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

    世家人人都在等着那日看燕世绾的笑话,看看天衢第一贵女是怎么仓皇出嫁。

    燕世绾却很淡然,纳采问名这些事情她也不管全部扔给严氏,反正她也挺闲。

    不过纳征的时候倒是闹出了一场笑话,据说定安侯的聘礼是两只大雁还有一对玉镯,并且附上涵文,大概意思就是,北境苦寒之地,定安侯军饷都凑不齐,实在没有聘礼钱。

    这事旁人听起来确实是个好笑的笑话,不愧是定安侯那个傻子能够干出来的事情。

    要搁自己身上,那可能就是场羞辱了。据说丞相看完差点把那两只大雁炖了。当天早朝的时候脸都是青的。

    只不过燕世绾不像她爹那么小家子气,她很愉悦的接过给她聘礼,发现这两只大雁还受了伤,还用了金疮药给它们治伤,每天查查账,喂喂雁,丝毫没有旁人想象的羞耻。

    春和在一旁看着,疑惑的问道。

    “景明,小姐喜欢养雁子?”

    “只要是能陪着小姐的,她都喜欢养。”

    “说错了,男人除外。”

    燕世绾拿着木棍逗弄着一双雁,并没有因为两个丫鬟的探听而恼怒,反而还调笑着逗回去。

    但是这两只雁似乎并不喜欢待在这里,翅膀一好便扑棱扑棱的要往外飞。

    燕世绾就坐在软榻上看着它们扑棱,似是自言自语,

    “听他们说,大雁是念家的,他们是不是想家了。”

    于是燕二小姐,非常善良的将两只大雁放走了,只是望着它们毫不犹豫就飞走的身影,燕二小姐还是忍不住的感叹一句,

    “终究是养不熟啊。”

    “小姐要当真喜欢,奴婢倒是听说有些世家会养一些宠物猫,抱在身上,还很黏人。”

    春和看着自己小姐有些遗憾的眼神,连忙提出点子哄小姐开心。

    春和讲的眉采飞扬,燕世绾都被她讲心动了,但是,她望着大雁飞离的方向,敛了敛眉,望着春和笑道,

    “我们马上就要去北境,那个地方人都不一定活的下来,更别讲养一只娇弱的猫了。”

    小姐虽然是笑着讲的,但是春和还是看出了她眼中的无奈,她的声音一下子哽住了,一双眼也红了,还是景明捣了捣她,她才借口下去倒茶,抹了一把眼睛。

    为什么小姐要活的那样辛苦啊?

    不过相府最近发现陆侯爷送来的大雁不见了,脏水最后被燕世绾倒在了丞相头上。

    坊间都传,丞相对定安侯这个女婿很不满意,还把人家送来的雁炖了吃。

    还有出了一首著名的吃雁诗讽刺了丞相卖女求荣,心胸狭隘。虽然诗是匿名的,但是诗风一看就知道是某位孽女的手法。

    据说那天丞相闯进燕二小姐的闺房里,撒了好大的火,不过结果就是,丞相那个月都没钱请人喝酒,连府里小妾缠着要一副头面都被相爷狠狠的斥责了一顿。

    因为相爷穷啊,他家财源都在二小姐手上把控着,所以相府很早之前就流传着,可以得罪相老爷,但绝不能惹上二小姐。毕竟二小姐才是那个发月俸的人。

    好像那位才貌惊人的二小姐,他们除了能笑话她嫁给了一个傻子,旁的确是半点笑话不出来。

    就这样请期的日子也下来了,几乎是丞相府这边说几日,那边也只能同意。

    腊月二十八诸事皆宜。而且北境遥远,相府提前半个月就把二小姐送上了婚车。

    丞相府一声礼炮响,半座衢都的人都跑来看热闹,据说那天撒的彩头都是金叶子,人们都感叹相爷大手笔,却不知道相爷肉都疼掉了,虽然那是燕世绾自己的钱,他看着别人捡也好心疼,暗地里,他也趁人不注意捡了几片。

    还有半座城都是贵人,纷纷立在自己阁楼高台上欣赏这一场笑话。

    据说燕二小姐出嫁,家中只派了个远方表弟来送亲,大家都心知肚明,这是世家趋利避害的惯举,谁都知道虽然定安侯陆北凉是个傻子,但他在北境的名声确是不容小觑,几乎达到了功高盖主的程度,搁谁谁都得忌惮。

    所以一来二去,来观礼的几乎没有什么人,堂外热热闹闹全都在抢金叶,堂内冷冷清清,只有主母坐在主位上愉悦的喝着茶,同着家中小辈聊着天。

    可燕世绾是谁?她就算所嫁非爱,她也绝不允许自己落魄离开。

    “三皇子到。”

    燕世绾隐在盖头下的唇角扬起一个弧度,亲人不送?那她就找皇子来送。

    不是只有他丞相才有人缘,她燕世绾在官场上混的比他燕崇厚还开。

    所以一整座城的人,就看着传闻中落魄凄惨的燕二小姐,铺排着十里红妆,浩浩荡荡着出了丞相府的门。

    抬轿的轿夫是三皇子掌管的羽林卫,吹拉弹唱都是闻名的文人雅士,还有专门人在沿街的酒楼开擂台比谁写的送亲词好,唱和声,恭喜声,铺满了整条婚道。

    燕世绾在衢都的时候名声浩荡,就连离开的时候也四方惊动。

    虽然皇上很想把那个三皇子那个不孝子提出来打一顿,叫他跑去给对家助威,但是听着他们传上来的消息,他也只能坐在龙椅上顺着胡须道,

    “此女不凡啊。”

    但这一句话,燕世绾听过太多了,就算是从皇帝嘴里吐出来给她听到了,她也不觉得惊奇。

    那是十三岁一首策才论,把殿试榜首压下去的人。智多近妖,本就不凡。

    衢都的送亲队送到城门外,便只能抱拳遥望了,这一路十里红妆,漫漫风雪路,他们只能目送了。

    燕世绾上了马车便揭下了红盖头,这一路他们要走半个月,她遥望着渐渐远去的衢都,人人都觉得她燕世绾是世家的弃子,但世家不知她带走的是世家的繁盛。

    总有一天她会带着属于她的辉煌重回这里。

    “小姐你怎么把盖头揭了。”

    停顿休息的时候,景明换了春和上了马车,小丫头还未及笄非常能炸耳朵。

    如果在衢都,燕世绾可以任着她不懂事,任着她天真。但他们要去北境,一个她不能掌控的地方,所以她必须要求她身边的人不能出一丝差错。

    燕世绾皱着描成的云鬓眉,显着一张清冷的脸越发的凌厉,她冷声道

    “春和,我不是去嫁人的。”

    “我是去打江山的。”

    越往北走,寒冬腊月风霜也越大,生活在衢都的人几乎很少见到雪。

    初见是惊奇,感受到了便是彻骨的寒。

    燕世绾差点被冻病了,在驿站里停留了数日才能出发,不过春和似乎听了景明的点拨,做事也愈发的沉稳了,沉稳到,在病中无聊的二小姐,天天逗着她玩。

    “春和,你家小姐可能要去做大逆不道的事情,你不害怕吗?”

    燕世绾将厚重的棉被裹在身上,望着沉闷不说话的春和发问道。

    春和一副我就看着你装的眼神,淡淡的给她家生病就娇气的小姐端来一碗甜羹汤。

    “小姐你要是犯事了,作为你的贴身丫鬟我就算告发你事后也难逃一死,而且我无父无母孤儿一个也没有后顾之忧,所以就算你想大逆不道,我也害怕不了。”

    “哎呦,还挺上道。”

    燕世绾端着不太烫的甜汤,赞赏的望着春和一眼。不过春和就算胆子已经大到敢跟着她一起大逆不道了,还是装着满脑子的幻想,整天跟人打听那傻子侯爷长相怎么样,性格怎么样,家中还有什么亲人。

    在得知那傻子侯爷长着一张可以把全北境的男女老少骗得七荤八素的脸后,这小丫头天天在她面前幻想侯爷的样貌,几乎把她这辈子会的所有帅的词全用上了,什么俊若神袛啊,什么眉眼如画啊,什么器宇轩昂啊。

    不过有一句燕世绾还是赞同的,定安侯确实比五皇子英俊多了。他们年少时曾经见过一面,那还是在他作为质子被压在衢都的时候。

    他虽以蠢傻之名闻于衢都,但他在军事上的精明让高枕的狐狸生出了警惕,他被以授诗书之名,压在了衢都,囚了他三年。

    但他对诗书一窍不通,也不逛酒楼,吃喝玩乐他都无法适应衢都,鲜少同人说话,每日就一个人坐在檐头望着北境的方向,他那时候好像只有十三岁。

    有一次她处理家中的铺子回家较晚,上马车时,她一抬头便看见住在驿站的陆北凉一个人坐在檐头,他的身后是暮色黄昏,大雁成群。

    衢都有千家万户,却没有一户是他的家。他永远都是衢都的客。

    那时燕世绾不知怎么忽然很同情那个傻子,至少他还有可以惦念的家,而她却不知道该归往何方。

    她立在他面前,朝他欠身行了个礼,微微笑道,

    “陆侯爷,想去跑马可以去找三皇子。”

    三年之中他们也就见过这一面,哪曾想到,再见时,她是客,他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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