。

    傅盛收住了往锅里扔肉的动作,问:““怎么了?”

    金铃儿走近了,指了指他切的肉,“你切那么大块,怎么煮得熟?就算煮熟了,肉也老了。”

    傅盛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切的兔肉,满脸求知欲,“那要怎么切?”

    “切这么大,”金铃儿伸手对着一块肉比划说。

    傅盛立马听话的,拿菜刀按照金铃儿说的改刀,一块块无比大的肉瞬间变得合理起来。

    金铃儿左右一打量,并没见到什么辅料,于是问:“你准备做什么口味的?”

    “……就放一点盐,应该算原味吧?”傅盛讪讪道:“我并不善于厨艺。”

    “那你放生姜吗?”

    “生姜?为何要放生姜?”傅盛不解,旁边的两个娃也一脸迷茫地看着。

    “去腥,”金铃儿道。

    “我……加黄酒进去。”

    “可味道不一样。”金铃儿说:“黄酒要加,生姜也加,我们可以做一道仔姜双椒兔肉。”

    金铃儿说完,见傅盛望着自己不说话,便觉得是不是自己又太挑剔了?想她从前并不在家吃饭,都是到点回娘家吃去,又不管家里的事。如今重活一世,想要改变,照顾好孩子们,自然要照顾他们的饮食。

    “呃,宁宁他们还太小吃不了辣,那还是不做仔姜双椒兔肉了,就按你说的,做原味的就行。”金铃儿想了想又不能只顾孩子们,便问傅盛:“你喜欢吃辣的吗?我们可以做两份,给孩子们做不辣的,然后再给自己做一份辣的。”

    “……喜欢,我喜欢吃辣的,”傅盛放下手中的东西,抬脚往外走去说:“我去问隔壁王婶家有没有生姜,再去摘点儿辣椒。”

    趁着傅盛去借姜之际,金铃儿手脚利落地把炒菜的大铁锅洗净了,又打开煮饭的锅子检查主食熟了没,里面白白的米饭颗颗饱满。

    看得金铃儿一阵感慨,重生之前,她不知道有多久没吃到米了,更何况是软糯的米饭。

    年轻这个时候,傅盛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好猎户,每次打猎都收获颇丰,家里从来不缺肉吃,猎多的拿去还能卖不少钱,自是有闲钱买米,不像普通农户偶尔吃白米饭,大部分时间都是吃苞谷,地瓜煮野菜,要么就是能照见人影的米汤等。

    不过前世因为金玲儿自私自利,傅盛和孩子们的日子过的并不怎么好。

    傅盛很快就回来了,他一手提着竹篮,里面装着青色、红色的辣椒,还有一大块姜,甚至还有一把新鲜的蒜苗,另外一只手则抱着个小坛子。

    不待金铃儿询问,傅盛就示意了下手里的小坛子,说:“王婶听说我们要做兔肉,特意给了一坛酱油。”

    “王婶人是真好,”金铃儿接过傅盛手里的竹篮,准备清洗,却又被傅盛接了过去,他自然地说:“我来做,你教我怎么做。”

    傅盛说着,就开始动手洗辣椒,蒜苗,他虽厨艺不佳,但做起这些活来,又利落又能干。

    连姜都用小刀刮得干干净净的。

    把洗净的食材摆上桌,他塞了一把小菜刀给金铃儿,随即自己拿了把大的,一脸认真地问:“切成什么样式的?你先示范给我看看。”

    金铃儿做了示范,傅盛学习能力很强,照着她切的样式,切得分毫不差。

    切好了辅料之后,又把铁锅洗得干干净净,然后拿起锅铲严阵以待,“接下来呢?你说,我来做。”

    “其实也不难,先放油,稍稍多点就好,也不用太多,再放姜片把兔肉爆炒,将油脂煸炒出来,随后加酒去腥增香……”

    傅盛只是刀功好,但炒起菜来,还是拿不住准头,需要金铃儿在一旁多次提醒。

    不过出锅的成品,看起来非常不错。

    “我尝尝,”金铃儿拿筷子尝了一块,味道正正好。

    “好吃,”金铃儿夸道:“你还挺有做饭的天赋。”她说着又夹起一块肉,送到女儿宁宁嘴边,“来,宁宁,你尝尝。”

    突然接到投喂,宁宁小脸地看自己娘亲,见她脸上挂着淡淡地、温柔地笑意,紧张的心情瞬间放松了下来,张着小嘴吃了一口肉,鲜香的肉味令她圆溜溜的眼睛一下亮了起来。

    “好吃吗?”金铃儿笑问。

    傅宁宁忙不迭地点头,奶声奶气地说:“好吃。”

    傅宁宁皮肤有点儿黑,头发也梳得乱糟糟的,但架不住她眼睛亮而大,脸蛋小巧,五官精致,十分的可爱。

    这般小孩模样,惹得金铃儿心口一软,不由地伸手揉了揉她的小脑袋。

    这么一揉,倒叫傅宁宁错愕了一下,随即小脸蛋笑开了花。

    金铃儿自然是没错过儿子知溪渴望的小眼神,当即也给他夹了一块没有骨头的肉,喂到了他的嘴边,“溪儿也尝尝。”

    “娘亲,好好吃啊,”溪儿小口嚼着,同样的奶娃音。

    金铃儿心口软得一塌糊涂,她记忆力似乎并没有一双儿女小时候的模样,如今瞧着,只觉得万分喜欢。

    “喜欢吃,那等会吃饭,就多吃点儿。”

    金铃儿站起身来,放下手中的筷子,盛了一碗小孩吃的不辣的,剩下的则继续添辣椒炒,她把小竹簸箕里的辣椒往锅里一倒,却不见傅盛手持着锅铲不动,只定眼瞧着自己。

    “怎么了?”金铃儿摸了摸自己的脸蛋,“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吗?”

    傅盛摇了摇头,走近了灶台,拿着大铲子不费力气地翻炒起来。

    金铃儿觉得他怪怪的,不过也没往心里去。

    这时,她的衣袖却被扯了扯,低头一看,只见是女儿宁宁在扯她的衣服,她略微低头,“怎么了?”

    “娘亲,你不喂爹爹尝一尝吗?”

    “啊……”金铃儿愣了下,才反应过来,原来刚刚傅盛眼巴巴地看着自己,也想让自己喂他。也是,毕竟他是孩子的父亲,自然也想加入到这个家里的任何事来,哪怕是一起品尝食物。

    辣椒很快炒熟了,再撒下一把蒜苗,直接出锅。

    热气腾腾的一碗色香味俱全的肉就放在手边,筷子也放在一旁,金铃儿望了一眼傅盛,他身形挺拔,灶台比较低矮,他须得弯腰下来,才反应洗刷大铁锅。

    衣袖挽到胳膊处,拿瓜瓢舀起一瓢水,胳膊上的青筋微微凸起。

    头发浓密又黑亮,用布条在脑后竖起,因为俯身下来,一缕黑发分叉出来,落在了肩头。他年纪尚轻,还有一丝少年气,但胳膊上的肌肉,却又男人味爆棚。

    他的皮肤是小麦色,宽肩窄腰,浓密大眼,鼻梁高挺,薄嘴唇,脸部线条流畅。

    虽不是金铃儿喜欢的儒雅书生气,但毫无疑问,傅盛不比许辰安差,从来都是她偏执,误以为傅盛趁她神智不清,强娶了她,所以恨他,厌恶他,把不如意一股脑都倾泻到傅盛身上。

    其实以傅盛的条件,应该会有很多女子想要嫁给他。

    喂食这样的事,于一双儿女来说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可对象换成傅盛,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金玲儿面颊微烫,走开去准备碗筷,假装没听懂女儿的意思。

    在她看不见的角度,傅盛薄唇微抿,眼底划过一丝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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