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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露浓秋起,香思与灯语

    李洛自小在生母身边长大,饮食也随了母亲的口味,喜酸甜,爱吃菱角、甜藕这些小食,尤其夏秋之季,食欲不佳时,母亲最爱做各种小食给她,这也造成了她挑食的毛病,特别是生病时,十分捉弄人。

    在两顿水米不沾牙后,赵启汉无奈,只能答应带她去后院的湖里采莲蓬。

    夕阳西下时,在湖畔小亭里先点上几根艾蒿编就的火绳,用以驱走蚊虫,待味道散尽后,再在亭子三面挂上翠纱细帐,独留下临水那一面,在这面摆上明炉,一边煮水,一边赏荷,到是别有一番野趣。

    “幼时在歇马坡时,每到夏日,敏敏姐就会带着孩子来家里避暑,我们一般都是这么乘凉,凉棚前总是摆着两只明炉,一只炉子里煮菱角,一只煮毛豆,有时随手还会从水里捞出一只莲蓬,为了拨莲子,手指经常会染成绿色。”李洛一扫白日里病恹恹的模样,一边拨莲蓬,一边绘声绘色的跟身旁的人讲古,“来,尝尝看,刚捞出来的莲蓬特别鲜嫩。”

    赵启汉接过她递来的莲子,送入口中,果然有一丝鲜甜。

    “我听大哥说,你们小时候也常一起去京城的木园钓鱼、玩水,木园里可有莲子和菱角?”李洛从桌上的笸箩里拿来一颗煮熟的菱角,放在嘴边咬一下,待露出里边的白色果肉时,再用力一吸,满口清香。

    “没有菱角,到是有莲子,但莲子的味道不太好,一般没人爱吃,你哥很会烤鱼,我们经常会把钓上来的鱼拿来烤,偶尔其他人过来时,鱼不够,还会烤一些牛肉和羊肉,子都最擅烤肉,这些事都是他去做。”想起幼时的趣事,赵启汉的神情难得的放松下来。

    “你呢?你会做什么?不会只是坐着等吃吧?”李洛问道。

    “我又不会做,坐着等吃不是更好?还省的给他们添乱。”赵启汉两手一摊。

    “难怪我哥小时候总喊你‘赛神仙’,原来是这个意思。”李洛想到了大哥给他取的外号。

    赵启汉听到这个外号后,摇头笑了笑,转头见明炉里的水开了,伸手将瓷盅里的毛豆倒了进去。

    “他——为什么要给你那把剑?”趁着他背身做事的空档,李洛问出了一直萦绕心中的疑问。

    她跟他本是没有婚约的,当年二叔(李叔期)代替父亲参加信安的诸侯会时,她还没有出生,汉北也不像后来那么强大,所以婚姻便成了一种手段,如同上一代一样,汉西与汉北再次缔结了姻亲之好。只是当时没有明确到个人头上,只是说是汉西王之子与汉北王之女,当时父亲膝下只有长姐一个女儿,长姐比他大三岁,年纪到也算合适。所以一直以来,这门亲事都是默认在长姐头上的。直到长姐成年,遇见大姐夫,嫁进了陶家。众人以为是汉北强大了,父亲不打算再履行这则婚约,可谁成想,有一天他会将“洛水剑”赠给他。连李洛都不明白父亲的用意,因为她非常清楚,父亲绝不会拿她的婚姻去交易,那是他亲口答应过母亲的事——母亲一直不同意她在河下露面,就是怕有人惦记她。

    “……”赵启汉并没有马上作答,而是从矮桌上取来茶壶,给她倒了一杯补血的蜜枣茶,“人心天生就是长偏的,相比之下,他的确更疼爱你。”回头,凝神望向李洛,“他说他从很小开始,就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天命之子,但仍想与天命一搏,每多走一步,都是千难万难,每次走到水尽处,都以为是风云的源头,结果最终发现全是蜃影。”伸手指了指天空,“老天不愿看到他功成,但是他也不愿顺了它的意,所以他仍旧会走下去,即使前头不再有路。他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他甚至知道汉北的结局,他问我汉北的结局是什么。我告诉他,是覆灭。”说到这儿,赵启汉的眼神灼热而深邃,眼底仿佛藏匿了一只峥嵘无比的焰魔,“不但汉北会覆灭,汉西,汉南,所有的诸侯都会被湮灭,这是规则,历史的规则,也是这片天地的规则。他又问我,是不是因为悟出了这个规则,我才如此消沉?是不是知道自己不是天命之子,才放弃。如果真的这么简单就能放弃,为什么这一世还要来人世?不甘心吧?不甘心就跟他一起逆天吧。结局定了又如何?可以改啊,一世不行就两世,两世不行,还有千世万世,天虽不老,人亦可万世更新,躲什么!”赵启汉哼哼笑起来,慢慢的变成大笑,良久之后,双手撑地,仰望着夜空的镰月,“当时的我还是太过年少,嘀咕了他的蛊惑之力,居然几句话就被说服了。你父亲的确像世人所说的那样,是个不折不扣的乱世魔神。”“魔神”二字惹来李洛一瞪,“后来,他就拿出了那把剑,问我可是喜欢上了他的小明珠,我告诉他,是的,他的小明珠十岁那年,我就看上了。”说这话时,双目盯住李洛不放,“我知道,这一世我们俩没有缘分,但是我不能什么都不做,所以那把‘洛水剑’必须给我。”婚约和信物,他都会带走。

    “那——人呢?”李洛眼神闪烁,眸子闪着点点水光,他带走了婚约和信物,她怎么办?

    “……”赵启汉低下眼睫,“我没有时间了。”自己的身体状况,自己最清楚,他今生能带走的只有婚约和信物,人——他没有办法带走,“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要背那么多东西,太累了,这不是我想看到的。”

    “要么今生就把这缘分了结,我讨厌来世,真有来世我也不会理你。”眼泪婆娑,她答应过母亲,这辈子一定要找一个相互喜欢,而且能够终生厮守人,她不会食言,但是——真的好难……直到今天她才明白母亲的无奈。她不想承认自己喜欢这个人,第一次见面时只觉得他是个文弱的臭书生,很聪明,很博学,长得也很好看,可那又怎么样!动不动就生病,她讨厌爱生病的人,所以她讨厌大家说什么李赵联姻,她爹爹拼了一辈子,就是想挣脱这些枷锁,凭什么还要再给她带上!但是……可能是太在意这个所谓的联姻,她总是下意识去关注他的事,关注久了就生出了理解,甚至怜惜,怜惜他的处境,怜惜他的身体,甚至担心他会中父亲的计。她这次来汉西,就是为了“救”走他!他不是答应了父亲,除尽那些老旧世家么?她知道他的身体遭不住这么耗费心神的事,所以她打算将那些人全都杀了,“要么你这次跟我走,要么咱们永不再见,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再见!”

    听着她忿忿的誓言,赵启汉突然笑了,笑得仰头倒在席子上,因为知道自己带走的可能不只是婚约和信物。

    “你不要笑,我一向说到做到!”愤恨他的笑意,恨到把手中的菱角一并扔了过去,却被他一把接住,攥进了手心。

    他冲她招招手,示意她凑近他。

    李洛哼一声别开脸,袖子却不知何时被捉了去,那边轻轻一扯,她整个人便倒在了他胸口。

    她知道他一向是个守规矩、懂礼数的人,他对她也一直都是以礼相待,从昨日在馆舍突然抱起她,她心里就明白,这是他最后的放纵,所以被拉下身时,只小小挣扎了一下,便安静的枕在了他的胸口。

    “爹爹还跟你说了什么?”低声问他。

    “他说他的小明珠将来可能会是李家的支撑,不希望我太过扰乱你的人生,让我自重。”赵启汉望着帐子外的夜空,喃喃追忆道。

    李洛轻起嘴角,“让你自重,又把洛水剑赠给你,自相矛盾。”

    “他说他了解你,因为你的性子太像他,如果真的喜欢上我,一定会来汉西抢人,让我自重就是让我不要被你抢走。”赵启汉低首看了看怀里的人,“你能来汉西抢人,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

    “这样就足够了?”李洛低喃。

    “够了,再多我也要不起。你还这么年少,后面的人生还会认识很多人,有很多事可以做,来人世一遭,不能只纠结在一件事情上,那样就太不值当了。”赵启汉低声劝道。

    李洛将下巴搭在他的胸口,望着他那双被星月染色的双目,“我这么年少,就遇见了你这样的人,往后余生还怎么去喜欢别人?”在她的心里,他是堪比父兄的人物,无论胸襟,还是智谋,都那么出色,出色到她忍不住不去关注他,她不觉得自己这辈子还能遇到比他更出色的人,如此一来,她还能接受别人么?而且对那个别人公平么?

    “人到了不同的阶段,会有不同的想法,如果把现在的我换成刚认识你时的我,今晚可能会是我们的洞房花烛夜。”即使是现在的他,美人在怀,也是心猿意马,但跟年少时相比,他学会了克制,“我也许会成为你心底一个永不示人的秘密,却不会成为你的整个人生。”

    “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出现在我的人生,不出现的话,我不就没有痛苦了?”原谅她的占有欲,她真的不想就这么放弃。

    “痛苦也是人生的一部分,就像我,一句不甘心陪伴了我整个人生。”手指轻轻蹭了蹭她的脸颊,“你的路还很长,将来经历的可能不只是痛苦这么简单,还可能会有仓皇、无奈、不堪忍受,甚至一败涂地,但这都是路途中的风景,跨过去之后,你会发现往事不过尔尔,等到那一天,你再回头看看现在的自己。”

    “一定会觉得自己很蠢,居然被你几句话就打发了,连根手指都没能碰一下。”李洛咕哝一句。

    赵启汉哼哼笑两声,“洛洛,你现在可还趴在我身上呢。”

    “那又怎么样?我们家都好色,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只占你这点便宜,已经算是仁慈了。”说罢忍不住伸出手指,戳了一下他的耳垂,小时候就觉得他的耳垂长得好看,尤其左耳,像女孩子一样,还有两个耳洞,“为什么你会有耳洞?”

    “我母亲出身西北张氏,那儿汉羌混居,羌族的男人喜欢穿耳带钉,据说可以祛病消灾,我自幼体弱,母亲便给我打了耳洞,去京城之前,一直带着银环,到了京城后,不方便再作外族打扮,这才将银环挂到颈项上。”赵启汉叙述道。

    “你能带上,让我看看吗?”李洛问道。

    见他伸手从颈项中摸出了银环,李洛爬起身,“我来帮你吧。”帮忙解下他颈链上的银环,顺手戴到了他的左耳。戴完上下打量一眼后,不禁双眸发亮,脸颊也不自觉热烫,想不到他居然这么适合异族装扮,如果当年第一次见面时,他也是这样的装扮,她一定第一眼就会喜欢他吧,“这两天你就一直带着吧?”她喜欢看他这个样子。

    赵启汉被她发亮的眼睛弄得莫名其妙,当年因为给他打耳洞的事,母亲遭到父亲的严厉呵斥,甚至他幼时一度认为是耳洞造成了他们父子失和,所以只有在母亲身边时,他才会为了安母亲的心戴着,其他时间都是藏在颈项之间。

    “这样的你,很好看。”也许是父兄自小的宠爱太胜,造就了李洛直抒胸臆的性子,尽管心有羞涩,依然不吝表达,就像她这次来汉西抢人一样,“来——”将他的手捉过来,“我们打个勾,如果真的有下辈子,我们俩还要长成这样,我喜欢你这模样,到那时,换你来抢我,我一定让你抢走,好不好?”

    “……”赵启汉望着她鲜嫩的尾指,久久之后,伸出尾指,与她的勾在一起,然后拇指相对——像极了一对拜堂的新婚夫妇。

    指尖相触时,约定就此定下。

    “接下来,你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我不会再给你捣乱,但——你不能赶我走。”眼神灼灼,“我知道自己身上的责任,也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走,而你,只要在我去见你的时候,不要拒绝见我就行。”她知道他不愿她留在汉西,也不想跟她有太多纠缠,怕这段缘分伤她太深,“我知道你答应过爹爹,只带走那把剑,但那是你跟他的约定。”没有她参与的约定,别想让她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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