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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忠仆福贵

    陈福贵紧张地踱步,四处张望了一下,总觉得很是不妥,就叫他们进柴房说话。

    柴房破旧,到处散落着稻草和劈好的木头,墙角还堆着很多脏兮兮的杂物,神川略皱了眉,尽量站得离那些杂物远一些。

    “这位…”陈福贵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一个词来叫她,“这位女老爷,你这个玉笛坠子是打哪来的?”

    神川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腰间,把玉笛坠子取下来拿在手里。

    “你想要这个?”

    陈福贵连忙摆手,道:“不是,我不要这个,我就想问问女老爷你手上这个东西的来历。”

    神川想了想,解释这个东西的来历还真的有点困难,她斟酌一下,道:“是有人托付我的遗物。”

    “啊…果真…”陈福贵有片刻失神,他喃喃道,“那果真不是流言,小少爷真的…”

    他露出只言片语,神川便猜到他兴许是陈朔的故旧,于是她道:“你认识陈朔?”

    “当然!怎么会不认识,”陈福贵激动起来,“我的姓名就是小少爷赠我的!当年…当年我还住在破庙里,到处要饭……”

    陈福贵还在要饭那会儿,无名无姓,十七八岁,人又黑又脏,跟个煤炭没区别,有一天饿的不行了,拿了一个藏在鞋底在好久的铜板去买了两个白面馒头,铜板给出去了,老板非说没有,气得他嘴都哆嗦了。

    那家老板娘就跟别人大声嚷嚷,说:“一个臭要饭的能有什么钱,来我这买东西,不给钱还说给了,活该要一辈子饭。”

    泥人尚有三分火气,被人拿莫须有的事情栽赃,没人受得了,可是他饿了好几天,头昏眼花的,一手指着那老板,嘴里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老板娘得意洋洋,把蒸笼盖儿盖上,叉着腰接着骂他。

    人人都在旁边围着看热闹,偶尔还有人帮腔两句,谁也没有出来替他说话。

    他掩面要走,人群却分开一条道,迎面走过来几个人,拦住了去路。

    为首的就是当时年方五岁的陈家小少爷,陈朔。

    他走过来,用他稚嫩又稳重的声音,扬声道:“我瞧见了,他给了的。”

    老板娘刚想刺这不识天高地厚的小孩一句,那小孩身旁的侍卫取下陈家的腰牌在她眼前一晃,她顿时消了声儿。

    竟然是闽州刺史陈家的公子。

    “我不与你计较,”老板娘别别扭扭地转了态度,打开蒸笼,挑出一个热乎乎的肉包子扔在他身上,“不论你给没给钱,老娘一个肉包子两文,就当赏你的。”

    肉包子砸在身上滚到地上去,白面儿沾上来灰,他看一眼,没捡,拖着饥饿难耐的身子,转头离开。

    老板娘在身后叫着“不知好歹”“不如喂狗”云云。

    他硬着骨头扭头还没走两步,脚一软,当场饿晕了。

    对于他们这种人来说,饿晕了是常事,只不过这一次的情况有些特殊,他醒来的时候,睁眼看到的不是瓦蓝的天空也不是破庙的蜘蛛网,而是漂亮的瓦梁结构的屋顶。

    本以为自己在做梦,不过等看到穿着水蓝色锦袍被仆奴簇拥着走进来的陈小少爷,他才意识到——他现在正身处刺史大人的府邸中。

    “你叫什么名字?”年少的小少爷对着他展露和善的笑容。

    他期期艾艾地张口,说自己没有名字。

    “你愿意留在陈府吗?我给你取个名,就叫陈福贵,好吗?”

    他高兴地点点头,那以后他就是陈福贵。

    仆妇给陈福贵端来一碗白粥,他敢发誓,这绝对是这辈子吃到的最好吃的东西。

    即使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十多年,他也已经吃过无数的好东西,陈福贵仍觉得再没有什么能比得过那天那一碗热腾腾的粥。

    那位善良的、赐予他姓名和尊重的少爷已经为国捐躯,陈福贵想起来一次,就要把衣襟哭湿一次。

    正在三个月前,战乱波及到了整个闽州,趁还没有完全大乱,陈家第一时间给他们发了银子和卖身契,让他们先找个安全的地方避难。

    哪里最安全,陈福贵当然想到了冀州,那里是天子脚下,最安全不过了,于是他花了点钱买了一匹马,带着细软就往冀州的方向走。

    孰料走到徽州半途,就叫这群贼子将他抓了,他花重金买的马都被他们当场烤了吃掉了。

    陈福贵掩上柴房的门,小声跟他们说话:“既然您是小少爷的故人,我就将这里的情况跟您讲讲。这里是嘉山南边的山头,驻扎着一群马匪和流寇,这地方叛军不管,朝廷也不管,他们就猖獗得很。

    他们经常派人下山打劫一些过路的马车和带着粮食的人,我当时就是路过被劫上山的。这些小贼坏得很,那几个把头吃人,是真的吃,我比较幸运,长得又老又瘦,他们不乐意吃我,就让我留着给他们做事了。

    我前不久刚结识了这里的四把手,他是个好的,不过毕竟双拳难敌四手,我们还正筹谋着怎么把他们干掉。这样,您先在这里委屈一两日,等我跟他通个气儿,找个合适的时机,就把您偷偷放了。”

    神川微微颔首,表示知晓。

    陈福贵轻手轻脚从柴房出去,刚打开一半门,又不放心地回头嘱托道:“外边常有巡逻的,您千万不要自个儿出去。”

    陈福贵给门上挂个锁,脚下生风地走了,他现在赶着去见一见四把头,跟他知会一下这事儿,再想办法弄点事情出来,好让小少爷的故人能趁乱离开。

    山头的四把头名字叫做王彻,是半个月前才来的。听说以前是某个官家养的门客,王彻长相清秀,还颇有文采,是这山头上唯一能识字的,他帮山主做了不少事,地位也就水涨船高,这才来了半个月,大家已经要叫他四把头了。

    外面夜色沉沉,陈福贵张望了一下四周,趁着巡逻的人没看到他,偏离了山道,踩进高到膝盖的草坡,找了个最近的路过去找王彻。

    王彻屋里亮着烛火,有人在屋里跟他说话。

    “老四,你来为大哥做事,大哥也不能亏了你,你现在二十出头的年纪,还没娶婆娘,大哥的女儿和你也算同龄,你也见过,要是愿意,三日后,大哥给你们轰轰烈烈办一场。”

    陈福贵听得像是吃了一瓣酸橘子,脸皱成菊花。山主那个女儿,一脸麻子,刁蛮任性得很,二十多岁嫁不出去,山主还真敢提啊。

    陈福贵在窗下抻着脖子,侧着耳朵想听听看王彻的回应,忽然肩上被人一拍,他汗毛倒竖,差点跳起来。

    “你在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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