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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非花

    天启二十一年,十月末。

    镇北王陆九歌收编各路军队,重建军制,先后消灭西域诸国,统一漠河流域,收复被蛮夷外族侵占百年之疆土。

    西离人感到危机,调集数十万兵马同陆九歌作战,敌军援兵接踵而来,却难以阻挡其凶猛攻势。陆九歌势如破竹,十一月,大破西离十二部,直指王庭。西离敌寇毫无还手之力,立誓求和,从此年年朝觐纳贡,三十年内,不得进犯中原半步。

    捷报传至京城,帝心大悦,竟率领仪仗,亲出京城三十里以迎其凯旋,诏令当地长官设筵犒劳三军及将领。宴会上论功行赏,有功者加官进爵,君臣相和,一时传为佳话。

    -

    京中初雪降下的那一天,也就是军队回城之日,镇北王要娶清都公主的消息传了出来,在京城各处的酒楼茶肆愈演愈烈。

    无论是向来不近美色的陆将军主动向当今请旨求娶,还是他所求娶的那位公主的身份,都足以成为为城里上至士族下至商户所津津乐道的谈资。

    人人皆知,清都公主是皇帝最为宠爱的女儿。当今帝后感情融洽,皇上除了皇后诞下的三子一女,别无所出。这清都公主,身为唯一的女儿,年又最幼,从小是被父母以及三位兄长娇宠长大的。

    作为天家唯一的千金,自然是雪肤花貌,金闺玉质,虽碍于身份极少抛头露面,但其美貌可想而知。近来公主年纪渐长,已然是婚配之时,皇帝却不忍将其许配出去。这些年来求娶公主的人,不乏世家大户,豪门子弟,却统统被陛下给挡了回去。

    但作为周朝唯一一名异姓王,陆九歌虽极少在京城出现,却又年少成名,声望极高。他此次出征,立下的乃是不世之功,也不知陛下是否就舍得割爱。

    一时间众说纷纭,正当众人私底下讨论当今圣上会不会答应陆九歌请求的时候,有眼尖的便看见一骑快马从皇宫疾驰而去,众目睽睽之下,来到了陆九歌的府上。

    于是整个京城都轰动了,平头百姓夹道而出,准备沾沾大将军的喜气,达官贵人们更是纷至沓来,各自备好厚礼,一窝蜂赶往陆府贺喜,欲见其风姿者有之,巴结讨好者亦有之。一时间,陆府门前的那条宽道,竟是被人群拥堵得水泄不通。

    京城最大的酒楼的天字包厢中。

    织金羊绒地毯铺陈满室,梅枝斜插,暗香浮动。室内陈设低调华贵,随便一件装饰拿到拍卖行里都是价值连城。

    坐落在陆府对面,可以将门前那条街上的情况看得纤毫毕现。

    “你真的想清楚了吗?”一道沉稳动听的女声响起,珠帘之下,素白的手指执起茶壶。

    室内蒲团上,两人相对而坐,紫檀几案上汝窑天青茶盏热气袅袅,蒸腾出团团白气。暖炉里烧着珍贵的银丝炭,不时迸射出火星,发出噼啪声响。

    如果有人能看到她们的脸,就会震惊地发现,其中一人正是最近京城传说的主人公之一,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清都公主,李仪茗。

    而方才的那句话,正是出自她的口中。

    李仪茗着一身大红底色刻丝泥金银如意云纹缎裳,织锦镶毛斗篷妥帖得体地裹住全身,显得十分沉稳大气。乌发间一支点翠金簪,与琉璃般沉黑的眼眸交相辉映,熠熠生辉。

    坐在她对面,名为花徵的少女,和李仪茗相仿,是十八九岁年纪。她长相和李仪茗极为相似,乌发雪肤,姱容修态,乍看之下真假难辨,或许连身边最亲近的人都无法区分。

    她身穿素色罗衣,外头罩了件普普通通的灰色毛领斗篷,打扮简单朴素,像是刻意隐瞒了自己的身份。

    花徵低眸看向脚底下那条热闹非常的长街,唇角微勾:“公主心中早有定夺,如今的镇北王炙手可热,自然是人人趋之若鹜的良配。花徵不才,心里也是这么想的。”

    李仪茗慢条斯理地喝了一口茶:“虽然我不这么想,不过我找不出理由反驳你的观点。但我必须提醒你,陆九歌此人冷酷无情,这场婚事不过是为维护与当今圣上的关系请赐的。那天宫宴之前,我从未见过他本人,更罔论与他有什么感情。”

    花徵轻笑:“我自然知道。”

    李仪茗抬眼,杏眸微弯:“我自然知道你知晓,花大小姐来自天隐阁,朝堂要闻明记于心。但你竟会对这种有名无实的利益关系感兴趣,不得不说大出我的意料。”

    花徵叹了口气:“我不是为我。”

    李仪茗眼神变得锐利了几分:“八年前花家灭门之事已成悬案,和今上纠连不清,就连我也难窥半分蛛丝马迹——你当真要查?”

    花徵没有说话,沉默的态度已然表明一切。

    “……”李仪茗欲言又止,最终泄气地向后一仰,靠在了雅间软靠上,双眼望着天花板:“罢了妹妹,到时候在姓陆的手上吃了亏,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花徵不悦道:“就不能换个称呼吗?”

    李仪茗想到什么,哼笑一声,没理。

    花家是周朝开国功臣之一,花徵身为开国功臣之后,本应该生来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然而,花府在八年前,因为一起莫须有的案子被抄家,花老侯爷被下狱,折磨而死。

    作为女眷,花徵本应该充作官奴,流放北疆。可她的生母和当今皇后同出一家,李仪茗作为长公主,是皇帝掌上明珠,便向他求了个恩典,将花徵收到了自己院中。

    后来花徵伤愈,又遇上了悉心传授她武功的师父,日子过得越来越好,但如果不是李仪茗当初搭救,恐怕她早已化为了繁华京城地基下的一具白骨。

    在破落之前,花家算是阙京的名门望族。公主和花徵生母都出自范阳卢氏,区别在于公主的母亲是嫡支长房次女,而花徵生母只是个普通的庶女。饶是如此,也算得上是门当户对,一桩佳话。

    花家破落之后,这层关系也就随之埋入烟尘,不为人知。唯有长公主和花家嫡女的友谊,在血脉相连的羁绊下愈发牢固。也正是因为这层隐秘的血缘,她们才拥有十分肖似的长相。

    室内静默良久,才听花徵的声音缓缓逸散在空中:“你在担心什么,以我现在的功夫,就算惹不起陆九歌被他发现了,至少还是躲得起的。或者说,你是关心则乱?”

    李仪茗刚刚酝酿的一点忧愁顿时消散无踪,面无表情:“少自作多情,在我印象里,你师父是一直是个不靠谱的人。她真的好好教你剑法?”

    花徵微妙地沉默几秒,犹疑道:“没有罢,听谁造谣?要不给你展示一下我的剑法如何?”

    李仪茗正要回答,脚下长街突然爆出一阵喧哗,紧接着陆府门口黑压压的人群突然激动起来,两侧分开条道,带有王府徽记的黄铜马车从中驶出。

    她心底起了几分逗弄的意思,眼神示意:喏,你未来夫君。

    花徵不感兴趣地挪开目光。她冷心冷情,向来如此,实在不明白传闻中冷血无情的陆将军有什么好值得怀春的。

    无聊。

    -

    帝京宫城乃前朝所建,琉璃雕瓦,深红门墙,北构西折,隔离天日。

    庞大的建筑群,在暮色里投下巨大的阴影,像是传说中黄昏时分择人而噬的怪物,冷清寂寞,令人肌骨生寒。

    晨昏分时,长夜将至。

    陆九歌坐在马车里,微合眼眸养神,时不时咳嗽两声。为着他的伤,尽管天气还不是很冷,马车里却烧着火炭。

    年轻的镇北王手握重权,却生得一副好皮相,眉眼清冷,长睫浓黑,面部线条干净利落。平常时候气势不显,甚至有些淡淡的书卷气,好像生了病似的,面色苍白,唇色浅淡。大氅之下,穿的是窄袖织锦暗纹黑袍,犀角玉带,端的是风雅雍容。

    外头赶车的副官是他自己人,听到他断断续续压抑的低咳,不由道:“将军若是身体不适,小的把车赶慢些,左右也不急着进宫。”

    那咳嗽声渐停,里头传出陆九歌低哑的声线:“无妨,被西离人捅了一刀,还不至于就这样被捅死了。”紧接着又是几声闷闷的咳嗽。

    副官忧心地往车厢看了一眼,但也不敢悖逆自家大人的意思。

    马车继续前行,在薄薄的雪地里留下两道不明显的车辙。

    靠着软枕略作休憩,陆九歌不知自己是在何时睡着的,只在梦中见到了幼时救命恩人的面孔,虽时隔多年,早已模糊,但他当时就牢牢记得她的模样,一笔一画绘了下来。回头打听,便从他人口中得知,这小女孩是正得皇上宠爱的清都公主李仪茗,她救了他。

    在他远在北疆的亲族被灭,而贼人连他一个寄居京城的少年都不放过,意欲赶尽杀绝的时候。

    寒风掀起帘子,卷走马车内的暖意,幽幽烛光骤然扑灭。陆九歌条件反射地一惊,带着几分警惕睁开眼,发现方才梦见的那人已经无影无踪。

    他稍怔片刻,便回过神来,不由得想起无忧无虑的年少时分,从自己母亲口中听到的小曲。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

    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①

    马车已经停下,引路宦官带着两名小黄门已守在外头。小黄门毕恭毕敬地掀起车帘,方便陆九歌从车上下来,宦官朝陆九歌做了个揖,抬起头来时已经换上一副谄媚的笑容:“镇北王大人,圣上请您到承明殿一叙。”

    -

    皇帝老了。

    这是陆九歌看到他时,脑海里不可遏抑冒出的念头。

    也是,他离开京城远赴北疆,至今已经八年有余。八年的时间足以让孩童成长为青年,也足以让中年人迈入暮年。

    但他衰老得如此迅速,还是让陆九歌吃了一惊。

    就像是……有什么东西,一直寄生在他身上,蚕食他的精气似的。

    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陆九歌嗤笑自己一声,将这个荒诞不经的想法丢到了脑后。

    怎么可能。

    回京路上,陆九歌隐隐有所耳闻,说当今圣人脾性有所改变,从原先的宽和慈悲,到如今的乖戾反常。如今看来,恐怕是身体变差的缘故。

    宣景帝浑浊的双眼在看到陆九歌的时候亮了起来,忙唤自己的贴身太监:“如贵,给陆爱卿奉茶。”

    白瓷茶盏很快被送到陆九歌面前,如贵捧着茶托,恭敬地低下头,笑道:“陆大人请。”

    茶水泛出阵阵异香,呈现出宝石般晶莹的红色。陆九歌掀开茶盖往里看了眼,认出这是溪山玉针。

    陆九歌博闻强识,在陆家殁没前,乃是京城出了名的风雅公子,遍览群书。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这茶只在千里之外龙州的悬崖峭壁上才能生长,耗费人力物力无数,制好之后只有短短三天才能保有奇香。金贵,却也劳民伤财。

    陆九歌皱眉,心底不由得有些犹疑,试探问道:“这茶,从何而来?”

    皇帝听了他的话,怅然感慨道:“你久未回京,不知宫里有一道贡品,叫溪山玉针。这些年……每回想起你,朕都觉得对不住,问心有愧。”

    陆九歌低头:“臣不敢。”

    开口是青年人的声线,又沉又冷,却不卑不亢,如同雪地里插着的一把锋利的剑。

    宣景帝看着他将茶水一饮而尽,笑道:“几年时间不见朕,口气好像有些生疏了。”

    陆九歌唇角展开一丝笑意,笑意却未曾达到眼底。“皇上将清都公主嫁给臣,从今往后便是臣的岳丈,臣内心难免有些忐忑不安,生怕陛下以为臣横刀夺爱。”

    “这京城有哪个儿郎像你这般出类拔萃,”皇帝笑道,“能找到你这样的夫婿,也是她的福气。朕今日便下圣旨,将公主赐婚给你。”说着,他不由得抱怨几句,“这孩子前些天还跟我闹脾气,真是小儿女心性,该让她早些准备起来才是。”

    “臣谢过陛下恩典。”陆九歌回答,脸上终于出现几分真心的笑意。

    傍晚时分才停的雪,入了夜,又纷纷扬扬地飘落而下,给京城的十一月平添一抹寒意。而后,隐没在夜色之中,再无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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