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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崇雪(崇应彪番外)

    崇应彪从小就喜欢看雪。

    原因无他,哥哥被父亲带在身边教习,知道自己要喜欢射御书数;崇应彪只从宫人处学了些皮毛礼法,不知道该喜欢些什么,干脆就日日坐在长廊下看雪。

    在北崇,雪是如此残忍。铺天盖地的雪崩年年发生,淹没房屋,填平丘壑,等到来年春天,冰雪消融,那些动物或人的尸体才能重见天日。

    除却皮肤上星星点点的冻斑外,他们看起来还是如此鲜活,仿佛还能听见身边妻儿父母的呼唤,重新醒转。

    北崇春天的旷野,行走着收殓尸首和重建家园的百姓。崇应彪站在一片哀鸿遍野中,竟生起了某种宏图壮志。

    他想要,成为北崇最盛大的那一场雪。

    北地尚武,他若能如此轻易地主宰他人的生死,父亲,是不是就能对他刮目相看?

    于是,不受宠的小公子开始勤习剑术。鸡鸣晨起,月至中天才歇息,摔倒了就再爬起来,破皮了也顾不得包扎,久而久之竟养成了天寒骨痛的坏毛病,夜间疼得满榻打滚,公鸡一打鸣,照旧一骨碌爬起来去摸剑。

    他的剑,急功近利,谈不上什么风骨,但招招致命,带着不近人情的狠绝。与兄长比试时,他终于能胜他半招,割下那块华贵的披风,喜滋滋地随宫人去应父亲的传召。

    这是他记事以来,第一次蒙召。

    本以为能得父亲青眼,却没想到,父亲要他只身前去朝歌做质子。

    何为质子?非为子,而为质。

    爪牙稚嫩的彪兽,还未来得及向父亲求一个答案,就坐上吱呀呀的马车,披上陈旧的长袄,去往不曾谋面的宫城,成为王的俘虏。

    朝歌城的雪,下得也是这么大。

    北方营二百余质子,无一人是雪,他们只能是被雪掩埋的、看似鲜活的尸体。

    崇应彪也不是雪。他是雪地中,苟延残喘的行尸走肉。

    二百余名不受父亲宠爱的孩子凑在一起,本就不得教养,互相学得更坏。

    他们谈杀人,谈女人,在痛极的时候摔弓骂下流话。没有人告诉他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他们就把挑衅和斗殴当作至高无上的荣耀,抱团取暖,互相舔伤。

    当然也有例外。

    冀州来的百夫长苏全孝,生性懦弱,不会打架不说,还总在其中调停。

    崇应彪一开始看不起他,但他总抱着浆洗好的衣服,亦步亦趋地叫他“彪哥”,于是难得地对这个最年幼的质子生出了一点恻隐之心。

    深夜秉烛对谈,他才发现二人的相似,都是家中幼子,都黯淡于长兄的光环下。崇应彪于是拍了拍苏全孝的肩膀:“往后我罩着你,咱们北地男儿可得有些血性,不要让其他营的看了笑话。”

    苏全孝顺从地点头,架是不劝了,但总是在崇应彪和姬发掐架时躲得远远的,只在他带着满身血回到北营时恭维道:“彪哥,你今日好勇猛!”

    是了,勇猛。崇应彪十分受用。

    北崇的彪兽,合该勇猛,勇猛,才能夺得一等一的战功,才能赢得主帅的夸赞,但彼时他还不知,世上多有事物是勇猛换不来的,比如父兄之爱,再比如玄鸟之爱。

    玄鸟有名字,叫蛮蛮。

    眉眼是日月,长发如草木,笑起来是朝歌城里最灿烂的一块金子,偏偏落在最懦弱的小质子手上。

    一开始,他对此嗤之以鼻,久而久之,自己也窥见自己心中那点隐秘的欲望。

    他也想要,得到那只小鸟。

    没人教过他该如何讨一只小鸟的欢心,他以为,只要自己杀的人够多,捉弄她的次数够多,她就能从他那双眼睛里,读懂他的希冀。

    他以为,苏全孝身死、鄂顺身死、伯邑考身死,你就能曳着裙摆,来到他身边。

    他是如此勇武,他亲自将反贼苏护的头骨制成酒器,他能在深夜的河水中将你抛掷于生死之间,他能缄默着杀死自己儿时敬仰的父亲,能将你爱的人,一个个,一刀刀,生剖骨肉。

    总该轮到他了吧。

    可为何,那双漂亮的、会笑的眼睛,看向他时总是含泪的、憎恶的、恐惧的?

    为什么,你那么温顺地攀在他膝头,不是对他倾吐爱意,而是求他去救那些本就该死的人?

    小鸟,你好狠的心啊。

    我不过是个不受父兄待见的弃子,不过是个能掌生死的屠夫,不过,剖去你小情郎父亲头颅中的血肉、砍下南鄂质子新鲜的头颅、再烹一烹西岐世子的骨肉,我没做错,我不可能做错。

    为什么不肯可怜可怜我呢?

    可惜可惜,可惜我不杀女人,我还有慈悯之心,不然,要剥光你的翎羽做成坎肩,带你上战场,让敌人的血都飞溅在你身上;要把你的骨头磨圆、磨钝,串成珠子,带你去求神拜佛,让你我来世,继续痛苦地相缠。

    可惜可惜,可惜我不杀女人,那我要怎么让你记住我,怎么让你变成像我一样的人?

    崇应彪笑着,想到那柄架在自己脖颈上的剑,想到那个,她为了救哥哥而迫不得已的吻。

    蠢鸟啊,真是蠢鸟,为什么肯这么轻易地信任我呢,为什么肯这么轻易地回到朝歌呢?

    朝歌,到处都是恶鬼,姜文焕、姬发、比干、巫女,谁都不能信的呀。

    他看着面前沸腾的炉鼎,依照王的诏命,将水中的骨头捞起来,剔下筋肉,团成扁饼。

    麦食生养的血肉如此丰厚,他因此如愿留下了一点残料,笨拙地将它们包进面皮,做成漂亮的糕点,裹上厚厚的蜜糖。

    蛮蛮爱吃甜,他都记得呢。

    然后,扁饼送去摘星阁,糕点送去宗庙。

    比干和巫女那么疼蛮蛮,会叫蛮蛮来吃的,是不是?

    嘻嘻嘻嘻,蛮蛮,蛮蛮,朝歌,到处都是恶鬼,谁都不能信的呀。

    否则,就要变成,像我一样的人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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