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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处暑便是秋,不知不觉间,金塘县便进入了繁忙的九月。树叶开始变黄,风吹过之后,便会零星地飘落,无端显出几分萧条。

    但与此同时,也正式进入了小麦播种的时节,田野间的繁忙倒是和这番场景截然不同。

    宁欢前几日已经在小七的系统商城里兑换了百分之五十的辛硫磷用于药剂拌种,金塘县地处北方,秋天气温偏低,不适合病原菌传播,但为了防治地下害虫,还是要施用适量的化学药剂的。

    半年来,宁欢的系统币已经颇有些积蓄,除了对顾淮家的田地负责之外,她也终于可以给金塘县的农户们挨家发放合适的化学农药,都是由她统一整理好放到县令府,等大家有时间就来取。

    经过前段时间土豆收获和稻田养鱼业务的开发,农户们对宁欢的信任程度又爬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这几日播种的工作量其实并不大,松土施底肥之后,便采用条播或撒播的方式进行播种,按顾淮家的耕地面积,再加上县令府的人,正常不到两日就能结束,奈何大家都对她很热情,在田间看见她便要拉着说好久话。

    宁欢虽然有点i,但对大家友善的攀谈着实没什么办法,从前读研的时候,下田对她来说其实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但换到现在,明明是在相同的地方,做相同的事,感觉却完全不一样了。

    也许,这便是所谓参与感吧。

    而且,最近她在集市上的铺子也正式开张了,除了果茶之外,宁欢还教会了乐之姐烧烤这项现代的伟大发明,最先推行的是烤肠和烤鱼丸,香肠是家里后厨每年都要做的腊肉香肠,更符合古代人的口味,鱼丸则是从系统商城里兑换的速冻鱼丸,即吃即取。

    两者最近都极为受欢迎,结束一天的农忙之后去吃一顿口味新鲜的小吃,已经成了金塘县的新潮流。

    任务稳步推进,副业也红红火火,宁欢最近心情颇好,也就不介意每天多营业一段时间。

    一天忙忙乱乱,就到了傍晚,宁欢让县令府的大家先回府了,自己则留在最后,又检查了一遍有没有没覆好土的种子,过了将近两刻钟才准备回家吃晚饭。

    她背着手老神在在地沿着田埂走着,明明还是十来岁的少女,却走出了一种公园遛弯老大爷的感觉,夕阳灿烂的余晖落在她身上,显出几分温暖与惬意。

    现代的生活太嘈杂,有时竟连一轮残阳都想不起去欣赏。

    今日宁欢来地里还带了咪咪,此时毛茸茸的小三花也悠闲地扬着尾巴,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后。

    从前宁欢读小说的时候,也读过许多古代背景的故事,但也大多是朝堂权谋,波云诡谲,暗流汹涌,如今看来,以她的脑子,搞权谋搞不来一点,悠闲的乡村生活倒是很适合她。

    像顾淮那样玩弄心术的权臣,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

    宁欢出神地想了一会儿,才后知后觉意识到,她又下意识的想起了那个男人,自从她给滨州府捎了信之后,她就总是会无端想起,顾淮看见她写的信,画的画之后会是什么表情,会是无奈,还是开心,又或者二者皆有?

    说起来,爱情真是一件顶顶神奇的事情,人体内分泌的多巴胺只能维持短短几个月,换言之,热恋的激情从来都是短暂的,爱情发展到最后,更像是无微不至的亲情。

    每日都想看见他,每日都会惦念他。

    真是种很新奇的感觉。

    从耕地走到县令府的路,宁欢已经走过无数遍,是闭着眼睛也能走对的程度,所以她现在脑海里正胡思乱想,没有看路,她也没有迷失方向。

    正走着,宁欢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在碰自己的脚踝,她被吓了一跳,连忙低下头,发现是身后的咪咪在扒拉自己的裙摆,见她的视线望过来,便赶忙伸出一只长着粉色爪垫的爪子,向前方指着,让她去看。

    宁欢不觉一愣,终于抬起了刚刚一直低着的头。

    十来米开外,正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身姿高挑,体型还带着青年人的纤薄,却又不失力量感,长长的黑发被发带束着,在初秋的晚风中飘舞,漂亮的瑞凤眼略微弯起,正笑着看向她,满目温柔。

    正是她刚刚正在想着的那个人。

    将近半月未见的两人遥遥站在田埂两端,一时没有人说话,只能听见身后咪咪细弱的猫叫声。

    宁欢眨了眨眼,良久才终于反应过来,一股滚烫的感觉突然漫上了心头,仿佛是在温泉水里滚了一遭。

    她快步走了过去,裙裾在身后飘扬,走到后来甚至小跑起来,待快走近时,还没等她开口说些什么,顾淮却突然俯下身,捞着她的腰身,单手把她整个人抱了起来。

    宁欢自从长大之后,还没被谁这么抱过,记忆里第一次居高临下地看人,当下就被吓了一跳,哎了一声,双手下意识的扶住了顾淮的脖子,两人的发丝交缠到一起,颇有几分密不可分的意味。

    身后的咪咪咬着自己的爪子,兴致勃勃地看着,小七则在傻兮兮地嘿嘿笑,嘿嘿,小情侣,嘿嘿,嗑死我了。

    宁欢就算是瘦,也还有将近一百斤呢,就这么轻易地被人单手抱起来,让她十分不好意思,抬手捏了捏顾淮的后脖颈,用眼神示意他把自己放下。

    但在顾淮眼里,他的欢欢轻飘飘得很,就算今天为了防止着凉穿了件厚实的斗篷,腰肢也依旧细得要命。

    这么多天不见,他其实巴不得时时刻刻贴在她身边,但奈何欢欢虽然嘴硬,脸皮却是薄的,怕她被自己闹得生气了,便只好把人搂在怀里颠了颠,就又把她放了下去。

    也不知欢欢的倔强究竟是从何而来。

    直到双脚又重新踩回到坚实的土地上,宁欢才终于松了一口气,她仰起头,看着顾淮线条明晰的下颌线,出声问道:“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嗯,熟悉的高度,令人安心。

    顾淮弯下腰,笔挺的鼻梁轻轻蹭了蹭宁欢的鬓角,微长的刘海也扫到了她脸上,有些痒痒的,他漫不经心地应着:“去县令府找过你,没有找到,后来是青珌告诉我的。”

    他嘴上正常说着话,却又同时有些贪婪地感受着欢欢身上熟悉的气息,如同终于找到了主人的大型犬。

    宁欢哦了一声,不觉拉开了两人的距离,怕他看见自己红红的耳廓,从前自己在顾淮面前立的人设,可从来都是勇得一批,怎么能害羞呢?

    她轻轻抓住顾淮的袖口,两人一起继续沿着田埂往家里走,半晌宁欢才又挑起了话头:“所以乡试已经结束了?”

    顾淮淡淡地嗯了一声,面上神色不变,细长的手指却悄然扣上了宁欢的手腕,因为动作轻柔,居然也没让她发现。

    其实,他没和书院里的人一起回来,他是提前跑回来的,自从收到欢欢的包裹之后,知道她也在惦记着自己,这个念头让他夜不能寐,那封信被失眠的他翻来覆去读了许多遍,但还是没什么用,吃饭的时候会想起她,喝茶的时候更会想起她。

    欢欢笑起来时弯弯的杏仁眼,身上浅淡却又让人莫名安心的味道。

    这是顾淮第一次体会到何为牵肠挂肚。

    他想见到她,越快越好。

    所以直到她人落到自己怀里,他那颗飘摇了许久的心才终于找到了归处。

    “考得怎么样?”宁欢回头望着他,瞳孔中是熟悉的光芒。

    宁欢其实也知道,在别人考完试的时候就去问考得怎样没什么礼貌,至少她读书的时候是不喜如此的,但奈何顾淮又不是一般人,他那个脑子,天上有地上无的。

    而且,这不是她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吗?

    顾淮不禁笑了笑:“自然是不会让欢欢失望的。”

    “那就好。”宁欢傲娇地哼了一声,觉得自己终于找回来了一点场子。

    顾淮心下了然,却没有戳破,只是笑着问她:“欢欢最近都做了什么?”

    总算是问了一个她能回答得上的问题,宁欢沉吟了一会儿,便开始絮絮叨叨地说了起来,从县令府最近救了一个姑娘,她准备顺势开个小吃摊,一直说到果茶是怎么做的。

    顾淮未曾觉得不耐烦,只是一直笑着看向她,适时地应和一两声,在他看来,两人单独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弥足珍贵。

    初秋的风已经有些许凉意,夕阳也快落下,只剩下最后一抹余晖挣扎在地平线上。

    两人沿着田埂慢悠悠地走着,少女的嘴一直没有停过,说着一些有趣的日常琐事,身后的青年比她足足高出一个头,却一直弯着脖颈,视线未曾离开过眼前的人。

    两人身后还跟着一只胖胖的猫,不知为何,感觉它也很开心的样子。

    嗯,有时候,幸福只是一种感觉而已,与外物无关,只要心上人在侧,这日子便如天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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