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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经过排除法,最终选定了摆摊这个寒假工。毕竟她家里堆了不少以前的旧物,说干就说干,夏暮飞速跑回家拿出许久没用的瑜伽垫,记得这是她初二心血来潮买的。

    又拿出了一大塑料箱,盖子有些损坏了,打开,一阵旧物夹着发霉的味道散发出来,还有些小虫子。

    夏暮吹了口气,小虫子一下就被吹飞了。箱子里有她小时候看过的故事书,有以前去旅游买的各式扇子,有在文具店买的挂件笔,还有各种小装饰,都是不错的商品,只是,有点旧了。

    “这样的扇子应该会有人买的吧。”她看着发黄的扇面自言自语。

    很快,她收拾好东西,甚至拿了自己最近新夹回来的娃娃,找了一块地方便开始摆摊。

    好像有点冷。她搂紧衣服,路上没有一个人理她,反倒是附近卖章鱼小丸子的车大排长队。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她恶狠狠地想。

    “新鲜热乎的章鱼小丸子!走过不过要错过啊!”

    对哦!摆摊要学会吆喝啊!只要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其他人。

    “咳咳,走过路过不要错过,都过来瞧瞧啊!”

    这个方法有效,几个路人扭头看了她一眼。这时,一位穿着红大衣大妈走了过来,“小姑娘出来摆摊啊?”

    “嗯,大娘您看这些……”

    “哎呦真乖”大妈打断了她的话,摸摸夏暮的头,“姐妹们,看看这孩子多乖啊,出来帮父母摆摊”她拿着手机就开始拍,闪光灯让夏暮睁不开眼。

    “大娘要不您看一下,这玩偶送给孙子……”

    “小姑娘真乖,加油哦!”

    大妈,您倒是买一点啊,光拍照有什么用?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夏暮又支起气大喊。

    夏暮怎么也没想到她的第一位顾客是林朝,“几日不见,你怎么出来卖东西了?”

    “生计所迫”她干巴巴地吐出四个字,“诶对了,林朝你要不跟我一起卖吧。”

    “不要。”

    “这是一位合格的男朋友该说的话吗?”夏暮拽住林朝往下拉。

    “别说我是你男朋友。”

    “?”

    “丢脸。”他气鼓鼓地说,脸还有点红。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都过来瞧瞧啊!”

    如果你幸运,会在L市北区的大街上看到一男一女在街上吆喝,男生穿着黑棉衣,女生蹲在一旁吃巧克力。

    直到天黑,一件东西也没卖出去,夏暮终于是泄气了,哭丧着脸又吞了口巧克力。

    “小朝朝,你说有什么办法可以吸引人买啊?”

    “首先别叫我小朝朝,其次你把巧克力吐出来再说,巧克力都快被吃完了”

    “。。。”

    “最后,你这个摊应该到幼儿园附近才好,哪里小孩子多,肯定会喜欢这些。”

    “算了,为鼓励我们夏暮同学第一次摆摊,我决定赞助五十块钱。”林朝凑近她,俊俏的五官在路灯下泛着金光,“这个兔子玩偶我要了”

    小兔子蔫蔫地躺在瑜伽垫上,红色的瞳孔色泽鲜艳,毛绒绒的长耳耷拉着,很快,它就被林朝拎起来,抱入怀中。

    “五十不退不换。”夏暮伸手。

    “这么贵。”

    “你不是刚好准备了五十吗?”

    “那你还真贪心,五十全要了。”林朝挑眉。

    “那当然了,再说,这可是夏暮天使抱过的玩偶,可以驱走噩梦的。”

    “真的?那你怎么还拿出来卖?”

    “生活所迫嘛。”夏暮吐舌。

    “真不能便宜点吗?”

    “不能,嗯,也不是不行,寒假作业答案。”她搓了搓手,一脸哀求地看向林朝。

    “没门。”

    “那你把兔子给我,我不卖了。”

    “不给”他将兔子高高举起,虽然林朝有一米八,但她也不算矮,垫起脚还是能抓到的,可林朝还是学过篮球的,那只兔子在他手中灵活地换来换去,一会儿绕到后面,一会抛到前面,根本不给夏暮反应的机会。

    “林朝,你今晚最好别睡得太死,小心我爬你家马桶!”

    “好。”

    回到家,林朝迅速洗了个澡,就躺到床上,对着白灯举起了那只小兔子仔细端详。

    他紧紧抱住那只兔子,竟感到莫名的安心,好像能闻到女孩身上沐浴露的味道,芬香。

    那晚他睡得果然很好,大概是心理作用吧。

    夏暮的摊只摆了几天,终究是没摆下去,最后含泪赚了七十五,还是包括林朝那五十块的资助。

    这天早上母亲就她叫醒去买猪肉,舅舅中午来家里吃饭。

    拎着带着红血丝的猪肉回家时,意外地遇到了一个人。

    是温利彬。

    夏暮几乎是下意识地叫住了他。

    温利彬明显犹豫了一下,但最后还是转身,面瘫。

    “其实我有话想跟你说很久了。”

    “说。”

    “我希望你能放下仇恨,向前看。”

    “我很抱歉我不能理解你的心情,但我无论怎样也不会自暴自弃。”夏暮又接着说。

    “你为什么对我说这些话?”温利彬嗤笑,“为了林朝?我已经懒得再去找他麻烦………”

    “我以大佩的朋友对你说这些话。”夏暮打断他。

    “希望你能听进去,再见。”

    大佩和他的那层关系夏暮还是不久前发现的,但她一直没跟大佩说,毕竟是人家的感情,她要问肯定也是劝分手。

    回到家夏暮发现舅舅已经到家里了,翘着二郎腿端坐在沙发上,许久未见,他的长发又长了些,胡渣也变多了。

    母亲连忙招呼,“暮暮,叫人呐。”

    “嗷舅舅好。”

    那位舅舅点了点头,一时之间,夏暮不知道说什么,换好鞋就回房间了,但又觉得把客人扔在客厅实在不礼貌,就尬笑着出来问舅舅吃不吃水果。

    “我吃过了。”对方答。

    “什么?”

    舅舅指了指桌上切好的橙子。

    “哦哦。”夏暮扶额,很想离开地球。

    “对了,你对艺术馆敢不敢兴趣?”舅舅问道。

    夏暮诚实地摇头,“不太关注这些。”

    “哈哈第一见你这么耿直的人。”他爽朗地大笑起来,“以前我问其他人时,他们都说还可以。”

    夏暮稍稍放松了,也微笑,“很正常,还可以是个万用词,不上不下,刚好卡在中间。”

    “既然你对艺术不敢兴趣,那我这张票估计要浪费了。”

    “舅舅你为什么不自己去看?”话问出口,夏暮才意识到那是个愚蠢问题,这不废话,人家要能自己去,干嘛还问你。

    舅舅笑得更大声了,一点也不顾及夏暮的窘迫。

    他徐徐道,“我是做这一类工作的,偶然得到的票,自己没时间去。”

    “果然是搞艺术的啊。”夏暮感概。

    “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想到我就没什么艺术天分了。”

    “天分这个东西很难说,而且我也算不上搞艺术,只是帮人鉴定鉴定画之类的,和朋友开了个小画馆,收入也不算很高”

    “那也很厉害。”夏暮说。

    舅舅越说越上头,点了支烟,继道,“其实我年轻时不干这个的,当年心高气傲,总觉得自己能干出一番天地。”

    “什么天地?”

    “□□。”

    “啊?”

    “也没那么夸张,就是跟人打架,有好处。”

    夏暮再次“啊?”了一声。

    “看不出来吧,当时我还考上了美院呢,后来我被拎回警局接受批评教育,你妈妈也结婚了,我逐渐意识到自己不该这么浪下去了。”

    “我学了点本领,画画也是那时候重新开始的,我天天画,很爽,但是没钱,当时都是你们一家赞助我的。后来找到了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加入了画社,帮一些有钱人画画,赚了不少。”

    夏暮听得入神,从□□开始,她就对这位舅舅刮目相看了。

    “现在我就很少帮有钱人画画了。”

    “为什么?”

    “他们根本不懂欣赏,鲜少有那种真正书香门第,懂画喜画的大户人家,那些土豪只是跟风,怎样贵就怎样买,简直玷污了艺术。”

    “清高。”夏暮之说两个字,随后又补道,“不是讽刺的意思。”

    “假清高,要是真清高了怎么赚钱?”对方直接反驳,“已经没有那种纯粹搞艺术的人了,太疯狂了。”

    夏暮认真思考了一下,说道,“会有的吧,那么疯狂,你我这种正常人怎么看得到?”

    “有道理哈哈哈哈。”

    “人生还很长,你才高中,有很多机会去探索,去做疯狂的事,大部分纯粹的东西都遗留在青春了,所以要好好珍惜当下,哪怕疯狂一点也无妨。”

    夏暮笑了,“我觉得我已经很疯狂了。”

    喜欢他,和他在一起,已经够疯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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