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 违和

    ***

    玛尔斯几乎是撞进华尼托的办公室的。

    好在这个点研究大楼里没有人,不论是研究员还是维修工都还在寝室里安睡。华尼托当然也不在,所以玛尔斯才放心来。他本意是想去南极的,但拖着一身伤,他在传送装置里走不很远。时空的扭曲会对人体造成不适,常态下可忽略不计的不适在伤情重时就体现得淋漓尽致了。玛尔斯无法只能折中来了西伯利亚。

    他没有回他的地盘,他现在这副模样回作战部,并不安全。那是个讲究效率和弱肉强食的地方,他一直高高在上因为他战无不胜。可现在的他,显然随便什么人都能撂倒。玛尔斯步伐虚弱,花了不少气力才歪歪斜斜挪到华尼托的办公桌前。门口到办公桌的这点路,已让有些喘不过来。他撑着桌沿缓了缓,没有坐下,怕他身上的血污弄脏她的座椅。

    和旁人以为的有别,他们之间边界感拿捏得极好,这样不请自来对方的地盘,是头一次。事急从权,他小声安慰自己。取了她未开封的矿泉水润了润嘴唇,他没有多喝,心脏跳得像要蹦出来,吃喝只会让他更不适。

    他的耐力从来是不怎么好的,和蝙蝠耗了那样久,半靠着毅力,半靠着蝙蝠有心和他磨。对方要真不遂他意,追着他近身肉搏,用不了多久,他大概能被打得差不多浑身骨折。不是他夸张,就冲着蝙蝠那身力气惹不起。他本人的身手其实不差,甚至称得上极好,就是体力更不上。小时候不肯跑步、拉练被打骂,师父总说他“你这样子偷懒是害自己。遇上了高手是要吃亏的”。可他小时候性子很倔也一身反骨,觉得师父就是爱说教不当回事,等真想当回事的时候也迟了。

    喝了水,缓了缓,稍有些放松的身体疲惫和疼痛顷刻间袭来,恨不得就四仰八叉躺在地上睡一觉再说。但是不行。玛尔斯强迫自己抵制住身体摆烂的信号。这一身伤不好好处理,睡醒起来只会更糟糕。他在华尼托的抽屉里找到实验用的塑胶布,取了两张铺在地面,才脱下那件对他已算累赘的外套。他也没藏多少武器,暗器在和蝙蝠交手的那会都扔完了,衣服上只剩下兜里一把匕首。另一把在腿上。

    蝙蝠说得不错,玛尔斯的身量对这个身高的男性而言,显得单薄也消瘦,脱下外衣,露出包裹身形的作战服就更为明显了。尽管不是真的瘦,看似薄弱的线条上都覆着一层肌肉,是常年严苛训练才能有的紧致和结实。但不妨碍他从小就被人嘲笑“像个女人似的”,虽然已有很久没有人敢对他说这话,可他还是留下了年少时的习惯,不再于外人面前露出身线。

    护甲已没什么用了。蝙蝠的拳头和腿风不遗余力,蝙蝠镖又快又狠,玛尔斯的护甲被打穿的、划破的地方多得已没有修补的意义。他扯断有松动的绳结,摘下护甲,扔在外衣上。身上只剩的一件作战服,被血黏在伤口,就没那么好脱了。断了的肋骨,发疼的肩胛,还有全身上下被揍得不知道多少青紫,在此刻齐齐向他大呼小叫。玛尔斯抬手去揉右肩,左臂绕过胸前牵动皮肉,断了的肋骨又痛得他倒吸一口凉气。若非朗姆洛最后的障眼法,他这右肩再多挨几下,连把锁骨折断估计也不远了。

    玛尔斯从华尼托办公桌底层的柜子里抽出医药箱。他现在的身体就像堆快散架的积木,就连这组简单的蹲下、跪地、弯腰、取出的动作,都做得碰哪疼哪。膝盖磕得乌青,脚踝和小腿肚也被蝙蝠的蛮力掐出瘀青发紫。过于频繁的腾空出腿全靠腰发力,把腰肌拧得大概有些损伤,弯个腰都酸疼得好半晌才能直起。臂肌更不用说,肌肉发酸,已使不出什么劲。但凡他再多待会,恐怕只有被暴揍的份了。

    华尼托的习惯很好,东西理得极整齐,这替玛尔斯省了不少气力,他也没多少气力能耗了。外边常说玛尔斯近些年不怎么动手了,惜命了。倒也不是。他一直知道自己的短板,往上爬的时候,大家都是小喽啰,谁不做些不切实际又遥不可及的大人物梦,像他这种不要命的打法,看见他都怕——他不怕死,别人可不想死。那些人管他叫“疯狗”,他知道,他都知道。不过是近些年走得远了,站得高了,没人敢这么侮辱性得叫着罢。

    他翻出剪刀,用酒精棉球仔细擦拭,自肚脐往上剪开作战服。他剪得很小心,可还是难免牵动伤口,反正夜深人静,他不必揣着端着硬不吭声。旁人都说华尼托是个很要强的人,从没见她受伤皱过一点眉,喊过一声痛。那是他们不了解她。玛尔斯心想,好容易总算把上衣拆解。她宁肯在人前不吭一声,也懒得自己动手,因为自己处理会更疼。她只是很懒也怕疼而已。这点上,他俩倒是很有共同语言。

    光是把衣服脱了,他已疼得满头冷汗,不难想象一会儿上药包扎只会更惨。玛尔斯从不和自己过不去,他在药箱里找出一盒止痛药,拆了两粒吞下。医生大概是不建议的,但鉴于华尼托那个半专业人士也老那样干,想来是无妨的。外头传言里华尼托“包治百病”的基因夸张是夸张了些,也不全然是假话。她研发的X基因有极强的自愈功能,玛尔斯知晓,因为她也随手丢给过他一块,但不管是她自己抑或他本人都不常用。和药吃多了会有耐药性一个道理,自愈功能使用得越频繁也就越容易失效,甚至起反作用。下一次受伤比普通人恢复更慢的可能,也不是完全不存在。

    更准确地说,是不再那么频繁得使用。他和她凶名最盛的那段时间,几乎是依仗着自愈度日的。伤好了去打,打了受伤,养好了再打。若不是曾经那样不要命,大概也不会这么快走到今天。那确实是很好用的疗效,但他们很快也发现了它的抗性。就比方玛尔斯今天对峙后像被拆散架的躯体,很难说没有曾经过分仰仗自愈的原因。

    年纪小时把好处吃抹干净,现在弄得浑身酸痛都不太敢用这自愈,也算是自讨苦吃吧。玛尔斯折腾到快天亮,才把全身的伤擦洗干净、上好药、包扎完。本就不怎么能动弹的伤躯,在缠了厚厚的纱布之后,不比木乃伊灵活多少。这可不是个办法。玛尔斯暗自摇头,也是下定决心。就这一次。这是特殊情况,华尼托会谅解的。

    玛尔斯轻手轻脚地带上华尼托办公室的门,到底还是没忍住佩戴了基因。

    ***

    玛尔斯打理自己的这段时间,布鲁斯做了很多事。

    他亲手把史蒂夫和他的囚徒送到河对岸,比起护送更像是在保证将他城市里的外客赶净;他从运输车上取下斯塔克根据超人提供的氪星科技而开发的障眼术取走,用蝙蝠车的机械臂取走无人看管的振金运回蝙蝠洞,再开着蝙蝠车走完他只来得及走了一半的夜巡。

    等做完这一切回到庄园,喝着阿福热好的牛奶放松,顺便给拳峰上磨皮的皮肉上药的时候,他的大脑才找到空闲回放和玛尔斯的对战。

    那个男人的技术其实很好,但体能过分差劲。和他单薄的身板一样,手里、腿上没什么气力。说句公正话,他的力气对他这个身高的普通男性不算小,但对一名常年战斗的作战人员来说,就没眼看了。他那件累赘的外套也不知道为什么舍不得,尤其是后期他的速度明显慢下的时候,留着这一件好像也只是藏了暗器的罩衫,明显有点多余。

    多余的好像也不止这一点。

    比方他们多次近战,布鲁斯能清楚听到他衣袋里金属的声响。声音是闷沉的,单凭几个飞镖达不到这效果,估计是还带了刀具一类。既然带了,为什么不用?赤手空拳不敌自己的前提下,有个武器傍身对他才是最好的选择。是担心技不如人,武器被自己反夺吗?会贴身带着,总是最惯用的武器。一个战士不该对自己惯用的武器没有自信。况且玛尔斯极擅刀具的说法,连布鲁斯都有耳闻,他藏而不用,比起担心,在布鲁斯看来更像是有顾虑。玛尔斯在顾虑什么?

    又比方他其实几次故意卖破绽给玛尔斯,玛尔斯发现了、出击了、又再最后一秒改变攻势。一个老练的战斗者不该如此反复,因为反复代表了犹豫,而犹豫会给对手送破绽。事实上,他的一改再改也确实为布鲁斯制造了不少伤到他的机会。如果只是气力悬殊、为了避免近战,那玛尔斯从一开始就不会也不该去抓他留给的机会。一瞬间的本能反应更能体现战斗者的真实想法。玛尔斯的战斗本能驱使他去抓每一个可趁之机,甚至可以是不计后果的。这意味着他本质上是个搏命的人。可一个搏命的人又怎么会打得这样束手束脚?

    战斗者会为棋逢对手而兴奋。他能感觉到玛尔斯和自己同样的兴奋,也看得出来玛尔斯在压抑本能。对方自始至终的矛盾感让他很想一探究竟,这也是为什么玛尔斯不肯近战,他就陪玛尔斯玩猫捉老鼠的原因。

    这种矛盾和违和在玛尔斯逃离之后达到高潮。按理说,他这样级别的九头蛇高层,在任务失败、同行的高级战斗人员被俘的情形下,应该殊死一搏。因为就算活着回去,等待他的可能也不会是什么热情反应,只会是被俘更酷烈的逼问。他的地位也许无法撼动到没人敢硬碰硬,但这绝不意味着他们会轻易放过他。这个道理玛尔斯不可能不懂,可他在朗姆洛掩护他逃离前,似乎还暗暗松了口气。

    是什么比丢了振金、丢了队友都还重要?是什么能让他连九头蛇的酷律都不管不顾?

    这个符合着优秀作战者每项定义的人也违背了同一些定义。这不该是玛尔斯正常的面貌。他在顾虑着自己、顾虑着蝙蝠。这不是一个九头蛇该有的顾虑,也不该是对素昧平生、劫了他货的对手该有的态度。玛尔斯在很努力地表现出一个战斗者该有的姿态,可表现是表演不是本能。

    布鲁斯忽然生出一种大胆到离奇的猜想。他得去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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