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娃番外篇(五)

    (八)

    时光如水一般飞逝,待人从忙碌中探出头,恍然间便发现,一切已经改变了许多。

    这十年里,太上皇李赜病逝,李承鄞开始蓄须,阿穆长成了少年,铃铛自己也从娇俏少女变成了中年贵妇人。

    少年人的成长来得猝不及防,等意识到阿穆已经不是个孩子时,已经是他们吵过一架之后的事情了。

    他和父母都是强势的性格,各自都不肯让步,阿穆不愿意母后连他挑食都要管,铃铛则气得胸口生疼,指责他浪费粮食。

    “不就是一口蔬菜吗?我就算不吃又能怎么样?难不成就要饿死在东宫?”

    铃铛也勃然大怒:“你娘我小时候连这个都没得吃,你却这样挑挑拣拣,你不配做我的儿子!”

    李承鄞夹在中间,只能叹气。铃铛这些年顺遂惯了,那被他惯出来的骄纵就开始渐长。她这种聪明的人,一旦自负起来,无疑是很可怕的,毕竟群臣对她都有一种盲目信任,她的决断从不会错,忤逆了她,却很有可能跌跟头。

    而阿穆,李承鄞一直在培养他唯我独尊的锐意,他要他藐视一切,要他君临天下,这种骄傲就必不可少。

    如今,这两代他一手养出来的君王,终于开始慢慢意识到一山不容二虎了。

    但这种场面也确实好解决,只要他们母子都稍微后退一步,一切都能迎刃而解。

    所以思忖良久后,李承鄞决定带上阿穆出征。

    这一走就是大半年。

    半年时间,阿穆随李承鄞南征北战,李承鄞命他隐姓埋名,同他少年时代一样,到军营之中做小校,也命他日日随父皇一起调兵遣将、决策战机,还命他微服私访,察查民情。出征后半个月,阿穆结结实实地病了一大场,李承鄞命人侍奉他汤药,却绝口不提让他回京。

    如今的太子李穆,未来的承平皇帝只能把眼泪往肚子里咽,咬着牙苦熬。

    出发后第二个月,他们捡了一个弃儿,那孩子只有两三岁大,饿得腹部瘪下去,脑袋几乎有肩膀宽,眼睛足足有半张脸那么大,还没有阿穆在宫里养得猫重。秃鹫和狼在附近徘徊,小孩子的鼻子已经被老鼠吃掉了。阿穆急得嘴角起了好几个燎泡,拉着裴仲安一起给他喂水喂食,以期救回那孩子。

    可是那孩子吐了好几次,吐出泥土、树叶、草根、毛絮,最后还是在他怀里断了气。

    当天阿穆抱着李承鄞恸哭不止,他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李承鄞只是任他趴在自己怀里痛哭,什么也没说。

    出征第三个月,阿穆和仲安联手从人牙子手底下抢来一个孩子,七八岁左右,是个女孩子。当时人牙子正准备割了她的半截舌头,在她身上划出来伤口,把狗皮按在她身上,这样长好伤口之后她就变成了“人犬”,可以带去卖艺讨钱。

    阿穆眼睛湿漉漉地问李承鄞为什么会有人这样残忍,李承鄞没有回答,只是告诉他,这叫采生折割,而人牙子这样做的原因,要他自己找答案。

    阿穆沉默着,把那个叫喜儿的孩子送回家,可是一转头,喜儿又被卖掉了。

    这次是猎场。

    当阿穆得知消息的时候已经晚了,他只来得及看到一群撕咬扑杀的猎犬,只来得及听到喜儿临死前最后的悲鸣。阿穆勃然变色,抽出马鞭将那些人抽的浑身是血,就在他准备杀人时,李承鄞命人把他拦了下来。

    阿穆仍不能冷静,他与父皇大吵了一架,却被父皇一句话问住了:“法律规定杀人偿命是不假,可是,法律允许你滥用私刑了吗?你若是此时动手杀人,又与这些人何异?”

    喜儿是因为触怒了小主子才被杀害的,阿穆张张嘴,无法反驳,眼泪却又流了下来。

    出征第四个月……

    出征第五个月……

    ……

    最后一战之前,阿穆与李承鄞扮作茶商,受到了敌国一户地主的款待。

    酒足饭饱,那家主人邀请他们看个乐子,便命人将剩饭菜抛给脚下的奴隶。那些奴隶如牲畜一样一拥而上,就如同……他在宫里喂鱼。

    这次阿穆没哭,他咬紧牙齿,双拳紧握,然后松开双手,露出笑容。

    当打完最后一站,阿穆远远望着跪倒一地的奴隶,沉默良久,走过去对他们说:“你们自由了。”

    可是没有人敢站起来,他们只是跪伏在地上,头埋得更低,身体抖动得更加剧烈。

    阿穆很茫然。他不是放他们自由了吗?为什么这些人还是一副奴颜媚骨呢?

    他想不明白,去问父皇。

    李承鄞沉默片刻,给他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叫调羹儿的奴隶的故事。

    阿穆听得瞠目结舌,刚开始还想说些什么,但话到嘴边,只有一声叹息。

    李承鄞最后说:“这些人为了活命,已经把骨头打折了,把脚砍断了。一句放他们自由,并不能让他们的断骨重接。”

    阿穆喃喃自语:“他们之所以成为奴隶,是因为战争,敌国之所以发动战争,是因为……”

    李承鄞把话接了过去:“是因为敌国也没有粮食,敌国也活不下去了。”

    阿穆慢慢低下头,小声问:“这就是娘对我发脾气的原因吗?”

    李承鄞犹豫片刻,道:“不是。”

    阿穆诧异地抬起头。

    “调羹儿……”李承鄞斟酌良久,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最终,他还是下定决心,道:“你娘幼时,也是奴隶,谣言是真的。”

    “什么?!”阿穆一下子站了起来。

    “调羹儿逃走时,曾打算叫上你娘。”李承鄞闭了闭眼睛,“她的出逃让你娘在丹蚩寸步难行,差点活活冻死、饿死在丹蚩,后来……”

    后来,就不是阿穆能听到的故事了。

    “后来,你娘在丹蚩受了重伤,一箭穿肺,在病床上躺了很久,几度险死还生;到了生你的时候,又遇到旧伤发作,你见到你娘的时候,都是几个月之后的事了。”

    他转过头来,眼睛和鼻头都红了:“每个人都会有遗憾,连帝王都并不例外。”

    阿穆默不作声地抱住了他。他心里清楚,过了二十多年,没能及时救下母后,仍然是父皇心中的痛。

    李承鄞对他说:“你是太子,将来是要做皇帝的,你身边会有许许多多的女人,可是你心里有没有人,是不一样的。你若是心里有人,我劝你便一心一意对她好,别伤了她的心。要知道一个人心碎了,可就补不回来了。而且,若是你心里真有她,她的心碎了,你的心也没了。”

    李承鄞又唤了他一声“儿子”,说道:“做皇帝,权势越大,越是不能为所欲为。一个小小的孩童,哪怕只花了几百钱把人买来,就能随时让一个人枉死。你一旦任性一次,就会有许许多多的人,像喜儿、像那些我们不知道名字的人一样死无全尸。”

    “这样活着,好累。”阿穆喃喃地说。

    “但你不是一个人。”李承鄞把他搂在怀里,“你会有我和你娘,会有你将来精心挑选作为帮手的太子妃,会有刚正不屈的臣子,会有忠心卫国的将士。你要去爱他们,也要去威慑他们,更重要的是,你要去用他们,让他们为你所用。”

    “高处不胜寒,可是如果遇上对的人,这一路走来哪怕会磕磕绊绊,你也不会太过孤单。你可以喜欢一个只会阿谀奉承你的人,也可以喜欢一个只会吃喝玩乐胡作非为的人,但是豊朝的未来要你来扛,如果身边都是不能帮你分担的人,你会过得很累很累。”

    “因为你不仅要挑着自己的担子,也会挑起对方甩过来的烂摊子。或许浓情蜜意的时候,你会觉得这是情趣。可是五年、十年,一辈子呢?”

    阿穆低头不语。李承鄞知道,他是心里有裴家十六娘的。

    可是以他的眼光来看,只能说,连差强人意都错一截。

    十六娘再好也不过是个不学无术的混子,他是个父亲,自然是希望儿子能像自己当年一样,遇到一个能相互扶持、相互依靠,能在疲倦不已的时候,让他放下所谓男人的坚强,也能向妻子撒撒娇。

    就像铃铛当年说的那样——“偶尔,我也会想保护你呀。”

    哪个做父母的,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是被宠爱的那个呢?

    阿穆沉默了。

    良久,他才说:“父皇,我也想找到母后那样的太子妃。”

    李承鄞只是一声轻笑:“那要你足够慧眼识金了。”

    阿穆沉默片刻,岔开话题:“所以母后想要找到能让所有人都吃饱饭的方法,是吗?”

    李承鄞首肯了他的想法。

    阿穆没有再说话。

    他也想找到什么东西,能够帮助母后。

    有没有一种作物,成熟快、亩产高又便于储存呢?

    他派出大批幕僚询问这个问题。一批又一批的幕僚无功而返,直到他收获了一个不能算好消息的消息。

    南洋有一种作物,名叫番薯。这东西八十天能成熟一次,一亩地能种出几百斤,只可惜容易腐烂,不耐储存。南洋的百姓常常拿这东西作为饲料去喂牲口。

    阿穆试着煮了一次,口感干涩,说实话不是太好吃。他没对这东西抱希望,只是命人种了一盆,带回去给铃铛看看。

    班师回朝那天,铃铛早早就换好衣服,翘首以待丈夫和儿子的归来。

    半年多不见,阿穆长高了半头,人晒黑了好几度,原先娇滴滴的婴儿肥也不见了,脸上更多了几分棱角分明的成熟男人模样。他目光不再轻佻、娇纵,和父皇联袂而来时,铃铛恍惚觉得又看到了当年对她伸出手那个李承鄞。

    一晃已经认识李承鄞二十二年了啊。

    宫宴热热闹闹持续到下午,她觉得有点乏,于是逃席先去补觉。等她一觉醒来,李承鄞已经撑着头,看她熟睡多时了。

    铃铛搂住李承鄞的脖子亲了一口,懒懒地问:“夫君不去宫宴,怎么有闲心陪我午睡。”

    “儿子有惊喜要给你。”李承鄞也笑。

    铃铛手一伸,揪住他的胡子编辫子,打着哈欠说:“他还真能忍得住,我老早就看到他看着我欲言又止了。”

    “他这种能藏事儿的性格,你可不能说像舅舅了。”李承鄞抓住她作乱的手,笑着说,“你哥哥一点都不能藏事儿,他心思够深,这点像我。”

    铃铛正撑起身,说着就白了他一眼:“你与我又能有多大区别?”

    李承鄞忍不住又笑。这个白眼带了初睡方醒的万种风情,真是让他神清气爽。他又要与铃铛厮闹,却被铃铛按住嘴唇,推到一边:“不要闹,我去看看儿子。”

    李承鄞无奈地叹气,也跟了上去。

    阿穆带回的惊喜,就是番薯。

    铃铛当场命人在宫内开辟了一分菜畦,亲自试种这东西。李承鄞和阿穆父子俩同样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隔三差五就来帮忙,并且在前期踩断了好几棵番薯的茎叶。

    而后父子俩就被铃铛提着锄头打了一顿,勒令二人去给番薯浇水。

    阿穆的热情尤甚,恨不得每天都去挖出番薯看看。

    “树挪死,人挪活,你再去挖番薯,这一畦菜地就要被你全部折腾死了。”铃铛去揪儿子的耳朵,却被阿穆偏头躲开。

    “我不是小孩子了!别总当我什么都不懂!”阿穆抱怨,话锋一转,又满脸期待起来,“我倒希望番薯快快成熟,要是真的能充作粮食……”

    “那我豊朝的人口,至少能翻一番。”李承鄞接过话,眼中写满了渴望。

    如果番薯真的能像阿穆说的那样,他们的名字,将会是豊朝永远绕不开的丰碑。

    时间悄然流逝。

    第一畦番薯成熟了!

    真到了开挖的那天,别说李承鄞和阿穆,就连铃铛就很紧张。她挽起裙子,蹲在地上,好奇地去戳刚刚挖出来的块根。那东西硬邦邦的,纺锤状,还带着泥土的腥气。他们盯着一批批将番薯称重的宫人,记下报出的每一个数字。

    这东西亩产确实高。他们不过种了一分地,就在短短三个月内收获了超过一百斤的番薯,而丰饶的太湖流域,去年一亩地的亩产是两百斤粮食,也就是一分地二十余斤,脱壳之后的大米粗面甚至只有十多斤!

    五倍多的亩产量差!

    但现在还不是高兴的时候,她得确认这种东西耐储存。

    此时正值隆冬九月,一家三口围着火盆,阿穆心急火燎地拿着火钳子乱戳,李承鄞就坐在一旁慢条斯理地烹茶。

    “你急什么?”铃铛撑着头,嘲笑儿子,“就算番薯烤熟,那也得放凉了才能吃。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心急就吃得了热番薯了?”

    阿穆翻出一只烤得软乎乎热烘烘的番薯,夹到小茶桌上,闻言差点翻白眼:“娘,你真啰嗦!”

    铃铛立刻瞪圆眼睛,抬手给了阿穆一下子:“你这逆子,怎么说你娘呢?”

    阿穆赔着笑,过来替铃铛剥番薯皮。那番薯一掰开,登时满屋子香气四溢,金黄发红的番薯还淌着蜜一样。铃铛没忍住一声低呼,阿穆已经讨好似的把一块番薯举到她嘴边,就等她张口了。

    番薯这东西,亩产量高,喜寒凉怕热,旱涝保收,可惜不耐储存,顶多能储存一个多月。这并不符合能大规模征收的粮食的标准。她日思夜想,隔三差五就抓着李承鄞讨论措施,最后把李承鄞问烦了,李承鄞不耐烦地说:“这东西不耐储存,那就少种点,够吃就行了,把其余的土地拿去种粮食不就行了!”

    一语点醒梦中人。

    铃铛喃喃自语:“对啊,我犯什么傻……”

    番薯是第二年开始推广的,铃铛给它重新起了一个名字,叫做蜜薯。毕竟番邦的番字,哪有蜜糖的蜜来得勾人呢?

    更何况,一斤蜜薯真的能熬出来一小碗蜜糖,这可比用大米熬糖来得节省多了。毕竟薯类的亩产量就不是大米能比的。农人只要开辟一小片地,就能种出够养活全家的蜜薯,多出去的米面就可以拿出去卖掉,换来新的鸡仔或者猪仔,也可以用多出的蜜薯熬糖稀,一斤糖稀能换三四斤米,剩下的糖渣拌上蜜薯皮和米糠麦麸拿去喂猪,到冬天宰了,美美地吃上一整年!

    钦和帝后治下的豊朝,无疑是个盛世。可是这盛世疆土辽阔,上达北海,下抵南洋,西出大漠,东临东洋,总人口也不过四千多万。可是自从钦和十五年开始,至钦和二十七年帝后逊位,禅位承平帝李穆,再到承平皇帝四十年,豊朝总人口硬是翻了五番,达到了两万万人!

    充足的粮食为豊朝带来了史上最繁华的钦承之治,也带来了经济文化大繁荣。那是一个极为璀璨的时代——经济上,宵禁制度很快被取消,海上商路开始逐渐繁荣,个体商贩如同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各种美食、饮品外送服务开始出现在集市上;文化上,那个年代涌现出大量精美的诗文,思潮进一步解放,更加上千古一后梅皇后的大力推动,自钦和朝出现的女子参政开始慢慢常态化,女性诗人、词人、文学家、艺术家层出不穷。

    群星璀璨,钦和、承平两朝,也因此被后世尊称为“红妆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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