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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怪人与狗(上)

    与此同时。

    送走了乌泱泱一大群人,弃沂江招了招手,让安云到他身边来。下人上了热茶后无声退下,檀香袅袅,红木大门隔绝了外面的吵嚷喧嚣。

    “安云,我知道你和廷儿关系最好,有些事,大爷爷只跟你说。”

    老人迟缓地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小的纸袋,展开,里面是一枚青灰色的小方块,由细碎的粉末压制而成。

    “忘川。”安云面色阴沉着,一改平日里的老好人模样。

    “是。务必要交到廷儿的丫鬟手里。那个丫鬟办事利索,嘱咐她打点好一切,我也就可以放心了。安云,你知道,你们兄弟姐妹十四个,廷儿是我最放心不下的一个。她看着爱玩爱闹,其实也是个心思很巧的姑娘,我真是怕,倘若让她知道了真相,她会做出些什么…咳咳…”

    弃沂江患有咳疾,一口气说出这么多话属实不易。忘川外层的细粉在烛光中荡起一层薄雾,安云眼疾手快接过这剂重金难求的神药,重新包好,塞进自己的袖口,然后侍候他喝下两口温热的山茶。

    这是他第一次接触这神乎其神的传家宝,只此一小撮微尘,冲进茶水里,却能让一个人彻底失去所有的记忆。

    他的十四个兄弟姐妹里,除了那四个还没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弟弟妹妹,除了弃廷云,其他人都知道她们此行的真正目的到底是什么。倘若弃廷云在早晨的亭子里多翻阅一下剩下的纸页,倘若她在以泪洗面的姐姐们身旁多停驻一刻听听她们讨论的话题,倘若她狐疑着调查采蓉莫名其妙的哭泣,她或许还来得及窥见这个缠绕了整个弃府整个碧雨郡甚至整个苍土的巨大阴谋的一角。可惜的是,他并不知道这个心大的妹妹究竟有没有这些细想。

    “有劳大爷爷费心,安云会处理好一切的。”

    他缓步离开。

    ——————

    “这里没人,说吧,你是不是真的瞒着我什么。”

    弃廷云把采蓉领到一个无人的角落里,掏出手帕递给她,语气也柔和下来。李采蓉是马延带来的丫鬟,本叫采蓉,送给弃廷云后廷云特意旷了几天课去寻她的祖上,在马家翻出线索好好折腾了一通,最后找到了采蓉那个在东市卖草药的生母,也追回了她的姓氏“李”。那时尚且年幼的廷云老成地说,如果连根都丢了,采蓉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缘着这一姓之恩,采蓉在弃廷云身边尽心尽力服侍了五六年,对小姐的脾气性子早已了如指掌;廷云饶是脾气坏,在气消了之后,多半也会摆出一副“我才不会给你道歉”的架势给采蓉道个扭扭捏捏的歉。她知道这个丫鬟性子软,藏不住心事,所以这梨花带雨的一张脸也让她心惊起来,想探一探采蓉到底知道了什么忍不住要哭出来的秘密。

    “小姐您知道,采蓉最开始是跟着大小姐的,小姐您别生气,采蓉也就直说了。最开始,大小姐对采蓉特别好,于采蓉有恩,后来采蓉跟了小姐,但采蓉万不可能忘了大小姐的好……所以,采蓉,采蓉真舍不得大小姐走……”

    弃廷云的大脑有一瞬的空白。大姐名云长她六岁,最初的几年采蓉一直呆在名云身边,后来才被分到这儿来。她突然觉得好无趣,也算不得生气,只是有点遗憾。她本以为能从采蓉抽抽搭搭的哭中撬出来什么自己不知道的隐情,然后开启一段惊险刺激的冒险,没想到她就是单纯在念旧,而这种与己无关的别离愁绪多少有些寡淡。当然啦,念旧毕竟是人之常情。

    她瞥了眼将散未散的阴云,她现在只想逃离这个所有人都在悲痛的是非之地。

    “你先回去吧。我四处转转,不要跟着我。”

    弃廷云倦怠地挥挥手,也不再多看她一眼,踢踏着步子向大门外走去。发髻上的铜铃清脆一响,在将将停下雨来的铅灰色天穹下显得格外刺耳。

    目送妹妹跨出弃府,弃安云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檐下发呆的采蓉身侧。似是道歉,似是安慰,似是决然承诺,似是郑重嘱托,弃廷云没有看见那贴被采蓉小心翼翼收好的忘川,也没有看见安云整日挂在腰间当摆设的“木剑”上反射出的寒芒。

    她倒是看见了一个奇怪的男人。

    ——————

    常言道不开心就应该吃东西,弃廷云很信奉这套说辞,无知无觉间,自己的脚步已经将她牵引至了这里。弃府位于碧雨郡中的碧雨县,有一处热热闹闹的西市,雨后初晴,商贩们陆续出摊,高亢的叫卖声在长长的街巷里此起彼伏。

    弃廷云很喜欢吃包子,大手一挥买了一屉叉烧在路边坐下,配了一碗及第粥,百无聊赖嚼着腌得差点意思的咸菜。这是露松那边的特色美食,碧雨想要模仿但终是东施效颦,做不出那特色的滋味。

    十六七岁的年纪最喜及时行乐,廷云就由着性子放开了吃,末了咂咂嘴,心满意足便要离开。目光所及之处,心思又被那些五光十色的琳琅物件吸引过去,不知不觉间又买了一堆美丽小垃圾。她算是相当接地气的世家小姐,姐姐们把玩着宫里送来的什么玉瓜玉葡萄玉王八的时候,她已经和市井小贩们打成了一片,以至于整个西市所有人没见过也听过弃府四小姐的威名。

    她买了一只造型奇特的陶埙。应弃府的规矩,廷云艰难地勉强学会了古琴,但她委实不怎么感兴趣,倒是这个子母埙深得她意。看惯了府上当摆设的雕龙画凤的葫芦埙,这种相较而言有点“丑”的家伙反而更符合她的审美。

    再比如,现在,弃廷云已经漫步到了西市的尽头,在供游人驻足歇息的踏雪亭里开始欣赏一只丑丑的狗。书上说狗者,豺之舅也,但是这个蔫不拉几、浑身沾满泥水的黄狗好像并没有什么给豺当舅舅的气势。看它没心思咬人,弃廷云也犯起混来,操着新买来的陶埙就是一顿乱吹。

    吹的是她唯二会的曲子之一,《地羊》。

    “嗯?”

    一个略显青涩的男声从身后草丛里传来,被打断了即兴演奏,弃廷云有些恼火,微一皱眉,把头转了过去。草丛的窸窣声更大,黄狗猛地从弃廷云身边窜过去,顺着墙角,咬着衣摆便将来人拖了出来。

    是一个和自己年纪相仿的男人。按理说十六七岁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但就像弃廷云完全没有女人样一样,这个看起来有点呆滞的陌生路人也没有独当一面的成熟气势。

    弃廷云不免有点扫兴。她在期待什么呢?一个一见钟情然后两情相悦然后坠入爱河的白衣纵马少年郎?

    陌生人摸摸黄狗,不急不缓踏进亭子。弃廷云已经准备走了,却听身后男人拉长了调子朗声问道:

    “小姐这便走吗?”

    他的声音倒是出乎意料的好听,刻意压低了,有点哑,但是却因挑衅意味浓厚而显得中气十足,反而听出一丝富贵气来。弃廷云无法把这“富贵混混”的腔调和木讷无神的脸对在一起,加之又被冒犯,心中无名火起。

    “小子不才,若是没听错的话,您方才吹奏的,可是《地羊》?”

    “是又怎样?”弃廷云直接转过身来,双手抱在胸前,身体后倾倚在廊柱上,一只脚在地上漫不经心地点着。熟悉的吊儿郎当模样,她已经准备好找茬了。

    “小姐可知曲中意?”来人俯下身去,不顾污秽,将黄狗抱进怀中。他虽其貌不扬但衣服还算素净,狗毛和着泥水沾在衣襟时,饶是生性不修边幅的弃廷云也面露嫌弃之色。

    “知道又如何。这是泰林那边纪念家猫勇斗恶犬的曲子。”

    “小姐是否觉得,给林痴吹奏这样的曲子听,有些失礼呢?”来人同样摆明了挑事的架势,懒洋洋地抱着狗,仗着比弃廷云高半个头,居高临下地审视着她。

    “小女眼拙,没认出来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林痴阁下,看这戴冠系缓、穿金戴银的模样,可真是条俊俏的好狗呀!小女不才,将林痴阁下误认为巷子里的野狗,也扰了阁下您的雅兴,还望大人有大量,不要和小女计较。”

    弃廷云嘴上阴阳,心里已经算好等这个烦人家伙迈下台阶就绊他一下。看来是个外乡人,不识得她弃廷云的威名和模样,为了条丑了吧唧的土狗就敢来喝问自己,属实嘚瑟的不轻。

    谁知来人居然笑了一下。“是在下眼拙了。原来小姐除了会挑衅狗,还会挑衅人的。”

    难得堆起来的耐心被这几句话消解了个干净。这可是板上钉钉的人身攻击啊,一个毛头小子,胆敢暗讽她堂堂弃府四小姐弃廷云只会跟狗耍威风?

    她下意识上前两步想要打架,但将将举起手来,却突然停住了步子。弃廷云第一次近距离看清他的脸,这才发现有一层薄薄的泥灰盖在他脸上,在眉毛和鼻翼更是堆了厚厚一层,完全改变了他原本的五官样貌。

    这个人……易容了?

    一刹那的怔神,黄狗林痴很护主地抬起爪子,把她的手打落下去。

    “你是谁?”

    怪人不再言语,只是微笑着看她。在清楚这个人换了脸之后弃廷云开始关注起他的眼睛来,虽然他很刻意修饰了眉毛和眼型,但眼底清清亮亮的笑意是藏不住的,他一改初见时放空大脑神游四方的模样,俨然换了一身气质,弃廷云霎时觉得泥灰之下或许藏着一张风华绝代的脸。

    “咳咳,敢问阁下贵姓?”弃廷云面不改色,伸手在林痴身上掐了一下。

    “免贵姓柳,单名一个寻字。敢问小姐贵姓?”

    “弃。”

    柳寻并未露出惊讶的神色。也是,这里就在弃府附近,弃廷云又打扮得挺像那么回事,明眼人都猜得出来是位富家小姐。但外乡人不一定认得弃府,弃廷云便继续贴心地介绍道:

    “平平无奇的苍土四大世家之一而已。”

    偶遇到此结束,弃廷云扬长而去,心说既然是个易容了的怪人,想必不是什么善茬,她弃廷云纵横弃府和西市这么多年,也懂得大丈夫能屈能伸的道理,就大人有大量一回,姑且不计较柳寻的桩桩“恶行”了。但她到底也不是真的人美心善,回府途中已经拟定好了要把此人查个底朝天。

    柳寻是吧,等我从泰林回来,翻遍整个苍土也要给你揪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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