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寻欢楼是西街的一处青楼,名字取得雅俗共赏,实则是由一座两层高的茶楼改建的,里面的姑娘大多来自东大街的解语楼。姑娘们赚够了赎身的钱,从解语楼出来后,原本以为能过上新的生活,可兜兜转转还是不得不做起皮肉生意。来处回不去,几个资历老的姑娘便出钱建成了寻欢楼。

    叶七蹿到西街的时候,刚好看到远志被寻欢楼的姑娘们围着。面对一群燕瘦环肥,远志始终从容不迫地保持距离,一箱一箱地往寻欢楼里搬东西,既不见嫌弃,也不见羞色,惹得姑娘们更加燥动。

    叶七笑眯眯地看着,寻了一处阴凉地等远志。

    远志进进出出两趟,最后走的时候,老鸨来门口送人,她挥着锦帕说:“远志小哥,下次有活还找你啊。”活像是在说:客官,下次再来啊。

    叶七笑得不能自己,上前拍了拍远志的肩,“远志小哥,听说楼里的姑娘即使倒贴钱都想睡你?”

    远志竟然点了点头。

    叶七琢磨说:“那如果把你卖到青楼做男妓岂不是值大钱了。”

    “一百五十两。”

    “什么一百五十两?”

    “卖身钱。”远志说,“解语楼的老鸨找过我,说只要我愿意卖身,她给我一百五十两,还保证让我做头牌。”

    叶七差点笑断气,笑过后又蠢蠢欲动地思索着真把远志卖到青楼的可行性,那毕竟是一百五十两。

    远志只是看了她一眼。

    时辰还早,远志又去帮老高搬了两趟书,叶七拿着巨款去挥霍,买了一只烤鸡和八个肉包,以及一些杂七杂八的零嘴。

    两人大包小包的回到破庙,当归兴奋地抱着烤鸡流口水,翁回春却把叶七拽到一旁,“你哪来的这么多钱?”

    “放心,不偷不抢,遇到了一个大善人。”叶七塞给翁回春一锭银子,“拿着,你不是总念叨要存钱给当归娶媳妇吗?”

    骤然见到这么多钱,翁回春总觉得有些烫手,而后又想到另一个问题,“当归还小,现在多了一个远志,是不是得先紧着远志?他看着年纪也不小了。”

    叶七想笑,却抿嘴忍住了,“是年纪不小了,该考虑考虑。”

    远志应该听到了,走过来说:“不用考虑我,你不是要把我卖到青楼做男妓吗?”

    “什么青楼男妓?”翁回春懵了半天,反应过来,拿起扫帚追着叶七撵,“我让你一天到晚胡说八道!”

    很快就到了三日后。

    天刚蒙亮,叶七悄然睁开眼,翁回春三人还在熟睡。她套上鞋袜,往腰间别上一个装满水的水壶,轻手轻脚地走出破庙。

    叶七沿着河道往上游走,进入茂密的山林,然后抄了一条小道上山。山林簌簌,她绕过山顶后并没有急着下山,而是攀登上一棵五六人粗的大树,树很高,能居高临下的俯瞰山脚的一切。

    远方的晨曦划破天际,火红的太阳慢慢从云雾中升起。叶七找了个舒适地位置坐下,啃着上山时随手摘的野果,静静等待。

    直到巳时一刻,山脚不远处的官道上才出现一行人影。那是一群十五六岁的少年,白冠青衫,袖口统一绣着祥云流水,人人手中配有一柄长剑。

    叶七叩了叩手中的水壶,“青衫长剑,祥云流水,上真界?青阳山?”

    上真界是人界修士聚集的地界,素来为凡人所推崇。上真界内门派林立,青阳山便是其一。

    叶七仰头喝了口水,“看来这笔买卖还是亏了。”

    “啊,啊啊!”旁边突然蹿出一只金毛猴,抓耳挠腮,紧紧盯着叶七手中的水壶。

    叶七将水壶扬高,“想要这个?”

    金毛猴眼珠转了转,猛地一跃倒挂在叶七头顶的树枝上,将水壶抢走。它抱着水壶跳回原处,学着叶七之前的样子一口气灌完一整壶水,而后咂了咂嘴,好像不怎么满意,把水壶扔下树。

    叶七笑道:“那里面就是普通的泉水,你以为是什么?酒吗?早就听说西街的酒铺凭凭失窃,原来是你这只才开灵智的小妖。”

    金毛猴冲叶七龇牙咧嘴,转身荡到另一棵树,看样子是想跑。叶七轻笑,右手食指萦绕一圈,一根灵绳从指尖飞出,把金丝猴拽了回来,“喝了我的水,可就是我的猴了。”

    金毛猴深知斗不过叶七,识时务地作了一揖。

    叶七指着山下的那群少年说:“看到为首的第二个人了吗?他那一身饰品最值钱,你去挑挑,选一个最贵重的,把他们引进溪城。”

    金毛猴点了点头,转眼便消失在林间,很快山下传来一声惊怒:“那里来的死猴子?快从我身上下去!”

    “我的玉佩!死猴子你别跑,站住!”少年想也不想就要追,为首的第一个少年拽住他,“有病,掌门让我们必须在初十前抵达玉召。”

    “我们提前了三日出发,现在才初五。”少年甩开人追了上去,“那可是我娘传给我的玉佩,若丢了,她非撕了我不可!”

    站在树上听得一清二楚的叶七嘀咕道:“有病?起这么一个名字多少是真有点病。”

    眼见那名叫有病的少年追了上去,其他少年顾不得多想,也追了上去。叶七跳下树来,远远地跟在他们身后。

    少年们一路追着金毛猴进到溪城,街上人多眼杂,叶七不好再跟着,脚步一转再次去到东大街后巷。

    黑衣人早早候在此处,“事情办妥了?”

    “办妥了,人此刻就在溪城。”

    黑衣人从袖口中掏出三锭银子扔给叶七,“你的报酬。还有,记得管好自己的嘴,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叶七笑道:“放心,我也不想给自己惹麻烦。”

    离开废宅后,叶七在东大街撞到了正满大街找猴的少年们。其中一名少年叫住叶七,“姑娘,你有没有看到过一只拿着玉佩的猴子。”

    叶七微笑着摇头,“没有。”

    “打扰了。”

    少年接着又去问其他人,叶七敛了笑,往西街去,并从西街的酒铺中揪出某只喝得半醉的猴子。她拎着金毛猴躲进一条小巷,冷笑两声,“你倒是挺有能耐的,一群修士都没抓住你。”

    金毛猴转了两圈倒在地上,死搂着酒瓶不肯松手,它嘴角咧开一道弧度,看着像是在傻笑。

    叶七冷脸踢碎酒瓶,金毛猴清醒了几分,连连作揖求饶。叶七冷声道:“若是以后再让我看到你去偷酒喝,我扒了你的皮。”

    金毛猴瑟缩了一下,随即点点头。

    “玉佩呢?”

    金毛猴挠挠头,在一只耳朵中掏来掏去,先后掏出半块馕饼和一堆长毛的果子。在叶七彻底黑脸前,它终于掏出了一块祖母绿玉佩。

    叶七不想接,踹了金毛猴一脚,“把玉佩还回去,然后去城外等我。”

    刚好少年们出现在巷子外,金毛猴几个纵跃跳到对面的屋檐上,把玉佩扔到那名有病的少年头上。少年惨叫一声,回头看到金毛猴,当即怒吼道:“死猴子,有种你别跑!”

    金毛猴冲他扮了一个鬼脸,又扭了扭红屁股,跳下屋檐消失了。

    少年气得又要追,另一名少年拦下他,“算了,那是一只开了灵智的猴妖,逃蹿本事了得,你追不上它。”

    少年气道:“死猴子,你最好别落到我手上!”

    叶七走出小巷,看了一眼少年们离去的方向后,转身朝城外走去。金毛猴安分地等在城外,见叶七出来,自觉地跟了上去,一人一猴慢悠悠地回到破庙。

    远志守在破庙门口,目光幽幽,“你去哪了?”

    叶七把金毛猴踢上前,“去抓了只猴子,你吃过猴子的肉吗?据说味道不错。”

    金毛猴瞪大眼睛,尽量往旁边缩。

    “猴子?什么猴子?”当归闻声出来,看到金毛猴时眼前一亮,举着手小心翼翼地靠近,“小猴子,你别怕。”

    金毛猴眼珠转了转,用头轻蹭当归伸过来的手,当归被逗得心花怒放,随即遣责地看向叶七远志二人,“小猴子这么可爱,你们为什么要吃它?”

    叶七捏着他的脸往两边扯,恶狠狠地说:“你这么不可爱,要不我们吃你?”

    当归拍开叶七的手,紧紧抱着金毛猴,“我就是不许你们吃它!”为了增强威慑力,他当即跑去菜地找翁回春告状,“老翁老翁,你快救救我,叶七疯了,要吃人!”

    翁回春直起腰,深深地叹了口气,假意训斥叶七:“你要吃谁!”

    叶七配合地表示:“不吃,谁也不吃,就你俩那小身板,还不够我塞牙缝呢。”

    外出的事被一笔带过,叶七冲远志笑了笑,悠哉悠哉地进门。

    当归是翁回春从山外捡回来的弃婴,从小生活在破庙,没什么玩伴,如今得了一只能陪他玩的小猴子,自然稀罕得不行,还像模像样地给金毛猴起了一个名字——金子。一人一猴爬树下河,天黑了也不见回破庙。

    翁回春站在门口又朝河边喊了一声:“当归,吃饭了,你要是再不回来,叶七说明天就把金子给吃了。”

    叶七嘴角抽了抽,“我可没这么说。”

    大概一刻钟后当归方才跑回破庙,金子一蹦一跳地跟在后面。当归气还没喘匀就急急地说道:“我……刚刚,在树上看到,溪城那边好像着火了。”

    翁回春最先冲出去,站在土堆上眺望,溪城的上方隐隐冲起一道火光,“好像真着火了,看着火势还不小。”

    叶七眯起眼,看火势的方向,着火的似乎是东大街后巷。

    翁回春念念叨叨地要去找木捅,叶七按下他,“你不会是想去救火吧?”

    翁回春说:“我去看看,火势这么大,能帮一点是一点。”

    叶七讥讽道:“以你的腿脚走过去,不是火早就被扑灭了,就是溪城已经被烧光了。”

    翁回春还没来得及反驳,叶七又道:“你安安分分地待着,哪也别去,我去看看。”

    远志说:“我也去。”

    叶七没有反对,两人一前一后朝溪城方向奔去。

    翁回春忧心忡忡地目送着两人的身影消失在夜幕下,高声叮嘱道:“都小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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