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

    “越向北,天气就越来越干燥,热浪随风而至。火车并非直达,中间要换乘一趟,很遗憾,我忘记了那天的换乘地,所以无法指引你。收拾行李,下车,车站简陋且来往稀疏,向远看,有一片白杨林。白杨的叶子随着热风沙沙作响,闪着耀眼的银光,不知道为什么,在那时,我才真正感觉到今夏的炎热。

    周盼山,如果有时间,也请你看一看。

    我与它相见时,如同久违的爱人,我与它分别时,已是相连的至亲。”

    (二)

    零四年夏,风和日暖。三月莺飞,杂花辞树,又是一年春光好。

    我写完诊断书,递给面前的女孩:“去做个检查吧,现在还不能看出来什么。”

    女孩明显不悦,蹙了蹙眉,问我:“严不严重啊?怎么还要做检查?”

    我笑:“做了检查才知道严不严重,你可以不做啊,生病的又不是我。”

    她“哼”了一声,从我手里扯过检查单,伴随着刺啦的声音,关上门,气鼓鼓地走了。我并不在意她的态度,悠闲地往靠椅上一躺,开始闭目养神。

    今天的太阳格外的好,我的诊室是整个医院最好的位置,那些阳光毫不吝啬地铺陈到我身上,我也毫不吝啬地汲取着生命给我的馈赠。窗外的蝉扯着嗓子乱叫,蛰伏七年,一朝破土,自然要好好鸣上一番。

    只是这种清净总是难得的。

    门在这时推开,我微睁着眼,看见一张陌生的脸——十七八岁的样子,说不上特别好看,但有种不一样的感觉。我无法形容,这孩子并不在外貌上多么突出,但眼神中是少有的坚韧。

    他有着少年特有的羞怯,在看到似乎把我吵醒时,不自觉往后退了一小步,说了声抱歉。

    “别抱歉了,说吧,哪不舒服?”我有些不耐烦地坐起身,重新回到医生的角色。

    “我叫陈邶风。”他说,“我是来找人的。”

    这是他的第一句话。

    “我来找宋尔。”

    这是他的第二句话。

    我愣了一下,看向他,他说他叫陈邶风。

    关于这个名字,我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得上极为熟悉。因为我曾在宋尔给我的信中,见过它无数次。

    (三)

    我曾有两次失去宋尔。

    但幸好,仅是在距离上。

    第一次是一年以前,宋尔高考发挥失常,被她爸妈从祁镇接到远在千里之外的澄州复读,走的时候一个招呼都没打,安顿好之后才给我寄了封报平安的信,说自己一切都好,让我勿挂勿念,顺便让我照顾好自己。

    现在想来,那似乎是唯一一封没有陈邶风名字的信,也是唯一一封专为我而来的。

    此后她也常给我写信,无非一些生活琐事,二三言语之间,倒也不乏那年少女独有的情怀,我毕竟长她几岁,对于她的文字,我在几年前就皆了然于心。

    就是在那时,陈邶风嵌入她的生活里,和那些字句血肉相连。

    也唯有他,是我竭尽所能,绞尽脑汁也无法在脑海中构想出来的。原因无二,在宋尔的信里,永远无法客观的看待他。

    只是我没想到,有一天,陈邶风会不远千里地来寻找她,如果她知道,大概是会开心的。

    毕竟此时,他也不过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

    而太过不巧,宋尔第二次离开我,就在他来的不久之前。和她去澄州时一样,是在一个连燥热都来的猝不及防的夏天,所有的离别也如这盛夏,在我无法望见的黑夜里悄然生长,让我猝不及防。

    可我始终坚信,这是命中注定,我要做的和我能做的,都只有接受。所以这也注定了,我永远都无法像陈邶风一样,试图用自己的双手与奔流的命运做抗争。于我而言,困兽之斗。

    宋尔在临走之前,特意向我交代了陈邶风,这倒也好,也省的我再费心敷衍他。于是我按照她之前的话,原样复述给他。

    “宋尔走了,她会回来。”我说,“不会有多长时间,我跟你保证。”

    我天生不会撒谎,一说谎话的时候,小动作特别多,所以每次都会被宋尔一眼看穿,无论是小时候还是长大了,我从未成功地骗过她一次。可是这一次我成功骗到了陈邶风。

    他对我的话深信不疑,甚至没有任何犹豫。我曾在美国读博的时候交过一个学心理学方面的女友,她告诉我人的大脑都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相信,如果一个人相信了一个几乎不可能的谎言,那么大概率,他已经退无可退了。

    现在的陈邶风是这样吗,我不合时宜的想。

    他又问道:“她为什么要走?”

    这个问题宋尔倒是没有给我可以提前参考的答案,我只能选择对我自己最有利的回答。

    “她生病了,很严重的病。”

    “会好吗?”

    “会好。”

    不出所料,他又相信了。

    我全身戒备,准备应对他的下一个问题。

    只不过他似乎并不打算在此多叨扰,礼貌点头谢过,记下彼此的联系方式,前后不过五分钟的时间,匆匆赶来,匆匆离去。

    我怔怔地看着他离开的背影,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有一种以前从未有过的感觉。像是被人扼住喉咙的窒息感,而我清楚知道那双要我命的双手的来源,同样的,那也是我的救命稻草。

    我关上科室的门,坐回自己的办公桌后,拉开抽屉,拿出深藏在里面的,一封封堆放整齐的信件。

    我拿出最上面的一封,展开,是第一封。

    “展信安,以前你总是告诉我外面的世界有多大,总是没机会看,这次倒还算是个不错的机会。听说澄州很大,是祁镇的好几倍,不知道那里还不会不会有如我们这里一样满山遍野的桃树,如果有,回去的时候我会给你带桃子,看在我对你真心实意的份上,就别怪罪我不辞而别了吧……”

    我从没怪过她任何,相反,那天她走的时候不辞而别也并非刻意而为,而是因为我那天一整天都在手术室里,没给她留出足够的时间来道别。直到我闲下来了,能望见的,也只剩被铁轨抛诸脑后的尘土。

    (四)

    我与宋尔相识已有十七余载,青梅竹马虽谈不上,情深义厚听起来也很别扭,但如果真的要有一个词,或者一句话来形容她在我生命里的位置的话,我觉得更应该是伴生体。她像是我的伴生体。

    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我与她血肉相连。

    我出生在此地,我的根在这里。可是宋尔不一样,她是一岁多的时候来这里的,被她爸妈抱来,放到她姥姥姥爷家里。我妈一直就喜欢女孩,还喜欢多管闲事,知道隔壁沈奶奶家有小姑娘来了,立刻就拉着我端了碗五花肉就去看,那五花肉不是给小宋尔的,是给她妈妈吃的。

    我当时只有三四岁,没听大人那些寒暄的话,自顾自地就去了屋里面看这个小妹妹,她全身都被小被子给裹着,只露出一张皱巴巴的小脸,又黑又瘦,像个小耗子一样。

    我皱着眉,说了句:“好丑。”

    谁知道这小老鼠竟然听得懂我说话,当即嗷嗷大哭了起来。

    大人们被她的哭声引了过来,我妈脸上不好看,没说两句话就拉着我走了,回到家就揍了我一顿,还嘱咐我不要欺负妹妹,妹妹很可怜的。

    我懵懂地点头,彼时,还不明白她口中的“可怜”,到底是什么意思。但为了不挨我妈的打,我决定照她的话做,好好照顾这个妹妹。

    宋尔几乎是我带大的,从会走路就跟在我后面跑,我也不干好事,上树掏鸟蛋,下河摸鱼虾,样样在行。但祁镇的人,始终都不曾将我归为坏孩子的那一类,原因无二,这些劣迹在我天才的光环之下,多么微不足道。

    既然是光环,那么都不过是他人加之与我的。

    我不懂他们对于天才的定义到底是什么,在我眼里,这不是我的能力,也不是我的枷锁,和吃饭睡觉一样,我的头脑从来不是我妄图炫耀的东西。

    我几乎没有所谓的小升初,初升高的紧张,在我九岁那年,我就直接进了市里的少儿班,那里是和我一样的人,在我们之间,也或多或少有些共同点,这些共同点,在褪去他人加诸的光环后,都是血淋淋的缺点。

    十二岁,我和其他和我一样的孩子去考大学,靠数学物理竞赛获得保送985的资格。

    我妈一直不同意我去考,她更想我去学文,学地理,然后子承父业。

    我爸是地质勘察员,工作时死在雪山上。他死的那天,我还差一个月就要出生了,鉴于此,他的工作单位拖了一个月才把噩耗告诉我妈。

    那天我妈没哭,之后我妈也没哭过。她只是静静地说,可惜了,没见到孩子。再后来,她给我起名,叫盼山,周盼山。

    其实包括我,谁都知道,我妈盼的不是山,是死在山上的人。

    我妈从小给我说,让我以后努力像我爸一样,说的我耳朵都出茧子了,但是收效甚微,我都是左耳进右耳出。做地质勘察员太危险了,我不是伟人,甚至连善人都算不上,所以我不想死,于是我尽力做个好人,在院校选择时选了医学院。

    那是我妈第一次哭,准确来说,是我第一次见我妈哭。她大叫着让我从这个家滚出去,与她的歇斯底里相比,我冷静的近乎冷漠,收拾了我的行李,用我攒了几年的零花钱,让少儿班老师带我离开了祁镇。

    那时候我对宋尔就是不辞而别,稳定后,写信就成了我们的默契。

    我妈远没有我冷漠,她拒绝和我说话,却让宋尔帮忙把钱寄给我。

    再后来,我一个人漂洋过海,去美国读硕读博,再回来建设祖国,我和宋尔的信从未断过。但我和我妈的真正破冰,是我执刀的第二年。

    那时我小姨冠心病发作,我给搭的桥,出来的时候我妈就扑到我身上,不顾我手上的鲜血和还没脱下来的手术服,一股脑将眼泪鼻涕都蹭到了我身上。

    那时我已长大,可我仍不懂我妈。

    (五)

    下午女孩就带着报告来了,我仔细看了两遍,又问了些她最近的症状,得出一个结论。

    “很不幸,是心脏衰竭,现在状况很不好,以国内现在的技术,治愈的希望很渺茫。”

    女孩的面色越来越凝重,几乎是颤抖着问了一句:“如果治不好的话,最严重会怎样?”

    “会死。”我毫不避讳地说,“某种程度而言,这是比癌症更严重的病症,在我的角度,还是希望家属可以来一趟再细说。”

    我想她应该明白了我话里隐含的“时日无多”的意思,她的脸色变得煞白,我后面的话几乎都没听进去就失魂落魄地离开了。

    我当然理解这种感受,二十岁,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怎么能一下子接受自己快要死了的这个事实,换谁都会受不了的。而我这个替死神下达命令的人,当然就显得无比残忍。可我也没办法,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谁让她倒霉呢?

    晚上的时候女孩的家人就陪着她一起来了,一大家子人,爸爸妈妈弟弟,还有一个染着一头黄毛的男朋友,各个眼睛肿的跟个胡桃似的。

    他们还没说话,我的头就开始疼——到时候估计又要上演一出哭天抢地的戏码了。不出我所料,没说几句话,家属又开始哭,我把那个患病的姑娘安顿在我的办公椅上,将家属带出办公室说话。

    “现在这个情况已经不建议留院观察了,毕竟这也是没意义的事情。”

    我话音还没落地,脸上就突然一痛——是那个黄毛,生给了我一拳。

    “你他妈胡说什么!”

    我被打的歪了一下身子,扶住墙重新找回重心,看着黄毛说,“她有百分之七八十的几率会死,就算那百分之二三十存在,也一定是我给的。”

    他大叫着骂我,还要找院长投诉我,我没理会,给主任打了电话,让他帮我处理眼前的糟心事,我只负责拿手术刀和看病,他们要哭就哭,只要别在我面前影响我就行。

    我知道我不会被开除,毕竟我有着任何一家比他们规模大上个几倍的医院都无法拒绝的优越条件。之所以在这个小县城上的三甲就职,不过是因为它离我的祁镇比较近而已。天才总是恃才傲物的,我不知道我算不算,但我面对家属或患者的眼泪,从来没有同情和怜悯,只觉得他们吵闹,吵的我心烦。

    直到他们一家人又哭哭啼啼地走后,我才终于可以静下心来,退到我的办公桌后,贪婪地汲取着那些发黄信件中所能给予我的养分。

    可在那些信件中,有一封是不属于我的。

    那种窒息感又涌了上来,掐住我的脖子,让我几乎无法呼吸。

    我忘记告诉陈邶风,有时间去西北看看,那里有她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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