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

    北京的春天一向是潦草的,虽然桃李海棠也不少开,杨絮柳絮也不少飘,可是总感觉潦草,从第一缕春风到炎热的夏意之间仿佛没有间隔几夜似的。春晓的新住处只有水龙头和电热水壶,简单地洗洗脸擦个身还可以,要洗澡就必须得往汗蒸馆跑。幸好她每次过去也都是深夜了,客人不多,收银台的大姐也并不嫌弃她来得太勤,总是热情欢迎,反倒是春晓自己不好意思,又办了搓澡卡。

    但一次也没有真的光溜溜躺到那张搓澡床上过,这倒不是不好意思,而是没有时间。整个春天她都跟着成雅加班、出差、加班,连完整的周末都没过一个。不用加班的空余时间她也没闲着,跑去看了钰涵几次,跟宋薇薇和宋经诚分别吃了一次饭。过于忙碌的她甚至一直都没有注意到每天上班时会经过两三秒的小院子里发生了什么变化,直到这天难得早下班,她从汗蒸馆回来的时候天还没有全黑,于是发现自己窗台下面不知谁种的绣球花开了。

    淡紫色的两个球,羞羞答答的样子。春晓不可思议地站住,然后蹲下,先摸了摸叶子,确定是真的,然后触了触簇在一起的花瓣,真怕它们像动画片里外星植物似的嗖一下合拢了钻进土里去。没有,花瓣们还在,薄薄的纸一样的触感,亲亲热热攒成球在暮色中发着光。枝繁叶茂,根茎粗壮,松软的土壤,还是湿的……

    春晓放下因为装着洗漱用品而显得有点过大的通勤包,掏出手机,给雨程打电话。等待接通的时候,春晓又摸了摸下面的白瓷花盆,厚实得很,荷花金鱼的花样,这么大个花盆雨程是怎么搬过来的?

    雨程没接电话,春晓仔细地观察了自己的小院,唯一能见到点阳光的这个窗台下面是这盆绣球,另一边窗台下是喜阴的萱草,也抽茎开花了,再往里的墙根下是一片绿油油的大叶子,好像是玉簪,只是还没开花。屋门对着的房山墙底下的排水渠里放了青绿的卵石,跟墙根上的苔藓倒相映成趣,院子里还有个水龙头从没用过,接着半尺长一截黑皮管子,下面是水泥槽,边上摆了一盆铁线蕨。然后是个蓝色油漆漆过的架子,上面放着扫帚水壶之类的工具,摆得整整齐齐。

    春晓第一次走进这个地方的时候是晚上,院墙外的路灯和屋里的灯光都不足以照亮,到处堆满了杂物,除了一条小径通向门口几乎无处下脚,还有一股说不清哪儿来的霉味。现在,下脚的地方仍然不多,但打扫得干净,青砖旧而不破,挺有韵味。

    春晓还在发呆,雨程打了电话过来:“春晓,怎么了?”

    “我,我到家了。”春晓懵懵地说。

    “今天这么早?早知道等你一会儿了,我刚才还去你家了,给绣球浇了点水,那玩意儿必须得每天浇水,开了,你看见了吗?”雨程说。

    “看见了。雨程,你什么时候种的花?”春晓问。

    “我妈种的,我觉得挺好看给你弄了一盆,放那儿好些天了行吗!”雨程那边不知道在干嘛,噼里啪啦的。

    “另一边那些呢?”

    “黄花菜,还有玉簪,过些日子开了会很香,能熏蚊子。”雨程说,“那些是老根,自己长出来的。”

    春晓认识这些花,不明白的是它们如何出现在了这里,而这又代表着什么。雨程又一次深深地令春晓震动乃至惊异,却丝毫也不觉得:“春晓,不跟你说了,我妈叫我刷碗呢。”

    结束春晓连绵不绝加班的是周昀枫的邮件命令,让成雅将宋氏的一部分业务转移给张律师处理。这封邮件抄送了张律师和两位承办律师,所以并不是商量,而是通知,内容上讲明了业务分配方式,显然已毫无转圜余地。成雅知道周昀枫一向是令行禁止,也知道自己手中没有什么谈判的筹码,可仍然忍不住跑到他的办公室跟他争执了一个小时,甚至于破天荒地哭了。周昀枫从她一进来就落下了百叶窗,她哭的时候也只是默默将纸巾盒往她那边推了推。

    从第一个实习生离职开始周昀枫就知道早晚有这一天,不,更早,从他把宋氏交给成雅负责并借此推她成为合伙人开始就知道。成雅很有才智能力,可是毕竟年轻,并不足以承担这样体量的重任。她的优点和缺点都太明显,任谁用心一些就都能发现,比如张律师,就一点都不惊讶他会做出这样的安排,而只是提出了一个要求,周昀枫得做这个恶人。

    那是当然的,周昀枫早就准备好了当这个恶人,他甚至不只武断地恶和当面决绝地恶,还早就铺垫了一再延宕、故意折磨的恶。他必须得先消磨掉成雅的锐气,得让她自己先疲惫不堪、心生犹疑,然后才能只用这一个小时就彻底说服她。

    薛成雅对周昀枫的失望在这一刻到达了顶峰,对这个冷心冷肺的男人第一次产生了放弃的想法,两人亲密无间的合作关系第一次动摇、开裂了,而他们当下也都心知肚明。周昀枫并非不在乎这个变数,只是他现在需要在乎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所以这担忧几乎占据不了什么位置。至少成雅不会辞职,不会离开成杜永,他有这份笃定,不是因为私人关系,而是相信成雅能够做得清这份利益权衡。

    陆陆续续的离职让办公位空下了不少,春晓的工位被整合到了成雅的门口,于是她得以一日日地看着成雅委顿沉默下来。有的人就是闲不住,陀螺一样团团转的时候虽也会累,但精神百倍,空闲下来反而失了精气神。而且成雅以前得意惯了,树敌太多,一朝落魄自然也要多受些白眼,就算别人不理她,她自己都觉得落差巨大,愈加连办公室都不爱出了。以前她找春晓总是大喝一声,扰动大半个公共区域也不在乎,现在明明近在咫尺,她却只肯打电话了。

    春晓忍不住又要多事,张罗雨程一起跟成雅聚聚,吃顿饭聊聊天。叫雨程一起是因为春晓觉得自己一个人不行,虽然这两个多月跟成雅算是同进同出、有饭一起吃、有活一起干的战友了,可是劝人这事必须得有帮手,有敲边鼓的也行,唱反调的也罢,总之得有个人。雨程是绝佳人选,毕竟捧场能力是受刘川生律师认可的,人又机灵聪慧,还跟自己有默契。唯一的不便是雨程不爱跟成雅往一起凑,不愿意,春晓软磨硬泡,好话说尽,最后才说动了她。

    然后又换成雅不愿意,首先说不知道春晓为什么没事吃饭不回家待着,其次说是名不见经传的小饭馆没必要专门去,再次听说还有高雨程,那孩子虽然花枝招展颇得上下人心,可不过是个花瓶前台,不是一个档次,聊不到一块儿去。春晓又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总之最后在梧声聚齐了。梧声的美食可以治愈一切烦恼,家常的环境能让人放松,稍有格调,能让成雅高看一眼,熟悉至极,能让雨程放松一些。春晓觉得自己算是百般用心了。

    成雅先用心的却是梧声的老板,他第一次来上菜就被看见了,成雅往前一凑,低声说:“雨程,这是你男朋友?”

    春晓之前只说是雨程朋友的店,没想到成雅自己给加了个男字,怕雨程着恼,正要说话,雨程却满不在乎地说:“别瞎说,我眼光高着呢。”

    “是吗?我看这小伙子不错呀,虽然比不上周律师,好歹有这么一家店,也值几百万吧?这房是租的还是自己的?”成雅感兴趣地问。

    春晓觉得成雅这是在雨程的雷点上蹦了,万没想到高冷的成雅还有这么市侩的嘴脸。雨程却仍然没什么反应:“他爸妈的,几百万算什么呀,哪个老北京还不称个几百万了。”

    “羡慕。”成雅拖着长声阴阳怪气地说,“真羡慕啊。”

    雨程刚要说话,春晓劝大家赶紧吃菜,断了她的话头。可成雅吃了一口,就又引战:“雨程,你男朋友的厨子不错!”

    高声语正好来上菜,放盘子的手就顿了一顿,春晓没敢抬头看他的脸色,雨程和成雅却挑衅般地盯着他看,雨程说:“说了不是男朋友,看不上。”成雅说:“别呀,这长得鼻子是鼻子、眼是眼的,我看可以。”

    高声语无端被调戏,仍然面无表情,转身就走了,成雅还在他身后笑。春晓又没想到她能这么流氓,觉得她倒像是出门开错了频道。“说说,为什么看不上?”成雅问雨程,一边挑了颗青绿的蚕豆扔进嘴里。

    “反正是看不上,你要看上了你拿走啊,我帮你。”雨程说。

    成雅嗤了一声,把蚕豆咽了:“我就不看了,我以后要专心事业了,男人靠边站。”

    “呦,”雨程呦了好长一声,冲春晓使了个眼色,说:“怎么着,周律师一落难你就要他靠边站?”

    好吗,现在换雨程到成雅雷点上蹦迪了。春晓张了张嘴,不知道怎么插这个话。

    “怎么?你以为我像储钟秀似的,想拍拍屁股滚蛋呢?”成雅龇牙,“我比他讲义气!”

    “那什么意思?”雨程盯着她问。

    “没什么意思,说话非得有意思啊?你看我有意思吗?”成雅也不知是不是恼了。

    “我看你挺有意思的。”雨程还乐呢。

    “烦,哎,这儿有酒吗?”成雅问。

    春晓其实提前准备了两瓶好红酒,成雅却说喝什么红酒,要白酒。虽然要白酒,这个不行那个不行,最后要了江小白,可那个瓶小,那就先来一件吧,一人两瓶,不够再点。行叭,这下又到高声语雷点上蹦了。他听见成雅这样吩咐的时候终于不面无表情了,而是用这人脑子有病吧的眼神看了她一眼,又谴责地看了一眼春晓,然后默不作声地回去拿了三瓶出来。

    雨程拧开自己那瓶来了一口,斯哈一声,春晓怕房东生气把自己轰出去,按住她说:“你少喝点,小高要不高兴了。”

    “哎他又不是雨程男朋友你怕他不高兴干什么?”成雅不以为然地说,催着她们干杯。春晓见过成雅劝酒的样子,知道拦不住,何况今天本来也是要她一醉方休的,可是雨程傻乎乎地也喝,全忘了自己的叮嘱,真正让人头疼。于是只能催着她们吃菜,接成雅的酒,却拦着雨程的,一时恨不能要生出三头六臂来应付。

    幸而成雅酒品不差,今天也并不使劲劝别人,后面更是自斟自酌,不,都免了斟,自己对着瓶口一口一口地灌下去。

    “你们来得晚,没见过他巅峰时的样子,所以就不知道现在落差有多大,对比有多惨烈。”成雅捏着酒瓶灌了一口,幽幽地说。

    “怎么没见过?他顶峰不就今年年初挤进管委会吗?”雨程也不惯着她,不顺着她多愁善感。

    “哦,那就是见过,”成雅无所谓,“那你们不觉得他现在太惨了点吗?之前多辉煌,现在灰溜溜的。”

    春晓按住她手,让她吃点菜:“哪有人一直辉煌,都要起起落落。”

    成雅把酒瓶往桌上一顿:“所以我说你们俩来得晚,没看见他那种时候,一往无前,所向披靡,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你就不觉得他会有落的时候,他就应该一直起,你明白吗?”

    “人一生总不可能一直是顺境、是登高,辉煌灿烂到无以复加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死在那时候。”春晓跟她碰杯,饮了一口,说,“生活本就是会在意想不到的时候波折,没关系,来日方长,还有的是机会东山再起。”

    “你跟储钟秀说的倒是一样,”成雅斜着眼看她,“又是你教唆他跟我说的?”

    “没有,”春晓忽略掉她的那个“又”字,问:“他跟你说什么了?”

    储钟秀临走前跟成雅说:“你跟我不一样,你还年轻,来日方长,大展拳脚的机会还有的是,在周律师这里仍然有裨益,而且,你跟他共患难,才能在他心里有分量。”

    当时她看不上储钟秀的行径,对他说的话根本不在意,过后想想虽然有道理,可是却没有意义。周昀枫伤了她的心,这一股伤心的后劲太大,至今没有消弭。更重要的是他伤了自己在她心中的形象,成雅意识到自己不再在乎在他心里有分量这件事了。她曾经在乎过,奋发图强、殚精竭虑着想要与他比肩,虽暂时无望,可是一丝也不曾犹豫后悔,反而充满劲头。现在他跌落神坛,她终于有希望能跟他比肩,可是她反而泄气了。她发现自己并不是爱周昀枫这个人,而是爱他辉煌灿烂的神话,失去光晕的普通人不值得崇拜,普通甚至低落的生活不值得憧憬。

    成雅没有答话,春晓于是又道:“春风得意的时候谁不是好看的样子,落难时才看得出人品好坏、气节如何。这几个月周律师过得不容易,可行事依然进退有度,大小场合从没有过失态,无论别人怎么落井下石、故意找茬,还是冷眼旁观,他都还是腰板挺直,泰然自若。而且他这样并不是强撑硬挺、打落牙齿和血吞,只是本心如此,从未更改,得意时如何,失意时仍如何。”

    “听你这语气,是爱上周律师了吧?”成雅只是闲闲的说。

    “劝你呢,懂不懂?”雨程先急了,“你现在惶惶如败家之犬,没感觉到吗?好多人看你笑话呢!”

    “你才败家之犬!”成雅也急了,“凭什么笑话我?再不济我有宋氏一半业务,每月律师费比他们强得多!我就算不是数一数二,在所里也是上游的年轻律师,谁敢笑我?!”

    “好好好,没人敢笑你!”雨程看一眼春晓,举起酒瓶:“敬我们年轻有为的薛律师!”

    春晓觉得自己该说的话已经说完了,成雅聪明,劝她只要点拨,说多了反而不妙。于是笑呵呵地举杯,没想到成雅反而不动,歪着头看春晓:“我知道人生起起落落,繁华就是一时,我也知道现在这样不怪他,怪运势,可我接受不了。我就是只爱众人崇拜仰望的偶像,不爱落魄的凡人。”

    千不该万不该,春晓说:“我倒是就爱他现在落魄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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