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

    Sam当众亲吻了思翊,这是不是说明他向大家展示了自己的爱情?

    我转头看着罗毅,希望他能明白我的意思,并对这毫无理据的幻想予以支持。他思虑许久,只说了例子,意思是——

    在中国古代,如果一名男子进入女子家中并与其共处一室,男子会在踏进房门前打开大门,以示尊重,也是对女子清白的保证。

    除了李思翊,我们还没有真正的入乡随俗。

    我嫉妒李思翊,这和Sam没关系。

    她是自由勇敢的,在我碌碌无为的日子里,看着她成为了自己的太阳。

    坐在河边的长椅上,看到思翊自由洒脱的社交照片,微风绵绵,让我呼吸不上来。

    朋友间该嫉妒吗?我也只是活得短暂,没有什么看透世俗和人性的坦然。也许前几世投胎,孟婆汤并没有彻底洗涤我懦弱的灵魂。现在野鸽玩耍,天空蒙一层黄沙,我不知在为什么烦恼。

    自小,在传统的中国家庭中长大,我遇到了李思翊,我们性格相像,这一点就够我们熟识了。

    李咏和韩雪英将她教导的很好,体态优雅,教养端庄,又生得一副美人胚,活脱是我梦寐以求的自己,梦寐以求?因为她和爸妈口中的完美女孩一模一样。这个我们之后会更了解,先看看我吧。

    虽与李思翊相识,但我们两个家庭是截然不同的。

    幼时父母很早就认定了对方,那个携手一生的人。胡莹说,她能看上我父亲,是在那棉纺厂里也就他长得周正,看着像是个能做大事的人。他的名字?胡莹说那不重要,我不用知道。

    将将出生6个月,胡莹便一直咒骂着父亲的懒惰,每天的出租车出车晚,上班时间断断续续,甚至为了兄弟出头拿着棒槌就趁着仗义范儿跑了出去。

    夏天的雨是激情的,在摊贩和汽车拥挤的路口上,顺着泥土和汽油的味道,父亲的兄弟,我也不知道他的名字,都是胡莹咒骂抱怨时出现在短暂故事里的无辜人物。不顾大雨的阻拦,一群血气方刚的男人,嘴里喊着不堪入耳的胡言脏话,举起扫帚,晾衣架,凳子,铁棍在微弱的摊贩灯光下扭打在一起。

    凌晨,父亲全身湿透的再次出现在我们大杂居的出租屋里,眼神慌张,手上的棒槌扔在了摊贩侧倒的桌子旁。父亲没有往前走向我们,只是和床上的母亲对视一眼,便转头蹲在门口,他缩在那里,甚至没有靠着的铁架床把手高。楼下的喊叫声越来越大,逐渐清晰的敲门声传到狭小的出租房里。

    最后,门外刺眼的灯光照的人睁不开眼,嘈杂的咒骂声此起彼伏。铁架床的黑影畏畏缩缩的支楞起来,但背脊弯曲的可怕,像是铁厂被机器挤压的环状钢筋。黑影似乎伸出颤抖的右手,但他好像是没力气或者没有必要的把右手身伸到腰间,似乎是在突出自己证明身份。

    刺眼的光穿过黑影的指缝刺痛着我的眼睛,激烈可怕的咒骂声让我害怕的哭喊起来,希望一直照料我的温暖的双手能够在这时将我抱起,用甘甜温热的奶水将我安抚。

    但我赖以仰仗的手段这次没有如愿以偿,胡莹披着单薄的外套,立马用那熟悉而尖锐刺耳的嗓音指着光源处的晃影骂了起来。口中的唾沫在灯光下显得更加明显,有些甚至变得很轻盈,飘过来洒在了我的脸上,是在怪我还没学会说话吗?

    胡莹的背影在那时显得更加张狂。因为不久前刚给我喂过奶,没有穿胸衣的她昂首挺胸,想用胸口摇晃的凸起成为她手指和唾沫外另一彰显势力的工具。

    光影晃动间,旁边的身影多次扯着胡莹的衣服,都被胡莹拍开,还不免又被数落几下。

    门外的声音变得更加嘈杂,灯前的身影越聚越多。如果那时候我知道地府的事,那还真有一种鬼差请魂的错觉。父亲确实被他们带走了,带到人类自己规划的地府里赎罪。

    后面?后面我就出现在了在大一辈——外婆外公的院落里跑着。

    父亲因聚众群殴中失手致人死亡而离开了这个狭小的出租房,进入了那宽敞的五人通铺,我想除过犯错改造,在里面的日子他或许真没觉得那么可怕。也是这一次,胡莹开始尝试找工作,开始了她的闯荡。

    她每逢过年过节回来,但那也要看她今年混的怎么样,或者今年的行头拿得拿不出手。每年回来,家门口的石墩子就坐满了人,坐不下就抓把瓜子站着磕,围着胡莹这个“城里人”说笑。

    胡云,我的小姨,她倒是时常回来看我,每次都会有新衣服,零食,还会把我打扮成很好看的小“模特儿”,帮我拍照。那时候,手上抱着胡莹送我回老家时给的兔子布偶,就算等到凌晨我也不会睡着。对了,这兔子布偶后面好像是和胡莹搬家的时候扔掉了,她觉得那个布偶太脏太旧就扔了。

    胡云脑子简单,日子也过得简单。

    城里自己开了家服装店,最后和小学抄她作业的男孩成婚了,比起姐姐胡莹,虽说没志气,但就这安稳的日子,也让胡莹心里惦念许久。

    在村里的日子不错,我童年过得很好,就是那种很普通的快乐,很好的童年。

    最后,显然胡莹闯荡的不错,在房屋装修打下一片天地。胡莹从那个披着单衣吐唾骂痛骂的瘦弱女子,十五间变成肥胖的女商人。

    她回来的那天,气派很足。宝马的汽油味熏染着门口叫唤的黄狗。明明是入秋不久,胡莹一身貂毛夹袄,黑色丝袜勒的她双腿紧绷,再加上黑色筒靴,赚足了面子。

    外公在我三岁时去世了,具体长相也只有看着祠堂上模糊泛黄的照片还能想起个大概。

    村口到家门口大摆酒席,红色的棚儿,红色的塑料桌布,红色的筷子。门口嗑瓜子的大娘说还以为胡莹办二婚呢,但她那天可笑的比结婚时高兴。这都是我追着黄狗喂食时跑过门口听到的。

    第二天,我们全家,我,胡莹,外婆三人彻底离开了这个普通的能给人快乐的童年。

    我开始熟悉胡莹所说的“城里人”的生活,也慢慢接触胡莹——我的母亲。

    进入了城里数一数二的高中,就是那种著名大学的附小。因为成绩不错,胡莹看我还有点聪明劲儿,在学习上给了我不少的资助,以望我能在学习上闯出一片天地。

    也是在这里,我认识了这个令我嫉妒又可怜的花儿——李思翊。

    交代了我短短的来由,现在就正式开始我们的相遇吧。

    第一次穿上校服,终于是个正经学生模样,今天去学校的场面我幻想了无数次,老师会像电视里那样向大家介绍我,会用什么词呢?我又应该说什么?

    在砌满白砖的楼房,旁边绿植组成的校徽图案,楼道里已经传来打闹声,这里,我会遇见傲娇自信的李思翊,冷漠理性的罗毅,细腻有趣的何旭,还有许程远,荆喜,王梓璇等人。

    后面慢慢介绍吧。

    风和日丽啊,那时候的天气连晚上都是清澈的。

    高二二班,看着班牌,开始了。

    脑子里一直想着连续剧里的情节,走进门环视班里稀散的面孔,我站在讲桌旁,等待着。

    十多分钟了,老师怎么还不来。

    “同学,你是新来的吧,坐这儿吧,这儿没人。”李思翊,指了指第一组最后一排的桌子对我说。

    我收起等待介绍的期待,走到这个李思翊对我安排的位置。

    之后和思翊闲聊时才知道,她看见我站在前面那么久,不知道在干什么,就赶紧让我坐下。我当时笑了出来,好吧,果然连续剧里的情节还是在电视里更合适。进入城里第一课——做好自己的事,没人在乎你是在等待或忙着什么事情。

    看着前面的李思翊,正忙着和别的女孩诉说暑假旅程的奇闻异事。

    此时教室另一边,罗毅一直看着书,旁边女孩们的心思似乎可不在书上。罗毅有着同龄男生少有的沉稳,甚至有些时候那绅士礼仪的姿态令大家不解。他近视,常戴一副黑框眼镜,曾一度引起男生们模仿的热潮。

    这是我对他们的初印象。

    和李思翊熟悉起来还是在宿舍。我选择住宿是因为胡莹并没有多少心思在我身上,她很忙,每天晚上的饭桌上也只是木讷的聊天。偶尔听见她筹备婚礼的事情,是啊,她快结婚了。我还是暂不出现的那么频繁来提醒她的过去。

    至于李思翊,最近和她母亲韩雪英闹矛盾,而父亲李咏早已出差海外忙生意,这才赌气在学校住宿。这样的小打小闹还有很多,也只是女儿对母亲的撒娇方式罢了。

    “你好啊,我是李思翊,今天早上我们说过话的,你叫我思思好了。”思翊在我刚进门时,突然跳到我面前说。

    思翊,还不是她的本名,最初是李思思,后面遂了她爷爷的心愿,改成“翊”,意为敏捷的思维和渊博的见识。说来也是奇怪,名字里向往的性格恰恰成了她最需要的,玄学啊。

    我抱着大包衣物,拖着行李箱,侧过身,露出全脸,面对着她回答:“昂,你好,我叫王睿,睿智的睿。”

    听了我的介绍她补充到:“嗷,我的思翊就是思考的思,翊嘛,就是那个……嗯……”正为此烦恼解释时,我接着说:“我知道,翊日的翊。校门口的宣传片上看到你跳芭蕾的获奖视频,很厉害。”

    思翊脸上越过一丝害羞,说了声谢谢就伸手帮忙帮我拉行李。脑子里还在想:翊日的意思。

    宿舍是四人间,上床下桌,暂时是我们三人,最后来的另一位女孩也是思翊的好朋友——王梓璇,“好朋友”也只是那时候的说辞了。

    学校生活是千篇一律又各具特色的。

    要说有什么回忆的话……

    刚提起王梓璇,就已经牵动了一份回忆,那就说说吧。

    对王梓璇的了解,是从思翊那里知道的。她一直是个八卦的人。王梓璇的父亲是市里的大官儿,可以说是个官二代了。比起其他人,除了家庭条件,她的优越感会更多一份。

    虽说王梓璇的父亲是人民父母官,可女儿在学校这个小社会里又是另一套说法了。

    平常见到她,是女孩们的中心,这样的氛围下,她已经养成了筛选和壮大自己队伍的习惯。思翊曾说当我初来乍到时,有一段时间我也成了她们的考察对象,但最后,她们的目光落在了荆喜的身上。

    荆喜,一个看着就文静的女孩。文静,这个词可不是随随便便用来形容的。

    慢慢的,我们也看到了荆喜时常出现在她们的队伍中。

    没过多久,在宿舍的一角儿,我们听到了王梓璇对荆喜的考核评价。

    “她?我不喜欢,。”王梓璇敷着面膜,用精油揉搓着头发说道。

    另一宿舍的女孩靠在爬梯旁小声迎合着。

    原因嘛,没有什么原因。按她们的道理,看不惯,不喜欢,不顺眼……这样的理由很多。

    后来才知道,荆喜和罗毅一起准备训练去参加全国性的奥数比赛。两人比赛的课后训练令王梓璇在内的大多女生红了眼。

    罗毅凭借出色的外在条件和优异成绩无疑夺下了校草的称号。他的课桌,在每节课间都围满了女孩子们,首当其冲的就是王梓璇了。

    王梓璇每天都会找罗毅询问“困难”的数学题,以此能多多欣赏罗毅温柔俊朗的侧脸。时常还会绕着罗毅撒娇,大家都不知道,她已经向罗毅表白了几次。结果嘛,显而易见。

    那时李思翊向我纠正了观点:如果你有了心上人,能够打动这个人的可不是单纯的示弱撒娇,真正的吸引,是用欣赏,用自己擅长的领域来打开自己的光芒。她总是在这种事儿上像个老学者。

    奥数课后训练中,两人成双入对,不免有些流言。可这些流言最后只钻到了王梓璇的耳朵里。

    那天训练结束,王梓璇像往常一样拿着笔记等待罗毅,在转角间听到了两人下楼时的对话。

    “你的解题思路和书本不同,很独特,能告诉我你的训练册吗?”罗毅拿着两人训练的试卷对比后问道。

    荆喜看了眼罗毅,边下楼边说:不是,是我的男朋友,他很聪明,答题思路上他对我影响很大。”

    罗毅侧过头,眼睛亮起来说:“男朋友?没见过你们啊”。罗毅说完就突然正过脸发现自己有点像八卦脑的李思翊,被她传染了?他不禁微皱起眉。

    “他不在这儿,在我的老家,高二有场全国奥数比赛,一直在备考,前两天拿到了保送的名额,很快就会来这儿,只不过那时候他就是大学生了,我也得跟得上才行。”荆喜说着说着脸不自觉微微泛红。

    罗毅接话道:“挺好,这次比赛你也不会差的。没想到你谈恋爱学习也没落下,嗷,不是,我意思是你们共同努力的方式很好,没别的意思,抱歉。”

    罗毅很快意识到自己说错话,急忙道歉。他平常也不是多与女孩接触,认知自然存留在学校老师和家长嘴中流传的恐怖传说里。但这也不能说错。

    荆喜笑了笑说:“我明白,这个男女间的情感不论阶段都应该是理智的,两人要共同进步才对。你说那些一心奔赴痴迷爱情自毁前程的也只是少数,那样也太可笑了。”

    说着,两人转角边碰上了王梓璇,她用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眼神瞪着他们,转身离开了。

    “她什么东西啊敢这么说我!平常眼巴巴不说话的跟在我屁股后边,现在倒是挺会说啊。还有那罗毅,居然把我表白的事儿说给她听,别说那荆喜有多得意了。”王梓璇回到宿舍便喊了起来,门后面还跟着几个女孩儿。

    “你们说荆喜是不是想嘲笑我,然后把她显得多清纯?”这句话是冲着我和李思翊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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