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

    六年前孟佳期才20岁,素面朝天的一张脸,只用清水洗都很靓。

    她是西城人,收到了港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附有勉强能覆盖生活开支的奖学金。

    录取她的专业是Illustration时装插画,虽说这专业和她的Dream offer有一臂之差,但这已经是多方努力之下,收获的最好结果。

    独自坐轮渡到港城,提着行李箱在几尺见方的宿舍里安顿好,一切都很顺利。只是填写入学表,看到“父母信息”一栏时,孟佳期想起站在码头上殷殷哭泣、有如丧偶的莫柳女士,笔尖流畅的墨水忽然一顿,将这一栏打了两个斜杠。

    入学的第一、第二年算得上顺利。前两年她每个学期都是满学分,成功选修Fashion Design服装设计专业。即将毕业的前一年,秋冬季节,她向学院提交了时苑奖的参赛作品,正要在宿舍好好练习速画、为实习做准备时,同专业的叶酩打开门叫她。

    “Kris,你这今晚不会要和缝纫机一起过吧?”

    Kristin是孟佳期的英文名,同学一般称呼她为Kris。

    潮湿阴冷的冬天,叶酩穿一件缎面挖腰的深蓝色晚礼服,露着两条光溜溜的胳膊,全然不觉得冷。

    孟佳期抬眼,看到的就是叶酩抱腰而站的睥睨姿态。

    “不和缝纫机过,我还能和谁过?”

    “和我过啊。有个联谊舞会,你去不去?”叶酩笑笑。

    楼外阴雨连天,天色是涂抹的灰雾,只有书台前一豆灯光,映出少女的脸颊,有瓷釉一样的质感,又像上等的白玉,一丝瑕疵也无。

    叶酩撇了撇嘴,莫名觉得孟佳期这张脸成天对着画稿,真是一种暴殄天物。

    “学妹,你就来吧,设计界很多大人物都在。在这个行业,交情也很要紧,你不想有一点人脉和资源?”

    “我去。”孟佳期想了想,合上针管笔,背上黑色双肩包。

    她身上还穿着一件长风衣,里头是米白女式衬衫和宽松的阔腿长裤。

    “你不换一套衣服再出门?”叶酩打量着孟佳期,叹气。

    “不换了,就这套吧。”

    孟佳期这是仗着脸和身材,肆意妄为。

    说起来,叶酩知道学院里很多女生,都在私底下偷偷求孟佳期的衣服链接。

    她穿的大衣总有很多人询问在哪里购买。问了之后才得知,那就是一个快时尚品牌烂大街的畅销货,可她长腿纤腰,随身一裹就有种不经意的法式情调,穿出来永远和别人不一样。

    到了舞厅,叶酩也无暇顾及孟佳期,她新攀上的富家公子哥揽着她的腰滑入舞池,叶酩一边随着款款音乐扭动腰肢,一边用眼角余光观察孟佳期的一举一动。

    凭着孟佳期那张脸,叶酩觉得她早晚要攀好孟佳期这只鸟儿。

    指不定孟佳期哪天就会飞上高枝。

    叶酩莫名觉得,孟佳期这人非池中之物,她和孟佳期走得近一些,也不会错的。

    舞厅中回荡着经典的意大利咏叹调,舞步节奏舒缓,挑高的中廊之上,巴卡拉水晶灯射出朦胧柔和的光线,将衣香鬓影的男女笼罩其中。

    孟佳期不会跳舞,她径直在绒皮沙发上坐下,从肩包里掏出黑皮软封的MOLESKINE插画本,将红环自动铅笔的笔身放在嘴里咬一咬,翻开一页全新的白纸。

    舞会的角落有些阴暗,好在有一盏巴洛克风格的瓷胎小天使丝罩台灯。就着灯光,孟佳期目光在舞池里扫了又扫,开始寻找一个绘制的对象。

    她在锻炼自己插画速写的能力。这也是她答应叶酩来参加舞会的原因。

    舞池里的男人们也是帅的,只是西装穿起来,饶是在风度翩翩,也有不尽人意之处。骨架不够高大,肩膀不够宽,手臂长度不合适,腰太粗,抑或是抬起手时,西装并不合帖,在胸前隆起一团。

    总有一种粗蠢在里头。

    孟佳期将目光从舞池中收回。

    也是这个时候,她看见了沈宗庭。

    绒皮沙发是典型的L式结构,俗称贵妃款。L形的两横都紧贴着墙壁,若说孟佳期在L结构的末尾,那沈宗庭就恰好在L起笔时的开头。

    看见沈宗庭的第一反应是,怎么会有人把大衣穿得那么好看。

    后来她对沈宗庭由爱生恨,又爱又恨,反复地爱反复地恨,都说“人生若只如初见”,因为对他的第一印象太完美,完美到可以忽略此后的种种瑕疵。

    沈宗庭姿态闲闲,慵懒地靠在沙发上。他的坐姿很有些大马金刀,又透着足够的随意,右腿抬起,脚踝往上五寸处架在左腿上,鞋是方头三接头的牛津鞋。

    孟佳期低头,甚至能看到他干干净净的鞋底,鞋底上有一个老人头的标志,未被磨损过,像崭新的古罗马钱币上的头像。

    双排扣的柴斯特廓形外套,一直垂到他的膝盖。这样长、这样宽松挺括的版型,其实是最难驾驭的,对男士身高和体格要求尤其高。这样挑剔的衣服,被他驾驭得刚刚好。

    孟佳期完全被他穿大衣的气势所击中。

    只是这时,她还不知道他叫沈宗庭。

    沈宗庭的脸隐在光线照不到的黑暗里,一束光线打向他的手部,手骨修长,骨节清棱。灯光下,袖口处的羊绒布料泛着上好的光泽。

    他夹着一根烟,指尖有火星在闪。当他将烟凑向唇部时,像极了油画电影的截图,贵气,轻盈,傲慢。

    就在这一瞬,孟佳期脑中画面忽然定格,她将咬在双唇中的红环铅笔取下,铅笔的笔尖摩挲在速写纸上,发出细微的“唰唰声”。

    直到黑色的阴影落在雪白的画纸上,也落在她身上,她像猎物,落入他阴影的网中。

    光线被全然挡住,孟佳期下意识抬头,对上他的眼睛。

    “你在画我?”眉目英俊的男人定定看向她,唇角微挑,修长手指抵住速写本边缘。

    光是这一眼,就让她耳朵发热。

    “抱歉,我这就——”她道歉,正想将这张画撕掉,男人手指抵住了速写本的上缘,她根本翻不开这一页。

    他们就在这微小的、薄薄的一张纸中较劲,她要翻开撕下,而他手指抵着这页纸,任由纸被他抵出折痕。

    他倾下身,光线挪移,速写本被暴露在亮处,她的速画稿暴露无遗。画稿依稀是一个男人持烟的姿态,那种懒散又吊儿郎当的气质,也被她勾勒得入木三分。

    沈宗庭轻笑起来。他的笑声微微地发哑,像被轻轻摩挲过的、揉皱的羊皮纸,很有些好听。

    “没事,画吧。”

    “噢。”她低头拽回那本素描本,不知道男人在笑什么,还以为是自己一念之间的crush*被正主抓到了,脸上微微发窘。

    这一发窘,手下就慢了,红环铅笔靠在虎口处,停顿了。但是男人却没走开,低头看着她的画稿,很有些兴致的样子。

    孟佳期被陌生人对画稿的注视弄得越发地窘,腹诽此人是不是太没边界。她想将那张画稿撕掉,手指刚将页面翻起,又被男人洞悉了意图。

    “别撕,”他手指按住她的画稿。“画得不错,为什么要撕。”

    他们距离很近,近到她鼻尖都是他浅淡的气息,像清晨的露水,冷而凉。

    后来孟佳期真正跟了沈宗庭,有问过他,为什么我第一次见你,你就对我如此...热络?难道你对别的女孩也是这样的吗?沈宗庭揽住她纤腰,手指悬停在她肋骨尖处,又露出她最喜欢的、闲闲的笑。

    他说,当然不是。你那时在画画,画得形神兼备,我喜欢。

    一切皆由于此。

    “我画得差不多了。”孟佳期说。其实想画还是能画下去的。

    “我可不可以添几笔?”男人问她。

    她点头,说不出拒绝的话。

    “笔给我一下。”男人手指修长,青筋脉络贲张,筋骨分明,色调冷白,手指关节连接处,是健康红润的粉色。

    ...

    她将笔递过去,那支曾被她咬在双唇间的红环铅笔,到了他手里。

    明明是该注意他笔下线条走向的时刻,孟佳期却注意到,红环铅笔笔身上,被她咬出的浅浅齿痕,正靠在他的虎口上,和他的筋骨紧密地挨在一起。

    “好了。”

    他添了几笔后,手指抓住速写本上方,递给她。

    孟佳期低头去看。

    在她画的细节和动态上,他添加了手臂弯折处几笔,画出了因曲臂点烟的动作,衣服起了褶皱。

    明明是寥寥几笔,他却画出了动态感,衣服束缚下肌肉的走向和动态,衣服褶皱和肌肤之间的相互作用力。

    看起来吊儿郎当的一个太子爷,竟然有着如此深厚的画功。

    红环铅笔重新回到她手中,兜兜转转一个圈。远处有个人叫了一句“Joseph”,似乎是在叫他。

    孟佳期下意识地记住他的英文名,等回过神来,只见他双手插在柴斯特大衣的口袋里,走远了。

    舞会结束,叶酩过来找她。

    巴卡拉水晶灯的光线比之前亮了许多,叶酩攀上的那位公子哥,找了侍从殷勤地要送她回去。叶酩捎上孟佳期。

    年轻的女孩站在潮湿的门汀前,此刻正是所有宾客都要坐车离开之时,她们挤在人群里,等待侍从将车从地下车库里泊出来。

    “Kris,舞会玩得怎么样啊?”叶酩问孟佳期。

    “还不错,谢谢邀请。”孟佳期笑笑。她心里有一面镜子,叶酩带她出来的心思,她不是不懂。

    方才舞会上,还有别的学生,也是她们学校的,也是经由叶酩的介绍,进入这个圈子的年轻女孩。

    叶酩压低声:“这里公子哥这么多,你怎么不和他们互动下呢?进舞池跳跳舞也好。”

    孟佳期:“我不会跳舞。”

    不会跳舞是真的,还没做好准备和这个圈子产生更多交集,也是真的。

    “也是,美女就算不入舞池,也有很多人上赶着打招呼。”叶酩神秘一笑,话题一转。“刚刚沈宗庭和你说什么?”

    “...他可能误会我画了他的肖像,想让我删掉。后来发现我只是画服装速写。”孟佳期一边说,一边将他名字反复在心里念了几遍。

    原来他叫沈宗庭。

    “就只说了画画的事?没有要你联系方式什么的?”

    叶酩了然地一笑,那笑浮在夜色朦胧的光影里,有十足的暧昧。

    “没有。他在这个圈子,很厉害?”孟佳期犹豫了下,用了“厉害”这个形容词。她想说,这个人是不是很有权势,很有钱,地位很高?

    那人举手投足间,莫不传达出养尊处优的意味。

    “我猜是的。他应当是比商公子厉害,而且很神秘。”

    这种圈子里,越是有权有势,就藏得越深,让人扒不出名头。

    “你对他来电了吧?”叶酩趁机鼓动孟佳期。“说不定他也对你来电。这么大好的机会,你不要放过。”

    来电。刚刚是来电吗?当她抬眸,蓦然对上他眼睛的那一刻,真有头皮被电一层层扫过的感觉。好像他原本该是电影中的人物,在那一瞬活转过来,来到她身边了。

    叶酩看孟佳期不答,心里笃定三分。她们这种学生还能要什么?要的不就是太子们一时一刻的兴致,趁太子们还有兴致的时候,跟上去。

    “我始终觉得,你今天穿这身,效果没这么好。”

    说完这句话,叶酩稍稍停顿了下,一双眼睛像扫射的X光机,上上下下将孟佳期的长大衣和阔腿裤看了一遍。

    “沈宗庭,据说他钟意穿黑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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