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

    故事说完,已经将近七点,夕阳彻底消失在远山后,天空渐变铁青色。

    四人下到一楼,与在露台的视野开阔不一样,楼下光线昏沉暗弱。

    每张桌中央都有一枚盆栽种着的Aerolux Light钨丝灯泡,灯泡里要么是燃烧的橙色玫瑰花,要么是荧光紫色牵牛花。

    文此乐订了一张靠近舞台的位置,算是观赏表演的最佳角度之一。

    座位以圆弧形靠着圆桌的一半而面对舞台,也就意味着四人要并排坐在同一边。

    符煣煊抢先挨着林子显坐下,装模作样拿起餐牌。

    “林哥,你能吃辣吗?”

    “能吃,无辣不欢。”林子显被她如此明显的撮合逗乐,又不敢乐得太明显,怕谢京衔觉得自己太损友。

    不过很快他知道自己想太多,谢京衔从不让人担心,他直接在另一张桌子坐下。

    服务员前来,刚想告诉他这张桌子已被预定。

    文此乐将她拦了下来,手轻抬了一下。

    服务员轻轻颔首离开。

    “你朋友厉害啊。”符煣煊轻哇了一声,“他怎么知道此乐就吃这一套?”

    “啊?”林子显汗颜,“真的吗?那你朋友要被吃死了。”

    “不一定。”符煣煊意味深长。

    林子显笑了,“赌不赌?”

    舞台上还没有乐队表演,不过已经在为舞台做准备,乐队自带的乐器一件一件搬上来。

    不等闲本质上是一间餐吧,以美食为主,音乐为辅,请的乐队多是民谣,爵士,流行等,摇滚选曲集中在对耳朵友好的迷幻民谣,偶尔也会请一些过气歌手,不怎么红的,不会漫天要价,但是实力过硬,因此不等闲每晚上都座无虚席,座位需要提前至少半月到一月预定。不过内部通常会预留出几个位置变通。

    文此乐将桌上的预定牌撤到边上,在他旁边坐下,谢京衔似乎对这个灯泡很感兴趣,凑近打量了一会儿,发现花上有磷粉。

    文此乐是真饿了,刚才在露台上就没吃多少小食,都让符煣煊和林子显俩人炫了,拿过餐牌就是点单,招牌的藤椒腌笋纸包鱼和蛙各来一份,泰式手舂鸡爪,捞汁花甲,响铃卷……

    “吃得完么?”

    嗯?文此乐从餐牌中抬起头来,谢京衔离她半个座位远,光线有多暗,他的下颌线就有多清晰。

    “还,还行?”文此乐估算着,其实她也不确定。

    “不要浪费。”他轻声道。

    “啊。”文此乐小声应了一下。

    有点不适。她长这么大,还从没有被‘管教’过。

    如果要说那些人生大道理,就连文怀远都是用‘讲’的形式和她谈话,而不是给她下指令。

    这不许,那不许,从来没有人这么对她。谢京衔也不行。

    “再加个方便面。”她面不改色对服务员道。

    “好的。”服务员立马记上。

    谢京衔自然看出她的不愉,兀自摸出手机,不再理会她。

    另一桌也在点单。

    林子显到底是单干的,见过也合作过形形色色的乐队和明星,比起今晚上台表演的乐队,他其实更在乎美食,不过乐队也不错,他点了半打啤酒,准备待会好好享受,来都来了,享受才是上上签。

    点完餐,周围人声鼎沸,林子显见符煣煊不说话,没忍住说:“聊天,聊天,刚在露台上不是聊得挺好的吗?冷场多没意思。”

    “聊什么?”符煣煊无所谓,让他找话题。

    于是他们从年龄和大学专业聊起,聊到刚才他们在外面遇见,符煣煊拿着一个相机是在录像,像在拍视频。

    “上传吗?”林子显问。

    “嗯啊。”符煣煊告诉他自己在什么平台发布视频,又说,“此乐爱拍照,我爱拍视频。”

    林子显已经拿出手机要关注她,“看得出来。”

    以前他是不太理解为何女孩儿都热衷于给食物、景点拍照,他是一个现充人士,网上屁话不说一句,现实逮着人能畅聊一天一夜,所以很不理解食物一上来就‘手机先吃’的行为,对此没有好观感。

    不过这件事放在文此乐身上,经她刚才一通‘看图说故事’,似乎也没那么讨厌了,反而还挺有热爱生活那么一回事。

    大约这也是书上或网络与实际的对照,一切其实都没那么糟糕,是他的偏见罢了。

    他们这边相处的很愉快,另一边就没那么顺利了。

    谢京衔不太爱说话的脾性,文此乐差不多已经适应,手机微弱的光线反扑到他脸上,宛若显山不露水,眼睛里有笑,可却没有露在脸上。

    过了一会儿,他拿着手机起身。

    “去哪里?”文此乐抻长胳膊,攥住他的衣角。

    谢旭用姥姥的手机给他发来一长串语音,偏偏谢旭说话奶声奶气,一般情况下转普通话他能看得出来,今天却好像有点难度。

    室内外放语音不太好,而且室内空调开太猛了,他想出去透透气。

    文此乐看到他愣了一下,眼里的笑容渐渐消失,接着低下头,微垂眼睑,沉默盯攥他衣角的这只手,好像没忍住握了下拳头,最终还是没说什么,重新坐了下来,手机轻点几下,又放回兜里。

    这没能让文此乐满意,他只是做了个冷处理,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不过他好像也没生气,上来的纸包鱼和蛙他该吃了吃,酒他该喝也喝,就像上次被铐在她家中那样,既来之则安之。

    期间有想要过来凑近乎的人都被守在附近的服务员拦下,这是文此乐的吩咐,她厌烦一切打扰她就餐的人。

    没想到她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卡座上却多了一个人。

    文此乐下意识瞥了一眼服务员,服务员面露难色,表示他拦过了,是这位男客要求对方留下。

    更让她感到意外的是,服务员告诉她,这位男客已结账。

    “怎么不拦着点?”文此乐愣了下。

    既然来得这里,她就没想让人买单,毕竟不等闲的东西不便宜,人均上千。

    “客人直接扫码结账……”服务员弱弱道,也很委屈。

    文此乐面不改色回到位置上,与陌生的脸孔点头示意。

    刚才只看到背影,没想到正脸是个外国人。

    看不出来是哪国人,或者是混血儿?有点儿毛子的特征。

    文此乐的猜测在下一秒得到印证,对方对她说了一句俄语,语速快且含混不清。

    “他说什么?”文此乐听不懂,向谢京衔询问。

    谢京衔依然没理她,对阿列克谢说了句话,不长不短,还是俄语,带了一点弹舌,不过在他惯有的清透嗓音基础上,突现的冰冷性感。

    他话音刚落,俄罗斯人就起身告别,看上去不像是被赶走,面带微笑地对文此乐说再见。

    后来她才知道此人是中俄混血儿,名叫阿列克谢,十几年前来中留学,借住在谢京衔的曾祖父家中,现在能说一口地道的普通话还是托谢京衔的福,而谢京衔的俄语则是他曾祖父所教。如今他们仍用俄语对话只是为了双方的语言环境,避免语言退化。

    当时阿列克谢对她说了你好和再见,阿列克谢找谢京衔则是刚巧遇见,听说他最近得闲,想给他介绍一份新工作。而谢京衔同意了。

    那天把人送回宜群社区后,文此乐第二天就陪文怀远出国去了。

    前几日才回来,过两天又要飞罗马。

    临走前,符文沈三人在杨世临的酒吧聚一聚。

    三层没几个人,他们坐在吧台边,杨世临为她们调酒。

    “还有两天,再回来就要八月底了。”符煣煊已经喝得微醺,趴在桌上看黄色的酒,“真不去找你情儿?”

    文此乐没想去,她翘着二郎腿,右脚脚后跟蹬在凳子下的横栏上,不假思索道:“好看是顶好看,怎么看怎么不腻,但我也要照顾一下他的想法不是?他总这么一声不吭,甩冷脸,我都怕他憋出病,偏偏他现在腿瘸着,什么都做不了,我也不能拿他怎样。那天吃了饭,他好像挺烦我的,你也看到了,我就暂时不去惹人烦了,让他冷静一下吧。”

    杨世临听完,感叹道:“你说你缺不缺德。”

    “缺什么德,男德?女德?”文此乐打了个呵欠,她喝了几杯,有点困了。

    “人德啊,大小姐!”杨世临晃着雪克壶,表情无语,“搞砸人家几份工,断手断脚,到头来你说你看上人家?你说这事儿办的…人不揍你都是他礼貌了,换谁砸我场子,搞砸我的酒吧,我能带刀跟他同归于尽。”

    “那你说怎么着?”文此乐斜眼看他,“人类现在已经进化到能说不喜欢就不喜欢这么智能吗?”

    “不是。”杨世临无奈,“至少对人家好点吧?你看那些公子哥找情儿,买包吃饭上赶着来,你倒好,让人冷静一下,还想让人跟你好,你说你好不好笑。”

    符煣煊站在杨世临这一边,同意他的观点,趴在吧台上频频点头,说:“我说你,至少也弥补一下之前犯的错吧?”

    “比如呢?”文此乐看着她。脸上就差写着‘我犯了什么错?’。

    符煣煊叹口气:“比如给他介绍一份腿瘸了也能应付的工作?人家里不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吗?他一个男的,应该是他家里支柱吧?”

    虽然这错间接因沈濡而起,期间也有她符煣煊推波助澜,但她和沈濡又没看上人家。谁让文此乐忽然看上人家,那这个错只能她文此乐自个儿认了,认栽的认。

    杨世临认同符煣煊的话。

    他说:“想搞关系的前提,怎么着也得搞好关系,这关系才搞得下去吧?”

    “他有。”文此乐晃着酒杯里的冰块,这几天盯梢的人告诉她,谢京衔这几天家里文身店两点一线。

    符煣煊:“他技术咋样?”

    杨世临提议:“给他介绍几个客人?”

    “别搞这些。”文此乐皱了下眉。

    她本来就不太想谢京衔跟人亲密接触,文身已经超过她可以忍耐的界限,当下是眼不见为净而已。

    “那你亲自上呗。”

    一旁不胜酒力,躺尸快半小时的沈濡爬起来,跟杨世临要水喝。

    “还是算了吧。”文此乐兴致寥寥。

    她还没喜欢谢京衔喜欢到献祭身体发肤这种地步。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沈濡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你真喜欢人家?”

    “喜欢啊。”文此乐笑着说。

    喜欢他的身体,喜欢他的手,喜欢他的脚腕,喜欢他的眼神……

    其实道理她都懂,野狗是养不熟的,会咬人,惹急了会把人生吞活剥,饮血啖肉。

    所以她应该按狗的喜好规矩来,先建立熟悉的关系,让他慢慢习惯,抛下戒备,并信任她。

    用人话来说是循循善诱。

    但文此乐偏不。她不需要他以家犬的身份存在,所以何必用驯服家犬的方式对待他?

    不行。越想愈发心痒痒的。酒过三巡,她拿起包。

    杨世临问:“去哪儿?”

    文此乐:“找我小心肝去。”

    下楼时,她默默叹一声气。

    要是谢京衔腿好着,她就可以上演装醉打电话让人来接的戏码了……

    可惜不行,还真是自找的,真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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