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章

    天光潋滟,天空蒙上一层淡青色幕布,上面还点缀着几朵绒绒白云。

    接连几日起得早,今朝休息,姜与乐本想懒睡几刻,可一睁眼,天边才刚刚泛起鱼肚白,再回躺下去,却是怎样都睡不着了。

    只好拾掇拾掇起身,今日虽休息,但饭局繁忙,除了原定的梁宅园子相聚,晚间竟还被父亲安排相看男子!

    说来也巧,这人和她还有些渊源,他便是承远侯的嫡子裴恒。

    春桃听到里头有轻微动静,立马进屋伺候洗漱更衣,一面轻手轻脚服侍,另一面嘴上也没停。

    “姑娘,主君怎么想的,放着个好好的小公爷不要,怎么去找一个落魄侯府?”

    这怎么算都是笔赔本买卖,但姜与乐知道她这爹的性子,家世人品固然重要,可都不及一个“稳”字来的恰当。

    来到晟朝的这些日子,她对当前时局也有些了解,这不是一个太平年代,相反,内有党争,外有强敌。

    近些年来大晟北面的月狄族日渐壮大,屡屡骚扰边境,朝堂上下苦不堪言,姜鸿清身为鸿胪寺卿,自然要在其中斡旋,他和朝堂中大部分文人一样主和,年年岁贡,和亲公主也是一茬接一茬地送。

    可徐祈年的父亲犹有老将风范,主动请缨多次,均无果,二人政治立场的分歧造就互不待见的局面。

    可承远侯不同,虽无实权,但正好避免陷入斗争漩涡中心。

    据她所知,姜鸿清在太后和新皇的权利争夺中可谓洁身自好,两边不沾,那么他自然希望未来亲家也能如此。

    可惜,他并不知道他自以为“洁身自好”的亲家私下里可没少往靖国公眼前凑。

    徐祈年也好,裴恒也罢,姜与乐从没打算在这个时代委身于人,她的目标只有一个,找到那只有着“致命吸引力”的狐狸,将其绳之于法。

    因着姜与乐今日有多场邀约,春桃使尽浑身解数将她打扮得光彩夺目,谁知姑娘看了并不满意。

    “嗯…太花哨了,我还是穿素雅点吧。”

    只是去见几个男子吃顿饭,她不想穿得太隆重,还是自己舒适最重要。

    百般挑选后,她以一身短衫抹胸裙的造型出现在春桃眼前,上身是月牙白云罗短衫,纹样为山茶花如意暗纹,下半身则是鸢尾蓝褶裙,色彩相依,跳脱中又不失稳重。

    “我们家姑娘穿啥都好看。”春桃是真心如此觉得,姑娘收起发髻身穿官袍时,英气又不失飒爽,但当她重新换回闺阁女子服饰时,依旧温婉动人。

    “来,姑娘,坐下。”春桃牵过姜与乐衣袖,扶她坐到凳上, “我给姑娘梳个云鬟髻。”

    姜与乐望着铜镜里越发熟悉的脸庞,不禁有些恍惚,除却眼尾下端的小痣,她真的快想不起自己本来的模样了,可就这么一颗痣,还被春桃三两下地遮盖了。

    “好啦,姑娘您看看是想要这副金竹叶桥梁钗呢,还是这根金花果纹如意簪呢。”

    她左掂掂右摸摸,最终选定了左边的金竹叶桥梁钗。

    “好嘞。”春桃熟练地为她戴上钗子,又挑选一副竹叶纹金耳环,上面刻着零星片片竹叶纹,正好与钗子相配。

    姜与乐从不怀疑春桃的眼光,她伺候原主多年,对原主身段、面貌最为了解,自然也能化出最适宜的妆容。

    明光锃亮的铜镜里呈现出一副唇红齿白的颜容,姜与乐的美在乎匀称,五官秀气却不失锋芒,尤其是眉眼间常常蕴含着坚毅,沉思时,长而密的睫毛会顺垂着遮盖眼眸,无人能读懂其下掩盖的心事。

    “姑娘,用早膳吧。”

    早起就是有这个好处,感觉忙活了大半日,抬头一看,太阳也不过刚刚绽放光辉。

    姜与乐如果在自己屋中用膳,都会叫春桃一起,她舀了一勺七宝素粥,甘甜暖胃, “等会儿我们去清安那里看看,把这粥打包一份给他。”

    清安的住处她还没去看过,既然是原主生母留下的,她想着趁机修缮一番也好。

    “不用了,”春桃夹起一块焦蒸饼,囫囵道, “清安早来了,跟着齐叔在后头喂马呢,这会儿估计早吃过了。”

    她有些惊讶, “我不是叫他午间再来就好了嘛。”

    这孩子日日跟着春桃齐叔接她送她,起得早睡得晚,好不容易放个假,怎么不好好休息一番?

    在她印象中,自己十三四岁时可是恨不得粘在床上睡个一天一夜的。

    “清安就喜欢跟在您身边,您不让他在府中人面前露面,他就跟在齐叔后面,跟马打交道,也算自在。”

    姜与乐没有说什么,不过下意识地加快了用饭速度。

    “姑娘,”秋竹心急火燎地跑进来,她是受笞刑的女使中恢复较快的, “齐叔过来禀报说五姑娘在后头吵起来了!”

    她买了个小护卫的事除了自己、春桃和齐叔知道,哪怕是自己院中都没有透露出一丝消息。

    “吵起来?”她对自家这位五妹妹没有太深刻的印象,只在赏春宴上见过一眼,不是个好相处的主儿。

    齐叔性子稳重老道,清安又不会说话,五姑娘在跟谁吵?

    “走吧。”齐叔既找人通报她,必定和自己脱不了干系, “春桃,别吃了。”

    出了江月斋,满面愁容的齐叔正局促不安地站在月洞门旁,见了她像见到救星一般。

    在去往后方马厩的路上,齐叔讲了个事情大概, “五姑娘约了几个好友要去郊外赛马踏青,但她嫌自己的小白马脾气暴躁,怕不好驾驭丢了脸面,就…想要您的那匹红鬃马。”

    “借给她骑一天也无妨。”她不明白这件小事有什么好吵的。

    “我本来想着先向姑娘通报一声,得了姑娘允准后再替五姑娘把马牵过去。可谁知,五姑娘等不及,竟自己来马厩直接上手,清安不准别人碰您的东西,五姑娘就叫了几个家丁把他绑了起来。”

    姜与乐沉默着,一言不发,脚下步子却不觉重了起来,平静的问话下隐隐带了些怒气, “五姑娘先动手的?”

    齐叔一听这话便羞愧地低下了头,浑身热刺刺的, “只有五姑娘动手。都是我不好,我让清安要守规矩,他是姑娘手底下的人,总不好打主子,要给姑娘惹麻烦的…”

    一股火气忽然冲上心头,她明亮的眼中是无法遏制的怒火,话是对齐叔说的,也是对自己说的, “主子?要论主子,清安的主子也只有我。”

    “小子,我还以为你多厉害呢,结果连话都不会说,还敢拦着我?”五姑娘姜与平笑着眨巴眼睛,低视被捆绑丢到马间干草上的清安, “这马我要,不管它之前是谁的,现在它就是我的,同样,我要是想让你死,不管你是谁的狗,你都会在这尚京城内消失得干干净净。”

    清安浑身被麻绳捆着动弹不得,身上的靛青交领长衫是姜与乐买给他的,但现在上面印着混杂的脚印,呼吸因愤怒而变得急促,他只觉浑身血液涌上头,这视角他很熟悉,熟悉的腐朽窒息感。

    姜与平心满意足地抚摸着身旁的红鬃马,顺滑发亮的毛发可见其喂养人的悉心照料。

    “大清早的,五妹妹就要动刀动枪,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个屠户家的女儿呢。”

    五姑娘一听此言,登时愣了一下,半僵的笑容停在脸上,皱紧眉头,她小娘还真是屠户家的女儿。

    “二姐姐,”纵使她心不甘情不愿,也得行礼福身,这就是嫡庶之别, “不知道哪阵风把您吹来了?”

    话一出口,她就瞥见姜与乐身旁的齐叔,这老匹夫竟为了自己的外甥还去找人压我!

    齐叔知道二姑娘一直把清安的身份藏得很好,所以事出紧急之下,他就对五姑娘谎称清安是自己的远房外甥。

    姜与乐可没有心情和他们在这虚与委蛇,她不善地扫视一眼,五姑娘背后还有三个家丁,很是眼熟,不过一会儿,她就记起来了,姜明河这个名字她可忘不了。

    “你这是从明河院中借的人吧。”

    不等对方回答,她无视着越过他们,清安如货物一般被捆绑丢弃在马厩中,额角颈侧爆鼓的青筋宣誓着他的不屈,傲挺的眼神和头颅在看到姜与乐的瞬间柔和下来。

    “松开。”姜与乐没有爆吼也没有动手,只是冷冷地说了一句。

    她知道若不是齐叔拦着他,若不是他怕给自己添麻烦,就那么几个人根本不够他打的。

    三个家丁互相看了一眼,不知道该不该动,转而将目光投向五姑娘。

    姜与平的神色很复杂,她知道这位二姐自入了大理寺后可以算是位狠人,拿着板子追家丁,赏春宴上看浮尸,她或许不该惹二姐的,可是她刚刚才放下狠话,人家只说了两个字自己就要认怂,以后谁还听她的差遣。

    她瞥了瞥周遭,向前一步说道: “二姐,这小厮对我不敬,该罚。”

    姜与乐冷笑一声,根本没搭话,径直推开马厩大门,蹲下亲自为清安解绑,无人敢挡。

    “下次再有这样的事,不用顾及他们的身份。”

    清安呜咽着点点头。

    五姑娘的面色一刹那就变了,涂了脂粉的脸像被火烤过一般,从耳根红到脖颈。

    这算什么,直接无视我?

    “二姐…”

    “闭嘴!”姜与乐突如其来提高音量,众人显然没有料到这一茬,都被吓一大跳, “今天这事我不跟你计较,但这三个家丁要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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