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川至的圃园野是神州上最大的花田地,也聚集神界最全的花神。而其中仙命最大的便是统管百花的今曦花神。

    她不负责让花开,而是管理着花期。所有的花,要开要败都得上报给她。

    可是今年,今曦花神出事了。花迟迟不开,花农们去花神庙参拜,却发现今曦花神的仙位化为了尘土。花神们只能拿着花期簿一个一个的对应着开才维持了凡间时令的正常运转。

    今曦花神去哪里了?没人知道。问天道,天道只说了句:“让她去吧,等她玩够了就会回来的。”

    她累了,就让她去玩会儿吧。

    “金夕!你又来偷柴!”

    村里的农人们都很讨厌那个孩子,因为他经常来偷东西。有时是偷去吃,有时是偷去卖。他们虽然驱赶他,但每到节日之时村民还是会施舍他一些事物。

    那是个野孩子。

    他的母亲在生下他后便逃走了,父亲也在他两三岁时离开。听说他的母亲是城里的大小姐,后来被人贩子拐卖,被他父亲花二两银子买回来当媳妇。

    而父亲也是出了名的好吃懒做,最后饿死在了床榻上。

    金夕现在已经很努力的让自己活下去,即便是一种不光彩的方式。

    “不就拿了两根柴嘛,干嘛这么生气。”金夕光着脚走在石子路上。

    脚底很痛,但他没有鞋能够帮他阻挡。

    圃园野全是花田,却没有一块属于他。如果不是出生在这样的家里,他是不是可以过更好的生活。

    “诶?”

    挂雪的花田田梗间站着一位姑娘,身穿单薄的白色长衫,光着脚,披头散发的。她慢慢走在田埂上,去往边上的水溪,途中却被枯藤绊倒在田里。

    “你没事吧?!”金夕见状,立马跑下草坡,踩入田中将她扶起。

    可是那个姑娘却只是静静的躺在铺满雪的花田中,悠悠的看着天空,像是在发呆,又像是在找寻着什么。

    “快起来,等会这田的主人来了咱俩都要完。”

    这花田的主人可凶了。

    可能是因为金夕一直拉着她的缘故,她不知所以的就跟着他跑了。

    等那姑娘反应过来,又看了看一直拉着她的男孩,便突然停下了脚步,让金夕刹了个措手不及。

    “你偷了他们的花种?”

    金夕在拉她走的时候顺手抓了好几把被她压过的枯草上的种苞。对此他却没半点解释:“反正他们也不要这些种子了,拿了也没事。不过,你是谁呀,从哪儿来的?我以前怎么都没见过你。”

    这附近的人金夕都认识,他们或多或少的的赶走过他,也或多或少的都帮过他。

    “问别人名字前,应该先说自己的名字。”

    “我叫金夕,听附近的人说是金子的金,夕阳的夕。该你了。”

    “我……今曦……今时今日的今,晨曦的曦。”

    **

    “衔辞,让我给你理头发嘛~你前额发都挡脸了。”

    衔辞在院子中走,洛弦便在后面缠着他。

    “我不要。”

    “不,你就要。”洛弦软磨硬泡的将他拐到梳妆镜前,正准备抄起剪刀和梳子,却又被衔辞拦下了。

    (古人的头发也会分叉秃头干枯毛躁,有时会用剪刀理发。并不是百分百的‘身体发肤授之父母’就一定不能剪。过长的头发只会导致肩颈问题。)

    “我不理。”

    那是他最后是屏障了。

    洛弦将剪刀放下,放低了身姿望着他,将他额前的头发拨了拨,说:“那就不理吧。不过过一阵子我会和我爹去川至那边谈生意,家中无人照看,所以得带着你。到时候,你就不能这么披头散发的了。”

    她站在衔辞前边将他披着的的头发挽在自己的手臂上,想象着他扎起头发的样子。两人的眸子离得不远,但还是被他的额发阻挡。

    “很漂亮呢,像美玉一样,”洛弦松开衔辞的头发,环住了他的肩,笑嘻嘻地说,“是我捡到的。”

    美玉吗?曾经是,现在已经碎了,也就眼前这个女孩子还当个宝吧。

    “喂,别这么沮丧嘛。”洛弦趴在衔辞身上,忽然就没了刚才的活力:“我已经很努力跟你嬉皮笑脸的了,可你为什么就是不开心呢……”她不小心把心里话讲出来了,可还是十分有活力的说:“诶?嗯……你饿了吗?我去叫厨子做午饭!”

    不管多么活泼的人遇到衔辞都会受不了他吧。得亏洛弦能忍这么久。

    “等一下……”衔辞只是下意识的叫住了洛弦,却又不知道叫住她做什么。他迟疑的将额发往上撸了些,扯着笑:“这样可以吗?”

    虽然只是提了下嘴角,但这也是洛弦等了很久的。

    “非常好看。”

    衔辞报以洛弦笑容,那么洛弦便报以衔辞更治愈人心的笑容。这是互相给予的温暖。

    洛弦的父母要一起去川至,她便也带着衔辞一起去了。洛弦不参与谈生意的话题,她只是趁着年未花信,赶紧出去浪几圈。再长大些她就该继承家业了。

    “你都十八了怎么还扎双髻,真把自己当小孩啊。”洛夫人

    “我在你眼里可不就是个小孩嘛~”洛弦

    “滚。咱们出门就出门,带上那衔家公子干嘛,多影响你的声誉呀!”洛夫人

    “这不是跟你们出去学习(玩),把他一个人留家里没人照顾嘛~”洛弦

    “要照顾也是衔府的人照顾,你又不是他的下人干嘛要照顾他!”

    “但他是我的病人呀。”

    “病人?神他妈病人!你就没学过几天医,现在被百草阁除名了,还病人?!我看是你脑子有毛病!”

    倒也不能怪洛夫人如此暴躁,她只是被衔夫人气着了。

    最近几天她一直在催衔夫人把她儿子拎回去,但衔夫人却说:“他们不玩的挺好,你就从了他俩吧。”

    “你儿子有病凭什么天天在我女儿房中待着。我女儿以后可是要嫁个好人家的,声誉可不能烂在你儿子手中。”

    “烂就烂呗,反正烂不了我儿子。”

    “你!”

    这世道对女子是不公的。律法上虽是一夫一妻,却可纳多妾,婚姻很难像提亲时的大雁那样双宿双飞。

    女子要守贞洁。男子却可以在婚后找小老婆,逛青楼。女子嫁夫后不可违夫令。男子却可以对妻子随意打骂。

    夫君死后,女子不可改嫁,要守活寡。妻子不管死没死,男子都是想娶几个娶几个。

    天下不乏有好男人,但是难找。

    洛夫人找了个还行的,她便也想给自己女儿找一个,不过再好的男人都不能接受女子此前不贞,所以洛夫人必要护好洛弦的名声。

    洛夫人: “那公子可还有个孩子!要是真一直养着他们,等那孩子长大了你怎么跟他解释?‘我不是你母亲,你和你爹都是我在路边捡的’?”

    洛弦: “就这么解释啊,你都把答案给我了。”

    “洛弦啊~你以后是要嫁人的!”

    “我还等着继承我家几百亩的地和五个坡的矿山呢,才不嫁人。”

    “这些都是你的嫁妆——”

    “改个说法叫彩礼也是可以哒。”

    洛夫人顿时被洛弦搞无语了:“小小年纪脑子里想啥呐!”

    磨了很久,洛夫人终于是答应洛弦带衔辞一起去川至,可她还是跟洛弦警告道:“你要知道,那个衔家公子是有儿子的,他不可能把你娶了做正妻。你更不可能做妾。衔府若是向咱家提亲,那多半是找你去遮羞。可你以后若一直与他混一起,那就不一定是你遮他的羞了。”

    也可能被衔家反咬一口,说是洛弦不知羞耻,缠着他家公子。

    到那时,再怎么白的布被人说是黑的,那些不识真相的闲人们便真会认为那布是黑的。

    要是真如此发展,洛弦要怎么办呀……

    **

    “今曦?我也叫金夕,好有缘啊!但你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不记得了。”

    “要去哪里?”

    “不知道。”

    “那你为什么会在这呢?”

    今曦依旧只是摇了摇头。她只知道,自己叫今曦。

    “你是被人贩子拐来的吧,像我母亲一样。”金夕的母亲,可是富家子女。“那你以后就住我那儿吧,只是,你得将就下。在你找到家人前,我会保护你的。”

    以前,村里的先生经常在院中给孩子们讲些巾帼须眉的故事,而金夕便经常趴在篱笆后面偷听。

    耳濡目染后,他便也想成为那些英雄般的人物。可那终归与乡间田野的偷花贼有着天壤之别,可想,不能做。

    金夕住的地方是一间在森林中狭小的烂草房,屋内没有铺石头也没有铺木板,只是踩实了的黑土。没有床,只有一地的稻草和少许的柴火。

    房屋背光,屋中格外潮湿,墙角只能堆放晒干的沙子来防止长青苔。下大雨的时候,雨水会渗入房中,挂湿墙壁。

    金夕:“我用绳子给你搭个吊床,你暂时睡上边吧。”

    这地方着实破漏,但今曦也不好流露出嫌弃的表情(虽然她的确有点嫌弃。)

    “哦,好的。那么以后就麻烦你照顾了。”今曦帮金夕一起收拾着地上的木头,将其排好在地。金夕将挂在墙上蓑衣取下,铺在木头上,又在上面铺了厚厚一层稻草,叫今曦先坐在上面休息会儿。

    “我以为你会很嫌弃呢,没想到还挺适应的。”

    在这期间,今曦一直在帮他一起打整房间。很多他(太矮了)打扫不了的地方,今曦都会帮忙。金夕刚开始还以为今曦和他母亲一样也是富贵人家的子女,会很娇气呢。

    “我虽是外来客,但受你收留,便该与你一同打扫住的地方。”今曦身为外来客,帮助主家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本就是出于礼貌的事。

    金夕家很穷,但土豆和地薯可是一点也不少,都是堆成了两座小山的程度。

    问金夕这些是从哪儿来的,他说:“村长他们给的,他们会时不时给我送点可以饱食的食物,我自己一个人也吃不完,便堆了这么多。”

    “你家就你一个?”

    “嗯,我妈生下我就跑了,我爸早死了。”

    “那你家的地呢?”每户人家,终归会有那么几亩地的吧。

    “卖了。”金夕将她带出门,在外边架起火烤地薯,趁着还算明亮的月色指着不远处还照着灯的矿区,说:“听村长说,那边原来是我家的田地,只是当年我的父亲为了娶老婆,以十两的价格卖了出去,买了我母亲。不过他如果能活到现在,应该会后悔将那块地出去。那里现在挖出来的玉石煤矿,听书院先生说可值三千两往上啊……”

    就算等到那个地方被采空了,那里也只会推平了做花田,再也不可能回到金夕手上了。

    “所以,你现在并没有收入来源,而且还收留我?”

    “只是不能看着你流落街头而已……像以前的我一样……”

    村口的告示牌上总会被人贴上当季的农作情况、缝星者的天气预警、官府正在通缉的人,还有附近招工的工作。

    “那么你要去吗?赚钱。”而今曦关注的,便是上边招工的告示。

    “上面写的什么?”金夕虽然会时常去书院听墙角,但终究是没上过学,他完全看不懂上面的字。

    “上面写的是招工,说是有一处矿场要招人运石矿,三十钱一天。位置就在……”位置就在,金夕家外不远处,也就是他爸十两卖出去的那块地。

    三十钱一天,换做别人都不会去做这倒霉活。但三十钱,那可是金夕偷花卖花卖好几天才能换来的……

    可是,他终究只有十二岁。

    “太小了,我们不能收。”那里的工头不要小孩子。

    金夕也没抱什么希望。他的名声,又有多少人敢收呢……

    “这样吧,我和我弟弟一起干,只要一人工钱。我是他姐姐,得照顾他。”今曦

    “我跟你?”金夕

    工头看着这两个孩子都打着赤脚,衣着单薄。他低头看着现招的人员名单,琢磨了很久才抬头说:“可以。你们几岁了?叫什么名字?”

    “我应该有十八了,名叫今曦……金子的金,晨曦的曦。”

    “……十二……夕阳的夕……”

    两人姓名叫法一样,那个工头也有些疑虑,但也没细问。

    也只有矿场里有个工人听了他们的名字后说了句:“我还以为是今曦花神的今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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