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

    几颗残星渐渐隐去,东宫的天际浮出一片鱼肚白。

    五更三筹,夜漏已尽,率更寺的鼓声似春雷滚滚而来,催促着睡眼惺忪的宫人起床更衣,承恩殿前树木葱茏,弥漫起初晨的雾气,转眼间满天红云,金波荡漾,一轮骄阳跃出云层,万丈光芒遍洒宫殿。

    宫娥们有端盥洗的铜盆,有捧早膳的食盒,个个敛声屏息,从月洞门鱼贯而出,寝殿正门紧闭,唯有绣儿立在台阶上,趾高气昂地睨着她们。

    “东西放地上就成,若是扰了郡主的清梦,你们有八个脑袋都不够砍。”

    她表情凶巴巴的,吓得一群小宫娥赶忙放下铜盆和食盒,哆哆嗦嗦地退出庭院。

    阳光如穿针引线般地照射下来,透过树叶的罅隙投落满地斑驳,绣儿揭开食盒的盖子,从里头挑出一块樱桃毕罗,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墙面树影摇晃,露出个俊朗非凡的面孔,正含笑走过来。

    绣儿扔下毕罗,忙不迭地迎上去,“任将军,您几时回京的?”

    来者正是与郡主青梅竹马的好友任九霄。

    他出生于将门之家,父亲早年跟随皇帝平定四方,战功赫赫,获封骠骑大将军,虎父无犬子,这几年他随着父亲南征北战,也争下不少功名,皇帝为赞赏他英雄出少年,特赐封号云麾将军。

    虽说眼下已过立春,但长安城里仍是春寒料峭,任九霄刚从甘州回来,没有披任何大氅,只是一袭圆领袍衫,宝石蓝的袍面,隐着宝相花纹,左衽翻折出一块鱼尾灰,腰系蹀躞带,上佩刀剑饰物,举手投足间英姿勃发,若非那双眸子黑如点墨,还以为是个入宫觐见的西域胡人。

    他瞥了一眼紧闭的窗牖,笑道:“小娘子平常敲过第五鼓才醒,眼下已敲第六鼓,怎么还不见人,莫不是昨天走了桃花运,邂逅某位翩翩郎君,因此巫山云雨,卧床不起?”

    绣儿掩嘴笑道:“任将军,前几日郡主遇着个颜如宋玉、貌比潘安的绝色佳人,追了好久才弄到手,眼下正是郎情妾意的时候,自然是再起不得。”

    任九霄有点不可思议,“这倾国倾城的美人竟也愿意同郡主胡闹?”

    绣儿颇有几分得意:“那可不,凡是扶风郡主想要的人,就没有得不到的,哪怕是九重天上的谪仙,也得拉着他坠入凡尘,叫郡主和和美美地搂在怀里。”

    任九霄被她这粗俗的谈吐逗乐,抿了下嘴:“今日曹太傅请了从前的探花郎,也就是如今的大理寺丞过来讲学,待会郡主醒来,叫她快些去崇文馆听讲,若是来迟了,就算只迟半炷香的时间,太傅也会惩罚抄书,我可不想再被她连累了。”

    “多谢任将军提醒,婢子明白。”

    任九霄走到月洞门前,隔墙而种的一排樱花树,盛开如云霞蒸腾,光线千丝万缕地笼下来,刺得他微微眯起眸子,几枚轻薄如绡的花瓣,扑到花纹繁琐的衣襟上,他正欲抬手扫落,听到殿内传来细微的动静。

    任九霄的唇角扬起一个饶有趣味的弧度。

    云裳这只小懒虫,总算肯起床了。

    *

    门窗关得死死的,透不进丁点亮光,承恩殿内摆放的几台连枝灯,向外分出枝条,每个枝头托着一盏红烛,不分昼夜,熊熊燃烧,映得满室红光旖旎。

    海棠红鲛纱帐四面垂坠,掩着一张紫檀大圆床,床下有只孔雀蓝釉暗刻麒麟纹三足香炉,吐出丝丝缕缕的白烟,香雾氤氲,令人闻之欲醉。

    用作修学静思的承恩殿,本该充盈着肃穆规整的氛围,被红烛这么一暖,香烟这么一熏,瞬间变成一座醉生梦死的春宫,让人无心自省,只愿沉溺于男女情|事,且欲罢不能。

    沈云裳跌坐在波斯地衣上,呆呆地听完殿外的对话,掌心沁出的热汗,把朱红色的被褥洇湿一小片。

    没搞错吧?她现在是……穿越了?

    沈云裳翻开掌心,掌纹纵横交错,是如此的清晰可见。

    没搞错,她的确是穿书了,穿的还是自己睡之前追的那本三流古言小说,只不过她穿的角色既不是狂拽酷炫的男主,也不是娇软可怜的女主。

    而是那个又蠢又坏,做尽天下恶心事,人人得而诛之的女配。

    这故事说来话长,沈云裳理了理思绪,忍不住长叹一口气。

    她在现代是个普通的大学生,平常喜欢追古言,难免有文荒的时候,有天晚上她关注的某推文博主发了条微博,强势安利一本最近火出圈的古言甜宠文,附赠洋洋洒洒一万字小论文,用尽各种修辞手法,把男女主的神仙爱情吹得天上有地下无。

    她顺手看了十几章,又是偏执帝王爱上娇软小可怜的老套故事,两个人跟没长嘴似的,误会了不解释,解释完又误会,就这么你拉我扯两百多章,快大结局了才确定彼此心意,反倒是路边的一个恶毒女配仗着自己有钱有势,喜欢谁就直接怼上去,睡遍各路美男,战绩辉煌。

    这次纯粹是吃了一记毒安利,不过沈云裳有个毛病,就是无论作者写得有多拉胯,她一旦开始看,就绝对不会中途弃文。

    于是她强忍不适,熬了三个通宵,把这本裹脚布看完了。

    老实讲,以她的阅读经验来看,这本小说文笔华美凝练,很有可读性,但权谋斗争写得太幼稚,有些地方甚至不符合历史逻辑,简直是胡扯。

    追完全文,除去那些腻腻歪歪的恋爱情节不说,还是有两个角色引起她的兴趣。

    一个是男配大理寺丞齐澍,而另一个是女配扶风郡主沈云裳。

    这两位角色在原文,可谓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齐澍其人,不仅生得玉树临风,清冷绝尘,为人还风光霁月,刚正不阿,十七岁便高中探花,通过释褐试之后,先去做了个地方的户曹参军,后来又回长安入京兆府当录事,由于京兆府尹与曹太傅交好,他得到太傅举荐,入大理寺任寺丞一职,每天除了判案就是干饭,过着平静而充实的公务员生活。

    然而这种宁静很快就被打破了,而且是打了个粉碎。

    当今太子的嫡女扶风郡主,一个痴迷于美男的终极颜控,养了满府的面首,日日欺男霸男,夜夜春宵苦短,是长安城最臭名昭著的纨绔郡主。

    如果仅仅是自己闹着玩也就罢了,偏偏她还瞧上了自己的皇叔男主,想要和人家“越过道德的边际”,结果闹得满皇宫风言风语,好事者在背地里对着东宫指指点点,连承恩殿的内侍都抬不起头做人。

    虽说男主的确不在乎纲常伦理,身份贵贱,可也不是为她这种恶毒女配不在乎的,而是一心一意为娇软女主不在乎。

    男主不仅严词拒绝了她,还将她告到太子亲爹面前,让她被气得吐血的亲爹一脚踹出崇仁殿。

    于是扶风郡主失意了,难过了,在数次跳河未果后,她勉强回宫上了一次皇室子弟都得去但她从不去上的课,与太傅请来讲学的齐寺丞,于众人之间来个四目相对。

    那一刻,久闻郡主恶名的齐澍厌恶地转过头,而郡主的不知第几春又回来了。

    同样的高傲矜贵,冷酷无情。

    同样的学识渊博,博古通今。

    同样的对她不屑一顾,对她深恶痛绝。

    扶风郡主内心响起一道声音,找到代餐了!

    白月光追不到,追个白月光替身没问题吧?

    扶风郡主喜滋滋地苍蝇搓手,还没碰到代餐的衣角,就被代餐打翻了饭盒。

    齐澍那张俊美无俦的脸庞,在面对她的时候,永远冷得可以结冰——

    “微臣从六品大理丞,资浅望轻,怎敢侍奉东宫,且长安城里仰慕郡主风姿的郎君多如过江之鲫,微臣自惭形秽,还望郡主高抬贵手,放过微臣。”

    扶风郡主怒了,我奈何不了自己的亲皇叔,还奈何不了你一穷酸书生,我有的是办法让你这冷美人,心甘情愿地躺在我身下,让我……此处省略一万字yy。

    可惜她蠢钝如猪,也没有旁的办法,只能用在烟花柳巷学到的最卑鄙无耻的一招,那就是下药。

    齐澍虽然是位冰清玉洁的圣君,但终究是肉体凡胎,扶风郡主串通内侍在茶杯里下了功力十足的媚药,等齐澍完全瘫软后,再悄悄搬到她的承恩殿,用绳子绑成大闸蟹。

    摸着清冷美人滚烫发红的肌肤,扶风郡主一脸猥琐的笑意,嘿,还是栽在我手上了吧。

    第二天齐澍在剧烈的疼痛中清醒过来,望着媚香满室的寝殿,望着狼藉不堪的大圆床,身体上暧昧可怖的痕迹,以及腕间捆绑的红绳,还有身旁未着寸缕躺着的最讨厌的人。

    他彻底疯了。

    一夜之间天旋地转,齐澍从冰清玉粹的谪仙堕落成暴戾嗜血的魔,他没有对扶风郡主痛下杀手,也没有向皇帝告御状,而是让所有人都始料未及地加入反派阵营,成为乱臣贼子的帐中军师。

    五年之后,很快对代餐失去兴趣的扶风郡主,跟随荣登大宝的父皇,升级为扶风公主,她挥霍无度,榨干国库,建造金屋四百,坐拥面首三千,与此同时,叛军在齐澍的运筹帷幄下势如破竹,一路攻城掠池,直捣长安城,公主府血流成河,尸横遍地,她被叛军像拎小鸡仔似的拎起来一把丢到庭院。

    反派抽出长剑搁在她的脖颈处,噙着一抹邪笑,问道:“齐相想要她怎么死呢?”

    齐澍头戴帷帽,一身月白色长衫,端坐在马车上,仿佛夜空高悬的明月,仍旧不染一丝尘埃。

    他轻轻吐出一句话:“砍下她的狗头,挂在承恩殿的牌匾上。”

    沈云裳念及此处,额间青筋直跳,眼下她就穿成了这位死有余辜的扶风郡主!

    而且,她还正巧穿到扶风郡主给齐澍下药,企图霸王硬上弓的第二天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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