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王

    走廊窗前,顾炼握着手机搭在耳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回答经纪人的问题:“我在**宠物医院,知道了,行行行,真没有躲你。”

    “就布丁最近食欲不振,带它来看看医生。”

    “一会儿就去录音棚。”

    ……

    他一边说话一边转身看向长长的走廊,准备迈步走的动作却顿住了,他把手从裤兜移出,把眼前的墨镜移了下去,确定自己没有看错,挂了电话后直接往一张长椅的方向走。

    他走到陆鸣初面前,低头看着他,自动打起招呼:“陆鸣初,好久不见了,没想到还能在这里看见你。”

    陆鸣初是一开始觉得面前的人脸生,但对方的声音有些耳熟,他神情迷茫了一瞬想起了对方是谁,实事求是的纠正对方:“也不是很久,暑假才见过。”

    周兴:“……”

    顾炼:“……”

    顾炼是去年火起来的歌手,他算是这个圈子里的幸运儿,因为很多歌手从业多年,还是名不经传的十八线小歌星,但他一出道就凭借一首中英双语歌《taking &show》横空出世,在当时的歌坛小火了一把,现在也算是小有名气。

    那时的顾炼大学毕业后就目标明确的进击乐坛,但他既没有团队也没有多余的钱可以签约公司,但他在**平台有一个专门做音乐的账号,他在翻唱的同时,也在学习作曲,不过后来他看见了由陆鸣初填词作曲的那首《taking &show》,觉得很有意思,就联系陆鸣初以白菜价买下了这首歌的版权,完全没想到经过自己自弹自唱的视频就被疯传,最后一家娱乐公司找到他,直接把他给签了。

    顾炼觉得陆鸣初功不可没,就想表达谢意,他主动找对方深聊了一下,发现他们都住在江城,当即就约陆鸣初出来请客吃了一顿饭,惊讶的发现对方竟然那么年轻,而且还是业余的,他震惊的同时还不忘感叹一句陆鸣初的天赋异禀。

    顾炼因为唱那首歌在歌迷心中封神了,陆鸣初因为写出那首歌在顾炼心中封神了,但网络时代更迭代谢迅速,娱乐新星就像雨后春笋一样层出不穷,要想处于不败之地就必须不断创造深得民心的作品,虽然这一年里,他也出过两首歌,但歌迷的反馈都平平,都等着他养精蓄锐再次卷土重来。

    所以这个暑假他萌生了邀请陆鸣初为他作曲的想法,就约他出来的谈了一下这件事,就在十天前,所以陆鸣初的反驳也没错。

    其实陆鸣初一直觉得顾炼的出圈是偶然里的必然。

    他高二时看了一部悬疑爱情美剧,这部美剧里男女主的表现都很出彩,剧情在塑造人设上也很贴合,分别淋漓尽致的表现了两人的胆大心细和智勇双全,感情线也细腻非常,让人情不自禁的为他们的爱情喝彩欢呼。

    这部美剧带给他带来了源源不断的灵感,他是临时起意创作的《taking &show》,因为他不是专业的,只是之前看过几本和音乐作曲有关的书,所以当这首歌出世后,他并没有把它这首歌当回事,顺手把它挂在了一个平台,本以为它会就此蒙灰,没想到会被顾炼看到并把它发扬光大了。

    这首歌也算是找到了一个好归宿,因为顾炼的声线刚柔并济,温润如玉的声音又带着意气风发的坚韧,和这首歌的风格有异曲同工之处,他来唱这首歌是再合适不过的事情。

    就像这些年也有不少歌手翻唱《taking &show》,却因为声音与歌曲的风格和基调格格不入而显得平平无奇,达不到最初顾炼塑造出来的效果。

    顾炼一直说陆鸣初是他的伯乐,陆鸣初不置可否,但好马不一定总是好马,伯乐也不一定总是伯乐,没有什么是绝对的,从来都是就事论事。

    所以当顾炼再次找到他时,他没有立刻答应对方的提议。

    顾炼耸了耸肩膀,他摘下墨镜,直接在陆鸣初的身旁坐下,问道:“你也是带宠物来看病的吧?这家宠物医院口碑挺不错,看来此话不假。”

    陆鸣初垂眸晃了晃一条腿,把手机塞进裤兜里,他是不想到处宣扬元宝绝育的事,小家伙挺有自尊心的,而且这也不是什么值得讨论的事,自己人内部了解就行,所以他点了点头想含糊的应过去,但周兴见缝插针的大声补充道:“陆鸣初你点什么头?你带元宝来不是看病啊,是绝育来着。”

    陆鸣初斜眼用无可救药的眼神瞥了周兴一眼,他觉得对方一直没和许迁闻修成正果是情有可原的,毕竟这家伙有时候是真没有眼力劲儿,算是无知而直言,而陆鸣初很多时候是知道也直言,偶尔像现在,知而不想言。

    他暗暗叹了一口气,口气有些不善:“我脖子酸想活动一下,碍着你事了?”

    莫名被凶的周兴摸了摸鼻子,很贴心的提醒他:“那你这种时候最好不要乱动,容易让人误会的。”

    顾炼看着眼前两人的互动,觉得挺新奇的,他和陆鸣初接触不多,包括这次,统共就见过三次面,所以也不了解对方的性情,他还以为这么有天赋的人会很成熟稳重,没想到对方是这种路子,而他也不想再纠结这个话题:“我这段时间有点忙,还没来得及问你考虑得怎么样,现在撞见,正好我也想跟你说,上次承诺给你的报酬我决定翻一倍,怎么样?”

    虽然他觉得陆鸣初是那种矜贵的少爷,肯定不差钱的,但俗话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他还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让对方看到他的诚意。

    陆鸣初也不是矫情装逼一直不答应顾炼,只是一首合乎天时地利人和的歌不是说来就来的,灵感,技巧,感情……缺一不可,他对自己倒是有自信,但需要时间。

    所以他最后没有一口答应,而是:“一个月吧,如果这段时间里有结果了我会找你的。”

    顾炼松了一口气,其实陆鸣初也算是变相的答应了,他不轻不重的拍了拍对方的肩膀,然后带上墨镜站了起来:“那我就、静候佳音。”

    周兴看着顾炼离开的背影,用胳膊肘撞了撞陆鸣初的肩膀,这事对方和他说过,他倒是觉得很正常,毕竟以陆鸣初的优秀程度,就算对方直接把天上的星星摘了,他也只能感叹一句牛逼:“陆鸣初,你真不打算辍学直接干这个?”

    陆鸣初扯了扯半边嘴角,把抬起的那条腿放下来,抄着裤兜站了起来,神色淡漠的俯视周兴,语气凉凉的开口:“我看你挺喜欢在垃圾桶里捡东西,你怎么不辍学去捡垃圾?”

    周兴这人挺不长心的,总是不小心把自己的东西和一些垃圾混合扔进垃圾桶,比如橡皮、铅笔、眼镜,甚至有一次还丢了自己的身份证,虽然不理解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但每次都要陆鸣初陪他一起去翻垃圾桶。

    无关紧要的东西的话陆鸣初是不会理对方的,但身份证那次他们两个是真的翻遍了一个又大又臭的垃圾桶,所幸最后终于找到了,但他们两个回家后都恶心的吐了。

    没想到周兴一脸贱兮兮的考虑起来:“你这个建议很有建设性,我觉得可以试着践行一下。”

    陆鸣初:“……”

    大课间,许夏和云知亦提着垃圾桶往学校的垃圾场走。

    学校里都是朝气蓬勃的学生,轻快的课间铃声悠扬飘荡在耳边,在昨天傍晚时就开始飘起了毛毛细雨,半小时之后一场倾盆大雨倾注而下,凌晨时才停了,现在地面还是湿答答的,隐约能倒映天空和教学楼,此刻湿气和镜像两相交映,空气清新腥鲜。

    许夏圆润的脸蛋上浮现两个甜甜的酒窝,她看着愈来愈近的垃圾站,神秘兮兮的说:“说实话,我每次来垃圾站的时候都会有所期待。”

    云知亦神色疑惑,她有些摸不着头脑,垃圾站有什么好期待的:“期待什么?”

    “听说b班的陆鸣初偶尔会跑来捡垃圾。”

    “哈?!!”

    “如果被我撞见就好了,我一定要把陆鸣初捡垃圾的画面拍下来,到时候发在咱们学校的论坛,再配上一个‘江城一中校草竟然沦落到要捡垃圾,究竟为何?——大型纪录片之校草的落魄’的标题,这样的话,那我岂不是能小火一把,到时顺带推销我家种的苦瓜,岂不是能大卖特卖……”

    许夏越说越激动,显然没注意到不远处有两个高挑俊秀的身影正尊在一堆垃圾前,但云知亦注意到了,她盯着其中一个身影开口:“……可能你的期待要成真了。”

    许夏愣了一下,然后转头顺着云知亦的目光看去,我的天,她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心想事成?她松开提着垃圾桶的手,掏出手机打算奔过去来个360度无死角摄影,但云知亦按住了她:“怎么了?”

    云知亦淡声的解释:“咱们最好上前问问,不然我怕你把他的照片发出去后,侵犯了人家的肖像权。”

    许夏恍然大悟般点了点头,但马上又一脸为难,她幽怨的叹了一口气:“但我总觉得他不会同意我这么做的。”她低头瞅了一眼自己班的满满当当的垃圾桶,贿赂一下兴许能成。

    “不问问怎么知道呢?”

    陆鸣初今天穿的蓝白相间的校服,校服宽松,松松垮垮的挂在他身上,和其他男生相比,他的校服就像新的一样干净,再加上偏白的肤色,独属于他的那一份少年气展露无遗,周围是乱糟糟的垃圾,而他是不乱于尘世的明月清风,澄澈而通透。

    清风吹动他额前的碎发,他似有所感的抬头,正好看见斜侧方向他走来的云知亦。

    他直接站了起来,极其嫌弃的甩了甩脏兮兮的手,真是服了周兴这货,对方刚才发现自己的钢笔不见了,二话不说就拉着他跑到垃圾站找钢笔,现在伤心欲绝得就差直接哭着跪下来求老天爷了。

    就在这时,许夏从自家教室垃圾桶里掏出两个空的塑料矿泉水瓶,然后小跑着越过了云知亦,来到了陆鸣初的面前,把那两个矿泉水瓶往他的手里塞,一边塞一边慷慨解囊的说:“陆校草,别跟咱们班客气,有困难就直说,我们两个实验班就应该互帮互助……我们一中的口号就是‘团结就是力量’。”

    云知亦,陆鸣初,周兴:“……”

    周兴从一堆垃圾里抽身,窜到他们面前,一脸丧气的解释:“我们才没有在捡废品,是我的钢笔不见了,是我不小心把它混着草稿纸丢进了垃圾桶,我们班的同学刚刚把垃圾桶的垃圾倒在了这里,所以我们是在这儿找钢笔。”

    见陆鸣初没有要接住塑料瓶的意思,许夏把那两只塑料瓶子顺手扔进了身边的垃圾堆,神色疑惑道:“钢笔不见了可以再买呀,反正也不贵,为什么要……”翻垃圾?

    见周兴一脸欲言又止,陆鸣初替他解释:“那只钢笔不是他的,他是保管者。”

    钢笔是许迁闻的,这个周末她去周兴家搭伙写作业,把钢笔落在他家了,让周兴暂时帮她保管,等他们下次见面是要还给她的,而且这只钢笔对许迁闻有特殊意义,不过周兴和陆鸣初都不清楚这个。

    一直沉默的云知亦忽然开口问:“那只钢笔是什么样子的?”

    周兴忽然眼神放光的盯着云知亦,突然觉得陆鸣初的眼光真是不错,三个臭皮匠,还顶个诸葛亮呢:“那只钢笔是米色的,上面有细致的花纹,但它的笔盖有一丝裂痕,整体看起来很贵重,是磨砂质感的。”末了他急不可耐的追问她:“云同学,你是要帮我们一起找吗?”

    云知亦没有直视周兴,自从许夏说周兴和陆鸣初在一起后,她就没办法坦荡的面对周兴,虽然她清楚就算没有现在这个周兴,也会有其他‘周兴’和陆鸣初在一起,她一想到这个就心里堵的慌,还有不甘。

    她暗暗叹了一口气,她把手伸像自己的校裤袋子,刚要出声回答,却见陆鸣初作势要踹周兴一脚:“看见个人你都想拉下水想,你怎么不请找天王老子呢,他一个法术的事就能解决。”

    周兴跳到一边躲开了陆鸣初的攻击,大声反驳道:“我倒是想,但不知道上哪找他啊!”

    云知亦觉得自己的心更堵了。

    她深吸了一口气,手也从裤兜里拿出,而她的手里就握着周兴刚刚描述的钢笔。

    周兴不敢置信的用手背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他想伸手去接住钢笔,但发现自己的手脏得离谱,他用手狠狠擦了擦自己的校服衣摆,衣摆上印出黑灰混杂的污渍:“我靠,云同学,你简直就是天王老子转世啊,这么神!”

    云知亦把钢笔递给他,平静的解释:“我不是天王老子,这只钢笔是我刚刚在来的路上捡到的,这笔很精巧,我以为是某位同学不小心落下的,所以我本来打算待会去上交学校的,没想到是你的,正好还给你。”她顿了顿,纠正道:“是你保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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