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猫头吃飞醋

    大花:“但是我本来就会说话。”

    猫嘴张合,余幸再一次意识到这个世界如此魔幻,意识里知道是一回事,但真切体会到是另一回事。

    余幸伸手,摸摸它的脖子:“可是你的喉咙构造和人不一样,怎么能说人话呢?”

    大花没好气的扭过头去,开始梳理背部毛发。

    余幸托腮看着,时不时指挥:“...右边,右边还有乱毛。”

    待梳理的差不多后,大花跳下凳子,变成了凌朝。

    他身上穿了一件月白色单衣,但进门那会儿还是黑灰色,余幸好奇道:“你们每次变身都能自带衣服吗?”

    凌朝:“...颜色根据自身的毛色可以变。”

    比如他能选的有白色或者黑灰色,而玄猫就只能有黑色。

    余幸真心诚意的夸赞:“那还挺方便的。”

    凌朝抬眼看她:“你把余云辉领回来,以后怎么打算?”

    余幸讪讪的:“我原本以为没这么简单...没想到就填了个表,又交了钱,就能把人领走了。”

    凌朝道:“因为鸭脚港没钱。”

    如果是在桾都,就算要把人捞出来,不仅程序更加繁杂,所耗费的钱财也要翻上几倍。

    余幸:“他其实人也不坏,就是运气比较差,我想着,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呗...”

    说起来,两人运气都不算好,都落在下城区,那个地界是个有力气都够呛能吃上饭的地方。

    余幸好歹还有点手艺,又是惯常在街边摸爬滚打的,但余云辉一个收租的,在这天寒地冻的地界,他能做的事情就更少了。

    “反正雇人也是雇嘛,店里本来也是包吃包住,大不了就是把费用从他的工资里慢慢的扣,也不算亏太多。”

    凌朝:“那就让他留在鸭脚港就是了。”

    余幸:“我也这么想的。”

    虽说她掏了赎金,可也从没想过要用这个由头把人拘在这里。

    鸭脚港更靠近港口,要是哪天他想明白了或者决定要走了,随时可以做船到天南海北去闯一闯。

    ......

    隔天,余云辉拜托余幸一起去一趟巡城处,取回他落下的背包——余幸作为担保人,也必须要去签字。

    这当然是小问题,两人顺利来到巡城处,拿到了背包。

    余幸:“你检查看看,里面的东西有没有少。”

    于是余云辉就把背包哗啦啦的倒出来,包里有很多东西,其中最显眼的是一大摞书本。

    余幸眼尖的看到其中有华国顶尖名牌大学的毕业证书,还有许多写了外文的各种文件证明,她虽然没有多少学历,可这点还是能看得懂的。

    “这些是——”

    “是我之前读书的证明文件。”

    余云辉挠挠脑袋,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嗨,放在现在,都是些没用的东西。”

    余幸失声道:“怎么会没用!”

    怪不得这人二十六岁还没工作过,她还以为是因为家里有矿,原来人家是学业未完,妥妥的大学霸来着。

    “这么多证书,你以前是学什么的?”

    余云辉老实回答:“动力学和机械工程学,我毕业后去国外进修了两年,这些证件是...进修的意思就是换一个地方继续做实验和学习。”

    余幸已经不能形容自己的激动心情了。

    动力和工程——这是不是意味着,有生之年,她可能坐上小汽车了!

    她按捺着自己的心情,道:“那你现在还是可以继续学习啊...也不耽误。”

    余云辉却摇头道:“我现在能吃饱饭就很好了。”

    余幸:“......”

    先前她只怕这人过于眼高手低,不肯脚踏实地,现在可好,正是反过来了。

    “也不是这个道理,读书多总是好事,你要是有什么困难,能力范围之内,我也是愿意帮助你的。”

    余云辉什么都没说,背上背包,跟着余幸回到了快餐店。

    他的打工生活适应的非常好,人虽然长得瘦,可是手脚勤快,虽然偶尔会因为不习惯而显得笨拙,但态度是诚恳的。

    只是余幸经常觉得可惜——这样的人才,又是在这个时代,他是独一份,再没有别人能把这些知识传授或者应用了。

    于是她找到凌朝商量:“我考虑带余云辉去桾都。”

    凌朝睁大眼睛。

    余幸:“他有能力,只是运气差又缺少一个机会,我不能用一点吃喝报酬让他留在这里,这是对他的不负责任。”

    凌朝把牙咬的咯吱咯吱响:“那你还想怎么对他负责任?”

    余幸沉浸在自己的思考里:“他这样的人,完全可以自主谋生,做他自己想做的事情。”

    一边说着,认真道:“我想,他以后开个玩具店铺,做点私人定制什么的,应该还是有市场的...也不耽误他做研究做实验。”

    在桾都,有钱人遍地都是,他们也乐意为精巧玩意儿花钱。

    可能前期也需要一些本钱投入,但余幸乐意出这个钱,就当是投资,风险也担得起。

    凌朝心里那个犯酸的劲儿上来,梗在胸口,他倏然起身:“——你说实话,我到底哪里不如他们?”

    先是于三儿,黑壮的跟乌木塔似的,然后又是这个余云辉,瘦的跟鸡崽子似的。

    谁都能入得眼,就他不行!

    余幸结巴:“怎、怎么突然说到这个?”

    凌朝往前迈步逼近,但气势上并不迫人,反而带着一股鱼死网破的悲愤:“你别想逃避——你说,我要怎么做才能被你看在眼里?我到底哪个地方比他们差?”

    他眼圈发红,仿佛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了似的,吓得余幸手忙脚乱解释:“没有啊,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对余云辉只是惜才,他又是我老乡...没有别的,我才认识他几天啊。”

    “那于三儿呢!”

    凌朝凶巴巴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下城区的时候就觉得他好!”

    余幸:“......”

    咳,于三儿...是很符合她的审美。

    人又踏实,又上进,虽说沉默寡言了些,可也不是什么缺点。

    余幸:“那也不能说明什么...我跟他一共也没说过几句话,又不熟。”

    凌朝不依不饶:“不熟他会把簪子送到桾都去?他连地址都知道!你们肯定私下里背着我有来往!”

    余幸耐着性子继续解释:“地址,可能是苔嫂子说的吧...但是我已经写信拒绝了。我跟于巡城使不合适,他...以后自然有别的良人。”

    凌朝抓住重点,将信将疑:“你真的拒绝他了?”

    余幸无奈:“千真万确,包裹也一并送回去了。”

    凌朝:“可是你不是觉得他好吗?为什么要拒绝他?”

    余幸突然鬼使神差的道:“可能是觉得你比他更好?”

    凌朝:“......”

    他突然就把腰背挺直了,眼神自信:“我确实是更好。”

    余幸:“......”

    她别过头去,笑出声来。

    凌朝凑过来,要贴着人——这点习惯倒是跟大花一样。

    可他那么高,只两步就把余幸挤得站立不稳。

    余幸伸手推拒:“差不多行了,你要把我挤到火炉上去了...那就这么说定了,带他去桾都。”

    “不对,我被你绕糊涂了,这事儿还得问过余云辉本人,得他自己同意才行。”

    凌朝不爽道:“他有什么不同意的?你把他赎出来,他就得听你的话。”

    这就是文化上的差异了,余幸无奈道:“我只是把他赎出来,又不是要把他收奴隶...他当然还是有自己做主的权利,不能强求的。”

    当天晚上,凌朝睡在外间炉火旁的垫子上。

    他早这么习惯了,余幸也没有异议。

    可在外面的一众伙计眼里,就是这个俊美的男子来的频繁,和老板关系十分好,且两人时常一起走到房里去,连过夜都没再出来。

    这几乎就是板上钉钉的关系了。

    那些婶子大娘都是敢说敢聊的,纷纷给她出主意,说那男子的挺拔身板和俊俏长相,都是百里挑一的好,让她一定要好好把握。

    余幸:“......”

    大花率先叫起来。

    择菜大娘笑的前仰后合:“你看哟,连它都赞同呢,我看咱们店里真是喜事将近了。”

    余幸落荒而逃。

    就这么过了三五天,鸭脚港上天气回暖,渐渐地船只也多了,余幸便经常在早上时候,坐着盐二驾的车去港口收海鲜水货——余云辉也跟着。

    他的态度一直很积极,大约是知道回去的希望渺茫,想更了解这个世界一点。

    但每每只要余云辉跟着,大花就要跟着。

    它趴在边上软垫,背对着余幸,对余云辉虎视眈眈。

    余云辉也不知道,为什么老板养的这只猫似乎对他的意见格外的大——他本身不是什么有动物缘的人,可也从来没这样招嫌过。

    也曾试探讨好,试图修复关系,但这只白底狸花猫昂首挺胸的从他面前过去,顺带还斜着看他一眼,那眼神里十足十的挑衅和看不起。

    对此,店里的人都笑着安慰他,说这猫一向是这样惯了,除了老板的面子谁都不给。

    但猫的话,大概都会喜欢吃鱼吧?

    余云辉从收来的河鲜框里拿出一条银色小鱼,那鱼滑溜溜的,还有力气鲜活乱蹦,他颤巍巍的将鱼往前递了递:“...乖猫猫,小花花,要吃鱼吗?”

    “......”

    大花一巴掌把鱼拍飞,脊背上毛竖起来,嘴里呜呜一大段。

    余幸:“不许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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