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家里人多热闹,满桌的饭菜,还有热气腾腾的火炉子。

    许志良的唱片机里正放着伍佰的《Last Dance》。

    院子里来了一群人,大多是男的,和许志良差不多年纪,四十出头,五十不到的样子。

    可许志良说他才三十六,只是长得老成了些。

    姜南笑着表示相信,他话里话外的性格确实偏活泼了点。

    他们聊的大多是村子里的家长里短。

    喝酒的,抽烟的,唱歌的,还有逗狗的。

    墙角的树根上拴着一只隔壁家跑来的大狗,棕色毛,它叼着一块肥硕的肉块,龇牙咧嘴地咬碎。

    逗狗的这人姜南认识——黄毛小子。

    今天才细看了一下他,身体很单薄,细胳膊细腿,单眼皮,笑起来的时候脸颊有两个酒窝,他裹着灰色的棉服,褶皱处都是泥垢,那一头黄毛像被狗啃过一样,参差不齐。

    姜南记得,他叫李壮壮。

    李壮壮旁边还有一个男孩,比他个头矮很多,说话的声音还带着稚气。

    男孩说:“壮壮哥,你这是偷骑摩托车又被你爸抓着了?你这头发是被他拿剪刀咔嚓剪的吧!你爸可真凶!”

    李壮壮抬头轻瞟,淡声道:“他不是我爸!等我成年了,我一定要离开这,永远不回来!”

    他眉角处有一道极深的疤。

    他挑眉时很显眼。

    这是几年前李盛昌拿烟灰缸砸的,烟灰缸上有个破损缺口,当时扔过来的时候,他用手没挡住,缺口正中眉角,血直接从眼皮上往下滴。

    李壮壮只记得那会血怎么都止不住,他自己找了块布,用布捂住伤口,外面封了一层透明胶带,然后骑着摩托车去的镇上医院。

    医生拆开布条子,湿漉漉的,血还在往外淌,他说要找大人,李壮壮说自己是孤儿。

    医生又说这伤口要缝针,不然将来铁定会留下疤,他可不想在身上留下李盛昌的影子,所以果断拿出从家里偷来的钱交了费。

    那时候李壮壮十岁。

    他还记得那晚他从医院回家时,李盛昌在院子里喝酒,听见摩托车轰鸣的引擎声,他拿着酒瓶摇摇晃晃跑过来。

    李壮壮车刚停稳,李盛昌抬起脚就踹在他的腰上,他直接跟着摩托车一起栽在地上,地上有碎石子,眉角处的伤口又被磕破了。

    李盛昌嘴里骂骂咧咧:“狗杂种!老子打死你!偷钱!我让你偷钱!老子今天非得打死你!”

    他从地上爬起来进屋,李盛昌在院子里听戏曲,那里面的旦角哭得撕心裂肺,可他没哭。

    后来,那道伤口李壮壮没去管过,它反复化脓发炎,终于成了一道很深的疤痕。

    他很清楚,心里的疤痕是去不掉的,它永远会在那。

    会在数不清的晴朗日子里给他带来阴影。

    他永远无法忘记,李盛昌是怎么在一次次喝醉酒,一次次打牌输钱后,拿烟头烫他,用竹条抽他。

    他没想过死,只想过要离开这,离开李盛昌,外面的天地应该会好些。

    少年的一腔孤勇,即便是身躯单薄脆弱,可他仍旧存有信念。

    身边的男孩盯着李壮壮,李壮壮的目光像是藏在乌云里的阴霾,他摸着狗,又问:“所以,他真不是你亲爸?”

    “我是他捡来的。”

    “我好像也听家里人说过,”童言无忌,小孩子听到什么都会直说,从不拐弯抹角,“我妈说你是你爸从外面捡回来的孩子。”

    李壮壮语气很不爽:“不是亲生的,所以才不受待见吧,其实上天对我还不错,我很庆幸自己不是他亲生的,以后我有能力离开这里,我才不会回头,他本性太坏,是死是活,我都不会愧疚。”

    快了,等攒够钱,我一定要走出这片大山,永远不回来。

    李壮壮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

    “我不会告诉我妈的,这是我们的小秘密。”男孩捂着嘴,“壮壮哥,外面的天空一定比我们这儿的更蓝,我也想快点长大。”

    “长大好吗?”李壮壮说。

    他又否定:“如果可以做个无忧无虑,家庭幸福的小孩,还是不要长大,大人很辛苦的。”

    男孩听不懂,肉嘟嘟的脸上露出疑虑:“小孩子才辛苦呢!天天要写那么多的作业,考试考不好还要被爸妈骂!以后我当了爸爸,我一定会对我儿子特别好,才不会去管他学习呢,活着快乐是最重要的!”

    ……

    这些话都被姜南和周赫言听进了耳朵里。

    他们原本围着木桌子吃饭,可这儿的饭菜偏辣,油又多,实在是不合胃口,两人匆忙吃了几口就离席下来。

    今天来的人太多,一桌子坐不下,他们两人一离开座位,立马有客人补上来,所以压根没有人去在意他们,也算不上不懂礼数。

    周赫言看着姜南脸色渐变,目光黑沉,他将她的手握紧,又揣进兜里,“要不试试?”

    姜南知道周赫言的意思,下午聊天的时候她已经把心里的怀疑告诉了他。

    她觉得李壮壮有可能就是姜宋。

    刚才听他亲口说自己不是亲生的,是捡来的,她原本摇摆不定的心,好像就是那个时候突然就安定下来。

    她抬眼偷看了一下相聊甚欢的两人,其实他们都还是孩子,“怎么试,用他吃饭时用过的杯子?好像不可行,我百度查过,网上说这类样本属于特殊样本,能够提取到的DNA数据的成功率不高,况且,这么多人,他用过的杯子早就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

    周围没人,所有人都聚在东侧的桌子旁吃饭聊天,这南侧的墙角就他们四个人。

    所以他们说话还有两小孩子聊天,没人能听见。

    “这孩子好像抽烟,刚才吃饭的时候我闻见他身上有很重的烟味。”周赫言说,“不是衣服上沾上的,我看他的牙也是黄的。”

    姜南眨眨眼,秒懂:“拿烟头?”

    “嗯。”

    “你不是也带了姜叔吸过的烟头和带毛囊的头发。”

    姜南拧起了眉尖:“那怎么才能碰巧拿到他抽过的烟头。”

    周赫言:“许志良是不是说他爹李盛昌没来?”

    “嗯,说是酒喝多了,还没醒。”

    周赫言悄无声息的把衣兜口袋里的烟盒假装不小心掉在地上,他拉着姜南往旁边后撤两步,“等着吧。”

    他在集市上买的是华子烟。

    他打赌,李壮壮没抽过这么好的烟,他平日里八成是偷李盛昌的烟抽,李盛昌烟酒都会,靠他那点微薄的工资,只会买一些低价的商品,是肯定抽不起华子的。

    姜南有点摸不准:“他会捡?”

    周赫言眸色依旧温润:“十有八九,我们出去走走,过会他会出来。”

    果不其然,事情如同料想的一样。

    李壮壮在发现周赫言口袋里掉下烟盒后,他装作若无其事,也没开口提醒,只是余光一直瞥着两人,等两人一走出院子他就赶紧过去把烟捡起来揣进兜里。

    他认得出来,村上抽得起华子的人少之又少,除了常年在外地的大老板,他们回来都是抽的高档烟。

    他爹抽的是大前门,三块钱一包。

    李壮壮从许志良家出来就往山上走,山上空气好,污染也少,此刻月亮低垂,满天星斗。

    他拆开烟盒,叼了根烟在嘴里。

    他拿出从许志良家厨房顺的打火机,火苗蹿起,很快烟就被点燃。

    果然好烟味道不一样。

    他继续往山上走,这儿降水少,水资源稀缺,连山上的树木都长不出来,光秃秃的一片,凄凉的晚风从四面八方涌过来,还有夜鸟诡异的叫声。

    可李壮壮一点也不害怕,在他心里,没有哪里比他家更恐怖。

    熟悉的村庄越走越远,家家户户亮的灯也渐渐变得渺小,最后他在山顶上选了个能看见很远处繁华都市的地方坐下来,一根烟接着一根烟,足足抽了六根,没舍得一下子全部抽完,他找了个遮风挡雨的隐蔽地方,将烟盒藏进去,上面还特地盖了一层藤蔓。

    折腾完后,他拍掉裤子上的泥土沫子,下山去,这个点,李盛昌快醒了,他要赶紧回家做饭。

    人逐渐走远,身影没入无边无际的黑暗里,这时候,周赫言和姜南才出来。

    跟了一路,磕磕绊绊的,姜南感觉脚都快废了,可她心里高兴,感觉自己离希望又近了一步。

    她看着周赫言蹲在地上,戴着刚才回屋拿的一次性手套,他小心翼翼地拾起烟头,尽量不去触碰烟蒂位置,然后他把六个烟头全部都包在干净的白纸上,里外包了三层,随后又放进信封里。

    “周赫言,你可真聪明。”姜南露出暧昧的笑容。

    周赫言得意地笑:“你第一天知道?”

    姜南把手晃了晃,又伸进他的兜里,手刚才被捂了一路,暖和得很,可她还是想被他紧紧握住,有一种被幸福完全包裹的感觉。

    她嗓音轻柔,说道:“以前只是知道,可现在这么聪明绝顶的人是我的,那种感觉不一样。”

    周赫言掀起眼帘,沉静地看她,她的眼睛很明亮,在月光下,像是精灵,那种特别漂亮的小仙女。

    “姜南,你的嘴跟抹了蜜一样。”

    姜南看着周赫言红透的耳廓,她知道自己脸蛋也红得发烫,心乱如麻,她踮脚在他唇边停留,“周赫言,我们明天早上来看日出吧?”

    想和你做的事情太多。

    可又感觉只要能和你待在一起,好像什么都不用做也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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