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乐

    惠歌撇过脸,喝口水,镇镇心神。

    忽而想起先前的疑惑,又问:“你刚刚说第一次看见我的样子,是指在乌鸦岭的时候吗?”

    “不是。在恭安里北侧小街。”

    “虾蟆里?”惠歌皱眉:“你怎么会在那里看到我?”

    “你还记得那个人吗?刘武成。”

    “不记得。”

    惠歌摇头。一点印象也没有。

    “看来给你揍过的人太多,不差这一个。”明璘笑悠悠地。

    “好说。他是谁?”

    “从前市令的儿子。”

    见惠歌仍是不明就里的样子,明璘知道那是因为她没把那人当一回事,也没把救他当一回事。她性格中有这样一种雄情爽气,使他心动。当然他不是因为她救过他,才喜欢她,只是没有这契机,他也不会走近她。

    遇见惠歌之前,他的日子很苦。阿父明绍遐为了到任徐州主簿,费尽家财,连着阿母翠华的嫁奁也所剩无几。到了徐州,却赶上一场大疫,阿父病故,留下阿母和孩子们。

    翠华是坚强的,很快找了一条活路,割芦苇,编草席,入市贩卖。他是长子,也只有他大一些,能够分担家计。除了割芦苇,也要采樵,采山菜,采一切可用之物。劳碌之余,仍要读书。

    翠华常说,他们终究要南归,经学是家族渊源,不读书,人家不认你。只要他诵读有误,翠华就拿细细的篾条抽打他。一箪食,一瓢饮,一日重活,一顿毒打。他毕竟不是圣人,对这种境遇难以感到快乐,只能作到没有怨言。

    翠华对长子的一点疼惜是不让他出入市肆。

    市肆龙蛇混杂,有许多不怀好意的耳目在内。翠华也知道长子容貌出众──因为他像她──很容易招惹是非。

    直到翠华的脚出了毛病。

    起初以为只是久坐导致的僵硬酸疼,不以为意。一直不见好,甚至难以行走,才觉得不对。

    医人说是脚气之病。听说这病还是从汉人南渡之后盛行的,因为从北方逃到南方,不习水土的缘故。所谓地有风毒之气,袭人先从脚起。起初是脚胫肿痛,屈弱难动,若无及时治疗,就会遍及全身,因此丧命的也有。

    本来还有婢女琼文可以使唤,可是琼文也积劳成疾,只好让长子驾骡车,晨昏载她出入东市。

    他驾车的时候,头戴箬笠,粗服芒屩,垂头塞耳,敦默寡言,像翠华的一条影子。

    即使这般遮掩,他还是给看见了。

    市令的儿子刘武成,平时常驻彭城,偶尔回睢陵遛达。仗着阿父的身分,领着几个轻险少年在东市耍无赖,白吃白喝,勾三搭四。尤其男女不忌,常有龙阳之兴。

    翠华也知道这一位浪荡子。远远听见人过来了,嘱咐长子只要伏首跪着,不要妄动。刘武成经过的时候,虽没对上眼,说上话,却看见明璘伏在苇席上的一双手,在阴暗的市肆里,犹然莹洁美丽。

    刘武成虽然在翠华的周旋之下离开了,却暗暗等在市门,拦下独自归家的明璘。

    一看,惊为天人,便邀他同游。

    他拒绝了,趁着一拨商估涌入的时候溜走了。

    刘武成也有锲而不舍的美德。自那一日起,便经常往东市来寻他。那时魏国方作了改革,吏治尚严,刘武成不敢太作威福,起先惺惺作态,好声好气,屡次遭拒之后,愈发起了恶性,开始动起手脚。

    事态很艰难,明璘也没让翠华知道。知道了也不能如何,或许隐约还有一种弃世的心思。

    孟子说,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会先给那人种种苦处。大任太遥远了,他不想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

    那一天,刚下过一阵雨,他背起竹筐,出门采樵。

    才走出孝敬里不远,就看见刘武成和他的同伙迎面而来。他闪身走进小街,还是给拦住去路。

    又一次的邀约。

    又一次的拒绝。

    刘武成让人打他之前,还特别叮嘱不要伤到他的脸。他的肘后囊藏着十数片钩吻嫩叶。钩吻有大毒,一叶即可杀人。刘武成杀了他也就罢了,若要作出其他事来,他会先吃下那些叶子。

    钩吻叶子没用上。惠歌出现了。

    起初他也没看清楚,疼痛模糊了意识。直到刘武成一群人都给摔得横七竖八,只余惠歌一人站着,才看仔细了。他对女子的美丑并不敏锐,眼光也有些独行,像翠华是邻里间公认的美人,他不觉得如何,惠歌平平无奇,他却朦胧地觉得好,尤其风神爽拔的样子,像雨后的绿野,自然有辉光。

    他们说话的时候,他拾起竹筐躲到墙侧旁观。

    刘武成一脸惊愕:“你知道我是谁吗?”

    惠歌“嗤”一声,翻了个白眼:“那你知道我是谁吗?”

    他竟笑了。

    后来,他又在乌鸦岭下的矮林看见她。最初汉人与胡人开始接触的时候,有这样的记载:“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说的是胡人善射猎。惠歌俨然是这样的进程,可是乱射一通,令人惋惜。忍不住想走近她,和她说话。

    明璘这时说起这段往事,口吻很平淡。末了,犹笑说:“刘武成挨了你的拳脚,还担心你记仇,躲回彭城去了。后来听说是纵情任欲,得阴病死了。”

    惠歌模糊地觉得好像有这一回事。有个奄奄一息的小儿,宁死不屈,卧在她的记忆深处。

    原来那小儿就是明璘。

    越听越想起从前种种。

    从前那个伤痕累累又无怨悔的小白。后来只身到了梁国,想必也很吃了些苦头。

    南方政权递嬗频繁,鲜卑人建国至今,南方已经换过三次朝代。君与臣,臣与臣,都疑惮重重。士族标榜门第,争权夺利,派系侵轧非常厉害。南方士族称北方为“伧父”──粗鄙野人,北方士族呼南方为“吴儿”──幼稚小人。两者斗争激烈,再晚些南度的士人,更被看作浑身腥膻气的“荒伧”,婚宦失类,官场上下都难以容身。

    惠歌默然。在沉默中犹疑不定。关切的心思扩散开来,还是忍不住问:“你当初是怎么来到会稽这地方?作官?”

    她忽然问起他在梁国的经历,明璘也不觉得奇怪。从前的惠歌就是想到什么问什么。尤其声气微妙地变柔了,那一分隐隐的关切的心思,他也觉得了。有那么一瞬,他真想把仕宦的苦楚一股脑全说出来。

    那时候他跟着明氏族亲来到梁国北兖州,即旧镇淮阴,怕风声传出去,只是博览儒书,深居简出,没有立即释褐入仕。后来才经人引荐为邵陵王左常侍。

    王国常侍的职责是侍从诸王左右。他待了些时候,甚受邵陵王赏识。邵陵王为轻车将军、会稽太守,也让他到这里作户曹参军。

    邵陵王博学有文才,可是也和大部分士人一样,才学和品德有云泥之别,为政受纳货贿,鱼肉细民。这在南方其实是习以为常,特别是会稽这地方。

    南朝的王权由南北士族拥立,因此士族有诸多优待,垄断大半资源。又为了缓和彼此的利益冲突,北方士族避开江水一带,来到浙东会稽求田问舍──浙东士族权势不如江东。

    士族封山占泽,藏民荫户,负担国家赋役的户口锐减,守宰征收有不足之处,便砍树发瓦,破民财产。人民自残或自绝,更多的是逃走。会稽近海,多从海道入广州。

    于是又施行比伍连坐之制。一人避役亡叛,缉捕不得,其家及同伍同其罪。然后这些人也逃了或死了。身在其中,才知道这里是山明水秀的地狱。

    每次检括民户,都令明璘深感痛苦。同僚之中,求的是升官发财,多的是奸巧浮伪,清廉的没几个,遑论为民请命之念。他的朋友很少,知交只有一个,录事参军阮光。

    阮光是陈留人,清忠正直,对邵陵王常有非议之言。录事参军总录诸曹,举直错枉,弹正以法,阮光眼见会稽百姓流亡,民不聊生,便有奏事启闻的意思。也不知道是谁走漏风声,叫邵陵王知道了,遣人于郡城深巷刺杀阮光。阮光的家人深知梁国流弊,用事不由公理,用法不及权贵,选择息事宁人。

    他深受打击,终于辞官。隐居此间山水,只与村野渔樵往还,识别草木鸟兽,交流奇闻轶事。

    可是他舍不得惠歌知道这些,怕她听了难过。仍旧用一副平淡的口吻回答:“当初我在北兖州待了一年余,只是深居读书。后来经从父兄举荐给邵陵王,王出为会稽太守,也用我作军府佐吏。辞官之后,就在这里待下了。”

    “为什么辞官了?”惠歌追问。

    “性刚才拙,与物多忤。”他笑了笑。

    惠歌听他引用隐逸诗人的文句,没有细说的意思,也就不问了。看看杯中还余下些泉水,仰头喝干净。

    明璘问:“还要再喝吗?”

    “不用了。”

    惠歌挪了挪,背靠船壁而坐。又问:“你的住所在哪里?”

    明璘起身,看向船外。一手搭橹,一手指引:“那里有一座白鹤山,我就住在山麓的白云村。”

    又说起白鹤山的传说。

    山的东北是射的山,上面有一块大石,状若箭靶,其中有白圈,圆明如射的,因此得名。射的山西边又有一座山,峰崿之间有石室,因为是足迹罕至之处,又对着射的山的大石,人们便说那是仙人射堂。或许是与仙人有关,人们认为还有预示的作用。这里传着谣谚:“射的白,斛米百。射的玄,斛米千。”意思是站在仙人射堂看射的石,明则米贱,暗则米贵。至于白鹤山,便是白鹤为了替仙人寻找遗箭,搜刮地壤所垒出的土包。

    惠歌听得津津有味,笑说:“这些山真有意思。如果我还是中人,就能上那射堂去看一看。”

    “我听见这故事的时候,也想起你射箭的样子。”

    惠歌正想取笑明璘从前箭法不行,忽然一惊,发现自己几乎松懈了,居然对明璘有狎玩的念头。

    难怪俗语说:“见面三分情。”又说:“数面成亲旧。”人看得久了,感觉就亲近了。

    她告诫自己,她的能耐不如以往,落在这敌国异乡,总要时时警戒着。她的鲜卑人脸孔也难以掩饰,听说南方有些豪强势家特别喜欢用胡人为奴婢,作些丑事。或许明璘暗中要把她捉去卖了,也不是不可能。

    “都是过去的事了。”

    惠歌沉着脸说。搁下东西,背过身,斜躺着假寐。

    “头晕的话进篷去睡吧。这里晃得比较厉害。”

    “我没事。”人动也不动。

    惠歌心绪不定,喜怒无常,明璘也不以为忤,继续摇橹前行。

    淡白的天渐渐灰了,山的形影也迷离了。

    山水一旦有迷濛的样子,就要准备歇泊,因为多雨雾,黑暗来得特别急,彷佛白日连着夜晚,没有黄昏。

    明璘泊船荻岸。

    荻花疏疏。不远处有一株大梓树,亭亭如盖,便在树下施设炊爨。

    明璘拾来干柴,熟稔地用木燧和麻缊生火。火上摆上三足铁烓,再摆上铜铛,煮莼羹。

    明璘一面煮,一面给惠歌解释。莼菜生于江湖池沼,也有人种。若是人种在池塘里的,洗净就能用了,野生的话,要先焯水,否则会有一种苦味。

    又有人说一律焯水才好。因为莼菜易生蜗虫,难以识别,食之损人。这也是为什么有人说秋天不宜莼菜,也是蜗虫特别多的缘故。

    惠歌坐在一旁,手肘抵着膝盖,托着脸,望着铜铛。一面听,一面想,明璘对厨膳之事这样熟稔麻利,看来是经常亲手作羹汤的。

    “你没吃过莼菜吧?”明璘问。

    “没有。”

    “《诗》里有一句‘思乐泮水,薄采其茆’,所谓的‘茆’,有人说是荇菜,也有人说就是这种莼菜。莼菜很容易料理,不用切,不用搅拌,也不用如何调味。”

    “那吃起来还有滋味吗?”

    惠歌歪过头看向明璘。

    明璘安坐席上。熟悉的端端正正的坐姿。手里捉着长柄竹羹匙,也安放膝上。低着眼皮,含着微笑,回答:“滋味清隽甜美。”

    惠歌皱眉,明摆着怀疑的脸色,又去看那羹汤。

    明璘瞥了她一眼:“莼菜最宜清汤,就跟你最宜我一样。”

    惠歌没有立刻明白过来。或许是理解了,太震撼了,一时便觉得是自己听错了。她望着微微冒泡的铜铛,反刍那句话,又呆住了。

    四周似乎变得阴凉,一种冻人的寒意覆在她的手背上。脸际和胸前却有些发热,像寒暖失调的病症。

    胸口怦怦的,直震得她一阵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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