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猫

    多年以后,平凡少女赵沅沅提着剑面对仙门时,准会想起她在大雨中遇见咪咪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一天早晨,招隐魔尊·蔺遇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雨里,变成了一只小小的黑猫。

    (注)

    ——————

    涣玉京上,黑云滚滚,惊雷阵阵,如有倾天之势。

    山雨欲来风满楼。

    今日是仙门百家围剿招隐魔尊之时。传闻中的招隐魔尊无恶不作,在凡间肆意杀生、欺男霸女,在仙界翻覆风雨、罪该万死。

    一名青年立于大殿前,容色冷淡,俯瞰仙门百家。

    他白衣纷飞,袍袖随风如飞鸟振羽,若非他额间那道殷红朱砂魔印仍在忽隐忽现,许会让旁人以为他是哪一门高高在上、不染凡尘的仙尊。

    有人喝道:“招隐!你可知悔改?”

    青年静静凝视众人片刻,眼里似乎有看不透的沉沉迷雾,他平淡反问道:

    “无错,为何有悔?既然无悔,为何要改?”

    “——你!”

    “无可救药!”

    众仙群情激愤,摇头道朽木不可雕也,只有一名温和老者,眉眼中似带悲悯,轻声道:“招隐,若你仍存一丝良知,便放下手中血剑,仍可被渡化。”

    青年却笑了,回答:

    “纵使是恶贯满盈、恩将仇报之人,也可被渡化么?这样的仙门,我不入也罢。”

    温和老者脸色骤变,接着,便听见那招隐魔尊又说话了。

    “我……不叫招隐,”他说,“我不要仙门尊位,我不要渡化升仙,我不要虚名权欲——我只要恩怨分明。”

    此身末路穷途,仍有恩怨未分明,仍有爱憎未结清。

    青年不再回答,只摇头,露出自嘲笑意,将手中血红长剑提起,霎时间,似有惊天之力——

    “引惊雷于剑!”

    “快!拦住他!”

    来不及了。

    白昼般的亮光燃起,涣玉京上有血海滔天,骤起风雨,惊雷斩落三十六仙门,如一场灿烂至极的烟火,而那人的身影,立于其间,如同扑火飞蛾,转瞬消弭。

    ————

    彼时,人间某处小小山村,正有春光明媚如许,倏而一声惊雷乍响,惊破山村寂静,少女擦擦额角,抬头望去。

    天色仍然晴好,云朵悠悠地飘,方才的雷声似乎错觉。

    “打雷了。”她平静道,四下无人,不知道她正在对谁说话。

    村子里大概又要有新客人了吧,她想。

    少女名叫赵沅沅,正值二八年华,无父无母无亲眷,家住小山村,有一间平平凡凡小院子,种满芍药花。

    她相貌最多清秀,记性只是普通,常常将锄头忘在田地里,也常常忘记喂自家那匹小白马。

    今天这一声惊雷可算提醒了赵沅沅,要在下雨之前割好草,小白很挑食,不吃太干的草,也不吃太湿的草。

    她觉得自己已经记住了,便又拎起锄头——种土豆。

    赵沅沅从五岁开始种土豆,山村中的岁月悠然若水,悄然东流,又是一年春天,赵沅沅还在种土豆。

    种土豆是个讲究事,不可疏忽,她的土豆永远个头大,圆润乖巧,不见虫咬,又面又沙的土豆煮熟后,轻轻咬一口,土豆肉晶莹、微甜又泛沙,一点也不噎。还可以下锅做菜,炒出来色泽金黄,根根脆韧,片片清甜。

    土豆花也很漂亮,浅紫鹅黄,在风中摇晃。

    赵沅沅畅想着土豆开花时的景象,微笑了。

    不止是种土豆,赵沅沅做什么都很认真讲究,村中私塾老先生和隔壁萧大婶常常夸奖她。

    种土豆、种豆角、种地瓜、种白菜……赵沅沅喜欢种地,翻土耕地能让人忘记烦恼,割去杂草时有草木清香,看着庄稼一日日长成,就好像自己也和它们一起,度过了不短不长的一生。

    春去秋来,等到一切草木都埋没在一场大雪里的时候,她就可以藏好一年的收成,在温暖的小屋里,困倦而安稳地度过一个冬天了。

    不过,眼下还是春天,得继续努力才行。

    赵沅沅前几日已经翻过土,细致地整过土地。今日是来播种,她选了那些发芽多、无虫眼、个头饱满的土豆,把它们切块,最好每一块上都有一个芽眼。然后,将它们在整好的沟壑间放下。

    种了这么多年土豆,赵沅沅很有经验了,每一块土豆大约隔着一拃多一根手指宽。

    播种、施肥、盖土……她一种起土豆来就什么也记不住了,等到她终于种完这片田地后,已经有些腰酸背痛,有一阵风拂过,很清凉。

    该是下午时候了,抬头一看天气。乌云沉沉翻滚,好像马上要倾下一场大雨来。

    不好!要下雨了!

    赵沅沅想起一件事。

    ——她还没有给小白割草!

    对不起,小白。她一边匆匆捡拾起口袋、竹筐和锄头,一边在心里对小白说抱歉。今天只能给你吃干草了。

    赵沅沅走在回家的一条近路上,已经有几点雨落在她的额头上,清清凉凉,并不讨厌。

    她有点害怕着凉,只是实在有些累了,跑不动。明天再去找吴先生请教吧,反正来不及了,索性慢吞吞也没关系。

    有好大一阵风来了,吹动林海,簌簌声不绝,好像有什么人在翻很大的一本书。终于,将要撼天震地的一场大雨降落下来,雨点纷繁,山风吹动林海的千万篇书页,整座山似乎都在摇晃。

    赵沅沅呆呆地站着,已经被淋成了落汤鸡。

    先躲躲吧,她躲进一棵极大的芭蕉树叶下。

    山里的芭蕉树不结果子,但叶子大而宽阔,很好避雨,如果在野外实在口干的话,还可以剖开它的茎干取水。

    但赵沅沅永远不会剖开这些芭蕉树,她把它们当老朋友。

    她躲好,四处张望,雨幕像白练瀑布,从叶子上纷纷坠下去,好像水帘洞。赵沅沅就自己微笑了,想起以前在吴先生那里看到的某本书。

    站在这下面溅不到多少雨,很安稳,她睁大双眼,望向雨中的山林,感到平静。

    然后,就在这纷纷如落石碎玉的大雨里,她听见了轻轻的一个声音——

    似乎是一声虚弱的“喵”。

    是幻觉吗?不对,那声音在她身后,她忙转身。

    在哪里?

    她四处观察,终于,在芭蕉叶下黑暗的角落里,看见了一团更为黑暗的东西,和两盏暗淡的金色小灯。

    天啊,是一只猫!

    一只黑猫,一只有着金色眼睛的黑猫!

    她小心翼翼地蹲下来,同它对视,它似乎受伤了,眼睛暗淡,叫声虚弱,毛发凌乱,也湿透了,身下的绿叶上分明有血迹。

    赵沅沅呆住了。

    她长到十六岁,从来没有离开过小村庄,也从来没有亲眼见过猫,只在那些书上看见过画和诗句。诗人说:“溪柴火软蛮毡暖,我与狸奴不出门。”她有很多柴火,但没有蛮毡,一个人孤独时,读到这句诗,常常羡慕,有时也会希望能有一只小小的狸奴。

    眼下,就在这里!这真的是一只狸奴!

    她小心翼翼,试图去触碰它,然而那猫似乎不乐意,只摸了一下,它便向后一退,恶狠狠竖起胡子,尽管虚弱至极,还是露出尖尖獠牙,脊背弓起,眼神凶戾,从喉咙里挤出嘶哑、自以为很有威慑力的叫声。

    原来、原来、猫竟然是这样的,这样的……

    这样的可爱!

    比书上说的还要可爱。

    看啊,琥珀一样瑰丽漂亮的眼睛!尖尖的牙齿很可爱,圆圆的脑袋更可爱,柔软的皮毛比棉花还要软和温暖。

    就在冰冷而铺天盖地的大雨里,湿漉漉的少女蹲在芭蕉树下,望着一只湿漉漉的猫,觉得自己的心好像在融化。

    又像被木柴的火焰和温软的蛮毡包裹住了,温暖,甜美。

    于是她伸手过去,说:“我们回家吧!”

    猫似乎被吓了一跳,金色眼睛中黑色的瞳孔猛然扩大,两只耳朵也飞快地转向后面去。

    赵沅沅想起来它听不懂她说话,又心疼地想:它肯定是太痛了。

    于是,少女伸出两只手去,小心而珍爱地将它抱在怀里。

    和着雨的血水淋漓地滴下来,大概是碰到伤口了,猫痛苦地轻轻喵了一声,喵声嘶哑,又开始拼命地挣扎。

    少女心疼地看猫身上深可见骨的骇人伤口,小声问:“很痛吗?”

    于是,她注意着不碰到伤处,只轻轻捧住猫的脸,朝它额头上亲了一口。

    又将脸亲密地依偎在猫的脑袋旁边,说:“没事了,不用怕了,我会带你回家。”

    猫僵住了。

    它僵硬得仿佛一块黑色的石头,它一点也不动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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