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早春深夜,老林子里异于寻常的尖锐叫声此起彼伏,在寂静幽深的林间回荡。

    这声音听起来属于一种凶残的中型野兽,极具穿透力,像是在警告闯进林子里的外来客不要靠近,又像是在呼唤同伴,传达某种消息。

    树林茂密,月光很难从树缝穿过。

    无尽的黑暗笼罩下,即便有几只冷箭刺破黑暗迎面袭来也不会令人过分惊诧。

    程萋萋收敛气息,尽量放慢脚步,减少因踩踏地上的残枝枯叶而发出的窸窸窣窣的响声。

    卫肃要她做个诱敌深入的饵,她是断然不能再做无谓的牺牲。南疆人既然连蛊虫这种阴毒之物都能拿来对她加以控制,那是否做出什么更卑劣的事情完全可以预见。

    坐以待毙是行不通的。

    于是,她求了另一件看似更难的差事。接过来翡翠戒指。

    主动出击总是要强上许多。

    卫肃看了她一眼,顿了一下,给了她这个机会。

    在他看来,让饵自己跑起来混淆视听确实比请君入瓮要好那么一些。

    况且无鸦渡的拍卖会就要开始了。

    *

    由于物产匮乏而人口繁衍迅速,南疆觊觎晋国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奈何南疆先前并不具备侵占晋国疆土的实力,只在边境小范围异动,掠夺食物、淡水和食盐等。

    如今竟会公然联合楚国侵入无鸦渡,甚至兵临魏县,出乎了晋国皇室的意料。

    他们怎么会?

    他们怎么敢!

    措手不及之余,肉食者们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即便要真刀真枪开战,也不见得两国就能讨到多少好处。

    但这一切得建立在晋国能在非常短的时间里调集足够的兵力。

    时间。

    眼下最重要的就是拖延时间。必须拖到援军来。

    程萋萋就是要凭借身上南疆人留下的追踪蛊以及楚国皇室的贴身信物:翡翠戒指来暂时混淆两国视听,与卫肃的人里应外合,为晋军争取到更多时间。

    卫肃派来跟着她的人,名义上是确保她性命无虞的,实际也是监视。

    人多扎眼,被派来的五、六人也只得隐匿身形,暗中跟随程萋萋。

    没了十几只眼睛随时盯着的感觉,程萋萋自然不少,也并不过问他们这一路上吃饭住宿如何解决,只管自己走自己的。

    那五六人原本想着程萋萋一介弱女子,即使拼尽全力先奔逃一天,他们几个也完全能够迅速找到她。

    可没想到一个不留神,哪里还有娇弱女子的身影?

    他们反应过来全力寻找,再次见到并认出程姬的时候,已经来不及阻止她了。

    先前在那独眼异人的庄子上,她便了解了一些有关易容的东西,也跟着徐娘子学了一些粗浅的易容术。

    程萋萋先将自己易容成一个面黄肌瘦的少年,再将脸用泥涂黑,当然也没有漏掉脖子和双手。然后将头发扯乱,散几片枯叶和几根小细枝条。至于衣服,则是怎么显得破烂可怜怎么来。

    片刻工夫,她就成功变成了一个流浪逃荒的小乞丐。

    眼下南疆在找她,卫肃的人在找她,楚人也在找她。

    程萋萋知道此行凶险异常,所以尽可能低调行事。

    若她这边刚暴露身份,那边南疆首将的案几上就会有详细的呈报密信。

    也不知走了多久,程萋萋只觉得随着自己越走越远,眼前的光线也越来越亮,周围的树也越来越稀疏。

    应该快要走出这片林子了。

    程萋萋屏气凝神,更加不敢大意。

    突然,一股异味从远处飘来,像是牛马身上的气味。

    然后,脚步声、交谈声、车轮转动声……逐渐清晰起来。

    “喂——什么人在那儿?”有人举着火把冲程萋萋的方向喝问道,听声音,像是个中年汉子。

    不一会儿,程萋萋感觉眼前一亮,有些刺目。再一抬眼,武士打扮的人已经转过身,朝不远处喊道:“东家!是个小乞儿。”说着,把大刀往腰间一别。

    原来是个商队呀。程萋萋闻言,立即缩在地上,低着嗓子哭:“好心的大老爷,求您收留小的吧!小的吃得少,能干些粗活,绝不给大老爷添麻烦!求求您,发发善心吧!”

    于是,程萋萋声泪俱下地讲述悲惨身世,表了无数忠心,再加上她一脸人畜无害、可怜无比,最终被那个吴姓商人留了下来,成为一名打杂的小厮。

    她在队伍的最后面的牛车上捡了处角落安静缩着。

    牛车不比前面的马车舒适,不仅颠簸、气味大,而且无遮无挡,能感受到秋末刀子似的寒风。

    唯一的好处大概是——传音效果极佳。再加上程萋萋自小六识过人,许多事情就自然而然地了解个七七八八。

    说来也巧,这支运布帛的商队要去往连城,途经安南军驻地,与程萋萋正好顺路。

    一路摇摇晃晃,商队却渐渐慢了下来。

    “前面就是安南军的大营所在地了。”

    “雁过拔毛,少不了去层皮。”

    “这年头,当官儿的有几个不贪?”

    “得了吧!武官拿了钱还能保他那儿的一亩三分地安全。若是文官,什么本事也没有,净落得一张嘴皮子。也就收钱的能耐大。”

    “这百足之虫,怕是未死先僵呐。”

    ……

    程萋萋暗自攥紧那枚装有黑色小盒子的翡翠戒指,陷入了沉思。

    就凭这不到十钱重的信物,真的能调得动五万安南军吗?

    那可是楚国镇守边境的叫的上名号的军队啊!

    正在思索间,牛车突然在剧烈晃动后停了下来。随之而来的是一阵骚动。

    “把值钱的东西和女人留下,爷爷我今儿就放你们过去!”

    一群穿着夜行服的蒙面人耍着明晃晃的刀,片刻工夫就将整个商队团团围住。

    几个镖师本想出手,却被那吴姓商人给拦了下来。

    “小人做的是小本生意,不值几个钱。况且我这儿全是糙汉子,没有什么您要的小娘子。这年头,我们做买卖的也不容易,您看——您行个方便,让小的们过去吧?”

    那强盗却是一句也听不入耳,挨个搜了起来。

    “我呸——穷得没边儿了!”

    “就你这几匹烂布,白送给老子都不要。”

    “真他娘的扫兴!”

    运的布帛被刀挑的破絮般散乱堆着,一干人等也被提溜出来瞅了个遍。

    “你,过来!”其中一个蒙面人的火把在程萋萋面前停留了一下。

    “头儿?这瘦干巴的黑小子,喂给狼吃都没有二两肉,要他干嘛?”

    被称为“头儿”的蒙面人冷哼一声:“你懂什么?”说着取下腰间的酒葫芦,往程萋萋脸上一泼,“还算清秀,带走!”

    另一个对刚才发问的耳语道:“害——上面的人可不就好这一口吗?”

    程萋萋没有反抗,只表现出怯怯的,却很听话顺从的样子。

    挣扎只是徒劳,而她也不能怨那些商人。

    几个人骂骂咧咧,最终把几匹用来拉车的马牵走不算。临了了,看见那吴姓商人镶着银的帽子,也一把扯下来自顾戴上,这才作罢。

    待人走远,望着一地鸡毛景象,几个镖师忍不住问:“东家,方才为何拦着不让我们……”

    “这是哪儿?”吴姓商人叹了口气。

    “安南军的地儿。”

    “所以啊,还是不要多事为好。”

    此言一出,那几个镖师都沉默了。

    是的,这是哪儿?这儿可是安南军的地盘,怎么可能允许有土匪、强盗来自己地盘撒野?

    监守自盗,不过如此。

    倘若和他们硬碰硬,到时候损失的可就不止几匹马和一顶帽子了。脑袋还在不在脖子上都两说。

    程萋萋被蒙了眼睛,堵住嘴,又在马背上颠簸了大半个时辰才停下。

    果然,和自己预料的一样。

    监守自盗!

    贸然找个身份自己进来肯定难,如今倒是省去一番工夫,少了嫌疑。

    大概是要把她献给“上面的人”的缘故,那群人没有十分为难程萋萋,只把她扔在了一出类似烧火营的帐篷,便离开了。

    不过是换了个地方睡觉而已。程萋萋想,相比于其他地方,这里最安全不过了。

    至少,南疆人的手,应该还伸不到安南军驻扎地吧……

    夜深了,此时不是用膳的时辰,也不会有人生火,营帐里阴冷冷的。

    之前程萋萋为了博取商队同情,更是将自己弄得衣衫褴褛。

    重活一回,这还是头一遭。

    如今却到了这般田地。程萋萋多多少少有些感慨。

    但是她明白,此次若不能解了困境,日后只怕更加艰难。

    程萋萋借着微弱的月光,隐约看见脚边当做柴火的枯树干。

    楚国这棵大树,烂了芯子,未死先僵。

    可能是太困倦或这脑子里的弦绷得太紧,程萋萋不是自己醒的,而是被人吵醒的。

    “喂!起来了!”

    程萋萋睁眼,便见着昨夜那个被称作“头儿”的人:短眉小眼,人中旁一颗黑痣分外惹眼。

    “算你小子好运!我待会儿领你去见贵人,你先随王妪去,把身子洗干净!”

    说话间,那人又转向身后王姓老妇:“机灵着点!这可是上头要的人!”

    安南军营!

    这群人竟然是要把自己掳入安南军营!

    程萋萋正愁自己要以何种身份潜入安南军营,用起翡翠戒指。

    这下,也算因祸得福。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卫肃派来的那五六人见程姬是被送到安南军营,便也将计就计,没有阻拦,而是选择了继续留在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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