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婚

    沈云裳在彭六家喝得酩酊大醉,眼睛都睁不开,索性和衣在帐内睡了一晚,第二日晨起时头痛发作得厉害,阿绪为她送来了崭新的袍衫,她沐浴更衣,一扫酒气,登上马车时又是清清爽爽的一身。

    阿绪对车夫道:“去胜业坊的那间宅子。”

    沈云裳不禁露出迷惑的表情,阿绪解释道:“郡主忘了?还有两位郎君养在胜业坊的宅院里呢,郡主昨夜未能尽兴,今日就让郎君再陪陪你。”

    见沈云裳犹犹豫豫的,阿绪立即凑了过来,“郡主,小奴给你留的两位郎君,都是不可多得的极品啊,尤其是那位花郎,眉眼间依稀有点齐司丞的影子,郡主你还没有宠幸过呢……”

    沈云裳咳嗽两声,正色道:“你说得对,那我得去看看。”

    扶风郡主在长安的产业不少,尤其在胜业坊有一处私宅,依山傍水而建,风景独好,每到盛夏时节,郡主都会捎上几位郎君去这处私宅消暑,顺便做一些爱的小游戏。

    马车停在私宅外,阿绪在门外叫了好几声,都不见有谁开门,外头太阳照得人脑袋发晕,沈云裳一脚踹开大门,正纳闷怎么不闩门时,看见庭中树木繁茂,浓荫蔽日,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负手而立,刚巧背对着大门口。

    沈天赐转过身,额间青筋暴发,“你可算回来了。”

    沈云裳双腿一阵阵地发软,险些跪倒在他面前,却发现有两个人早就安安分分地跪好了。

    “若不是万良娣告知,我还不知道你居然敢在胜业坊另置私产,蓄养面首!”

    沈云裳被亲爹吼得大气都不敢出。

    这跪下的两人多半就是阿绪所说的极品郎君了,只见他俩衣衫凌乱,披头散发,又耷拉着脑袋,双手撑地,两股战战,仿佛下一刻就要被押赴刑场就地正法,哪里还有半点极品的风采。

    沈天赐压低下巴,眉眼间一派肃杀之气,“你们是做什么的?”

    两个郎君颤颤巍巍地答:“草……草民是郡主府的门客……潘宁”,“草民郡主府伴读,花照水”。

    什么门客伴读,不过是郡主用来纳男宠的幌子罢了。

    沈天赐抬起靴子,虚虚地踩在其中一个郎君的手背上,半眯眸子道:“把你们的出身来历,何时何地认识郡主的,通通给我交代清楚!若是胆敢有半个字的隐瞒,我便将你们的手脚折断,再剁碎了喂狗!”

    没被踩着的那位郎君还能勉强保持冷静,“草民花照水,余杭人士,原是莒国公府里的乐伎,半年前国公去世,郡主来府吊唁,夸奖草民吹笙吹得不错,便给草民赎身,让草民侍奉郡主府。”

    被踩着的那位早已吓得面无血色:“草民……草民潘宁……”

    沈天赐脚下稍微用力,踩得他吱哇乱叫,沈云裳慌忙抱住他的小腿,给阿绪使眼色,嘴中求道:“阿耶不要,女儿是真的准备改邪归正了,只是这两位郎君……由于时间紧迫,女儿还没来得及遣散。”

    一等沈天赐的脚稍有松懈,阿绪便眼疾手快地将潘宁从他的脚下捞走了。

    按照太子殿下平时雷厉风行的做派,他必定将这两男妖精千刀万剐,只是胜业坊人多眼杂,此时处置他们恐怕遭人非议,传到御前就不好了,况且郡主私纳男宠之事本就臭名远扬,若是再被扣上残杀平民的罪名,日后谈婚论嫁岂非难上加难。

    “把……”沈天赐眼底闪过一丝嫌恶,“把这俩玩意从后门扔出去,别被外人瞧见。”

    阿绪应了一句“是”,将捡回小命的两人带走了。

    还好没有伤及无辜,沈云裳松了口气,鬼鬼祟祟地往门口摸去。

    “阿耶,晌午炎热,你赶快回宫休息吧,女儿也要回府练习扎马步了。”

    沈云裳正想一鼓作气夺门而去,手腕突然被一股霸道的力量扣住了,拽住她的那只手臂肌肉贲张,几乎要撑破包裹着的丝绸布料。

    沈天赐习武多年,这胳膊怕是比她的大腿还粗。

    “你还想跑去哪座私宅,继续过这种花天酒地的日子?”沈天赐撇了下嘴角,“长安最近乱得很,再加上皇后病重,皇城上下都不大太平,你这几天就乖乖呆在东宫,别随便出门,我还有事同你说。”

    沈天赐一把将沈云裳提溜出门,塞进马车里,等她东倒西歪地扶稳坐正,老父亲脸上的怒气已经消了一半。

    沈云裳趁机卖个乖:“阿耶,有什么事现在就说呗。”

    沈天赐淡淡道:“你嫁人的事。”

    “嫁人?我这个年纪就要嫁人了?!”

    沈天赐幽幽扫了她一眼,叫她立即住了嘴。

    “看你成天在外面鬼混,什么样的男人都敢往府里拉,实在没个正经,既然你沉迷男色无法自拔,不如让你早择良婿,也能有个看得过眼的男人管一管你,省得你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招惹到身边,哪天给我捅出个天大的篓子。”

    沈云裳在心里打出一百个惊叹号,怎么穿到古代还逃不过催婚啊。

    她揪着沈天赐的袖子,娇滴滴地说:“阿耶,女儿还小,还不想嫁人嘛。”

    沈天赐冷漠地推开她的手,“马上就要放榜了,届时东宫会举办一场宴会,邀请新科进士赴宴,这其中不乏年轻俊俏的好郎君,到时候你去看看,有没有合眼的。”

    沈云裳自然明白沈天赐的盘算。

    给这不争气的女儿找个丈夫管教倒是其次,最重要的是,沈天赐想要从这批新进士里挑选一位潜力股加以栽培,委以重任,一来得以扩充东宫势力,稳固他的太子之位,二来以后继承大统,有这层姻亲关系在,又有往日提携之恩,好女婿还不得对皇帝岳丈死心塌地,每天996回报皇恩啊。

    沈天赐这么想是合情合理的,不过通过后文的剧情得知,人算总是不如天算,尤其是他这个算盘打得充满了与年龄不符的天真。

    沈云裳只好说:“那些世家子弟平时眼睛长在天上,一心求娶贤良淑德的高门贵女,听到尚公主郡主都吓得要上吊,更何况要娶进家门的那位郡主还是我!”

    沈天赐一脸“你还挺有自知之明”的表情,“放心,我朝世家子弟大多以门荫入仕,选择参加科考的多是些出身寒微的普通文人,无论你相中哪位,我都能让你如愿。”

    *

    长安樱笋时,春光晴好,恰逢新科进士放榜之际,为庆祝新进士及第,圣人下旨于东宫举行樱桃宴,敕赐樱桃,请诸位进士品尝,以示恩宠。

    敕旨才刚张贴到坊市,看榜的士子间便流言四起,说是这次樱桃宴与以往不同,是太子为了给扶风郡主挑选郡马准备的,难怪设宴地点在东宫而非曲江池,郡主到时必定盛装出席,亲选夫婿。

    于是前脚礼部放榜,后脚一场大病即刻席卷整个长安城,本该因蟾宫折桂而意气风发的新科进士们一夜之间突然病得下不来床,病得睁不开眼,唯恐无力赴宴。

    隔了两三日,又听闻扶风郡主也病了,而且是脸上起疹子的皮肤病,怕是无颜见人,此消息从东宫传出,长安城内就好似突发医学奇迹似的,那些病得仿佛要入棺的进士们瞬间痊愈,精神满面,容光焕发,一个个头戴鲜花,身骑骏马,从长安城的各条大道上,迎着满楼红袖招,朝东宫樱桃园的方向进发。

    绣儿将这事添油加醋地说给沈云裳听的时候,她正往一棵樱桃树上爬,真是越听越生气,越气越觉得好笑。

    呸!这些酸腐文人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吧,还真以为自个貌若潘安,冠如宋玉,能把扶风郡主迷得神魂颠倒,逼得她强取豪夺呢,真是世家千金爱上穷书生的小黄书看多了,她扶风郡主也不是谁都能瞧得上的好吗。

    绣儿为她打抱不平:“尚郡主可是极大的恩典,平常人家还没有这个福气呢!郡主,你就该打扮得风风光光地赴宴,叫这群书呆子见识一下什么叫皇家风范,干嘛躲在这装病啊?”

    “读书人总是有点风骨在身上的,人家摆明了没有攀金枝的意愿,我又何必上赶着自讨没趣,干脆识相点说自己病了去不了,让未来的国家栋梁吃好喝好玩好,说不定以后还能卖我个人情。”

    几个小宫女在树下盯着越爬越高的郡主,生怕她一个脚滑跌落下来。

    种在承恩殿里的这棵樱桃树,比其他地方的要茁壮许多,沈云裳费了好大的劲,才爬到了离树冠最近的地方,树下有一堵又高又大的红墙,而红墙之外,正是本次宴会的地点樱桃园。

    沈云裳坐在一根粗壮的树枝上,这个位置视野高阔,恰好能将墙外的樱桃宴尽收眼底,再加上枝叶遮挡,正在享用樱桃的进士们完全察觉不到她的存在。

    另一位贴身侍奉她的宫女小绸,倒是颇为担忧,“郡主称病不去樱桃宴,那选郡马的事可怎么办,日后太子殿下问起来,郡主该如何交差。”

    沈云裳的身影淹没在一片枝繁叶茂中,那些嫩绿的叶子下缀满了樱桃,红的像珊瑚珠子,黄的像琥珀小球,泛着晶莹剔透的光泽,她顺手摘了几颗扔进嘴里,果肉鲜嫩,口感酸酸甜甜的,很有滋味。

    她舔掉唇角的汁水,道:“我就说,今年的进士丑的丑,老的老,实在不合我的口味,等明年换一批新的再看看吧。”

    树下的小宫女面面相望,不由捂嘴偷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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