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章

    如果一个人要死了,他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通电话应该打给他的什么人呢?

    永世的爱人。

    孔非就是这样做的。

    可是命运弄人,打给陆衿的那通电话成了他难了的遗憾。

    陆衿打开手机,盯着未接来电上孔非的来电记录久久失神,明明感觉和他离得那么近,怎么竟然阴阳两隔。

    如果接通了,自己会说些什么呢······

    “明天你一定要来找我,我带你去他在北京的家,整理一下他的遗物。”

    陆衿没有应答。

    “拜托你,就当是为了他,可以吗?我想,他一定会很开心的。”袁澹的脸上写满哀伤和请求,让陆衿难以拒绝。

    但她还是没有吭声,失神落魄地走出了袁澹的房子,不知不觉间就走到了咖啡厅门口。

    正是下班的时间,斑马线上人来人往,步履匆匆。

    陆衿突然觉得北京原来是座这么大的城市。

    自己好像一只蚂蚁,下一秒就会魂飞魄散,云散烟消。

    点点看见她的身影,匆匆跑出来。

    “没事吧?”

    “没事。”陆衿挤出一个微笑。

    “她说出孔非的下落了吗?现在网民的关注度还是很高,公司那边的公关焦头烂额的,我刚刚接到电话,孔非那边还是得尽快出面,可以的话,进行一个记者发布会。他是不是真想毁了你啊?他知不知道在这个节骨眼上玩消失会造成怎么样的后果?你会完蛋的!”

    “完蛋吗?”

    点点看着陆衿,说不出的奇怪,她明明面无表情,却感觉很悲伤。

    “倒·····倒不至于完蛋,但肯定会受影响的。”

    “完蛋就完蛋吧。完蛋了就解脱了,完蛋了就和他一笔勾销了,我就还清他了。”

    “陆衿?袁澹是不是给你洗脑了?你怎么毫无战斗力呢?在这种时候,只能进不能退,你要拿出态度来啊!”

    “他没有玩失踪。”

    “什么?他没有失踪?那为什么在哪里都找不到他呢?”

    “他没有玩,他死了。”

    “什么?”

    “嗯,他死了。”陆衿还在喃喃,头昏,点点一把握住她的手,很冰冷。

    酒店里,两人买了一打啤酒喝起来。

    陆衿把袁澹说的话又和点点说了一遍,本来这些话不应和她说,两人的关系没有到可以互诉衷肠,袒露脆弱的程度。但她还是说了,因为她真的需要一个出口,需要倾诉,不然满腔的痛苦再也无法排解。

    “她是一个吸血鬼,你知道吗?吸血鬼。”陆衿还是哭得很厉害。她心疼孔非,他本可以换一种活法的,却被袁澹和自己接二连三地杀死。

    “孔非是很善良的男人。”

    “我要是他,我绝对会和这样的人断绝联系,绝对不会顺了她的意,断送了自己的一辈子。他是善良,过度的善良就显得蠢了。”

    “不,陆衿。如果你是他,你会和他做出一样的选择。你和他是一样的人。”

    陆衿抬眸看着点点。

    “这个世界上有人因为相似而相爱,有人因为各异而相爱,你和孔非就是前者。你们的处事风格和待人接物都有相似的气质。时而莽撞,时而优柔寡断,时而决绝,时而纠结,究其本质,就是因为太善良,太绅士。你们想得很多,怕伤害别人,怕为难别人。你们是很像的。”

    陆衿在思考。

    “我刚入职的时候,听前辈们讲过孔非的故事。在他还没成为大作家之前,他就拿着自己的稿件跑遍各个杂志社,所有杂志社的前台都认识他了。他一直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乐在其中。后面,他成名了,又拿着你的稿子来到我们杂志社。我们当时的主编说,你的文笔太稚嫩,不够格。他红着脸和我们主编争执,他担保你的作品一定可以大卖,因为你的文字是真实的、真诚的。他是真正欣赏你的。不知道为什么这件事,我记了很久。直到有一天,我被调任做你的编辑,我才明白,他是真正懂你的。不要忘记,你的所有作品我都看过,我是除了你之外最了解你的人。”

    陆衿回想起和孔非一起大谈文学理想的日子,遥远得好像上辈子的事情。

    “你们固守着心里的道德和真理,一心想写出美好的故事和文字。这很难得的。要我说,遇到一个这样真性情的理想主义者就很难了,更别说一下遇到俩。”

    “点点,你高看我了。我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完全是托孔非的福。是他把我推到这个舞台,没有他,就没有今天的我。所以,网络上的那些事情,再怎么发酵我也不怕,他都不在了,这个美梦也是时候结束了。就算我赔他的。本该就是他的。”陆衿又喝了一大口。

    点点放下啤酒罐,一脸郑重其事地把住陆衿的双肩。

    “你听好了,陆衿。你走到今天这一步,不全然是孔非的功劳。他是你的伯乐不假,他为你打开了这扇大门不假,但是这些路都是你走的,我相信即使没有孔非,你也照样可以走出这样一条路,因为你是真正热爱这件事的人。你说我高看你了,其实是你低看自己了。”

    陆衿笑了。“谢谢。”

    “袁澹约我明天去孔非家里收拾他的遗物。”

    “去啊。”

    “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可以承受得了。”

    “他一定希望你去的。”点点抱住陆衿的肩膀,两人依偎在一起。

    “他怎么死了?”陆衿突然又哭起来,眼睛都痛了。“我再也见不到他了。”

    那晚在广州的离别就像一个隐隐的象征,空气里的每一个粒子都振动着,传播的竟是永别的信号。

    可就像邹纪语的车堵在密密麻麻的车流里不得回头一样,陆衿也被镶嵌在时间轴上,只能前进,不能后退。从此刻开始,今后的人生再也不会出现名为孔非的角色。想想就让人悲戚。

    和袁澹约定的时间是早晨十点,陆衿按照袁澹给的地址走在弯弯曲曲的小巷里。

    她边走边感受着北京的秋天。

    金黄的银杏树叶层层堆积在街边,阳光明媚,天朗气清。

    孔非家在一个小四合院里,院子中间有一颗大树,陆衿贪恋地用手抚摸它,像摸着孔非的背脊。

    “你来了,上来吧。”袁澹听到声响,从二楼探出头来。

    这小院虽然年岁已久,但是经过翻修,还是挺现代的,应有尽有,闹中取静。

    孔非常住的房间在二楼。

    屋内很有孔非的风格,凌乱。

    陆衿想起点点昨夜的话,自己和孔非是很相似的人,这么看来确实。

    “乱七八糟的。真是。不知道相册在哪里,我找了好半天。”

    “相册吗?会不会在小茶几下面?”

    “小茶几?放座机的那个吗?不会吧,放这里干嘛?”袁澹边说边不信邪地走到小茶几边,弯下身子翻找。

    陆衿则顺着孔非的书桌向外看,离那颗大树很近,还闻得到一股清香。

    “真的在这。”袁澹愣住了,心情复杂。

    陆衿没有说话,孔非过去说话的音容笑貌浮现在她脑海里,他常常把相册和电话簿放在一起,在打电话的嘟嘟声里,他就会痴痴望着那些美好的照片,这是独独属于孔非的小癖好。简直太符合他这个人了,陆衿过去说他有时做事简直像上世纪的人,现在想来,他的确有上世纪的深情。

    袁澹把相片都翻出来,好多张是明登的生活照,没有陆衿的照片。

    她和他分手的时候,没有留下一点踪迹。

    陆衿转过身,目光停留在书架上。

    孔非的书架上摆了很多书,随便翻开一本每一页都有详尽仔细的随文笔记。他和陆衿在阅读习惯上稍有不同,他读书的时候总爱做笔记,陆衿则是看过就过。

    在触手可及的位置上,放着的是《顾顾》,陆衿的第一部成名作。孔非书架上的版本老旧,好像是《顾顾》的初版。陆衿将那本书拿下来,一个信封重重落在木质地板上,陆衿弯腰去捡。

    “打开看看吧。”袁澹说。

    陆衿犹豫着,还是拆开了,是写给她的,开头写了,小衿:。

    小衿:

    你好。

    我想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人世了。

    这些年我的身体状况很不好,我知道这一天迟早要来,具体是什么时候,我不知道,拆开这封信的你一定知道了。怎么样?是春天,还是秋天?窗外阳光正好吗?

    也许你这辈子也不会看到这封信了,毕竟你说过,要和我断绝关系,你是那么恨我,我怎么奢望你在我死后再一次爱我。看不到也无妨,就让这封信变成我和你之间的又一个遗憾好了,反正我也习惯了在无尽的悔恨和无力中度日。

    你是很简单的人,你的简单让我变得更完整。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么多年,我身边的人,戴着假面的不少,奉承着笑脸的居多,在我过去见过的所有人事里,你是最让我觉得轻松自在的。回想起来,好像只有在和你在一起的生活里,我才算活过。所以,谢谢你。

    我还记得你读书的时候从不做读书笔记,刚开始我说你做事不够踏实,不够勤勉,这样记忆是不入脑的。你和我说,如果你读完一本书,什么都不记得,就说明这本书没有打动人的文字和细节。真正动人的内容是不需要记忆的,那些没有刻意去记忆却时时刻刻浮现在脑海里的,才是最珍贵的。

    你是对的。你知道吗?我书架上的每一本书都写满密密麻麻的解析,唯独这本《顾顾》,我一字未写。可是这本书的每一个细节正如你说的,在我没有刻意去想它的时候出现在我的世界里。你写的每一个文字都有你的声音,写的每一个桥段都有你轻盈美好的身影,这本书是你带给我最好的礼物。

    我死了,你会伤心吗?我不知道。在这段感情里,我好像让你难过太多次了。所以我离开的时候,你不要哭,带着笑容活下去,好吗?看到这里,你会不会没有耐心?觉得我婆婆妈妈的。再忍受我一次吧,最后一次。

    我们的相恋太可惜,有缘无份。但我始终相信命运的每个安排都有其道理,我们的相遇和离散都有意义。我以前想过,在生命的最后一定要死缠烂打留在你的身边,后来却不忍心这样做。我的路走到这里就到尽头了,你的人生还很长,还有很多的美景可看,有很多的好人可爱,你不该再和我这样的将死之人绑在一起,你要永远步履轻快。

    在你大学即将毕业的时候,我买了一个钻戒想和你求婚,是你喜欢的粉钻,我找了好多家店,才买到的。可惜因为种种因缘,没能交到你手里。我还是想把它交付给你,它是属于你的。不要把它当作什么负担,就当作是我对你的祝福。当你觉得迷茫痛苦的时候,觉得全世界都背过身抛弃你的时候,觉得世界上再也没有人理解你的时候,握着这枚戒指,就像握着22岁时那个无畏赤诚的陆衿的双手,这个礼物有我的一份,也有她的一份。

    我最知道你的,自我怀疑,自我否定。你为什么总是发现不了自己是一个多么优秀的人,总是对自己缺乏自信?

    写到这里,发现自己又习惯性地说教起来了,抱歉。留给你的最后一封信是那么不知所言,语句不畅,实在有损我的作家名号,希望你不要嘲笑我。现在已是深夜,风声依旧,我其实还有很多的话想说,但决定不说了。我想,你都能听到。

    以前答应过你要一起活到一百岁的,现在是不是要失约了,真是抱歉。那拜托你,把我的那份一起活下去,活到两百岁,变成一个老太婆,那时候我来你梦里见你好不好啊?到时候就不要骂我了,抱抱我,甚至吻吻我,好吗?

    我真是舍不得收笔,这竟然是我写给你的最后一封信吗?孩子们写人生第一封情书的时候总是涂涂改改,反复斟酌,把一张又一张纸条揉成团,怎么到我如今这样,写最后一封告别信的时候却没有演练涂改的时间了,我怎么感觉时间就站我后背拿刀抵着我。相遇、告别,是不是还应该重逢才算完整?什么时候重逢呢?

    实在是太啰嗦了。爱你,再见。

    陆衿捏着那封信,哭了起来。

    “我才不要活到两百岁,变成一个老太婆·····”

    袁澹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递给她,是那枚粉钻。

    遗憾是人生常有的事。

    这句话倏地一下浮现在陆衿脑海里。

    她从没想过粉红色也可以是一种哀伤的色彩。

    “这些都是孔非买的杂志,他很少看,但期期都买。”袁澹指着书桌一旁叠得高高的书堆,是《读者》。

    孔非说的对,有些话不用说,她都听得到。

    起风了,窗外那棵树落下金黄的叶子,在空中写着古典的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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