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雀

    “她好脆弱”。

    在宋宅的惊鸿一瞥,让裴子生心里莫名地就冒出了这个想法。

    宋一蔓是天生的冷白皮,白得透明,有时候能轻易透过薄薄的皮肤看到藏在下面的血管,被精心呵护长大的少女皮肤稚嫩,轻轻的擦碰就能让受损的皮肤泛红,有时候严重一点,皮下的出血好几天都不会消下去。

    这人不喜欢涂胭脂,但是每次不小心磕伤了,或是不知怎么弄出来的瘀伤,都会抹一点雪花膏掩盖掉,因此裴子生总会时不时盯着她看,去找那些不仔细看就发现不了的淤伤。

    和现下流行的时尚不同,赶潮流的夫人小姐们穿着洋装和旗袍,美得热烈张扬,但她是美得内敛淡雅,恰似宋敢收藏了多年的顶级清茶,刚含入嘴里不觉有什么,咽下后却是从嘴到咽喉都留有茶香,令人流连忘返。

    但恬静淡雅的宋一蔓,似乎什么也不关心,什么也不在乎,就连宋敢让她在裴子生和邓承武之间选一个人的时候,她的眼里都无波无澜,视线总是不经意间飘到手里的书,也不太认真听宋敢说话。

    然后她手里的书被宋敢抽走,她的神色这才稍稍发生了变化。

    可能是没记住看到了第几页。

    裴子生想。

    他有点无措。

    因为他一开始的目的是阻止邓承武和宋一蔓结婚,为此他率先出现在宋一蔓面前,以自身为对照恰当地让邓承武表现得不尽人意,尽管知道宋一蔓的意愿在宋敢心里根本不算什么。

    宋敢是一个理性又感性的人,理性在于,他不会被情感困扰,感性在于,他可以为了怀念亡妻,精心雕刻般地将宋一蔓培养成他想要的模样。宋一蔓是任宋敢雕琢的木偶,创作者倾尽心血创造出来的人偶,创作者的思想就是她的思想,所以,她没有自己的思想,就算有,宋敢也不在乎,所谓的二选一,不过是形式上的“挑选”罢了。

    但是在宋一蔓被抽走书后漫不经心地抬眸,与他视线相撞的那一刻,裴子生忽然生出一种想法——娶她,也许不错。

    这个念头刚萌生就被裴子生掐断。

    生于北城,从小就被培养成一个出色的卧底、间谍,没人教过他怎么结婚娶妻,怎么在这个动荡的时代里护家人安好,更别提如果对方是敌方军阀的女儿,且如果和宋一蔓真的成了,那注定是一场悲剧。

    “头发。”宋一蔓突然开口。

    裴子生愣住,确认宋一蔓是在跟他说话,有些迟疑:“什么?”

    眉眼弯弯,宋一蔓微微笑着,伸出食指指了指自己左侧的头发,礼貌说道:“翘起来了。”

    裴子生下意识摸向头发,有些窘迫:“抱歉,大帅,我……”

    宋敢摆了摆手,并不在意。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后来也不知道正是因为这个小插曲,还是为了打压邓承武,宋敢将宋一蔓许配给了裴子生,也正是这样,给裴子生来了一场刺激又大胆的卧底新生涯。

    没人教过裴子生怎么应对新婚的妻子,在前往婚房的一路上,裴子生从结婚想到生子,从生子想到小孩读书,想得脑壳疼。他应该怎么面对宋一蔓?如果他们之间有了孩子,孩子的立场和他不同又该怎么办?若是有一天他的身份暴露,宋一蔓和孩子又该怎么看待他?

    他真的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了吗?

    婚礼是传统的中式婚礼,裴子生走进房间,下人们早早就离开了,所以房间里只有坐在满是红枣桂圆的床上的新娘子,她盖着红盖头,大红的嫁衣,大红的裙摆,更加衬得没有被遮挡起来的冷白皮肤似雪。

    掀起盖头,新娘子没有戴着特别沉重繁琐的首饰,她抬头,清秀的脸庞和稍浓的妆容有些违和,额头的一角被多涂抹了胭脂,但饶是如此,裴子生依旧能看到涂得发亮的额头下,淡淡的淤青。

    这是婚前宋一蔓不小心磕伤的。

    没出血也没肿,但是这小小的皮肤淤青,过了六七天都未能消去。

    “她好脆弱”。

    裴子生心里又跳出这个想法。

    婚后,宋一蔓被接到了裴子生买的小宅子,裴子生一直以忙事务的借口睡在书房,秋水来了之后,他不留宿的借口又多了一个,有时是带姨太太去看戏剧,任务耽误时间时就说带姨太太去城外郊游……后来这样的借口多了,宋一蔓就派人递话,说不必再报给她了。

    裴子生也曾担心过宋一蔓不高兴然后跟宋敢说这些情况,但她却自始自终都没放在心上,每天都待在裴子生为她准备的小院子,养了一些不知名的、像是路边随处可见的野花,每天视若珍宝地浇灌。她还在院子里搭了个藤椅,每天抱着搬出宋宅才被允许养的猫看书。她看书时有个不好的习惯,书打开到哪就是从哪看起,也不在意顺序,好像只是看着打发时间而已,看书的时候还会分心去摸躺在她腿上的小猫,小猫被摸得舒服了,眯起眼睛直打呼噜,有时候被摸久了不耐烦,会虚虚地用爪子挠她。

    裴子生很少去看宋一蔓,大多时候都是从她的小院子路过,每次经过她都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看见他了就远远地喊一声“二爷”,但有时候看见了也会当作没看见地继续看书,这时候裴子生会刻意停在门口一会,以分辨这人是不是真的没看见他。

    宋一蔓也从来没邀请过裴子生,两人一个不去,一个不来,就这样不远不近的,像是小孩子斗气一样暗暗较劲、保持距离。但每次裴子生路过那处小院,脑海里都会重现看到的画面,路过的次数多了,现在闭上眼,就能想象宋一蔓在以什么样的姿态坐在藤椅上,甚至连她的猫懒洋洋地伸懒腰都能想象出来。

    那只猫是宋一蔓捡来的,捡到的那天连绵细雨,裴子生刚回到宅子,管家就慌慌忙忙跑过来说宋一蔓不见了,整个宅里的人都在找,最后裴子生在宅里刚开始动工修建的院子里找到,宋一蔓在偏僻的角落躲雨,难怪下人们没找到她。

    被找到的时候,宋一蔓雪白的裙子下摆都沾上了泥水,身上的衣裙湿了一片,她背靠墙缩在角落,仰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等裴子生走过来挡住视线的时候,她才后知后觉地回过神来。

    “怎么跑到这了?”

    宋一蔓没有说话,摊开手心,只见一贯白皙干净的手上躺着一只小小的,蜷缩成一团的小猫,似乎是刚生下不久就被抛弃了,因呼吸起起伏伏的肚子上还连着脐带,身上的毛虽然脏但也没打湿,此时正躺在温暖的新被窝里呼呼大睡。

    “我路过的时候,听到了猫叫。”宋一蔓捧着小猫举到裴子生面前,伸手的动作令她露出了半截小臂,她看着裴子生,眼里有光,“我能养吗?”

    裴子生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他脱下外套团成窝给小猫,一手举着伞,另一手去拉宋一蔓,他看了看睡死过去的小猫,不自觉摩揣手心里的另一只手,心里由衷感慨——

    真小。

    刚出生的小猫很难养活,每两个小时就得给它喂奶排尿,宋一蔓不放心交给下人,自己天天看着,夜里一边打瞌睡一边喂小猫,有几次困得不行睡过去了,就稀里糊涂地被抱上床。小猫没奶喝就一直叫,加上又认人味道,别人怎么喂都不肯喝,没办法,剩下的工作就全交给对它来说还算熟悉的裴子生。

    小猫长得快,睁了眼之后就只认宋一蔓,不仅将夜里给它喂奶的裴子生忘得一干二净,有时还大摇大摆、摇头晃脑地无视他从他身边经过。还没长大的小猫经常四条腿各走各的,有时候会从斜坡上摔下去,摔得四仰八叉,好不滑稽。裴子生想起管家的话,说猫的性格随了宋一蔓,他默想一会,觉得说得很对。

    后来小猫长大了,体型日渐增长,没两年,就长成两只手都差点抱不住的模样,被宋一蔓宠得天不怕地不怕,到了远远看见裴子生都要哈一口气的地步。但这无法无天的小猫咪也被宋一蔓关过禁闭,原因是挠坏了裴子生买来准备给宋一蔓参加宴会的洋纱旗袍。

    旗袍下摆的刺绣被挠得失了美感,离宴会开始还有点时间,裴子生想让宅里的老人缝补缝补,宋一蔓却不想,干脆坐在沙发打定主意不去了。无奈,裴子生只好临时叫人带秋水去选合适的旗袍,回过头,宋一蔓却在用手摩揣这旗袍的布料。

    这大概是宋一蔓第一次穿旗袍,表现得有些不自在,但又恰将成熟的旗袍穿出了青涩的模样。她垂头默了一会,说:“听说你们这次举办的西洋宴会要跳西洋舞,我不会跳。”

    夕阳的暖光落在她脸上,裴子生想起新买的留声机,随手抽了张黑胶唱片,他拨了拨唱针,悠扬的歌声在厅里回荡,宋一蔓不解地抬眸,裴子生却不容拒绝地牵起她的手。

    “我们跳支舞吧。”

    “我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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