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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参加我的葬礼

    我躺在柔软的水床上,不再恐惧陌生的江水,水面也没了我们互相撕咬的痕迹。众多腥臭腐烂的动物尸体中,阳光的双手剥开木板捧着我没有温度的脸颊。

    桥塔倒影水中,波光粼粼,我仿佛成了沉睡着的圣人,鱼群汇聚,将水藻轻蒙在我身上,这让我想起托尔斯泰仰躺在成百年的树旁,身上的草蔓拥护着他。我此刻也有了功成名就得的坦然感。

    感受着香火气向一个方向望去,走出江水,衣服立马紧紧裹住我,把身上的布条捋一捋,越想越高兴,怎么说也是我的葬礼啊。往前探着,身后是像链锁的脚印。

    灵堂外尽是白花花的,像是天堂的入口,但来往的人都穿着黑衣,。手上的花一朵朵插进花坛,明明是天堂的建设者,却没半点笑容,可能就天使是永远微笑的。

    “思思,你这办的阔气啊,流程都有模有样地,想着你跟王睿就一般般,我就没跟大家组织这事儿。”许程远从门外吐完最后一口烟,掐了烟蒂才不舍的走进来说道。

    李思翊抬眼看了眼许程远,没说话,又继续盯着我的遗像发呆。她在想什么呢,是我们初次相遇吗?她为我挑选到底是连衣裙还是背带裤,再或者是她指责着我因粗心而错过品鉴会那次?还可能是,是她拿着化验单,在我怀里痛哭叫喊的那次?还有,就是,她当着我们的面被Sam侮辱?我想她也不记得这件事了,至少她会忘记。

    是,我叫王睿,女孩儿,是女孩儿哦。从小可没少出现误会。李思翊是我的朋友,那种能为我办葬礼的朋友,若我向你解释我们的友情发展,太麻烦了。这么说吧,我俩是因为共情力,共情,是最能概括这发生的一切的词。还是继续看我在自己葬礼上的所见吧。

    罗毅,如我们一直所见到的,一身西装,永远的绅士。当走进我的遗体,他微皱起眉毛,身体怔了一会,接着把花放在了我的手边。理解,被水泡那么久,即使现在收拾干净了,哪里还有平常的模样。

    停灵,只剩我们四个了,三个,他们三个,抱歉,我还没习惯。

    “你什么时候走?”李思翊眼神空洞的问着罗毅,是在看罗毅吗?这很难说。

    “老罗下周走,手续啥的都办好了。我要不是有那个八婆被缠着,我也拍屁股走人了。“许程远说着,下巴扬的很高。

    罗毅没理他,对着李思翊说:“如果你后面有什么需要,我随时回来。”罗毅为人很好,更何况是李思翊从小到大的朋友,算是半个哥了。就算许程远一直以来吸他血,他还是会给钱。看他多好,好到谁都知道是个好人,谁也不知道他还能是什么人。

    李思翊现在像是朵枯萎的罂粟说了句:“嗯。”看得我也揪心起来,她是罂粟,曾经娇艳的,嚣张的,与众不同的花儿。

    “哎,思思,人往前看,王睿这是活完了,可能和虞瑶还能碰上,俩人手拉手的,没事儿,昂。”许程远说着,往李思翊杯里续酒。“再说了,Sam那孙子不也下去了,阎王爷那儿有的是对这淫种的法子,管他哪儿的货,老天爷肯定和耶稣大爷聊好了,俩人分期付款,这中西合作的,现在有他受的。”

    李思翊本想往别处看,但眼珠一转,眼泪还是滴在了裙子上。她的那滴泪是因为谁呢?希望是我,我的葬礼,对吧。

    “许程远,Sam消失前一周,去找过你吧。”罗毅喝了一杯酒,开始了他今天真正的目的。

    “你突然提这干啥,多久的事儿了。“许程远没抬头,只是瞥了一眼李思翊。

    李思翊看了眼罗毅又盯着许程远,就是在Sam消失前一周,她彻底成了这副模样,在不久后,她拿着化验单在医院走廊上,在我怀里,枯萎了。

    罗毅吸一口气,和李思翊一起,盯着这个虚伪的男人说到:“Sam是为人轻浮,但凭他的习惯,可不会随便就发疯不顾后果。可能,可能是他当时吸多了,神志不清吧。“

    “是,肯定啊,他吸多了还分得清东南西北?那孙子当时就精虫上脑——“说到这儿许程远立马捂上嘴,生怕再漏出半个字儿。

    李思翊看着她,脑子一闪,瞳孔放大,歇斯底里的喊了出来,立马起身双手掐住许程远的脖子,刚刚空洞的眼神里渗出她压在心底的羞愧,恼怒,挣扎,崩溃以及无助。

    许程远被她撞倒在地上,李思翊跪在地上,看着掐在许程远的手,眉头,脖颈,手背都使出了青筋,用尽力气,李思翊嘴里一直吼着,吼到整个后背都在发抖。

    许程远毕竟是个体格大的男人,用膝盖一顶,双手掰开李思翊的手就挣脱了。翻身跪在地上咳嗽。

    李思翊被推倒在旁边,喘着气,不一会儿就笑了出来,笑得越来越张狂,正如罂粟一样瘆人。

    今晚的的夜格外长......

    我唯一没想到的是,葬礼后,这玻璃堆砌的雕像终于溢出了黑色的血,那是真相吗?

    看着倒在地上的李思翊,大家的思绪立马回到了那一天,李思翊努力忘记或说已经忘记的那一天。

    再往前推,说的详细点。

    说罗毅和李思翊是一同长大的,之后俩人也一同前往英国留学。

    罗毅不爱社交,少与人接触。但李思翊对这个大不列颠土地上的一切都充满了向往,少时随朋友旅游,她印象最深的也是这里。

    那天,她穿了一件罂粟红的连衣裙,散开长发,走过房屋,阳光疯狂的舔舐她的笑容,风也适时追求。在我的鼓舞下,她害羞的涂上了那娇艳的口红,脸上几分羞涩,却意外的与她美艳响应。

    那天,她很美。她一直很美,在我心里是。

    走在牛津街上,出乎我们意外的,路过的人们大方的夸赞着这朵罂粟,毫不吝啬的呼喊着这朵花儿的名字。李思翊就是在那天真正迷上了这座城市,这里的一切都吸引着她。

    在学校一月一次的各种名义派对上,Sam都会成为这场舞会的中心。他将及颈的金发扎起,白色衬衫,蓝色眼瞳,那时真正见到西方所一直描绘的贵族。对他的初印象是有教养的翩翩公子,对,我说的只是初印象。

    Sam很像是西方面孔的罗毅,性格举止,礼仪教养。后面所说的Sam,只是在我们看到满桌□□和针管,躺在沙发上取悦自己之前的那位——“绅士“。

    英国人总是把女子放在优先考虑的地位上,他们的绅士风度被世人所熟知。而东方女子呢,在西方男士眼里,神秘,温柔,忠诚,聪明也成了我们的标签。

    显然,Sam和李思翊都各自符合了这些条件。我无数次想象他们在一起,被爱情熏陶的佳人才子。

    我们开始喜欢去参加派对和舞会,凡是李思翊出现的舞会上,Sam都会和她共舞一曲,他用蹩脚的中文念着:siyi。李思翊爱上了Sam,不需要我们推敲,罗毅和我都识趣的不再和思翊久聚。

    直到冬日圣诞节的聊天中,Sam慵懒的坐在软卧沙发上,壁炉的光亮再次强调了他的金发蓝瞳,还有高桥鼻梁旁幽邃的眼窝。

    “罗,你来这里这么久,为什么还没有看到你的女伴呢?“Sam喝了一口高脚杯里的香槟,突然挑起了这个话题。

    罗毅依旧沉着的回答:“在中国会说因为“缘分”,意味你的心上人总会在一天遇见,不必追寻。“

    “好吧,希望你早日遇见。睿也是。”Sam说完端起酒杯向我们示意。

    “我?女朋友吗?也不是不行,我想那样会少一些矛盾。”我假装思考,开玩笑的说到。

    三个人同时笑了出来,再次干杯敬这个美好的时刻。

    “那你呢,看来你会和思翊比我们先拥有爱情。”我本想接着继续这个关于爱情的玩笑。

    但,它不是。

    “什么?我并没有承认她是我的女朋友或什么别的身份,我们是同学,朋友,就像是你们。——我呸,什么离谱的想法,我只是打断吐槽,我们继续——朋友,如果我真的把她认为是可以成为女朋友的女孩儿,我是说,她不会,我也不会,她是第三梯队的,也许某天吧,很久之后的某天。”Sam一手酒杯,一手比划,蓝瞳在我和罗毅之间流转,像是希望让我们达到某个共识。

    梯队?第三梯队?李思翊对他来说是第三梯队?什么意思?他到底在想什么?李思翊知道吗?

    我实在记不清Sam是怎么生动的解释他的社交习惯,大意是指每个所认识的女孩在他眼里会自动被归类到一个有优先等级的队伍里,第一梯队无疑是首先目标。Sam表明:第一梯队是无论从外貌,家世,恋爱经历都较为优越的队伍。

    思翊是败在恋爱经历,用“败”,她“败”在没有恋爱经历,对于Sam,是思翊不懂恋爱情趣,而他还需有强烈的责任感为此负责。

    多么荒唐的规矩,多么无力的理由。

    我睁大眼睛,大脑空白,我所认知的爱情在那时变的毫无意义,甚至些许可笑。

    爱情,是珍贵的。

    五年前,我和何旭□□的躺在凌乱的软床上,他在我耳边说了数不尽的爱,我们赤诚的感受一切,灯光在身影间摇晃,我看着天花板的花纹像藤蔓一样延伸至我的眼前,延伸至何旭的背后,何旭脖颈下的克罗心项链冰凉的落在我的胸口,随着我们的身体晃动。

    我紧拥何旭,眼睛却盯着藤蔓生出了淡色鸢尾花,直至何旭倒在我的身上,随着灯光不再灼热。

    无性恋者,是我松开何旭的手最有用的理由。

    我喜欢看他穿着淡蓝色西装,那天就是,他蓝色西装,前额碎发微分,薄唇笑起会发现若隐若现的梨涡,没有戴眼镜。在说完理由后,我们对视许久,他眼前蒙起一层纱,问我要不要再想想。

    当我转身走时并没有注意到,在这个房间里的粉色蝴蝶和他左手伸进裤兜里紧握的盒子。只知道从我转身开始他就低头看着脚下的地毯花纹,或许他看到我脚下的鸢尾花而久久驻足。

    一星期后,他送了我一个黑色戒指,说它本是一个精心挑选许久正在翩翩飞舞的蝴蝶。

    现在希望这个戴在右手中指的黑戒能够陪伴我更久,成为我勇敢的勋章。我曾多次的向他表示我的愧疚和感谢,何旭都会用遇到困难和解决事情时的话说:没事。“

    直到一年后他飞往哥伦比亚成为真正的歌剧作家,到现在结婚生子。我衷心祝福他追寻到自己的幸福,并为此操行一生。

    我突然提到自己的这段经历,是因为何旭不仅鼓励我承认真正的自己,也告诉了我真正爱情中双方是怎样像草原上飞驰的野马般活在自由勇敢的风里。

    所以,这也许能解释当听到Sam闻所未闻的爱情公式时我无法言喻的迟钝。

    “Sam,你们是恋人,你们的情感是独一无二的。“我摸着右手中指的黑戒提醒道。

    “没错,那是爱情,但谁又知道我们就是爱情呢?听着,睿,我知道你对这些是无法理解的,但这原理很简单。像你手上的戒指,女人们去珠宝店里是不会对第一家店里,第一个柜台里的第一个尺寸合适的戒指感到满足,明白吗?我们在互相选择,我们是自由的,这是我们的权力。我当然也尊重思翊的选择,我们需要空间,私人空间,知道吗?”

    Sam喝玩最后一口酒,向我们普及这种爱情游戏规则。

    罗毅和我都各自选择了沉默,不向思翊说出今晚圣诞夜包裹的火炉是多么的冷酷。

    那晚,Sam一如既往的邀请身穿金色礼服的李思翊共舞。思翊乌黑的青丝与Sam的金发对比,在转身见,我看到金色灯光下,思翊瞳孔中熠熠生辉的火焰。

    舞蹈里,思翊显得那么轻盈,Sam轻挽着她纤细的腰肢,托起思翊,再她惊讶的瞬间吻上了思翊酒红色双唇,Sam像是品尝刚刚的美酒,闭上双眼,睫毛轻抚思翊娇嫩的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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