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了

    鸦雀无声。

    盛歌偏着脸,白皙的脸蛋是触目惊心的巴掌印子。

    还是陈阿姨当先反应过来,她拿着一杆拖把直接冲了过来,戳到盛母身上。

    “你们这群人,进别人家门不是脏话连篇就是动手动脚,都给我滚!滚!”

    盛母被拖把戳得嗷嗷叫,即恼怒又嫌弃。

    向枚眼疾手快,也直接将玄关的小凳子直接抄起来,举过头顶,恶狠狠,“你们赶紧给我出去!不然我手里的凳子可不听使唤。”

    盛家三人被陈阿姨和向枚赶出门,神色皆是不好看。

    尤其是盛母,嘴上骂骂咧咧个不停。

    “不管我住哪里,不正是合你们的意了吗?”

    盛歌也跟了出来,站在门口,目光淡漠的看向自己母亲狼狈的模样,顶着红肿的脸,毫无一丝情绪。

    此话一出,盛母像是被突然掐住了脖颈的鸭子,当即无声。只是呆呆对上大女儿的眼,看到女儿眼中的古井无波,一时不知作何反应。好半天,才有些尴尬不自在的找回自己的声音,可又像是发觉自己的想法没错,嗓门一下子又尖酸起来。

    即使自己说过的话被大女儿听到了又如何?天下无不是的父母!

    “养不熟的白眼狼!当初我就不该让你回这个家,让你待在乡下做个一辈子面朝黄土的农村妇女!不知好歹,不知所谓,家里没了你更好,别影响到我的小凝,你随意。但是,出门别说你是盛家的女儿!”

    这话,万箭穿心也不过如此。

    “走,小凝!”

    盛母扯着盛凝趾高气昂地离去了。

    盛父则只是怜悯又恨铁不成钢的瞧了大女儿一眼也便离开了。

    至于留下来的人。

    陈阿姨从冰箱取了点冰块儿,用毛巾裹好正准备给盛歌去敷脸。向枚义无反顾的揽下了这个活儿。

    盛歌怔愣无神的坐在沙发上,怀中的小橘似乎感受到主人情绪的变化,竟不似往昔那般懒散,乖巧的站起身,围绕着盛歌慢慢转着圈,用自己柔软的身体,长长的尾巴轻柔地蹭着她,边蹭,边发出带有甜甜的喵喵声。

    向枚坐在一边,将裹有冰块儿的毛巾动作温柔地贴在了那抹触目惊心的巴掌印。

    她有些不忍心,又有些心疼。

    她从小所见的,都是父母百般疼惜子女的。可所有的反面教材却恰恰都是从盛歌父母那里打开的,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安慰的话合适。憋半天,吐不出一个字,自己倒是叹息了起来。

    “小歌,我爸妈从今儿起就是你的爸妈。”

    这话,向枚说得豪迈。

    盛歌终于回过神,转头看着向枚,垂眸笑了笑,“那谢谢枚枚啦。”

    笑着笑着终究是流下了眼泪。

    一颗一颗砸了下来。

    不知哭了多久,也许是哭累了,迷迷糊糊竟是睡着了。

    向枚接过陈阿姨递来的毛毯,替带着泪痕的盛歌盖好了。

    “陈阿姨,挺晚的了,我得回家了。小歌就麻烦您照顾了啊。”

    “小向,先别忙着走,小姐已经安排了司机送你回家。大晚上的,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不安全。”

    “也好。”

    *

    盛歌睡得迷糊,似梦非梦。

    她看到自己走在一片漆黑的荒野中。

    脚下是枯枝败叶,头顶是凄清的满月,周围是群魔乱舞的秃枝。

    她走啊走,绕啊绕,好像走了很久很久,却就是绕不出这片慌林。

    咕呱的老鸦,诡异的月色。一阵冷风,好像带来了隐约的呼唤声。

    “盛歌,盛歌。”

    有人在叫她。

    紧接着,一股淡淡的香气,她叫不上名字,却向路引一样,带领着她朝那呼唤声的方向自发而去。

    她的脚步不受控,本能一般,受着香气的影响朝着那个方向走。

    走啊走,不知走了多久。突然!脚下踩空,她整个人就那么的跌入了脚下深渊。

    “啊!”

    盛歌被惊醒了。

    等她睁开眼,惊坐起身,环顾四周,才发现自己竟然回到了房间。目光挪移,床边趴着个人。也许是被自己吵醒,他抬起头,疲惫的嗓音温软好听,“做噩梦了吗?”

    微微凌乱的黑发,永远温柔的桃花眼。

    “阿赞?”

    盛歌惊讶不已。

    “你怎么回来了?不是明天吗?”

    李赞身上穿着黑色衬衣,领口被解下了两颗扣子,两只袖子也被卷起,露出刚劲有力的小臂。

    他坐在床侧,满眼疼惜,伸手轻轻抚上一脸惊喜的女孩儿。

    沙哑着嗓音,“我再不回来,我的盛歌得被他们欺负成什么样。”

    似乎不敢用力,也似乎怕弄疼女孩。他小心翼翼贴在还有些红肿的脸颊,轻声问,“还疼吗?”

    李赞的眼睛很好看,很好看。

    澈若明镜,柔情似水。

    本是暗藏秋水。

    自今年元宵盛歌十八岁后,李赞便不在暗藏他的情思了。

    明目张胆,开疆扩土。

    盛歌摇摇头,唇角弯弯,“不疼了。”

    “嗯。”

    可,李赞的秋水眸子却已是染上了肃色。

    “有我在,不怕。”

    暖色的光影下,二人缓缓抱在一起。

    第二天一大早。

    洗漱完毕后,盛歌竟看到厨房那抹熟悉的身影在忙碌着。

    她走到厨房门口。

    里面的人似乎也知道她来了,回头,笑,“坐着去吧,早餐刚刚弄好。”

    “陈阿姨呢?”

    身长腿长的年轻男人动作娴熟地关了油烟机,端着餐食走过来。

    “陈阿姨出去了,快来吧。”

    早餐是胡萝卜玉米瘦肉粥。

    鲜艳的胡萝卜切成碎丁沫,黄嫩的玉米粒颗颗饱满,鲜美的瘦肉沫沉沉浮浮。

    三者相结合,和白皙的米粥相融合,再用精美的陶瓷勺子舀上半勺,送入口中,热乎鲜美包裹着味蕾,熨帖着心扉和胃袋,简直不要太美妙、太好吃。

    这道粥还是当初李赞为了挑食鬼盛歌特意而开创研发的呢。

    盛歌从小最不喜的就是胡萝卜。身为富家公子哥的李赞反倒是有什么吃什么,他从为了给小青梅养出一点肉来,可谓是在厨艺上煞费苦心。

    “还是那么好吃,百吃不腻。”盛歌吃得满足,眉开眼笑。

    李赞笑笑,“吃完了我送你去学校。”

    二人吃完早餐后,李赞便亲自开车送盛歌去了学校。

    “下午放学等我接你。”

    “司机接我就行啦。”

    “等我。”李赞不容她拒绝。等目送人进去了学校后,温柔的神色尽数褪去,换上的是冷漠睥睨的、白水上层人士所惧怕的那张面具。

    盛家……

    怎么敢。

    即使这只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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