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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虚

    无根宫不大,里面供奉有太上老君,还有天、地、水三官大帝。

    山间树木多,树干笔直,高耸入云,山间砌成的石子路阶梯陡峭,体力不好的人,不轻易爬上山顶到达无根宫。

    据说无根宫很灵验,道观内灵气十足,流传最广的是有一位老道约百来岁了,下巴的白胡子拖得老长,还每日上下山,过着锄地种菜砍柴的日子。

    约好与盛厌秋去无根宫的这一天,包平乐往一大早就洗干净的头发上,抹上美发啫喱,把染黑的头发拨高。

    “你这是,和哪个女的约会?还难得的打扮起来了。”

    包与乐身着粉色睡衣出现在镜中。

    昨晚三舅妈带着包与乐来家中看望包雪梅,顺便住下了,包平乐今早起床洗头发弄出的动静,早就把包与乐吵醒了。

    包平乐在镜中左右看了看,确保今天的自己是百分百帅气,他理理身上的皮质黑衣,说道:“大人的事,小孩子少问。”

    包与乐说道:“哥,你和我差不了几岁,你只是刚成年,算不上是一个成熟的大人。”

    “我十九岁,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大人。”

    “那也只是身份证的假年龄,你实际年龄刚满十八岁。”包与乐扁扁嘴,“你们男生就算八十岁,心理年龄也只有八岁,不会成熟的。”

    包平乐随她怎么说,拿上车钥匙就走,包与乐拉住他:“哥,你去哪儿?带我一起去玩。”

    “你都说我是和女生约会,带你去做什么,嫌这天气不够亮?拿你当电灯泡。”

    包平乐食指戳上包与乐的额头,将她戳开了。

    即使是平时出门,包平乐都不乐意把包与乐带在身边,她一看见喜欢的东西,就要让自己买。

    再则,她长得实在太漂亮,与她走在一起,他们兄妹俩就是人们眼中的郎才女貌,没有人不会不把他们认作是情侣。

    包平乐不兴与自己的妹妹传绯闻。

    “走了。”包平乐最后再向镜中确认了下面容,出了门。

    包与乐追出来,看他骑上停放在楼道间的摩托车,手拧了拧油门,一轰油门就走了。

    为了这精心打造的发型,他连头盔都没带,冬日的寒风并不温柔,刮在包平乐脸上,像刀。

    也像一个发了疯的吹风机,把他用啫喱拨高的发型吹到像一片野草。

    他骑着摩托车到达盛厌秋家门口,正好碰上盛厌秋她大姨在院中翻晒干的腊鱼。

    盛厌秋她大姨没认出这个骑摩托的狂野男人是谁,问道:“你找谁啊?”

    “我找盛小妹。”看大姨没认出自己,包平乐说道,“大姨,我啊,包昌瑰的侄子,包平乐,去年夏天,你还给我小龙虾。”

    这一说,盛厌秋的大姨想起来有这号人,但还是没有认出盛平乐。

    这小子,怎么变了一个样。

    头发虽然变黑了,但头发像涂了一层油,油头粉面的,看起来更不像是一个好人了。

    “妮妮还在睡觉,你坐,我去替你叫她。”

    冬天是个好睡的季节。

    盛厌秋与包平乐约的时间是早上十点出发,但包平乐提前一个小时到达了。

    盛厌秋被大姨叫醒,坐在床上睁不开眼,还要听大姨坐在床边盘问:“你什么时候和那小子走得这么近了?他都不是你的驾校教练了,你们怎么联系上的啊?今天他骑摩托车来找你,你们要去哪儿?快开学了,别乱跑,年前镇上才死了一个人,那小子还被抓去警局审问了,小心点。”

    盛厌秋倒下床,继续睡。

    楼下响起几声摩托车鸣笛声,大姨推了推她:“听见没有,他在叫你下去了,我去和他说,你今天身体不舒服,就不去了。”

    大姨起身就要下楼转告包平乐,盛厌秋立马清醒,坐起来拉住了大姨。

    “大姨,别。”

    “妮妮。”大姨神色担忧,坐回到盛厌秋身边,“你千万不要和坏孩子打交道,玩在一起,尤其对方还是个男的……”

    话没说完,盛厌秋用手捂住了大姨的嘴:“大姨,我知道,我心里有数。”

    大姨拉下盛厌秋捂上嘴的手,说道:“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没法向你爸妈交差。”

    “从他们把我留在这里,就不需要大姨你向他们交差了。”

    盛厌秋拿过放在床头的眼镜,戴上后,穿上草莓图案的棉拖鞋就往卫生间走去。

    “你这孩子……”大姨望着关上门的卫生间五彩玻璃门,寻思着盛厌秋这孩子迟到的叛逆期,是不是终于来了。

    别家孩子的叛逆期在初、高中,会变得和长辈唱反调,而盛厌秋从小到大都听话,生活和学习都独立自主,从不让人操心,大姨还以为她没有叛逆期,没想到……

    简单漱洗后,盛厌秋换上一件高一时穿的紫红色花格纹大衣,围上一条黑色毛线手工织的围巾,背上双肩包就往楼下跑。

    大姨连喊她几声,她都不回头,坐上包平乐的摩托车就让他快开。

    在等待盛厌秋期间,包平乐坐在摩托车上,对着车镜将吹乱的头发全都顺趴下了,从一个外表狂野潦草的形象,变成一个乖巧的三好少年。

    他一轰油门,骑着摩托车就带走了盛厌秋。

    这让趴在窗户,连喊几声盛厌秋名字得不到回应的大姨,越瞅包平乐的背影,越像个人贩子。

    人贩子分两种,一种是拐卖儿童,拐走别人的儿子,卖去给他人当儿子,另一种就是拐卖妇女,把年轻女人卖去大山里,给老光棍当媳妇,生孩子。

    包平乐既不属于前者,也不属于后者,他是专偷少女心的人贩子,使用他的美貌把不谙世事的少女迷得五迷三道,骗取少女纯洁的初恋。

    盛厌秋坐在摩托车后座,双手没有抱上包平乐的腰,她只是扯着包平乐的衣角,以此支撑坐在摩托车上的平衡。

    冬天凛冽的风迎面吹来,冻到盛厌秋鼻子里有了清鼻涕,她逆风对包平乐问道:“没有头盔吗?”

    “没有,出门忘带了。”

    摩托车的速度,渐渐放慢。

    路两旁的树影,从模糊到清晰。

    盛厌秋感觉好多了,同时想着自己出门前,穿那一件有帽子的灰色棉衣该多好,而不是这一件没有帽子的大衣,连头都罩不住,只能拢紧围巾御寒。

    无根山位于小镇东侧,骑摩托车骑了一个多小时抵达。

    包平乐在山脚找了一处村民的房子,答应给人五块钱的停车费,把摩托车停在了村房的空坝中。

    盛厌秋从摩托车上跳下,搓着被冻红的手。

    “给你。”包平乐摘下骑摩托戴的防风手套,递给了盛厌秋。

    盛厌秋把冻红的手揣进大衣口袋,摇摇头:“没事,爬会儿山就热和了。”

    无根山入口有提示牌,从入口到一个叫‘泉涧林’的地方,需要爬一万步台阶,从立在山脚的地图可见,‘泉涧林’这个位置点,连半山腰都没挨到边。

    保守估计,爬上山顶,走到无根宫,至少要两小时。

    两人站在地图前,包平乐担心盛厌秋体力不行,半路还需要自己把她背下山,打了退堂鼓:“要不,撤?”

    “来都来了,不撤。”盛厌秋眼神坚定,拉了拉双肩包的背带,看向包平乐说道,“你不行?”

    包平乐一向不服别人说他不行。

    “我是觉得你不行。” 他先一步往上走,自信满满,“走。”

    两个小时后,离山顶还有最后两万级阶梯,包平乐脸被热到发红冒汗,他往地上一坐,屁股粘着地就不想起来了。

    他望着陡峭的石阶,喘着气说道:“我,我,我不行了。”

    他是真服了,这无根山怎么越爬越累,越走越陡峭。

    盛厌秋也喘,但没他喘的那么厉害,还能站立,而不是像他那样瘫坐在石阶上,走不动道了。

    “先歇歇。”盛厌秋从双肩包里找出矿泉水,发现矿泉水被喝来只剩最后一口,不可思议地摇了摇瓶身。

    明明记得喝了几口,怎么水就没了。

    当着发喘的包平乐面,喝掉最后一口矿泉水,盛厌秋不好意思,于是就把最后一口矿泉水让给包平乐。

    “谢,谢了。”包平乐口吐白气,连拧开矿泉水瓶盖都没了力气。

    他举着矿泉水瓶,留了一段距离,嘴没有挨上盛厌秋喝过的矿泉水瓶口,水柱淋倒入嘴。

    只有一小口水,远不能解他的渴。

    他已无形象,张开腿瘫坐出神。

    树林边的小路发出响动,一个头发高束的道士肩上挑着扁担走出来,扁担两头挂着两桶山泉水。

    在陡峭的石阶路上,肩膀担了两桶水的道士如履平地,桶里的水一滴都没漏出,向着山顶的无根宫走去。

    见此情景,包平乐高喊一声师傅。

    那一声师傅,回荡在山间,来回发出好几声壮阔的回音,犹如压在五指山下孙悟空,初见到唐僧时的激动。

    唐僧是为孙悟空揭下了五指山上,如来佛祖贴的符,救了孙悟空。

    无根宫的道士是用水,解了包平乐的渴,等同解了包平乐的燃眉之急。

    “福生无量天尊,二位得走快一点了,错过了观里中午的斋饭,山上就没有吃的了,饿着肚子下山艰难。”

    道士挑起包平乐饮过的水桶,向他们告别,往山顶走去。

    盛厌秋正想催包平乐,包平乐单手比出一个五:“再给我五分钟,我再休息五分钟就好。”

    这男人还没到二十岁,身体怎么能这么虚?盛厌秋从上到下打量着包平乐,想道,该不是交过太多女朋友,把身体搞的这么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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