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tty boy

    沈慢慢的初恋萌芽于高一下学期,无论过去多久,她都会清晰的记得初见他那一刻的情景。

    那日,沈慢慢站在二楼楼梯转角对面的窗下等毕胜男,站在这里毕胜男可以一眼就看到她。

    由于正值中午放学之迹,所以周围人很多。抬头的一瞬间,她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他,周边的一切随之就化成了虚像。

    他长得很好看,像瓷器一样,干净、白净、澄净、安静。他穿着一件白色短大衣,那颜色是她最喜欢的。

    当他的头转到她方向的那一刻,目光恰好望进了她的眼里。他的眼睛不是纯黑色的,上面仿佛镀了一层金色,似琉璃般璀璨。

    他们相视短短,浅笑羞赧。而他若蜻蜓点水的那一眼,重重的烙在了沈慢慢的心头,照亮了她整个懵懂的青春。

    当他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她低下了头,他的皮鞋好亮,而她的和他的比起来有些脏。

    现在想起,那个时节,那个场景真是美好的无以言说。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非诚勿扰里面笑笑曾经这样问过秦奋,她说:“一见钟情是气味相投,不管隔的多远,总会觉得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

    沈慢慢觉得那时的他味道是清新的,就像清晨推开窗子扑面而来的那阵凉爽而又舒适的风,让人心旷神怡。

    从此以后,她的心里就开始藏了一个秘密,令每个瞬间都奇妙无比,迫不及待的绽放……

    “虎子!”忽然旁边猛地飞过一个男生站到了他的身旁,仿佛是怕玷污了那样干净的他,男生本想拍在他肩膀的手在悬在他肩膀上方时又缩了回去。

    “他叫什么?”沈慢慢没有听清男生叫他什么,于是指着前面的他转头问毕胜男。

    毕胜男抬头看了一眼说:“他叫孙虎城,高一一班的,是我们这届的中考状元。”

    “孙虎城……”沈慢慢在心中反复默念,她想,他的名字和他的样子一点都不相配。

    他的外表是偏偏贵公子,有些像年轻时候的黎明。而名字是粗犷威武的,像古代大将军的名字,但即使他是将军,那他也一定是兰陵王。

    每一个名字都是一盏花事。她开始用圆珠笔在纸上写下他的名字,无限温柔地伸出手去一点一点仔细地拂过去,有时候是三个字,有时候是两个字,有时候只写他名字里面最后的那个字……

    每一首歌都代表一个故事。她爱上了一首歌,是M2M演唱的《pretty boy》,这是她赋予他的专属情歌,暗藏着她对他的甜蜜期待和所有幻想……

    之后沈慢慢去翻看了上次期中考试的成绩榜,不用仔细看,就能一眼找到他的名字:孙虎城,高一一班,年级第一名,与她之间隔了330多人。

    由于考的太差,她从来没有仔细看过这个成绩榜。如今看到这个名次,沈慢慢又欣喜又悲伤。

    欣喜的是他的优秀,毕竟她心底里是那样羡慕成绩好的人,悲伤的是他们的差距,她想,眼下她是没有资格与那么优秀的他同行的。

    沈慢慢控制不住留意起与孙虎城有关的一切,她发现同桌范小刚与孙虎城交情不错,经过了解得知他们住在一个宿舍,而且两人的家离得极近。

    一天,范小刚手里正摆弄一副眼镜,直觉告诉沈慢慢这个眼镜大有来头。她装作无意的问:“你近视眼了?”

    范小刚本就有意拿着眼镜显摆,看到已经成功引起了沈慢慢关注,得意洋洋的回:“No!No!No!这是平光镜。”

    沈慢慢:“平光镜,你拿它做什么?”

    范小刚把眼镜往鼻子上一架,然后用手指推了推:“帅不?”

    “呵呵,没看出来。”沈慢慢诚实的回答。

    范小刚:“怎么可能?我看虎子带着挺人模狗样的。”

    沈慢慢心中一动:“虎子?”

    范小刚解释:“哦,我兄弟孙虎城,你知道吧?升学状元,期中考试年级第一!”

    沈慢慢确认道:“哦,是他的眼镜?”

    范小刚:“嗯,说是可以保护眼睛,我看就是耍帅!本想着借来沾点学霸的灵光,可一带上我就头晕是怎么回事?”

    沈慢慢试探的说:“能……借我看看嘛?有用的话,我也买个。”

    “你先用吧,反正我带着也不舒服。”范小刚很爽快的就把眼镜给了沈慢慢。

    沈慢慢把眼镜借过来摆弄了很久,她买了一个崭新的眼镜布把眼睛片擦得极亮。在学校她怕被看出端倪,不敢总拿着眼镜。

    放假回家的时候,她就在自己的小房间一直带着眼镜,仿佛这样就可以离他近些,甚至晚上睡觉的时候她也忍不住拿出眼镜来戴戴。

    归还眼镜前,沈慢慢特地又去买了一个和之前一样的眼镜布,熨烫得平平整整后把它放进了眼镜盒。她想他们有了一样的眼镜布,擦过同一个眼镜,是不是就算信物了?

    沈慢慢把眼镜还给范小刚的那天,范小刚盯着眼镜盒里的眼镜布陷入沉思,后来范小刚把眼镜归还孙虎城时,特意把眼镜布拿出来放在了自己的枕头下。

    而沈慢慢这边由于爱屋及乌,更加留意起了范小刚。

    有一天,范小刚正在看数学参考书,沈慢慢瞥到了书的封面上孙虎城的名字,于是午休时间,她去了趟学校小卖部,她就是想为喜欢的他做些事情,不管他知不知道。

    回来后,她拿过范小刚的参考书对他笑着说:“我来给你包上书皮吧,免得它坏了。”沈慢慢天生一副好嗓子,本来说话声音就很动听,因为刻意放柔了,就更好听了,听的范小刚心里直痒痒。

    他看着沈慢慢很仔细、很小心的包着书皮,包完还在书里面放了一个香香的书签。

    范小刚盯着书签上的蝴蝶兰陷入了更久的沉思:“莫非沈慢慢……对我有意思?”想到这,范小刚的脸腾的就热了起来,但他什么也不敢做,生怕他的唐突亵渎了她。

    沈慢慢太在意成绩了,进入高中后,她只记得自己成绩差,所以有些自卑,却忘记了自己颜值上的实力,即使她现在学习成绩倒数,仍然改变不了班花一向是班级里大多男孩子梦中情人的宿命。

    当时,正是电影《古惑仔》盛行的时候,很多男孩子桌上都贴了《古惑仔》的电影海报,男孩子们私下都议论沈慢慢长得很像《古惑仔》里的小结巴。

    范小刚本来是不敢想自己能和大班花沈慢慢扯上什么说不清的关系的,可经过沈慢慢这么一来二去的撩拨,不免也开始飘飘然了起来。

    在那时,不少男生都暗暗地喜欢着沈慢慢,给她送鳖脚的情书。范小刚身为沈慢慢的同桌,荣幸的担任过很多次信使。

    出于好奇,他还曾经偷看了几封,里面有人写情诗,有人诉衷肠,也有人直奔主题地写【沈慢慢我喜欢你,能不能做我女朋友?】

    那些信,都被沈慢慢放在课桌的角落里,看也不看,也从来不给人回信。

    范小刚自然也是喜欢沈慢慢的,但他不会给她写信,因为他知道永远都等不到的回信,不过他决定利用职务之便为沈慢慢做点什么。

    为了节省沈慢慢书桌空间,减少她的工作量,之后的范小刚每每在偷看情书后,都会自主进行筛选,对于那些写的太烂的,他都读不下去的情书,他连转都不转了,直接扼杀在了摇篮中。

    孙虎城同学借给范小刚同学的参考书,他委婉的要了好几次范小刚都不肯还,忍无可忍后,他决定无需再忍。

    晚上,男生宿舍里,孙虎城再次向范小刚要书:“还书!”

    “虎子,要不,我买本新的还你吧?”范小刚磨磨唧唧,其实他是舍不得沈慢慢包的书皮。

    “不行。”孙虎城同学拒绝的毫不犹豫,毕竟上面有他自己做的笔记,很重要。

    范小刚想起自己借书的初衷就是因为要看学霸笔记,正想着再找个什么理由拖下去,就看孙虎城已经把手伸到了他的眼皮底下,摆出了一副不容拖延的姿态。

    无奈之下,只好把书从书包里拿了出来,当然,他没有忘记从书里抽出那个印有蝴蝶兰的书签,并把它放到了枕头底下。

    孙虎城接过书,看到书皮后不禁愣了一下,翻了几页确认是自己的书后也没再说什么。

    范小刚倒是紧张了一下,因为他知道孙虎城不喜欢其他人乱动他的东西,他本想着归还之前把书皮拆下来的。

    正要解释,却听孙虎城轻轻的说:“书皮不错。”然后就默默的把书收了起来,并保留了那个书皮。

    “你也不问问是谁弄的书皮?”范小刚看孙虎城漠不关心的样子自己倒先急了起来。

    “谢了!”扔下这两个字,孙虎城就头也不回的出了宿舍。

    “实验高中”每天上午都有课间操,按规定,除了值日生所有同学都要到操场上做操。

    从前,沈慢慢经常会用帮助值日生打扫卫生的理由偷懒留在班级里,但是自从喜欢上了孙虎城,她会去上所有的课间操,只为了能和他在课间操的时间里短暂的相聚,只为了他偶尔能看她一眼。

    她想她增加在他面前的曝光率,也许他在某个特定的时刻就能想起她了。

    孙虎城在一班,沈慢慢在四班,他们中间还要隔着两个班级,沈慢慢就那么隔着两个班级的人去寻找他。

    做操的时候如果在他后面她就看着他做操,如果在他前面她就会很紧张,因为她不知道当他看到她的时候,她的样子他会不会喜欢。

    做完操的时候,每个班级都要排成队按顺序回班级,排长龙的时候他们两个班级会有两次并排相遇的机会,也就是说他们会有两次擦肩而过的机会。这么近的距离,沈慢慢想一想都觉得欣喜。

    今天是高一一班升旗,孙虎城作为光荣升旗手,会有一段发言,这让沈慢慢有了光明正大看他的理由。

    彼时,站在升旗台上的孙虎城就像万丈光芒的白马王子,引得台下所有的女孩子心潮澎湃。

    只听他字正腔圆的说:“尊敬的老师、同学,大家好!我是高一一班的班长孙虎城,十分荣幸能担任本周的光荣升旗手……”他的声音抚人心弦,低沉而富有磁性。

    用有些女生的话形容就是:“孙虎城的声音可以让耳朵怀孕。”沈慢慢的耳朵也怀孕了。

    不知不觉就接近了发言尾声,孙虎城对大家说:“最后我想分享法国著名诗人雨果的名言给大家,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心灵。愿我们能像大海那样笑纳百川,像高山那样巍巍耸立,共同笑傲人生,搏击未来!”

    掌声雷鸣,震得沈慢慢一阵阵眩晕,但不是因为掌声,是因为孙虎城刚刚朗读的雨果诗句,那是她用钢笔留在她给他包的书皮上的。

    慢慢第一次听到这几句名言还是在小时候看的电视剧里,电视剧的名字叫做《蝴蝶兰》,电视剧的男、女主角很喜欢雨果,他们说起雨果小说中的经典,你一句我一句的背诵起了那句名言,在沈慢慢心里,这就是爱情该有的样子。

    升完旗后是做操时间,沈慢慢今天做操也比之前认真了很多,她再次隔着两个班级去寻找他的身影,期待目光可以短暂与他相遇。

    今天他站在她前面,她满眼眷恋的看着他做操,每次到了转体动作,她都会让自己的动作更加标准,虽然不知道他会不会看过来,但她都想给他留下好的印象,哪怕就是一瞬间。

    出完操,各个班级在《运动员进行曲》的伴奏下排成长龙往回走。

    在沈慢慢和孙虎城即将擦肩而过的时候,沈慢慢的目光忽然就和孙虎城相遇了,他们的目光久久没有离开彼此,沈慢慢的心里就像有很多蝴蝶扑腾扑腾在飞,她想也许他也认识她,甚至有点喜欢她的吧。

    每个女孩心中都有这样一个男孩:他英俊、优秀、干净、真挚、他的名字会魔法,写下就很开心,那是她的pretty 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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