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章

    自沈小姐第一次拜访董公馆,又过了几天,她差人给董瑜一封短笺。

    他拆开信封,信纸上只有短短几行字:“在咖啡馆。想见你。你什么时候来?”

    什么时候来?他放下信封叹了口气,站起身来。

    她素来是这般颐指气使,把周围男同学使唤得团团转,可她的追求者里从来不包括他。

    董瑜走出门去,老刘在一旁问他:“大少爷上哪儿去啊?”

    他对老刘点了点头:“刘叔,我要到咖啡馆去。”

    “咖啡馆啊?”老刘一张老脸皱了皱,咖啡馆从来是二少爷安营扎寨的去处,可从来没见过大少爷去咖啡馆。随即他那张脸又展开了:“是去见沈小姐吧?”

    他懒得解释得这样清楚,皱着眉点了点头。

    老刘的脸笑出了花。他一向喜欢大少爷,如今看着大少爷病痊愈了,身体强壮起来,还交到这般好运,心里简直说不出来的喜欢。

    “我让车送大少爷去吧。”

    董瑜摇了摇头,他觉得没必要这样大的排场:“不用了,谢谢刘叔。我自己走着去便行。”

    “啊哟,那哪能让大少爷走着去啊。大少爷身体才刚见好。”

    一番推让之下,董瑜最终还是坐上了车。

    老刘也坐在车里,转过头对大少爷说:“少爷,那天沈小姐来时我偷偷瞅了一眼,沈小姐真是个天仙般的人啊,我这辈子还没见过那样齐全的小姐。”

    董瑜仍然皱着眉,他不明白为什么周围的人都在为沈小姐说好话。“她的确很漂亮,是我们学校里的舞会皇后。”

    “皇后啊,我就说嘛,怪不得那一身珠光宝气的。”

    他并不答话,想起他被她三行字给命令动了身,总有一种被她给耍弄得团团转的感觉。同时又气自己当初的低三下四,气自己不中用,仿佛寄出那封信就变成了她脚底下的仆人。

    他把额头磕在车窗玻璃上,注视着街道上的车水马龙。街景逐渐繁华起来,听得见电车的零零声,咖啡馆就在前头了。

    他下了车,往咖啡馆走去。

    总没有发愁找不到沈舜华的时候,因为她总是穿得像金刚石一样耀眼,坐在最醒目的位置。

    透过咖啡馆的玻璃,他一眼就瞧见了她。她拿着咖啡杯,也注意到了他,远远向他举杯微笑。

    他踏进店门,对店里深目高鼻的西仔说:“要一杯拿铁。”

    沈舜华笑眯眯地注视他点单,又硬着头皮走到她对面来坐下。他注意到她今天穿了一身雪白的旗袍,丝绸光溜溜的,头上斜戴了一个白色的小帽子,透下白色的网纱。

    “你来了。”她说,一双眼滴溜溜地上下打量着他。

    他经不住这样肆无忌惮的目光,后颈默默沁出汗意。

    在学校里时他就听闻过她的名声,她最爱美男子。若不是为了他这副样貌,她也不至于跑这么远专程来见他一面。

    他终于下定决心,声音平静地对她开口:“写那封信时我病得厉害,脑子烧糊涂了,很抱歉让你白跑一趟。”

    “哪能叫做白跑一趟呢。你能想到我,我很高兴。”

    她满意地注视着他那副羞赧的面孔,低头啜了一口咖啡,曼声道:“伯父伯母我都见过了,他们看起来都像是很和蔼的人,也都很好说话。”

    那是因为你是沈督察的女儿。他在心里默默地说了一句。

    雪白的蕾丝网纱在她脸上漏下点点阴影,她转动着咖啡勺,轻声对他说:“整个耶诞节假我就打算在你这过了,怎样,不会不欢迎吧?”

    他默默咬牙,却还是憋出一句:“沈小姐来,怎么可能不欢迎。”

    她眯起眼打量着他那副不情愿的样子,突然展颜一笑:“骗你的。我住在万国饭店。”

    “很好的饭店。”

    她突然把两肘支在桌上,凑近他的脸,董瑜下意识地往后退了退。她眨巴着眼,圆溜溜的眼像猫儿一样,认认真真地对他说:“这才几天不见,你怎么变得这样无聊了!”

    沈舜华的世界里只有五光十色的绸缎,蓬蓬的洋装,赶也赶不完的舞会与酒会。她每天早上起床脑子里就盘算着如何获得乐趣,没有一天晚上入睡时双脚不因跳舞而感到疲惫。

    他低声说:“沈小姐,我们不是一路人。”

    一说完又觉得后悔,害怕她以为自己有什么弦外之音。

    果然,沈舜华两道弯弯的眉抬起,两眼受惊一般地瞪圆。紧接着,她扑哧一笑,用手点了一下他的面孔说:“想什么呢,我们就是好朋友而已。”

    他留意到她戴了一双网纱的白手套,那冰凉的手指落在他鼻梁上之前,他先条件反射地闭上了眼。

    “你下个学期还回不回学校?大家都很记挂你。”

    他在学校里是有几个朋友,那么一两个。卧病的这些日子里,他们也没有一封信来。

    他清淡地笑笑,说:“那要看医生怎样说了。过些日子,我又得到医院里去复查。”

    “没有你的英国文学课一点意思也没有。我真想听你说英文。那腔调真好听。”

    董瑜的英文是十来岁起在教会学校里磨练出来的。他的英文完全脱胎于学校里的那位老英国神父。他知道她很羡慕他这一口腔调,完完全全的西洋腔。

    他说:“我最近也一直在自学功课,读要求读的书,希望回学校里去能补考赶上进度。”

    “你一直都是好学生。”

    她耸了耸肩,转过身去抬手示意让西仔撤下盘子。

    在众多科目里,她拣中了她自以为最轻松也最有兴趣的文学作为主修。反正沈家有钱,她从没想过要在毕业后找事做,沈督察和太太也都不愿意她急着嫁人。

    她在学校的话剧团里登台演朱丽叶,虽然她从不认为该像朱丽叶一样为了一个男人殉情。她实行的是泛爱制,每时每刻,身后总有一大批追求者等待她雨露均沾。

    然而董瑜不一样。教授布置的每一篇论文他都兢兢业业,改了又改,还会不厌其烦去问教授应该如何修改。他选择的课都是他一个心眼地喜欢的,连她这样一个陌生人都能感觉到他对于选的课是喜欢得不得了。

    在教室里她远远留意到他,是在早上的课众人都昏昏欲睡时。他那副板正到近乎荒谬的坐姿勾起了她的兴趣。

    她逐渐发现,他会在教授抛出一个简单的问题时不出声地回答。

    第一次发现这点时,她在教室的后排笑出了声。她附在女伴的耳边说:“那个高个子是谁?”

    “你说那个好看的?他很有名气,上次考了文科甲等头名。”

    随后在一个舞会上,她走到不会跳舞的他身边,晃着香槟杯打量他。他压根没注意到她,出神地望着舞池里的男男女女,灯影绰绰。

    终于等到有人过来说:“这是密斯脱董,这是密斯沈。”

    他很不情愿地伸出手来跟她握了握。她从他手里很快地抽出自己的手,心想:清高什么!他们这样认识了。

    *

    那日东香感到头疼脑热,回屋躺了一宿,起床时却又感觉身上轻松了些。

    她从来是这样一副瓷娃娃般的模样,仿佛脆弱容易受伤,实则百毒不侵,长大以来就几乎没伤过风。正如俗话说的:“穷人生不起病。”

    也是自那天起,大少爷几乎再没来找过她。她听别人说大少爷出门去陪沈小姐喝咖啡了,一坐就是一下午。

    她觉得这很正常,也很应当。

    他也没再向她提起学认字的事。闲下来时她回忆起医院里的事,仿佛都是上辈子了一般。

    为了努力不使记忆溜走,她用手指蘸了茶水在桌面上一个字一个字地写。然而由于平常几乎很少见到一张有字的纸,她也无法知道自己所写的是不是正确。望着桌面上逐渐消失的水痕像是鬼画符,蒸发后也想不起来它们存在过。

    她从佣人们的嘴里听说大少爷最近的日子越来越有声有色,再因为沈小姐的到来,他每天也忙碌了起来,时不时就要出门陪她去看电影,听音乐会。

    金嫂子似乎有意不使她闲下来,总分派她去干一些重活。每天她回来倒在床上手臂和腿都酸麻不已,要揉好久才能消退。

    她觉得这样很好,有一种赎罪的感觉。虽然也不知道是赎什么罪。

    偶尔她在回廊上听见大少爷的笑声,从门外遥遥传来,夹杂着年轻女子的话音。

    他似乎很少笑,自从他长大以后她就再没有听到过了。她几乎不知道他笑起来是这样的。

    大少爷平时是一个很温润的人,但是她听到的笑声像一个活泼的邻家青年,非常爽朗,令她想起二少爷。

    一想到他过得那样如意,她便对他产生了一种近乎母性的怜爱,忍不住勾起嘴角。

    陪沈小姐,回大学,将来与沈小姐结婚。他正走在一条没有她,她也看不见的康庄大道上。

    府里没有人再说她的闲话了。兴许是金嫂子的威慑起了作用。

    大约也因为大家看她都觉得可怜。在通晓内情的佣人眼里,东香仿若成了大少爷的弃妇,虽然她极力不表现成那样,脸上总是一副漠然的神气,忙里忙外得像个陀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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