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队伍每次安营扎寨后,若附近有好风光,裴清玉总会带林乐乐出去玩一会儿,期间还亲自教导她骑马的技巧。

    枣子马名为夕照,居然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能日行千里,裴清玉把夕照送给林乐乐,教她怎么和夕照快速熟悉起来。

    要喂夕照吃上等草料和豆料,隔三差五奖励它吃几颗松子糖,帮它刷毛清理。

    林乐乐对夕照很温柔,夕照没几天就从不理会她的状态,变得见她就亲昵地拿大头蹭蹭。

    林乐乐骑在它身上,它也不尥蹶子了,跑的又快又安稳。虽然及不上裴清玉的流火疾风那么快,但也算是“万马马拉松”的前三名。

    林乐乐从一个骑马渣渣,托夕照的福,摇身变为骑马高手,心里别提多得意了。

    阿红和小苹花见她一骑绝尘,飒爽英姿,都羡慕地很,唯独春快愁死了。

    在她看来,王妃应该雍容贤淑,文静秀雅,老老实实呆在马车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才显得格外贵重。

    孝王殿下命令她教导好王妃礼仪,偏偏自己不守规矩,成天开小灶带着王妃出去疯玩。

    京城哪家王公贵族也没有这么做的。

    即使女眷真的出去玩,也应该坐在宝马雕车里面,周围围着严严实实几十个侍女,侍卫清道,不叫任何一个低贱的百姓看到才行。

    孝王肆意妄为,和任何王公都不一样。春只是一个小小的女官,也没有办法,只好嘱咐王妃出去的时候一定戴好帷帽。

    不要叫外人轻易看见她的脸,不要被风沙把肌肤皴红了。

    袖子和袜子(这时候的袜子没有弹力,是用细棉布或者绸布缝好以后,边缘绣花,上面用带子系好)、裤腿都扎紧了,免得不小心被树枝划伤,或者被虫子咬出疙瘩。

    就在春天天婆婆妈妈嘱咐,林乐乐成天好好好的答应声中,队伍来到上次那个驿站。

    林乐乐终于见到了老六。老六已经能下地走路,并走的相当快了。

    只是,的确如裴清玉所说,他受伤太重,失去了武功。

    几人相见,老六强颜欢笑:“捡了条命,真是幸运。只是老六现在成废人啦。小姐遇险,你们受伤,都怪我识人不清,我看你们都安好,心里这才安稳。”

    阿红说:“老六,跟咱们回京去。”

    老六点点头,眼神灰暗着,没有喜气。

    林乐乐知道他在忧愁前途,想起自己的嫁妆有田地,有铺子,便说:

    “六叔常在外面跑,见识比我和阿红姑姑多。我的嫁妆有两处田产和商铺,田产在京郊,商铺在西市,六叔去过没有?”

    说了具体方位,老六点点头:“老爷给小姐的嫁妆都很好。田地是丰产的地方,商铺生意也红火。”

    “要说起来,小姐嫁给孝王也是因祸得福,否则以夫人平时对待小姐的态度,她给小姐的嫁妆恐怕还不到这次十成中的一成。”

    因为嫁的孝王,林乐乐的嫁妆无数人看着,淳于夫人这个后娘再心痛,也得弄足排场。

    倒真是便宜了林乐乐。这时代,女子的嫁妆是属于自己的私产,说句不好听的,哪怕和离了,钱一分不少也是林乐乐的。

    这差不多是林乐乐对这场婚姻最满意的地方。

    “六叔,你也知道,王府里听王爷的,不过田庄商铺既然是我的嫁妆,那就该听我的。虽然说里面都有人管着,但我都不熟悉,我想要你去做个管事,帮我照看。你愿意帮我吗?”

    老六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听到了什么。

    他又惊又喜,又局促地挠头:“我倒是能跑腿,可是我一介粗人,光知道保镖,还没做过田庄商铺的管事……”

    “万事开头难,不会的东西学学啊。”

    阿红忙说:“老六,这才叫因祸得福。你这么年轻,老打打杀杀的不成家也不是回事儿,虽然失去了武功,但小姐看重你,你好好干,也做出个样子来,回头当了大管事,你红姐我再给你说个好媳妇,不也很好吗?”

    老六听到这里,脸上激动,欣慰,想了又想,说:“好!承蒙小姐看得起我这没用的人,我一定替小姐办好事。只是我想先从管理田庄开始,田庄主要是负责收租子,事情简单些,等我能把田庄弄好了,小姐再叫我干别的。”

    说定了事情,老六转忧为喜,又说了会儿话,便起身告退。

    驿站里有照顾他的两个侍卫,一直见他心灰意冷,忽然今天变得喜气洋洋,不由得好奇问他走什么运了。

    老六高高兴兴把事情说了,他们听了也羡慕。

    “娘娘真厚道,你当初没白为了她拼命。”

    毕竟,他们的命就是为主子拼的,伤病死亡有抚恤金就算不错。这人都废了,没用处了,还想着给他安置个好差事,上哪儿找这么好的主子去?

    裴清玉也从飞渡那儿听说了这件事。林乐乐当初对他说过,想安置武功废了的老六。他以为她是一时感动,没想到过了这么久,林乐乐居然还记得,也真妥帖给对方安置了差事。

    这丫头不光替他说话维护过他,对普通下属也好,难道她单纯是对他们一视同仁的老好人?

    就没点儿区别吗?

    裴清玉不禁微微有点气闷。

    以一国之王爷,掌握实权的军队主帅,和一个失去武功的男仆对比,未免太可笑。

    裴清玉以为自己应该绝不会在意。

    但想起林乐乐当初站在他的面前,极力维护别人的模样,他的确略微感到气闷。

    林乐乐对他,应该要更好,更亲密,和其他所有人都不同。

    这样才行。

    晚上,林乐乐洗漱后,摘了首饰,长发松松软软披在肩后。也换了柔软舒适的寝衣。

    正抱着大头布兔子抱枕和小苹花翻彩线玩,裴清玉忽然擎着两枝沾着水珠的桃花进来了。

    小苹花忙请安,看裴清玉挥手,就退下了。

    林乐乐从床上下来,踩着绣花软鞋,看他比量一下,随手把折枝插进影青竹叶素色瓷瓶中,疏影横斜,十分好看。

    “这驿站没什么好物,就这桃花颜色开的好。怎么不折些玩?”

    “我也喜欢这花,没好意思折。”——现代公园里“爱护草木,人人有责,”“花儿有情,请不要随意攀折”早就习惯了,除了到花店买现成的鲜花,还真没敢亲手折花枝。

    林乐乐光/脚穿鞋走过来,凑近了看,手指轻轻触碰娇嫩欲滴的花瓣,喜欢极了。

    忽然,鼻尖嗅到淡淡的酒味。

    “你喝酒了?”

    裴清玉点点头。看着她的脸,视线又转移到修长白皙的脖颈,那儿还挂着一串黄金七宝的璎珞没摘,圆圆搭在/胸/脯/上,随着呼吸慢慢上下起伏。

    这个人喝酒不上脸,一点儿看不出喝醉没有。

    不过幸亏他酒品也很好,喝多了也只静静的不爱说话,林乐乐没见过他发酒疯。

    “我看这桃花好看,觉得你会喜欢……”

    裴清玉手掌慢慢搭上她的肩膀,隔着薄薄的寝衣轻轻/摩/挲。

    “你今天熏得什么香儿?”

    林乐乐扭身一躲,他却顺势把她揽进怀里,耳鬓/厮/磨/一会儿,轻/嗅/她脖颈上的气味。

    林乐乐觉得这人越抱越紧,胸/脯都被挤压地难受,忍不住一手搭在他肩膀,一手也不知按着哪儿,往外使劲推。

    忽然,林乐乐感受到异样,僵硬不敢动弹。

    裴清玉呼吸变重,分开时她看见他眼尾都染上一抹红。

    裴清玉双手捧着她的脸,不叫她躲。

    林乐乐睁大了眼睛,有些紧张不知所措,心脏都砰砰直跳,看着他怔怔的,有些醉酒后激/动/暗/涌的目光,忽然温柔低下头。

    林乐乐脑袋一偏,仿佛蜻蜓点水的温热,误落在她唇角侧边。然而那人是不甘心放弃的,于是又辗转寻找到她的,力度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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