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章

    这是我两辈子以来第一次真正的野外宿营,刚跟尚大可好上的时候也一起去过,可那经过沙尘洗礼、大气污染物亲吻的夜空怎能与此刻我头顶的这片熠熠繁星同日而语?从未出过远门的八公主被连日的奔波消损了太多体力,吃完晚饭没多久便睡下了。莲珠值夜,蕊珠和我一起收拾好东西,也哈欠连天地去睡了。我的精神头好得出奇,大概是在那黑暗寂寞冷的深宫里憋了太久,这一趟就像幼鸟出林,有着说不出的兴奋。

    我出来时,大概酉末戌初,大部分营帐已经熄灯,亮着灯的估计都是巡夜侍卫的帐篷。御驾露宿野外,侍卫们格外警惕,我不过离开营地数百步,就遇上四□□查,最后一队侍卫还善意地提醒我不要再往远走了,野外狼多,不安全。我谢过他们,当真不敢再走了,我从小就怕狗,无论狼乎?见侍卫们走了,四下无人,我索性就地躺下,草地为庐,星空为盖,也学一回风流名士的做派。

    一阵微风扫地而过,不规则的沙沙声中夹杂着规则的异响,缓缓地向我头朝的方向靠近,我的第一反应就是:狼!登时汗毛竖立,腿脚似乎有些不听使唤了。我该怎么办?狼怕什么?火?金属敲击声?如果我跳起来而起大叫一声会不会把它们吓跑?如果我撒丫子跑……这些想法在脑海中电光火石般闪过,却没有一个派得上用场的,千钧一发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微博上看过的一个段子,大概是说:如果在野外遇到狼,千万别跑,因为你根本跑不过它,勇敢地和它对视,一直瞅使劲瞅,不要服输,坚持住,这样会死得比较有尊严一点。我一面呜呼着这条小命要交代了,一面瞪圆了眼睛,想着一会儿狼扑过来,我就要用这种坚毅的目光瞪得它无地自容!

    “哈哈!果然是你!我就说嘛,这儿再找不出第二个人大晚上不睡觉,翘着二郎腿看星星了。”

    是人!我长长地舒了口气,脱力一般瘫软在地上。

    来人踱步到我身边,盘腿坐下,笑着对我说:“阿虞,好久不见。”

    我好不容易才找到笑的表情,回道:“十四爷吉祥,您方才不声不响地过来,奴才还以为是狼呢,吓得半死,这会儿起不来行礼了,您恕罪。”

    十四阿哥摆摆手,“嗨,这又不是在宫里,没人盯着你守不守规矩。”

    我说:“奴才腿还是软的,否则一定起来请安,规矩不是有人盯着才要守的。”

    十四阿哥上下左右地打量着我,说:“我没认错人吧?这还是那个混不吝的阿虞吗?”

    我苦笑道:“十四爷一定听说过‘隔墙有耳’,但您知不知道,隔帐篷有耳、隔草地有耳、隔空气有耳?奴才是吃一堑长一智啊。诶?十四爷怎么还没歇着?”

    十四阿哥说:“你可知今晚为何不住行宫?前几天接连下雨,前头往行宫去的路被旁边山上滚下来的土石截住了,当地官员正在带人连夜疏通,五哥留守戍营,十三哥已经前去督工了。”

    我腾地坐起身,焦急地问:“现在还下不下雨?十三爷有没有危险?”

    他抬手指了指头顶,说:“朗朗星空啊,数十米外怎会下雨?再说十三哥是去督工,不用亲自搬石头。”说完,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红着脸,讪讪地低下头。

    十四阿哥笑够了,站起来拍拍身上的草,然后对我伸出手,“早知道提十三哥这么管用我就早提了,现在能站起来了不?走,我带你去找他。”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有点发懵地问:“去哪儿?”

    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笑得一脸神秘:“当心隔什么都有‘耳’。跟着走就是了,爷又不会卖了你。”

    我就这么被他从地上薅起来,磕磕绊绊地走了几步,又笨手笨脚地爬上十四阿哥的坐骑,由他带着挥鞭而去。

    三天的路程要在一夜之间往返是什么概念?我说不好,因为那一夜的四五个时辰里,我都像是在做梦一样,懵然不知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

    说来也很简单,十四阿哥骑马带着我去山体滑坡的地点找十三阿哥,半路突然杀出一匹马来,两马交错间,我已经从一匹换到另一匹上,速度之快、动作之娴熟,让我以为这是一场早有预谋的绑架案!本能地往回挣吧,却见十四阿哥微笑着朝这边挥手,而同时横在我腰上的手臂将我紧紧勒住,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别怕,是我,这匹青骢脚程很快,你坐稳些,靠着我。”

    我僵直着脊背,怔怔地想了好半天,才终于有些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随即一阵难言的情绪涌上心头,就像走丢的孩子终于被父母找到一样,将纠结于胸的害怕、委屈、喜悦等等莫辩的滋味一股脑付诸泪水,倾泻而出。许久没有像这样痛哭一场了,直哭到上气不接下气、大脑一片空白,只会边哭边喊他的名字。

    起初他还低声答应,试着缓和我的情绪,在发现无效后,便只好任由我发泄,精神集中地努力将马催得更快。夜幕中,随风洒落的除了我的泪水,还有可怜的马儿的汗水。

    天际泛白时,我们终于在一方小院前下马,青骢喘着粗气,我俩也好不到哪儿去,十三阿哥来不及多说,给了我一串钥匙,指着小院说这就是他之前提过的,在北郊为我置的宅子,让我先去好好睡一觉,随后他便派人过来伺候。我知道他这次出来只带了成福,刚想说不用,他已经在我脸上快速地亲了一下,跃身上马,催促着青骢又往回赶。

    我一直望着他的背影,直到远得望不见,才收回目光,环视四周的风景,果如他所言,这是个清静安宁,景色极佳的所在——站在院子前,不远处隐约可见一条溪流,后身数百米外青山绵延,周遭房屋稀疏,却错落有致,有早起的住户已经打开了栅栏门,一声犬吠引来几个院子里狗狗的“合唱”。这情形让我想起《桃花源记》里的描写:土地平旷,屋舍俨然。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我想,那富丽堂皇的皇子府邸于我,如同天国;那美轮美奂的禁宫围城于我,像是地府;唯有这烟火缭绕的凡尘人间,才是我真正的归宿。

    十三阿哥是九月初回京的,那天我正好从集市上买菜回来,忽听得有人敲门,心想成福昨天刚送过东西来,这会儿又是谁呢?于是蹑手蹑脚地走到窗边,将窗户纸捅开一个小眼儿,顺着往外瞅,在看到一道挺拔的身影之后,再也按捺不住,冲出门去,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向他。他站在大门口,笑着朝我伸出双臂,在我到达的那一刻将我拥入怀中。

    他的下巴恰好抵住我的头顶,我的脸贴在他的胸口,他一说话,胸腔微微共鸣,听在我的耳朵里,是难以形容的动人。

    他说:“我实在不愿说这个词儿,但总是做不好,对不起阿虞,让你住这儿,委屈你了。”

    我说:“不委屈不委屈,汉武帝‘金屋藏娇’,我不算什么‘娇’,所以藏在这土屋里也马马虎虎。”

    他揉着我的头发,笑道:“傻瓜……我答应过你的事,到如今一件都没办成,还累你受了那么多苦,我……”

    我抬头打断他:“你已经把我救出来了呀!我们这算‘私奔’成功了吧?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他就那么看着我,眼底氤氲着浓浓的欢喜,慢慢低下头,用唇寻到我的,轻柔地含住,然后一点点加重力道,像是要摄住我的魂魄一般,逐渐深入,研磨辗转……

    身体的交融亦如此,起初是试探着的、小心翼翼的,在摸索出我的承受限度后,他变得有些蛮横,恨不得用尽全力,仿佛要把这些年来的缺憾全数弥补。忍过短暂的疼痛,我开始领略这律动的美妙,享受彼此给予的欢愉,身心尽悦。

    不知何时沉沉睡去,只觉得这一觉很香,久未有过的安全感将我包裹,醒来时仍偎在他怀里,我的脸颊有些发热,却还是忍不住伸手去触摸他酣睡的脸庞,指尖经他的眉骨、鼻梁、唇风、下巴一一描摹,反复告诉自己:这个男人是我的,我也是他的,我们相互拥有,也相互属于。这种感觉,简直妙不可言。

    他的睫毛翕动,然后睁开眼睛,看见安卧在他怀中的我,眉梢眼角绽放出笑意,那笑像一朵朵迷情花,使我情动不能自已,于是在他的唇又一次靠近的时候,我主动迎了上去,一只手勾住他的脖子,另一只手缓缓地向下游移,很快点燃了他身上那簇火焰,他猛地翻身压住我,以燎原之势,将我吞没于火海之中……

    他在我这儿连住了三天,其后每个三四天就来一次,我做饭,他就在厨房里打下手,像个孩子一样对他从未接触过的寻常生活深感好奇;我教他择菜,教他分辨荠菜和茼蒿,他把我做好的菜端出去时,会用手指捏起一口偷偷塞进嘴里,然后在衣角胡乱了蹭一把手,没事人似的再来我身后站着看我忙活;若是赶上我洗了一盆衣服,他就先在院子里系好晾衣绳,故意系得高一些,我踮脚也够不着,他就像小计得逞一样高兴,帮我把衣服一件件挂好,过几日来时,再一件件收回来;偶尔疲惫时,便各自捧一本书,闻着墨香发呆……

    生活平凡,时光静好,我很满足当下的状态,从不和他讨论未来,他能给我什么,我便接受什么,实在没必要庸人自扰。

    时间不紧不慢地从一个年关走到下一个年关,从春光明媚,走到树影葱茏,再将满树的翠绿染得金黄,就在我满心期盼地等待随扈出巡塞外的胤祥回来时,却意外地迎来一位稀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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