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风月国,元和十四年春,豆奚村。

    温书言嘴里叼根狗尾巴草躺在牛车后的草垛上,翘起二郎腿,优哉游哉随着牛车晃悠,你问她干嘛去,抱歉她也不知道。

    一个月前,她刚来这里就被人强行按住头,跟一只公鸡拜了堂。万幸的是,公鸡不能洞房,却可以炖汤,她舔舔干瘪的嘴唇,可惜也就想想,至今连公鸡的毛都没顺着。

    每当她对着公鸡流口水时,她那婆婆便十分护短的将公鸡抱走,临了还要训斥她两声:为人妇者,不能这么裸露的盯着丈夫。

    ……

    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关键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由此造就她放弃抵抗,混吃等死。

    “嫂子,前面就是镇子了,你下来拾掇一下,我好给草松松。”牛车蓦然停住,下来个少年郎,看着跟她年岁相当,却是她的小叔子沈旭。

    温书言拍拍屁股,从牛车上跳下来,别说这草垛子颠得还挺舒服,真是久违的乡野惬意。

    沈旭见她起身,连忙转过身去,他有时候觉得这个新嫂子好像不傻也不疯,虽然言行举止异于常人,但她目光清澈如泉,似能望穿人心。

    温书言被牛车颠得有些饿,便问沈旭:“小旭,我饿了,咱们吃什么?”

    他们是吃过早饭出门的,这还没到镇上,温书言就饿了,往日沈旭和他娘亲都是卖完干草后回家再吃午饭,一天吃两顿是常事。

    他没想到,温书言什么事儿都没干还饿的快,惊得直挠头,从怀里掏出他早上吃剩下的馒头递给温书言:“嫂子,我这里还有些干粮,要不你先垫垫,等干草换了钱,我们就回家吃饭。”

    温书言瞧见他手里的半个粗粮野菜馍馍就浑身难受,那馍馍苦涩难以下咽,每咬一口都要就着一口清水,然后抻着脖子才能咽下去。然而她整整吃了一个月,连点油腥气儿都没有闻见,今天早上啃馍馍的时候还差点咬到舌头。

    既然来了镇上,无论如何她都要沾点荤。

    “不行,我要吃肉,再不吃肉我就要吃人!”温书言恶狠狠道。她也知道沈家贫穷,可叫贪吃的嘴怎么忍得住,特别是鼻尖萦绕着从镇上飘来的各种香味,诱惑太大了,比男人坐怀不乱还难。

    沈旭有些为难,干草换的钱是要用来买种子的,春种将至,他们家还什么种子都没有,如果春天没有种子下地,那真是要啃一年的野菜馍馍。

    他哄道:“嫂子,娘做的煎饼特别好吃,咱们买了白面回家让娘煎饼吃好不好。”

    “小旭啊,我记得出门时,你娘是不是千叮万嘱让你看紧我来着,你说我这肚子饿得难受,肯定是走不了路,要不你自己去换钱,我在这儿等你?”温书言扬起笑脸,明眸骨碌碌的转。

    沈旭闻言顿时气结,他确实不敢把温书言弄丢,若不是需要一个人在牛车上压草,他才不会带着她!

    几番挣扎后,沈旭咬牙同意:“嫂子,你想吃什么,给你买。”

    温书言奸计得逞,笑得跟狐狸一样:“我不挑食,有肉就行。”

    你不挑食才怪!今早也不知道是谁偷偷把汤里的野菜挑出来,沈旭欲言又止。

    温书言肚子也不难受了,一蹦一跳的往前走,还回头招呼沈旭:“小旭,你没吃饭吗,走那么慢。”

    “……”沈旭看着她的背影暗暗磨牙,他娘也不知道哪跟筋不对,非得给他哥找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媳妇。

    他的娘蔡氏,有天突然做噩梦,梦到他的哥哥沈浪战死边关,被野狗分食后,不能魂归故里,而他又缠绵病榻撒手人寰。

    蔡氏吓得不行,当即就跑到镇上找算命先生解救,算命先生告诉她想要渡过劫难,就得阴阳调和,那不就是娶媳妇儿吗,而且他哥哥早就到了议亲的年纪。

    可他哥哥远在边关,又怎会回来娶亲,于是蔡氏就让沈旭抱着一只公鸡代替他哥哥,与温书言拜堂,最后连盖头都是他代掀的。

    这下好了,娶回来个祖宗,弄得他娘俩儿苦不堪言,本就贫瘠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临近晌午,恰逢赶集,镇上的人并肩接踵,吆喝声此起彼伏连绵不绝,热闹的不行。

    温书言只逛过商场,还从没有逛过民风淳朴的集市,整个集市就一条很窄的长街,从南到北,路边摆满各种小商贩堆砌易价的货物,只留下够两三个人走的通道。

    两人换了干草,站在一处面摊前垂涎三尺,浓香的面汤带着葱花味扑鼻而来。

    沈旭忍不住汲汲鼻子问:“老板,面多少钱一碗。”

    “客官,素面八文,荤面十五文。”

    沈旭捏捏发白的布兜,又问:“老板,有没有便宜点儿的荤面,肉少放点都行。”

    “哎呦,客官,我这都是上好的牛肉沫,已经最便宜了。”老板看起来有些年岁,见沈旭二人虽面容姣好,但浑身上下瞧不出一点儿是能吃面的主。

    “这样吧,收你十文一碗,少给点肉沫。”

    “谢谢老板。”方才局促一扫而空,沈旭脸上笑得跟花儿一样,赶紧拉温书言坐下,深怕老板临时反悔。

    没过一会儿,一碗热腾腾香烹烹的牛肉面便被端上来。老板嘴上说着少给肉沫,但却多给了面条,满满一大碗比温书言的脸都大。

    温书言迫不及待的用筷子挑起一大筷,刚准备送入口中,发现对面沈旭滴溜溜瞧着自己,不对是碗里,那口若悬河想吃又拼命忍住的模样着实好笑。

    沈旭也发觉自己失态,连忙轻咳一下转移视线,可眼睛总忍不住望碗里瞄。

    温书言莞尔一笑,问老板多要了一个碗,将面条分成两份,然后推到沈旭面前,她没多说什么,直接埋首吃面,她第一次觉得面条如此好吃,真想吃一辈子。

    沈旭望着面前突然多的一碗面,他面皮子薄,腾的一下就通红,不经意道:“……嫂子,你……给我留点汤就行。”话虽然如此说,但他的手早已经不听使唤的在拿筷子。

    在温书言正喝汤时,倏然听见沈旭犹犹豫豫的声音:“嫂子……你……怎么不疯了?”

    “咳!!!”温书言差点没被呛死,她本来也不是疯子啊!

    听见沈旭还在小声嘟囔:明明拜堂时候还发疯,怎么就好了呢?

    她用筷头子挑起沈旭下巴,盯着他直眨眼睛:“小哥哥莫不是见我生的好看,有什么非分之想?”

    杏脸桃腮,肤色白皙,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能盛下满天星辰。

    沈旭面色凝滞片刻,而后烧红耳根,他躲开钳制,低声骂道:“果然还是个疯子!”

    温书言心情大好,才不管他骂什么,只觉一碗面下肚后通体舒畅,总算是对得起五脏庙。

    两人吃完面,温书言又威胁沈旭给她买了几样小吃。

    待满足口腹之欲后,她总算没再耽搁,跟着沈旭去买种子,买完种子,俩人就得急急往回赶。豆奚村地势偏僻,离镇子有十几里路,为了安全起见,他们出入很少走夜路。

    待回到家时,已黄昏过半,暮色四合,西坠的金乌躲进大山里,只余下一抹娇羞。屋檐下放着个木桶,里面浆了些衣物,看来蔡氏去地里干活儿还没有回来。

    温书言累了一天,想去睡会儿,可屋里很黑暗,摸索半天也没有找到油灯,索性去院子里。

    她刚出来就见到沈旭坐在大榕树下,掏出仅剩的几个铜板,左一遍右一遍的数:“一,二,三,四,五,六……

    不对不对……

    一,二,三……”

    无论数多少遍,该几个还是几个,他不免有些唉声叹气:“马上就是县考,考费该如何是好。”

    温书言听着,心里瞬间悔不当初,她想起偶然见到沈旭房里的书,都是破旧不堪却被他视如珍宝,她今天的任性不仅吃掉了沈旭的考费,很可能还吃掉他的前程。

    这个时代和她熟知的历史一样,普通文人想要出人头地,唯有考取功名。沈家有二子,一子从武,一子从文。当然,在这偏远小山村就是个笑话,饭都吃不饱的家庭,居然还要附庸风雅,酸儒诗句。

    沈家一贫如洗,却竭尽所能的对温书言好,并没有因为她能吃就苛责她,也没有因为她不干活儿就虐待她。

    温书言收回脚,站在背光处,望着沈旭的背景出神,她要将他送出大山。

    谁曾想,这一送,就送到位极人臣。

    晚饭时,一家人围坐在油灯下,蔡氏盛一碗野菜汤给温书言,自己喝着清水:“阿旭,你功课准备的怎样,听说县试要开始报名了。”

    “娘……我没准备好,想明年再考。”沈旭低着头,看不清情绪。

    蔡氏知道儿子自小聪颖,鼓励道:“不用担心考费不够,娘会有办法的,地里的活马上就完了,听说隔壁你二婶子在镇上接浆洗的活儿,一天挣不少钱呢。

    你白天就不要下地干活了,安安心心读书,给娘挣个功名回来才是孝顺。”

    蔡氏越说越高兴,觉得儿子肯定成,沈旭未再多言,仍是低头啃馍馍。

    “咳,要不……”温书言徒然出声,有点心虚:“我去洗衣服,我别的活干不了,这个洗衣服肯定没问题。”

    蔡氏眼睛一亮,随即又灰暗下去,她摇摇头:“你在家陪着阿旭吧,那些个粗活娘来就行。”

    她不是怕温书言累着,而是怕温书言趁机跑了,好不容易掏光家底才买回来的人,回头跑了她找谁去?

    现在想起那个噩梦,她仍浑身发抖,算命的说温书言能兴家挡灾,自己就是再累也得供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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